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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菜贩子执意要给她一百文。

你来我往推了几次,没推成功,最后,那一百文钱,还是沉甸甸地,落在了她的掌心。而那菜贩子,两条精瘦短小的腿走得飞快,拉着推车滚滚向前,没一会儿,就在夕阳斜去的街上没了影儿。

她捧着那钱,望着沈怜青,道:“这是……我的工钱吗?”

虽然她只是一时兴起,为人吆喝了几句,但事实明摆着,那些菜的确在非常短的时间内,全部卖完了。而且来买的人,好像大多都对她投来了有些奇怪的目光。

的确很奇怪。

一个老人,一个女人,还有一个拉着一匹马坐在角落里,面如死灰的男人——

正卖着几篓子装得很满还沾着泥点子的青菜。

“是吧。”

沈怜青看着她手里的钱,最后还是补充道:“也可能是赏钱。”

此时此刻她才明白了,那位买了二十斤的大娘,又折返回来,盯着沈怜青,为什么会嘀咕那一句:“年纪轻轻的,出去做点什么不好。”

也明白了,为什么沈怜青的脸会臭到把菜贩子吓得卖完菜就跑路。

掂着那贯钱,她为表歉意,只能呵呵笑道:“我请你喝杯茶吧。”

这不正好,旁边就是茶舍。

她拉着沈怜青进了门,但钱不多,只能点一壶茶,一份桂花冰元子。端上来一看,她觉得像是汤圆,分量也不多,只有四个,她想让给他吃。

他刚才还闷闷地,好像生着气,见她推过来,终于开口道:“你怎么不吃?”

“你吃。”

她又呵呵笑了一笑,道:“我不饿。”

说完,她才觉得这话接得也太恶心了。这还是她蔺小将吗。

而他只是一挥手,唤店家,要了一个空碗。当着她的面,他将那四个汤圆分出来,一碗两个,不说一句话,他把其中一碗放到她面前。

“一块吃吧。”

好像想起什么来,他忽然注道:“你怎么会想到点这个吃?”

因为就这个最便宜啊。

但她没来得及回话,他莫名其妙,又注了一句道:“新婚夜就忘了这个。”

她一口汤圆甜得险些哽在嗓子眼。

突如其来的尴尬气氛没持续下去,这茶舍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个说书的,不管不顾,就在她的座位前站住脚,噼里啪啦地说了起来。

“本月新鲜事,各位听客,可准备好了吗。”

她抬头一看,那人装备齐全,连话本子都在手里捧着。

而她只关心要不要收钱,但再看那人另一只手没捧着个碗,她稍稍放了放心。毕竟茶还没有喝完,她只能先坐着。

“上回说到金府姑娘花信年华,向来乐善好施,到最后也是贪图富贵之人——各位可记得为什么那么说吗?”

“自然!”

够积极的。她看见就这几个茶客里,还有人举手。

看来这家店接待的都是固定客群,那熟客举了手,立即回道:“嫁给了傅府那个淫鬼嘛。”

这似乎是标准答案。

说书的点了点头:“嗯,此听客记忆非凡……”

还有奖励环节吗?

“颜君。”

直至沈怜青唤了她一声,她终于发现——不对,怎么都是金府?

疆域货商口中水乡的金府,说书人口中和淫鬼结婚的金府,好像都是,同一家金府?那,金府姑娘是谁?

真是——挽春吗?

她一张口,便问道:“请问,那金府姑娘叫什么啊?”

但说书的没理她。

显然,她还有沈怜青的消费都不够格在这个圈子里插上话,下一刻,另一位茶客喊道:“再给我们讲讲,傅府那淫鬼到底娶了多少个妾!”

“且慢!且听!”

说书的这话便接得行云流水。

那四个汤圆吃完了,茶也喝没了,再坐下去也实在没趣,她又和店家拿了一壶水,让马喝了,店家倒很客气。她心里想,要是墨语现在能赶到就好了,她一定拿些钱,再多多支持一下这家店的生意。

店里书说得热闹,店家无事,还送到门口。那时,她望了望店家,问道:“那说书的,说的是谁呢?”

说书的不回答,问他“老板”不也能知道吗。

可惜,店家回道:“小姐勿怪,那说书人,是我妻子的表弟,平日无事跑来帮忙,嘴上说两句只当玩笑,有人爱听,也只赏口茶喝罢了。”

虽不算回了她的话,但回的这话,的确有理有据,而且,始终面带微笑。

于是,她看了一眼沈怜青,下了阶,正要走。

“小姐。”

店家忽地唤住她,道:“这都是老主顾彼此说嘴,为免误会,请您不要说出去。”

“我都不知道是谁。”

她停步,微笑道:“怎么说出去呢?只怕有时候不小心,随口说了,说错了可不好。”

店家犹豫了片刻。

很快,她便听见他低低声,道:“自然是金府的挽春小姐。”

“小店经营不易。我妻子那表弟,也只能爱说些胡话,本无恶意,还有劳小姐——”

店家两步追上前,又看了看沈怜青,接着道:“还有这位书童,请多包涵。”

说完,店里像是有人喊起来了,店家转了身,便走了。

只留下目光杀伤力堪比核弹版激光笔的沈怜青。

她只怕,那店家走得再慢一点,得被当场射成渣渣。而她,留在原地,努力地,将店家最后留下的那两个字“书童”,从脑中消除,更怕,再回想起一次,她就会爆发出怎么听都像是嘲笑的清脆笑声。

但她怎么也没忍住,还是笑了。

“别气呀。”

沈怜青气疯了,还得牵着那匹马,还有马背上那两个箱子。最后,他像是气得使不上力了,又走了一会儿,终于停下来,回头望她,冷笑一声,道:“这位小姐,我有什么好气?您气质非凡,一路颠簸仍光彩焕发,而我和我的马,早已经无精打采,蓬头垢面,被人认成书童,也是常理之中!”

“蓬头垢面?”

他越气得不像他,她越觉得可笑又……好像有一些可爱。

见他鬓角凌乱,走得满头大汗,她倒难得不违心地,注了一句道:“我看还是帅得很客观的啊。”

“帅?”

一乐起来,忘转换语言系统包了。

她只好笑道:“就是好看的意思。而且,说你是书童,大概是,你就长了张饱读诗书的脸嘛!”

“你——”

她看见他手中紧握着的缰绳,松了一松,道:“怎能如此油腔滑调。”

这话听起来不像是什么好话,但他的脸色的确好看了一点。

于是,她快步上前,准备转移话题,道:“现在天也快晚了,墨语要是今天没来,我们晚上住哪儿呀?”

“住这儿。”

“住这儿?”

这时,她才扫视了周围一圈。然后发现,他牵着那匹马,带着她,已经来到另一条街了。

这条街上的行人零零散散地走着,商铺冷冷清清地开着。

“这便是金府了。”

他注道:“我们就在这儿住下了。”

“你不是不认识吗?”

她四处打量起来,的确,远远的,看见一座气派得好像微景观模型的府邸。

绿瓦红墙,府门前台阶看起来比郡王府还高。再结合沈怜青说的:“水乡金家是以挥霍出名的。”

那么,目标很明确了。

“刚才说书的不是说了,就在那条路后边吗?”

有说吗。他在那一口口喝茶,偷听得倒仔细。

但是,他牵马要走,她止步不前,道:“去打扰人家,合适吗?”

其实,也不是合不合适的问题。是她实在心虚啊。

在林家有挽春和小栗子兜底,大多事她总能装傻糊弄过去,到了这里,她一个也不认识,一个也叫不出名字怎么办?她也不知道,林颜君之前,和这远房姑奶奶一家的关系到底发展得如何,要是有什么过节,或者压根不熟,她此刻找上门——

不就是大型ooc现场吗。

可沈怜青牵着马,已经走到府门前了。她再抬起眼,看见那檐下挂着的漆金牌匾,脸色难看,正要跑路,沈怜青却一把握着她的手。

“来人了。”

她眼一闭,一睁,一吸气,一松。终于直挺挺地,回过身去,然后,看见了一个穿着朴素面无表情的男人。

显然不是主人。

是他开了门,从门后,又走出来两个男人,穿得稍微好一些,但也都缩着脖子,警惕地盯着人看。看来,他们也不是主人。

开门的男人唤道:“你二位是何人?”

他扫视了她和沈怜青一眼,最后,想了想,还是叉手,请了个礼。

“京西林家的姑娘。”

沈怜青见她迟迟不回话,开了口,注道:“出行路过此地,特来问候。”

三个男人面面相觑。

很快,一个进去通报了,另一个先请了她进去。

还有一个,看着沈怜青,叉手问道:“请问,公子是?”

她不安地站在府门后,等着沈怜青。

然后,她听见沈怜青回了那人的话,道:“我是林家姑娘的郎君。”

她觉得额上开始细细地冒冷汗。

沈怜青将缰绳交出去,大步跨过门槛,又握住她手,道:“请,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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