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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暮然回首(五)

孙青恢复的特别好,不到半年时间已经和正常人无异。现在的她和之前判若两人,善良可爱,拥有花季少女特有的纯真。

如今她特别黏孙郗,像个跟屁虫一样,整天三哥长、三哥短的。

偌大的别墅群,只剩下他们兄妹俩住,不黏他黏谁。

孙郗本来不习惯,逐渐开始享受这种依赖,三十多年以来,他初次体会到兄妹之情的温暖。

孙青嫌家里太冷清,好几次催他找女朋友,他都以工作忙为由推脱,她便张罗给他相亲,把同学的姐姐或亲戚介绍给她。

可能孙青把这事同苏雨涵说了,苏雨涵又同姥爷姥姥说了,如此甚好,苏大钟夫妇也开始给他做红娘。

介绍的女孩子不是千金大小姐就是社会名媛,碍于长辈的情面和妹妹的热心,他见过几个,女孩对他的印象都很好,偏偏他一个也没有感觉。

某天吃早饭的时候,孙青突然神秘兮兮地问:“哥,你为什么一直不找女朋友?不会,那方面,不行吧?”

孙郗正在喝粥,皱着眉抬起头,“什么?”

孙青以为他尴尬,溜到他身边,悄声说:“有病就去看男科啊!”

“好好吃你的饭。”孙郗大多数时候对妹妹都是严肃的。

孙青却知道其实哥哥心里是个挺柔软的人,只不过表面上凶巴巴的,再说,哪个长得帅又有钱的男人不凶?

“哥,你前妻跟你离婚,是不是因为你……”她突然瞪大了眼睛,“你前妻的孩子不是你的?”

孙郗给气笑了,“你才多大点?什么都不懂别瞎说。”

孙青不服气,嘟囔道:“我都二十了,有什么不懂的。”

孙郗抬眼看妹妹,她二十岁了?他以为她还十五六岁呢!再看她娇嫩的脸蛋,哪有大人的模样。

低头时,他的肝脏凶狠地疼了下。

他们认识那年,她不过也只有二十岁。

二十岁可不是小孩子了,如果孙青知道兄妹之间的恩怨,会如何?

她受不了,同样,他也受不了。

所以,他打算送妹妹出国读书,眼不见心不烦。

正好苏大钟夫妇也要带苏雨涵去,能帮忙照顾孙青,他大可以放心。

机场,孙青和孙郗依依不舍,“哥,你真狠心,都不亲自送我。”话没说完,吧嗒吧嗒掉眼泪。

“忙”,孙郗嗓子发涩,“别哭了,丑。”

孙青噗嗤笑了,首富怎么样?还不是直男一枚,“哥,快点给我找个嫂子吧,然后再给我生几个侄子侄女玩。”

孙郗摆摆手,头也不回的朝外走。

孙青走了两步又哭了,回头大喊:“哥,记得有时间去看我啊!”

孙郗没回头,抬起胳膊做出个OK的手势。

这下,他又变成孤家寡人了。

两个月后,孙郗去T国出差,夜幕降临后,他独自开车在街头游荡。

首都W市是全球旅游胜地,街头巷尾被各色皮肤的游人占据,熙熙攘攘,热闹非凡。

从前他喜欢安静,因为内心拥郁杂乱,如今他钟爱喧嚣中的烟火气,好似这样的生活,才能证明自己活在鲜活的人间。。

无意间瞥见街头的一家小店,四个中文字在众多门面中颇为显眼:云岭小烧。

全中国那么多特色小吃,说句实在的,云岭小烧一点不出名,所以同其他店面爆满的情况相比,它可逊色多了。

他十分好奇,这家店的主人到底什么来历。

店内装修典雅,干净整洁,播放悠扬的民乐,没有人招待,孙郗就自己找个靠里的位置坐下,

刚落座,听见“服务员”用纯正伦敦腔同他问好,同时把菜单递上。

孙郗没接,抬眼看她。

傅霁月怔住,以为眼睛花了。

虽然病治好了,但服用太多精神类药物,她的神经受到严重损害,没法再去做医生,但总不能吃干饭,便同朋友借钱开了这家小店。

傅霁月莞尔一笑,“吃什么?我请客。”

孙郗表情淡淡,“来这能吃什么?”

“甜口的,还是咸口的?”

“你不是知道吗?”

“这么多年了,我以为你口味变了。”

斗嘴他向来不会赢,没忍住爆粗口,“变个屁”。

菜上来后,傅霁月指了指椅子,问:“约了人?”

孙郗点点头,“红姐姐”。

傅霁月笑容可掬地在他对面落座。

菜的味道还不错,孙郗吃了两口,随口说:“当服务员挺辛苦的吧。”

在这等着她呢,傅霁月才不会服输,“我是老板。”

“老板亲自端菜?”

“服务员请假了。”

“服务员有假,老板没假,真惨。”

“老板没假不惨,一个人吃饭才惨。”

筷子卡在半空,孙郗气得不行,菜没怎么吃,先吃了两次瘪,搁谁都生气。

傅霁月笑里藏刀,继续砍,“孙先生,不会用筷子了,要不要我喂你吃?”

孙郗没说好,因为她真会喂,不是喂,而是塞,直接塞嗓子眼那种。

他决定不跟她置气,闷声吃饭。

“怎么想起开这样一家店,我记得你没在云岭待过几年吧。”

见他神色恢复正常,傅霁月也平静下来,“以前崇洋媚外喜欢呆在国外,后来也不知道为什么,特别怀念在云岭的日子。”

孙郗喝了口汤,颇为认真道:“这水平不错,回云岭的生意估计比这里好。”

傅霁月撇撇嘴,“我把首富得罪了,哪敢回去,不要命了。”

孙郗白她一眼,“说得我像□□似的。”

“不是□□,你的活捉令一下就是三年,你这辈子不打算撤回来了是吗?”

不小心咬到舌头,整个口腔充满血腥味,孙郗把筷子放下,欲言又止。

真冤枉他了,那个胡闹的活捉令早就被废除了,但有些话说出去便再也收不回来,这两年,总有人把女孩送给他,说是叫丁甯,其中目的,可想而知。

孙郗扒拉口米饭,把腮帮撑得鼓鼓的。这个扒拉的动作,还是和丁甯学的,他总认为她吃相不雅观。

可满满的一口,真满足啊!很久没吃过这么可口的饭菜了。

他又夹了筷子菜,说话很费劲,“你说,我现在去找她,她还会要我吗?”

多希望傅霁月没听清。

傅霁月冷笑两声,反问道:“放下你现在的一切?”

孙郗点头如捣蒜,怕她不相信,补充道:“你知道的,我不在乎这些。”

傅霁月字字锥心,“可她爱你时,你在乎。”

孙郗被噎得够呛,傅霁月赶紧把汤推到他面前。

“我真的不在乎”,怕她不相信似的,他瞪大腥红的的双眼。

“你是不在乎,可是你要利用那些东西去复仇,很多年前,在复仇和丁甯之间,你已经放弃了她,她不会再要你了。”

“不,她还要我……”

他的低吼声从胸腔里发出,止不住泪流满面,“我又不是物件,怎么能说不要就不要呢!”

明明已经伤心欲绝,傅霁月不但没一句安慰,反而火上浇油,“你看看你之前做的那些混蛋事,但凡是个正常人,都不会原谅你。”

孙郗抹了把泪,咬牙切齿的,“你也不拦我,算什么朋友?”

“我哪知道会这样啊,我他妈还帮你作贱她了呢!”

眨眼间,变成两个人一起哭。

哭够了,孙郗把饭菜吃光,在傅霁月的威胁下不情愿结了账。

傅霁月老大不相信,“首富出门也带钱?”

孙郗白他一眼,没回嘴。

之后,傅霁月带他来到住的地方,傅父之前患了中风,后来又老年痴呆,白天由护工照顾,晚上傅霁月亲力亲为。

曾经风光无限的世家豪门掌舵人,如今只会流口水傻笑,看到这一幕,孙郗大有感触,他如果晚景凄凉,恐怕身边连个人都没有。

本想问问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最后没有问出口,以傅霁月的性格,绝对不会接受。

“有时间还是云岭吧,傅家的根儿在那,老爷子肯定也希望落叶归根。”

“滚犊子,会不会说话,我爹还没死呢。”

“你这人,人语不懂。”

“快滚吧,手机都要打爆炸了。”

久违的轻松从孙郗脸上消失,取而代之是机械性的微笑,“再见,傅老板。”

“再见,首富。”

孙郗孤零零地回到车里,从包里拿出根烟,拿烟做酒,举杯邀明月。

记得那晚的月亮和今天的一样,不圆,但特别漂亮。

月色中她低着头,侧脸模糊不清。

我心爱的女孩啊!你在远方还好吗?

非洲,达亚

夜色正浓,丁甯盯着天空上的月亮发呆。

这是她来非洲的第三个年头。

那年,黎明志愿者协会招募会员加入援非行动,宣传车就搭在五台山下。同时,有好几波人为了一千万找到五台山,山上清幽的生活被打扰,所以,在张三爷的怂恿下,丁甯稀里糊涂报了名。

结果,张三爷由于年纪太大落选,她却因为身体素质好,会拳击,成为协会中的一员。

黎明志愿者协会创始人是安兰,安亦阳的亲生母亲,为了纪念他的生父黎猷天。

协会成员只知道创始人的名字,不了解她的生平,所以丁甯只当是又一个重名重姓的。但这个名字足以叫她下定最后的决心,背井离乡,远赴非洲。

丁甯被分到协会的二支部后勤组,二支部主要帮扶对象是驻达亚的ZG医院。

在前往医院的路上,赶上当地两个私人武装火拼,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二支部乘坐的大巴车被打得啪啪响,司机见惯了这种阵势,在外边的叫嚣声中不慌不忙地把车开到目的地。

众人下车后,支部长给大家安排住处,外勤组的几个男人则在组长的带领下前往交战地。

那里有几个村庄,正被战火洗礼,肯定会有村民伤亡,他们负责帮助医护人员把伤员送到驻地医院。

丁甯属于内勤组成员,但她见战火纷飞红了眼,毛遂自荐要出任务,支部长见她态度坚决,且有拳脚功夫,便把她带上。

达亚战事不断,她经常跟着出外勤,难免和武装组织打交道,有一次竟然和当地最大的武装头目阿喜特打擂台,虽然打输了,却赢得阿喜特的赏识。

志愿者服务时间半年为期限,到期去留自愿,

三年来,人来人往。

食物匮乏,生活环境差,最重要的是,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是大多数人离开的原因。

丁甯从没想过离开,皮肤被晒成小麦色,头发剪成齐耳短发,和植被同色的迷彩服是她的日常标配。

三年了,她已经习惯这里的椰子树,月亮,和风。

想爸爸妈妈的时候,她就会半夜跑出来看星星,就像很多很多年前坐在老墨山脚下,只不过那时候爸妈在身边,现在在天上。

张凡来时她要回去了。

他笑笑没说话,在她身边坐下,吹起口琴。

吹的是儿歌月亮船:

月亮船呀月亮船,载着妈妈的歌谣,飘进我的摇篮,淡淡清辉莹莹照,好像妈妈望着我笑眼弯弯……

张凡是去年加入的黎明志愿者协会,也被分到后勤组,后来由于能力突出,当了组长,再后来,成为二支部的新部长。

他比丁甯大两岁,有一次出任务外勤部缺人,支部长亲自上阵,和丁甯做搭档,后来,他就变成她的固定搭档。

大家都知道张凡喜欢丁甯,丁甯也知道,但她只把他当朋友对待,所以拒绝过他每一次表白。

她本想回去的,可那口琴声实在诱人,在这异国他乡,在这寂静的夜,她仿佛找到了灵魂的出口。

张凡的口琴是妈妈留下的,他五岁时妈妈就去世了,死于癌症,所以他从小立志要当医生,后来成功考上医科大学。

妈妈去世后不久父亲便再婚,他难以接受,父子俩关系变得僵持,也是自那以后,乖巧懂事的孩子,在离经叛道上一去不复返。

学生时代隔三差五进局子,大二那年由于成绩好获得保研名额,他却要入伍参军,在部队的两年立过一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继续深造的话,前途无量。

这时候,他又选择回校读书。半年后,考上研究生,由于看不惯系主任的行为作风,把人家打得头破血流,最终被学校开除。

张凡的心里话只对丁甯说过,如果妈妈没去世,他的人生肯定不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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