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幻历1325年,雷顿自治区。
新月遥遥挂在夜空中,边缘薄而锋利,只余淡色的光轻洒在河面上,掀起三两圈波澜,夜鸦顺着鼓荡的晚风越过草色团簇的原野,飞过连绵不断的迷语森林,停驻在一座飘荡着鸢尾花香的城池边缘。
城门的花丛林木在月光的照耀下,朝城桥方向微微弯拱,阴影之处漆黑迷蒙,像这座无法被信仰覆盖的城市。
“当——当——”
审判庭的钟声响彻天际,即使是在喧嚣的酒馆也清晰可见——可惜,在这里没人会在乎这个声音。
“什么一手消息,我看你在胡说八道!”穿着绿色布衣的男人把酒杯狠狠往桌上一砸。
坐在他对面的人醉醺醺地哼哼两声:“不管你信不信,银月就是输给了一个三流佣兵团,叫什么……弯钩?铁钩?不重要,反正他们去抢一个秘银矿,银月团长被暗算了。”
“放你娘的狗屁。墨菲要是这么容易被解决,还轮得到这种名不经传小佣兵团来?”
“哈哈哈,那也不错。银月这么霸道还不是因为墨菲,规矩一大堆,死了也好!”
“墨菲死了!哈哈哈!老子亲眼看他被食腐蜘蛛吃了!一代传奇佣兵就这么死得凄惨啊!可怜啊!可怜!”
“哟,那你可小心自己的脑袋了!等下银月的人听了就来找你算账——”
酒馆老板把自己挂在二楼栏杆上,端着朗姆酒美滋滋地喝了两口,时不时打个酒嗝:“要我说,那破钟真够吵的,早晚给它推咯,是吧,白郁。”
“……”
没得到回应的中年男人挠挠耳朵,对旁边正儿八经的年轻人喊了两声:“白郁!理我啊!”
“忙着呢。”白郁撩了下眼皮,随口敷衍,他思索良久才微笑地向对面的人说道,“你跟她不合适。”
对面胖子不自在地挪了挪屁股:“这破酒馆的椅子也太小了,你就不能换个地方干活吗?”
“哦,你继续说。”
“首先,你喜欢的这个姑娘跟你性格不合,她比较刚烈,很容易导致家庭不和睦。直白一点,你会被打。”白郁缓缓说道。
至于对方前半句话,那当然是听不见了——开玩笑,他去哪再找一个不收摊位费的地方。
“我看她也不是那样的人啊?她看上去跟其他人关系都不错啊,虽然是穷了点,但是我母亲喜欢她。”凯文狐疑地扫视眼前这个年轻人。
据说是几个月前刚从其他地方过来的,白白净净,颇受女人欢迎,小城青年们嫉妒得眼都红了,还没等大家伙对他下绊子,对方就这样顺水推舟地干起红娘的活计,偏偏还给他撮合了十几对。一时间,不知多少年轻小伙子小姑娘为心上人赶到这个破酒馆。
“这知人知面不知心,除了安全呢,极大概率啊,她还有点爱慕虚荣。”白郁脸上认真不减,“你想想啊,你刚才说,给她送花送魔药送戒指,对方都不收,这说明什么,说明她有更大的图谋啊。”
见对方依然将信将疑,白郁继续说:“不然你作为紫鸢尾商店老板的儿子,长得又这么英俊潇洒,她怎么会看不上你呢?”
至于为什么这样形容一个满脸青春痘的胖子……挣钱嘛,不寒碜,来者皆是美男子。
胖子颇为得意地哼了一声,脸上的肥肉晃起几道横纹:“你说得对,那她确实配不上我,那你帮我看看有没有别的姑娘,帮我俩搭个线。”
他补充道:“要勤俭持家、孝顺的,不能太胖,当然也不能太瘦,最重要的是要好看,哦对了……”他叽里咕噜说了一大串,就差把人的身高、体重、发色都确定下来了。
而白郁,就这么微笑着听他说到“最好信奉审判庭——”
“等等。”白郁不得不打断他,“凯文先生,您想娶一位信众?在雷顿城?这里可是自治区。”
“那当然,最好还是一位牧师。”胖子语气里不屑中夹杂着向往,“你知道的,在任何经济繁荣的地区,有一位信众妻子,很多事会有意想不到的便利……”他顿了顿。
“你放心,钱少不了你的。”胖子往腰间口袋里摸了两下,装模作样地鼓捣了好一会儿,最后他清了清嗓门,意有所指地说,“今天没带,下次一起给你。你知道的,我不差这点。”
“当然,我明白。”
胖子满意地点点头:“把我的事放心上,我的要求很低的。”他摇了摇椅子,试图把自己拔出来,岿然不动,似是有些着急,脸越憋越红,来来回回四五次,好说歹说蹬了两下横撑才硬生生把肥屁股挤出来。
“真穷酸!”胖子抱怨道,“这种地方真不想来第二次!你也是个体面人了,花几百金币买个好铺子很难吗?”
“我的身家哪儿能跟您比啊?”
“哼,你还算老实,加油干个十年八年说不定能达到我的十分之一。走了,这种鬼地方一刻也待不下去了。”
目送对方顺着楼梯离去,白郁才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
“他可真敢想,不知道他脑子里的水倒出来会不会淹没雷顿城,为什么他不回家睡一觉呢?梦里什么都有。”
“还有什么叫也?他以为自己跟我一样英俊吗?”
酒馆老板乐得不行,捞起旁边的酒杯推到白郁面前:“紫鸢尾商店呢,那可是有钱人,雷顿城的佣兵爱死他们了,天天往那钻,哈哈,要不是你,人家还不会来我这破地方呢。”
“越有钱越抠。”白郁有些郁闷,“来七八趟了,就没给过。”
说着他像是想到什么,悄悄瞥了瞥乐呵呵的酒馆老板,又环顾桌面,对着几个玻璃杯挑挑拣拣,最后勉强选出一个还算明亮的、没有油花的,悠悠地给自己倒了杯水,比起酒精,他还是更喜欢这个。
“你猜他刚刚问的是谁?”
中年男人半醉半醒地打了个酒嗝:“估计是哪个贵族家的女儿吧。”
“露娜。”
“嗝,谁?露……”酒馆老板声音戛然而止,眼睛睁大,像是受了什么刺激,猛地抬高声音,“我女儿啊?!”
白郁应了一声,视线望向底下吵吵闹闹的人群,好像有人刚打过一架——这很正常。毕竟这里是在审判庭教区之外的雷顿城,地痞流氓、自由佣兵法师聚集之地,也许还有某些通缉犯。
比如白郁自己。
几个月前他还是一个实习医生,左手咖啡右手课本,头顶考试工作两座大山,在连轴转三十多个小时之后实在顶不住睡着了——谁知道是哪种睡法呢,反正醒来就在逃亡路上。
据说原身最擅长爱情魔法,奇妙的是,他身体里一点魔力都没有,连最基础的迟缓术都用不出来。换言之,原身十有**是个骗子。白郁倒霉就倒霉在,刚好在原身欺骗了某位城主的小儿子的第二天穿过来,好日子没享受到,苦全他一个人吃了。
幸好原身也不是什么也没准备,白郁根据对方留下的信息,使劲浑身解数跑到了雷顿城这个三不管地带,以及……年轻人目光看向依然不可置信的酒馆老板身上。
酒馆老板今年五十七(尽管他本人对此据理力争,坚定地认为自己只有四十),妻子早逝,只留下一个女儿,据说以前是个佣兵,年纪大了干脆拿着积蓄盘下这家小酒馆。
白郁露出一个真诚的笑,他在雷顿城门口饿晕的时候被对方捡了回来。
“啧。”酒馆老板被他看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你笑得好恶心。”
“卡特,我觉得你得去看看眼睛,露娜说我的笑容比鸢尾花还好看。”
提到关键人物,酒馆老板卡特总算反应过来,骂骂咧咧:“你居然说我的露娜爱慕虚荣,白郁,你居然是这种人!我真是看错你了,要知道——前几天,我可是想过让露娜嫁给你!”
抬头一看,年轻人满脸茫然,对方一会儿低头看看杯子,一会儿又挠挠脑袋,沉吟许久才伸出食指指着自己:“嫁给谁?我啊?”
“这重要吗?!重点难道不是你在背后骂……”
“露娜不喜欢他,让我这么说的,她说她有喜欢的人了。”白郁说,“不是,我喜欢男人啊。”
他顿了顿:“卡特,要不,我帮你看看眼睛?虽然我不是特别厉害,但好歹……咳,也算半个专业人士吧,咱俩这关系,就不收钱了。”
“……我没病!”卡特也没心思喝酒了,他更在意的是青年的前半句话,“她喜欢谁啊,为什么我不知道啊?她为什么只跟你说啊?”
白郁:“……”
“你需要尊重一下少女的情思。她不说,你不问,她想说,你就听。答应我好吗?”
中年男人蹭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看上去有些气急败坏:“那她……”
“好了。”白郁按住他的肩膀,试图安抚一位可怜的老父亲,“她是个成年人,知道自己在做什么,露娜很聪明。”
“今天差不多了,我要的东西呢?”
“难道她嫌弃我年纪大了?跟父亲有代沟了?”中年男人游魂一般坐下,有气无力地说,“在柜台抽屉,天鹰女妖的血,二十五个金币,直接塞钱柜里。”
说着他像是想起什么,恶声恶气地说:“不许赊账!”
白郁轻咳一声,眼神游离:“卡特,我……”
“闭嘴,我不想听。”
“卡特,你是个好人。”
“……我不是,我是个贱人。”
“……卡特,求你。”
“啧。”酒馆老板看上去更烦了,把刚刚给年轻人的酒拿回来,往自己嘴里灌了几口,“一个月内,必须把账结了。”
见达到目的,白郁咧开嘴笑了笑,笑容明媚阳光,该说不说,这小白脸确实有些姿色,嘴又甜,怪不得那些男男女女跟他说话语气都能温柔几分。
酒馆老板摆了摆手:“快滚,我未来几天都不想再见到你了。”
白郁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在对方说话之前给了他一个拥抱。
“卡特,谢谢。”
“……都说了!不要对我笑得这么恶心!”
天鹰女妖危险性并不算高,但它们的血液只要接触到空气就会快速凝固,需要老道的佣兵提前准备好特殊的溶液接取,然而血液只能用来制作某种特殊的解毒剂,通常情况下,没什么人会专门去找。
白郁熟练地摸向柜台,轻而易举找到了卡特说的东西,手速均匀地晃了晃小玻璃瓶,淡绿色的血液意外地浓稠,随着他的动作挂在透明材质上,细看还有些油脂颗粒。
一等一的好货。
年轻人唇角的笑意更深,扬起下巴冲楼上的中年男人喊道:“走了啊,替我跟露娜打个招呼!一把年纪了你少喝点!酒精伤肝!”
忽视掉卡特说他多管闲事的骂声,白郁从怀里拿出钱袋,先是点了十枚金币,想了想又抽出其中两枚,剩下的放进对方说的钱柜,再把玻璃瓶掖进怀里,随即跟酒馆里的吟游诗人打了个招呼,熟练地避开地上的酒杯碎片,慢悠悠地推门离去。
“白郁!今天这么早就回去了?”这是城门的守卫,上个月刚结婚——他牵的线。
“对,你也早点休息。”
越过城门口的紫鸢尾丛,又从口袋里抓两把草籽喂了桥上的雪鸽,沿着小路蜿蜒而上,路过几棵翠绿的小树,遗憾地发现红莓果还没长出来,看来家里躺着的某个人是吃不上了。
“你真没口福。”白郁嘟囔着。
“毕竟我是个穷鬼,你得体谅我。”
等到明月高悬之时,他才晃晃悠悠地走到距离雷顿城千米外的小木屋,这里靠近迷语森林,可能会被魔兽闯入,去城里又要走大老远,几乎没什么人来。
白郁倒是觉得这是个好地方,不要房租,还能得一片荒地,种花种菜都行,谁有他滋润啊。
他都要爱上西幻大陆的生活了,果然只要脱离了内卷,哪里都是温暖的土壤啊,不用为了那点钱累死累活,更不用担心自己和病人谁先进ICU。
无视掉门口成片枯死凋零的白芽菜,白郁径直走向房门——实话说,作为夏国子民,不会种地有点丢人,还是眼不见为净吧。
白郁想,也许他以前不该学临床医学,而应该去学农林,这不,一朝穿越,苦学八年付诸东流。要是学农林就能去种魔植了,这玩意可值钱。
轻手轻脚地推开房门,把老旧木屋的吱呀声压到最低。
屋内乌漆嘛黑的,没有窗,一股潮湿的霉味铺面而来,空气涨着夏日的闷热黏腻。
白郁先摸黑点亮桌上的夜燃灯,顺着昏暗的灯光走向最边上的单人床,上面躺着一个高大的黑发男人,双眸紧闭,应该是又昏迷了,窄小的床让对方不得不把身体蜷缩起来。手臂和腹部均缠着绷带,标准的环绕式绑法,确认伤口没裂开之后,白郁弯下腰,轻轻贴在对方的胸廓上,呼吸微弱却平稳。
看来短时间内死不了。
只是吧……青年视线落在对方淡青色的嘴唇上,一时有些茫然,呆在原地好几秒才把桌边的椅子扒拉过来,坐直身体,掏出怀中的天鹰女妖血。
“不知道那本破笔记本有没有骗我,是死是活听天由命了,这么深的鱼钩伤都没感染,你命不该绝。”
青年一边嘀咕一边拔掉玻璃瓶的塞子,小心翼翼地把绿色液体滴纱布上,随后一点一点把血液沁到对方的唇边,男人经常意识不清,几乎咽不下东西,他只能这么干。
“嘶……痛啊。你最好记得我大恩大德。”白郁再一次按下男人顶住自己腹腔的的肘部,这都昏睡不醒了还不忘给别人来两下,刚救回来的时候甚至差点把他的手扭了。还好足够虚弱,不至于让人受伤。
喂了大半瓶,白郁又把玻璃瓶塞回怀里,这东西不便宜,剩下的还有用。
“我得好好想想,他醒了我能拿什么报酬,一千金币?一万?人生是不是就这样易如反掌了?”想着想着就把自己逗乐了,青年傻笑着伸了伸懒腰,似乎想起了什么,他弯下腰,手指伸向床头的缝隙,有一搭没一搭地摸索着,不一会儿就摸到了冰冷的皮面,顺势抽出来。
一本淡紫色的皮面笔记本,脊上嵌着浅蓝色的菱形宝石,晶莹通透,打开之后能看清上面雕着白色日月纹,宝石正好落在太阳中心位置。
这是原身逃亡路上一直贴身带着的东西,白郁哪怕是个傻子也不会卖掉它。
翻开第一页,夹在书页间的浅紫色的羽毛笔恰好落在两行字上。
【不要救路边那个黑发男人,他会害死你。】
【你是什么东西?】这是白郁前几天写的。
【我即是你,我无所不知。】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