随着阿史那屠元人头落地,帐内猎隼部与同谋旧部众人一同突起,丽茵忍着右眼剧痛,大喊道:“杀了他!”
猎隼部是早有准备的,在阿史那屠元的授意下,入帐的侍卫全都贴身戴了短刃。反观云毅宸身边只有五个近卫,都守着规矩没有带刀,唯一一个给云毅宸抱刀的近卫指挥使阿达罕,手上的刀刚给云毅宸抽走,他只能拿着刀鞘做出了防御动作。心中诧异着:搞什么?头先还是半死不活,如今这拔刀砍人头的力气,可不像是受了伤。
云毅宸甩掉了钢刀上沾着的血,环视众人桀骜的笑问:“西北要背叛神和誓言了吗?”
阿史那丽茵捂着右眼,满脸满手的血,阿史那的首领表面上是屠元,但幕后皆是她操控局势,旧部的人早和她暗通款曲,商议了此回谋反。
这次对于双方而言,都是一次斩首计划,旧部要斩的首,是云毅宸。
而云毅宸要斩的首,定在了阿史那屠元身上,看传奇说某某豪杰一人一马深入敌营取将领首级,无论何时无论在哪斩将都是头等大功,因为若把部队比作人,士兵是手脚,将领就是大脑。没了大脑,手脚毫无用处。
她们二人商议时,云毅宸说杀了阿史那屠元,旧部失了统帅,自然不攻自破。站在他的角度,他会相信阿史那丽茵玩心机,耍花招,搞送鹿血下毒这些名堂,但这些阴谋,是政治经济层面的。她不相信一个深居部落,整日拜佛的女人,能将手腕伸进军队。
他能料想到他们动手的时机和方式,自然也知道宴席大概的座次,按原本的预想,他会将司明晏护在身后,杀了阿史那屠元后,旧部没了主心骨,即使打起来,也是很好对付的。丽茵不在他必须要杀死的名单里,大约会在完事后,将丽茵软禁起来,以显示他的仁孝之心。
那时的司明晏皱着眉头,说觉得很奇怪,却说不出哪奇怪。
包括她奋起要杀阿史那丽茵之前,她依旧觉得奇怪。
而现在,随着丽茵的那句‘杀了他’,云毅宸明白了,阿史那屠元只是壳,头里的脑子是丽茵,他该斩的是阿史那丽茵。
司明晏原本没有杀丽茵的想法,只不过因为丽茵跟她搭话,又不太防备她而临时起意,并非发现了什么端倪,她只是足够审时度势,不在生死关头怜悯罢了。
阿史那丽茵忍着疼痛,声音稳而有力:“天神察觉到了你的背叛,西北人不认病弱媚外的人做汗。汶肈的草原、大漠上孕育了无数英豪,西北汉子的膝盖绝不臣服于软骨头的人。”
云毅宸后悔了,他就该直接用刀直劈过去,不该给她说话的机会,她这话说完,在场旧部大受鼓舞,就差一个人带头动手,他们恨不得撕碎了云毅宸。
不同于一直生长在大漠的西北人,云毅宸自小在圣托的学城里广读各家各派的群书,他明白师出有名、得位需正对于统治阶级的重要性,不会被阿史那丽茵带歪。这些旧部到如今仍旧不敢第一个动手,也正是因为他还是大汗。
今夜他活下来,史官书今晚,也该是他勇斗乱臣贼子,清逆贼的壮举,而非他德行有亏、刻意逼反或是什么神来神去的胡言。
云毅宸微哂:“西北的天神可管得了栎北的草场?西北可有北濛山?你们住着我分给你们的地,牧着我的牛羊,喝着互市上买来的酒,却将刀子对准了我。母后,虎毒尚不食子。”他微顿而后笑道:“我忘了,你不是老虎,你是西北大漠里的毒虫,我也并非你的亲生儿子。”
他终于要把自己和阿史那完全撇清了,今夜之后,两人再无瓜葛,他无需再忍,不用再装。
他道:“是我之过啊,北濛山的牛羊肥壮,泉水甘甜,让你们一个个都忘了漠北沙子的滋味。”
草原虽大,但却不是处处都适合放牧,漠北有大片的黄沙戈壁,还有沼泽旷野,云毅宸这话意明显,要反可以,但要明白输了的后果。
死不可怕,人最擅长自我安慰,我是为忠义而死,我是为神而死,我是为西北而死,阿史那丽茵今夜过后若还活着,会为她的勇士追封,多光荣啊。
穷才可怕。
汶肈为何一直分裂合并征战,就连同族的部落间都要互相残杀,就是因为穷啊。有限的草场养不活那么多人,在栎北过惯了好日子的贵族们,如何能再回到西北的戈壁滩上吃沙子呢。云毅宸开工厂,征中原,挖矿脉,在他的统治下,财政收入增加,就连西北的日子都好过了不少。
可再多的功绩都消弭不了旧部贵族们的偏见。
他是云淳和西夏女人生下的杂种。他得位之初,是阿史那丽茵选择的傀儡。
正是因为如此,即使战功赫赫,旧部仍旧不服他。
还有一点,那便是他们被云淳的疯病吓怕了,再看云毅宸似乎要走他父亲的老路,仍谁都不愿意自己的国家再被一个疯子,统治数十年。
阿史那部兵强马壮,趁着云毅宸东征西讨,开厂垦田的空子,丽茵在栎北将后方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为的就是今朝策反。虽然她中计了,云毅宸没病,他还是那般健硕,强悍不可动摇,但她阿史那丽茵也绝非能随意打败欺辱的弱女子。
西北旧部的心思很好猜,他们的草场、绿洲本就不多,近几年风沙侵蚀更是让他们捉襟见肘,没地方放牧,年轻人只能离开家乡,或是去矿场,或是到东边的牧场里做工谋生。人口流失意味着税收减少,虽云毅宸不许各地私自增加税收,但列各种名目收私税中饱私囊,是贵族们心照不宣的秘密。
西北旧部贵族虽也等着朝廷发俸,可张口等喂饭,总不如坐在锅里好。
吃了半辈子的冷饭,他们也想上一回桌,看着阿史那家的女儿当了太后,都恨自己身为男儿,不能去爬云家的床。又听闻云毅宸宠幸齐国妖妃,更是气的吹胡子瞪眼,云毅宸指望不上,便指望着同为西北旧部的阿史那能给他们分地。
云毅宸踏着阿史那屠元的尸体,借力跃起砍杀,不给他们再思考的时间,率先出了刀。
沙索勐拎着司明晏跑向马棚,他边跑边喊着:“近卫营护驾!”
司明晏为了方便逃跑,特地穿了件织银的曳撒,外罩着天青色方领罩甲,足上穿着白色的马靴,可却足不沾地被沙索勐拎着跑。
“马车马车。”她提醒道:“你放我下地啊,我自己能跑。”
沙索勐哪放心她自己跑,这人现在和他头上的脑袋一样重要,她要是死了,自己的脑袋也不保。
汶肈汉子生的高大,司明晏被他拎着颠得想吐。好在他跑得也快,不过多时就到了马棚。
马棚连着仆人们的帐子,此时外头已经乱作一团,却见马棚里有个人在鬼鬼祟祟的拴车
沙索勐放下司明晏,呵斥道:“什么人!”
那人大约二十上下,看似文弱,眼睛却很精明。他手上全是伤口和冻疮,穿着破旧的棉服,被沙索勐吓得不敢再有动作。
沙索勐立马看穿了他的身份:“你是汉奴。”
汉奴是汶肈人对中原俘虏的称呼,齐国战败后,有官员、士兵、百姓被抓。汶肈人不信任他们,不会让他们上战场,但会将他们当做军奴。
原本汉奴的地位很低下,可随意打杀。但后来云毅宸下令不可无故杀害奴仆,汉奴们的死亡率才有所下降。
这么一说,司明晏也立马明白了,这人想要趁乱偷车逃跑。
可傻子都知道马比马车跑得快,也更好偷。大可牵匹马走,为何又要拴车。
便听车内传来了细小的咳嗽声。
沙索勐不欲多话,他手上是没刀,要有刀这汉奴早被他砍死了。
司明晏掀开车帘,见里边躺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问道:“你要带他一起跑?”
那汉奴只道今日吾命休矣,不敢说话。
却听不远处传来了枪响。季景宜虽不知发生了什么,但死前能看见汶肈人自相残杀,未尝不是一件坏事。
这光太亮,他不太看得清司明晏的长相,可只借着火光,去看她的衣料,知是齐国的服饰。
听着枪响,司明晏将车内奄奄一息的瘦弱少年拖了出来,把自己的氅衣给他裹上。她将那孩子放在马背上,自己也翻身上了马,招呼着两人:“你俩骑一匹,咱们往山里跑。”
近卫营的安保工作做的不错,就连马上都没留任何利器。倒是那汉奴不知从哪偷了一把弓和一袋子箭。
沙索勐虽不愿意,但并不可违抗命令,将季景宜拖上马背,还背上了他偷来的弓。
沙索勐一马当先,司明晏夹着马腹跟在他后头冲出了营帐。她看不见主帐那边的情况,却看见了后面策马追来的部落兵。
“趴下!”沙索勐吼道。
司明晏低头躬身,身前还有那小孩儿,弯不低,箭矢擦着她的头皮飞过。
近卫营都带着马,休憩的帐篷离兵器库不远,又有飞鸢报信,迎敌的速度很快。他们服装统一,与旧部的部落兵很好分辨。
且部落兵们只有少数贴身带了短刃,阿史那丽茵想的是就近杀云毅宸,并不想爆发这么大面积的冲突。
飞鸢带着六十多个近卫营的人守着放武器的帐篷,第一排人放火枪,枪放完后,第二排接着拿着马刀冲上前砍杀为火枪兵拖延时间装填弹药,如此几轮,帐篷前尸体堆叠,六十人可当六百人用,无人敢上前抢夺武器。
而宴帐中的云毅宸手拿砍刀,见人上前不由分说就是劈砍,他的刀长,身形又矫健,部落兵的短刃无法近身。
旧部首领们护着阿史那丽茵出帐,师婉纯是个有眼色的,早跑没了踪影。
然而阿史那丽茵是有埋伏准备的,她藏了一队兵马在不远处,听到喧闹后立马围了进来。
那大约五百人的队伍,有一百多名骑兵。他们列队在帐篷前,将丽茵保护着围在中间。只要云毅宸杀出帐篷,她便会下令对云毅宸放箭。
饶是他再强悍,都会被射成刺猬。
战场是云毅宸的主场,他大大小小打了数百场战役,近卫营已经被练到就算没有他的命令,也能自发排阵应战。可说是熟知兵法老谋深算,丽茵能想到的,他都能想得到。
他是以身做饵,不是故意找死。
阿史那丽茵可以设伏,他也可以黄雀在后。
那些部落兵们列阵拉弓对准帐篷的门帘,就等着云毅宸从里边出来,不说万箭齐发,几百箭肯定是有的。
他们聚精会神,盯着那毡帘,却听一声哨响,身后传来一阵巨响。
云毅宸埋伏的步兵们在黑夜中悄悄摸上,无声无息,旧部的弓兵立成一排,全给当了把子。
战马受惊,四处奔逃,一时人仰马翻,还不及回阵迎敌,又是一队近卫营的骑兵扛着马刀、狼牙棒打杀上来。
杀声冲天,云毅宸不费吹灰,人在帐中才掀帘出来。
他脚下的尸体们,在一刻前,都还活着。可若他们不死,死的就是他云毅宸了。
阿史那丽茵被护着中间,死里逃生,骑着马疾驰奔逃。
云毅宸在喊杀的混乱中,在那帐前堆积的尸山里,歪头看着阿史那丽茵逃跑的方向。他嘴角有笑意,眼里却全是肃杀的冷静。
将领们自战场中历练,从尸山血海里爬起,昨日把酒言欢的同袍,今日在身边倒下,他也曾怨过,怕过,反问过「是我的决策错了吗?」「我的部下们为我战死了啊」。
他经千锤百炼,他能做到极致的冷静,没有一场战是白打的,在作战这一层面,他已经是优秀毕业生了。
他自信于自己的决策,他抱着不死必胜的决心上战场,只有战后的盛世才不会让将士们的血白流。而他还没看到盛世,自然要一直赢下去。
刚刚悄摸爬上来的枪兵们还在装填子弹,他听到了部落兵们后撤的信号。云毅宸下令步兵留在营帐清理旧部乱党,骑兵跟着他上马追击。
他还没来得及披甲,跨上马背,却冲在了最前头,这是他一贯以来的作风,他的队伍甚至不需要军旗,他一马当先勇冠三军的冲锋,比军旗更具凝聚力。
部队设伏是很讲究的,比如他发现了旧部埋伏的兵,可旧部没发现他的枪兵。
再比如,他此回带了近卫营巡防两百,埋伏了三百枪兵,五百骑兵。却轻松打散了营地里的近千部落兵,和丽茵设的伏兵。
步兵跑不过马,在这种追击战中,就是在送死。不过多时就被近卫们一一砍杀。
陆续赶上的骑兵们,护送着丽茵,往外跑,不时分出小股阵型,打乱追击。
那队部落骑兵约有数百人,他们应是在雪原里藏了武器,如今赶来,每个也都配了马刀和火枪,但火枪装弹需要时间,在奋力奔逃中,打完了子弹没法装填,很是鸡肋,但这种情况是双方都存在的。
所以若是真想拼杀,并非没有一战之力,可他们只顾着往西逃,近卫们追着追着都起了疑心。
且不说将领,就连普通小兵都能说出穷寇莫追,但云毅宸一刻不停,直直盯着前面,追得起劲。
阿史那屠元在西北关口,藏了两万大军。
那两万人藏了半个月,在阿史那屠元精心准备的战场上等着云毅宸。
这是旧部最后的杀招,丽茵等着他追来,就怕他不追来。
两万对五百,她的马要踩碎云毅宸的头!
云毅宸「杀疯了顾不上你」
司明晏「哈?你是免疫系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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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斩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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