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氪飞走了。世界上最可爱的小狗应该是把罪犯送去了警局。
刚才路人和店员拿出火拼工具友好交流的时候,提姆如同每个哥谭抢劫现场中抱头的市民,熟练抱起简躲到更衣室。
他托起腿,手保护简的后脑勺,女孩就被他密不可分锁在怀里。
红色从耳垂蔓延到眉头,简想离开这个狭窄的空间,“外面打斗结束了吗?”
提姆摇了摇头,单手背后反锁更衣室,“我也不知道。你知道第三天为什么被称为亲吻日吗?”
女孩看向靠着门的青年,“亲吻日?”
黑发蓝眼的青年点了点头,缓缓图之,“是这样。”
“第三天上帝创造了海洋。十日谈第三天,女王内菲莱的主持下,菲洛美娜讲了第三个故事。关键词是神父,偷情,绅士,忏悔,少妇。”
女孩支起耳朵点了点头,神情认真。
提姆发现她的注意力转移到了故事,娓娓道来三次忏悔。
有位美丽的高贵小姐下嫁商人后,看上了一位英俊的绅士,害了相思病,夜不能寐。夫人是单相思,绅士不清楚。夫人又为人谨慎,怕人发现,她也不能叫侍女送信。
机缘巧合下,夫人发现绅士和一位神父来往密切,就三次到神父的教堂忏悔,哭诉自己无礼,爱上了神父的一位朋友。神父深信夫人纯洁,为两人牵线搭桥。
三次忏悔后,夫人和绅士达成好事。
耳边还回荡着“三”的重音。
注意力集中在故事,简忘记害羞,“第三者真不知道夫人喜欢他吗?夫人是不是故意到神父面前哭诉的?”
提姆言之凿凿,“当然。聪明的夫人其实在推动密会进度。”
男高似乎仍沉浸在讲故事的激昂语调里,后面两个词还拉长了停顿。
三次忏悔,第三天偷情,第三个故事,第三天。
距离说好约会过去三天了。
简明白了:“我们现在算约会吗?”
提姆:“当然不算。我今天不够好,表现得像个书呆子。”
简:“书呆子怎么了?我喜欢书呆子。其实你更像geek,总给我一种电脑高手的感觉。”
提姆:“哦,你喜欢nerd……是指geek chic的风格吗?”
简:“不。提姆,做你自己就好了。你本来就很棒。”
提姆:“当然,我说得是穿搭。”
简拉起兜帽两边,拢住黑发青年的脑袋,兜帽下的眼睛自然闭上,女孩的呼吸扑到额头,“提姆,你的头没有我的圆。”
猜到了,女孩的重点总是猜不到。男高闭上眼睛笑了,低头看着女孩,“你和超级狗是朋友?”
手贴在男高热乎乎的身上,头顺着力道被压在他肩颈处,“嗯?你说小氪。”
“我以为你只有我一个朋友呢。”说话间,他的呼吸扑到女孩额头上。
简看着他的卫衣抽绳,“我们不是朋友。”
“那么我们是?”,手从她头上滑到肩膀,黑发青年看着她陷入沉思。
说到狗、朋友,简立马就想到了玛格丽特。
玛格丽特是她人生中的第一个朋友,当时小小的简以为朋友就是狗狗,狗狗就是朋友,她像养狗一样和玛格丽特玩。
有天她没忍住对玛格丽特发出了嘬嘬声,“麦琪,你为什么不爱吃大骨头?兔尾巴骨很好吃的。没有一只狗狗不爱它。就算是老狗,也要忍着牙被崩掉的风险吃掉它。”
玛格丽特:“简,你为什么总觉得我是只狗狗?”
简:“狗狗就是狗狗。课本上说了,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玛格丽特:“简,一个人不能既是狗狗又是朋友的。狗狗不等同于朋友,虽然狗的确是人类的好朋友。而且,我早就告诉你了,我是吸血鬼,尽管我长得像狼人一样强壮,但我不是狗。虽然我是你的朋友,但是我得告诉你,人一般和人交朋友。”
简:“可是,小麦。我的朋友都是狗狗。我没有人类朋友。可是我不觉得这样奇怪。”
玛格丽特:“当然不奇怪。”
简:“可是我还是想拥有一只自己的狗狗。”
玛格丽特:“在你10岁前,我可以再担当一段时间你的狗狗。等你长大以后,总有一天,你会碰到一个人愿意又做狗又做朋友的。”
肩背的手热得发烫,热度覆盖住一边肩膀的同时还蔓延到了肩胛,她回过神来,斟酌了一下,问他:“你可以做我的狗狗吗?”
眼底闪过惊讶,男高声音发紧,尾音颤抖,“你喜欢控制与支配?”
大大的眼睛是大大的疑惑,简有点迷糊,“你在说什么?”
提姆自顾自点了点头,明白了简不明白的东西,“我可以做你的狗狗。”
玛格丽特说的是真的。长大以后,会有一个人愿意为你同时做狗狗和朋友。
她盯着提姆看了好一会儿才说:“那我们是朋友。”
“好吧,朋友。你说什么就是什么。”,提姆坐在了地上,把简抱在腿上,这样简不再被青年压在怀里,她的手臂落在宽厚的肩,纤细的手环着脖颈。
他又说了微妙的话,“现在你可以俯视我了。朋友。”
简听不懂,只当青年在用好听的声音念诗,她还是很感动,忍不住哽咽,“提姆,你真的太好了。你是世界上最棒的人。整个宇宙中,你是唯一的。你是从小到大,唯一一个主动提出做我狗狗的人。但是你不是我最酷的朋友,这个位置我给别人了。你可以选个别的称号。”
男高不由脸红,女孩有时候直白得可怕,“你在哄我吗?”
简抹着眼泪,老实地说:“没有。我是实话实说。”
男高用力抱紧了她,眼睛直直盯着简,“你得等我一下,我会去好好学习的。同样,我接受你的爱好。你能接受我一个唐突的请求吗?”
不明白他要自己等他学什么知识,但知识都是无价之物。所以女孩乖乖点头。
“别擦掉眼泪。继续看着我。”
简遵循他的要求,泪眼汪汪看着提姆。
过了一会儿,提姆按下她的头,吮了一下她的眼泪,她忍不住推搡身前的胸膛,“不要舔我的眼睛,太奇怪了。”
青年忍俊不禁,“我奇怪,你才奇怪,你刚才要求我做你的狗狗。”
简有点震惊男高的胸,货真价实,“好软,不,你更奇怪。我不会舔别人的眼睛。而且你总是……总是吻我,又不吻我。”
轻轻亲了一下她的头发,男高比起一根手指放到太阳穴,“我没舔到。我发誓,我刚才只是吓你一下。”
简有点犹豫,但她一向忍不住在嘴边的话,“提姆,我也可以做你的狗狗。但我不能做你的朋友,因为我们要约会,以后说不定是恋人。”
提姆抵着她的额头,语气温柔而坚定地说:“不是说不定,是一定会成为恋人。”
女孩拍了拍他的肩膀,“我们出去吧,应该没事了。有事我保护你。”
黑发青年没有放下简,单手打开门锁,“还是小心点比较好。”
听到开锁的声音,简纳闷,“你什么时候锁……”
“酸萝卜别吃!你们两个给我滚!不买东西给我滚!谈恋爱!滚”,新店员来上班了。
当然,如果这个员工来的再晚些,这家店就被一抢而光了,或者变成一个教堂,因为有人快要在这个冰冷的电子产品集合店求婚了。
提姆:“嘿,伙计,你的火气太大了。我们只是在更衣室说会话。我们并没有做什么。但是你腿僵直……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血液流通不畅,腿部短暂性麻痹,你是在偷听吧。这不是你该有的工作态度,你也不应该多管闲事。你吓到我的女孩了。请你给我们道歉。”
“说话?你在开什么玩笑?说话什么是新的**方式吗?抱在一起说话?酸萝卜别吃!”,新店员像土拨鼠一样大声嘶吼。
简小声问提姆,“可是,那边有一对情侣在接吻,为什么不赶他们出去?”
她的声音虽小,但被听到了,新店员持续发怒,“他们就是做了,我也没意见。但你们两个,太恶心了。我他妈从暖和的被窝里被通知临时加班,你们两个混蛋在这儿玩人间自有真情在。要么,分手。要么,出去。”
捏了一下提姆的耳朵,简窝到青年的肩颈藏起圆圆的脑袋,“我们快走吧。”
提姆抱起女孩出去了,走前眼神冷冷瞥了一眼新店员。
从店里出来,简感到视野比平时开阔,拍拍肩膀,“提姆,放我下来吧。你好傻,不累吗?”
提姆继续抱着她,抱歉地说“对不起。让你听到这么难听的话。而且你不重,我抱你就像抱猫咪一样轻松。”
简搂着他的脖子,“不是重不重的问题,是很累。我担心会累到你。你今天看上去很累。还有就是你不用因为别人的过错和我道歉,这完全是无妄之灾。”
提姆抱着简一路跑到了街口才停了下来,呼吸平稳,脸上没有一滴汗,只有心脏跳动的特别强烈,“你看我累吗?我只是想一直抱着你。”
简摇了摇头。
提姆放下了简,亲了下她的额头,“我去开车,马上回来。”
简摸了下额头,又拉着青年不让他离开。
侦探明白了女孩的意思,拿起她的手亲了一下,“我马上回来。”
女大小明同学摇了摇头,“你误解了。我可以自己回去。你还是先回学校吧,你和我出来的时候都没带书包,你没写作业的话会影响绩点吧。”
侦探下线,男高提姆顿住了,“我叫我的朋友帮我收拾了,不用担心我。别这么贴心,小明,你有我的时间。我想送你回家,如果不介意我今天不够好。”
简点了点头。提姆看她点头才转身离开。
提姆带着惬意的笑,点开了富有情调的车载音乐,但他今天开的是自己的车,不是布鲁斯的车。
重金属摇滚的嘶吼、无序和节拍声走错了片场。这里不是战斗场合,只有一对爱情鸟。
简:“关掉吧。我无法欣赏你的品味。我的耳朵不能承受这个。你是压力太大了吗?提姆。”
提姆:“……”
提姆笑的更大声了。
“我最近一切都好,一切都在走上正轨。”
一手扶着方向盘,手指敲了敲一个有着缎带的包装盒,男高示意简看,“我刚才通知助理帮我买了,这样你可以安下心来享用晚餐。”
他瞥了一眼缎带,“我只是通知他我要送女孩,不知道他搞得这么花哨。”
简不解地说,“到底是什么东西?不是你的礼物吗?”
提姆摸了下鼻子,“是电脑3代,顺便给你安装了linux系统和硬盘。这不算是礼物。”
简感谢地说:“怎么不是?这的确帮到了我。趁着停课,我可以补齐作业。谢谢你,提姆。一会儿让我请你吃饭。”
有点兴奋正式约会,提姆觉得自己不够尊重女方,“不。我今天穿得……不适合一个正式的晚餐。”
又补充了一句,“……我觉得今天的穿着和你不搭。”
简思索着自己中午吃了垃圾食品,晚上更想吃中餐,中餐馆品类多且事少,“我们去吃中餐,怎么样?不要求着装。”
提姆:“好啊。你邀请我去你家吃饭?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你家做客。”
简:“……不,我的意思是请你去中餐馆吃饭。”
提姆:“……都很好。告诉我地址吧。请乘客简明女士系好安全带,我们即将离开考文垂区向唐人街出发。”
两人坐在餐桌的一边,让简想起了一副印象派油画《Chez le Père Lathuille》。画中巴黎的夏日花园里,一对年轻夫妇坐在餐桌交谈,周围如田园诗般浪漫自然。而简和提姆在一家温馨的徽菜馆,窗外街景点点,哥谭秋夜如美酒般醉人。
简:“提姆,我们现在,让我想起了莫奈的一幅画。”
提姆眉头一皱,“爱德华·莫奈的《珍妮》吗?”
简:“是Chez le Père Lathuille。”
提姆:“我想想,巴黎战役,是第六联盟和法西斯决战时,做指挥点的餐厅吧。”
简:“没错。拿破仑。”
提姆:“你喜欢的皇帝应该是秦始皇或者唐文皇帝吧。”
简:“对。你呢?”
提姆:“我最喜欢刘裕。《资治通鉴》和《宋史归一》记载了以一击千。我难以想象他是怎么做到的。我一开始以为是春秋笔法,后来查阅了很多资料,发现有史实支撑。”
简:“战神皇帝。”
提姆:“可惜的是他的帮手太少了。啊,说远了,你会觉得我无聊吗?”
简:“没有。你说不定可以做个老师,讲得很有趣。历史相当迷人。”
提姆:“当然。喝杯咖啡,美国的历史就看完了。但是中国历史才看了一个开头。”
提姆:“说回画,韦恩庄园好像有收藏这副画,你来的时候我们一起去看。”
简:“韦恩先生不是喜欢先锋派吗?前段时间,他花了700万拍了一副新出道画家的画作。”
提姆:“应该是托马斯·韦恩先生或者玛莎·韦恩女士收藏的。”
提姆:“你喜欢莫奈是因为他有很多狗的肖像画吗?”
简:“确实如此。我对艺术了解的不多,是偶然发现了他的狗狗肖像画才了解他的。”
提姆叹了口气,“你真的很喜欢狗。”
简警觉起来,“我是狗派人士。”
然后他走到一边,伸出手牵着简离开了餐厅,又说出了奇怪的话,“这里不合适说这个。”
他们回到车里。
提姆咽下了不自然,声音平静地问,“你真的想让我做你的狗?”
手抓紧了方向盘,“我的侧写……我的印象里你没有这方面的爱好。”
简:“对。”
提姆抓了抓头发,刘海拨到脑后,“我只是了解到一些绳艺技巧。还有就是五十度灰。”
简:“……”
他说着支配与服从,简惊呆了,心里困惑自己有哪里让提姆误解了。
提姆直直盯着简,“所以我推测你是第一次养狗,但你先提出,你一定比我懂得多。展示给我看一下,我考虑自己是否能接受被支配。”
简:“……”
他顺从等着,睫毛轻眨,顶灯的光印在挺直的鼻骨,脸上的阴影像面纱遮着雕塑,看不清他的神色。
一只无形的手揪着简的心,她立刻关掉了顶光。密闭的空间里一片安静,只剩下呼吸声。
黑暗放松了简的心,她不由大口呼吸,直至一只手放到了她的脖子上,低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惩罚我”。
她总觉得不太妙,用力推开了他,一只手按着他的肩膀,一只手解安全带。
女孩什么都看不见,黑暗中另一个人却看得一清二楚。
嘴角勾起笑容,蓝眼睛深不见底,神思难辨,青年主动抓起简的双手放在自己温热的脖颈,无害、脆弱宛如自愿套上项圈的狗,“惩罚我”。
手足无措掐着青年的脖颈,修长的手垂到一边,像一条忠诚的狗等待着她的命令。
她感到提姆安静了下来,随后放下了双手,紧紧抱着青年,“不要这样。提姆,不要伤害自己。我很笨,不知道怎么安慰你。我只知道你是个很好的人,你不能伤害自己。”
身下的提姆打开了灯,“我在和你开玩笑。我以为你喜欢这样。毕竟,你说让我做你的狗狗。”
简低头看提姆没事了,双手抵着车顶蹬地打算起身,他则继续揽着女孩的腰不放。
轻轻抚摸他的脸颊,女孩轻声细语:“我小时候不懂,以为狗狗就是朋友,朋友就是狗狗。我的朋友和我说,总有一天,会有一个人又愿意做狗狗又愿意做朋友。
提姆,不要因为我喜欢什么,你就做什么。我说自己喜欢书呆子,是因为你贬低自己像nerd。我不是时尚警察,你不要为了我变成什么geek chic的风格。
这不好,这也不公平。
我喜欢你的脸,喜欢你的身材,喜欢你爬在课桌上睡觉的样子,喜欢你不完美,你就做你自己就好了。我最喜欢你的眼睛,我想你长得像聪明人就是因为这双眼睛。
我喜欢你,和梅莉也没有关系。你说,当你看到我第一眼,你就爱我。我想说,我也是,如果我那天戴了眼镜,我也会一见钟情。”
蜻蜓点水亲了下提姆的眼睛,简离开了。
他坐在车里,一直注视着简,待了很久,终于笑着说,“晚上好,哥谭。我爱你。”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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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男高,女大,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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