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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馄饨

次日清晨,陆承州洗漱完毕,缓步下楼。

餐厅的桌上已经摆好他的早餐:一杯清咖啡,两片烤得边皮微焦的吐司,一枚煎得圆润的太阳蛋,再配上一截煎得油亮的火腿。

陆承州早年在德国留学,又因公务繁忙,饮食习惯也渐渐偏西式,清淡从简。

他拿起吐司,刚咬下一口,一缕热气腾腾的香气忽然顺着风钻进鼻腔。

像是芝麻油裹着面皮和汤汁的香气,热腾腾的,从厨房那边一路飘过来。

他放下吐司,往厨房的方向看了一眼:“什么味道?”

张妈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笑着说:“是小荞在厨房里煮馄饨呢。”

陆公馆本是有两位主厨的,一位精通西餐,一位擅长中式宴席,都是手艺顶尖的老手。只是陆承州平日忙碌,午餐、晚餐多在外应酬赴宴,家里的厨房便常年冷清。两位大厨平日里无事可做,只等公馆设宴待客时才出手。

平日里佣人们的三餐都简单,午餐和晚餐是佣人王妈烧的大锅饭,早餐更是敷衍,基本是几片面包或是一锅白粥应付了事。

小荞来了一段日子,见公馆里的人吃得寡淡,想起自己在齐家时学过的手艺,便自告奋勇接下了给佣人做早饭的活。

先前几天她只蒸了白面馒头,香气淡,散得快,陆承州没察觉。今天的早餐她特意换了花样,亲手包了馄饨。灶台一锅沸水滚开,鲜香顺着长廊一路飘向主楼,连院子里趴着的两条狼狗,都被勾得蹲在了厨房门口。

陆承州放下咖啡杯,起身往厨房的方向走去。越往前走,温热的水汽与鲜香越是浓郁。

他走到门口,看见小荞站在灶台前面,腰上系着一块蓝布围裙,袖子卷到小臂,露出一截纤细白净的手腕。

她微微弯着腰,用一把长柄勺往白瓷碗里盛馄饨。汤面泛着浅金色的油光,热气腾腾地往上涌,在她面前凝成一片薄薄的白雾。

雾气模糊了那张与故人相似的轮廓,却显得温柔而鲜活。

厨房里早有捧着碗吃上了的佣人,大家一边吸溜着馄饨一边夸:

“小荞这手艺也太好了,比街上老字号馄饨铺的味道还地道!”

“可不是嘛!我闻到这个香气馋的都走不动道了!”

“你来之前,我们过的都是啥日子啊......”

司机老李最先瞥见门口的人影,忙放下碗站起来:“先生,您怎么来了?”

其他人也纷纷搁下筷子,一声叠一声地喊“先生早”。

小荞闻声抬起头,手上的动作忽然拘谨起来,下意识用围裙擦了擦手指:“先生......是不是味道太大了?”

陆承州走上前,说:“嗯,是太大了。”

小荞知道他的饮食习惯是偏西式的,以为他肯定是嫌弃油烟重,正要低头道歉,谁知他下一句却说:

“给我也盛一碗。”

厨房里静了一瞬。几个佣人面面相觑,谁都没敢先出声。

谁不知道先生早上只吃面包?七年了,从没破过例!

小荞愣了一秒,很快回过神来,连忙点头:“好,您先去餐厅吧,我给您端过去。”

她转身去拿那只属于他的描金瓷碗,舀了七八只饱满的馄饨,撒上翠绿的葱花、金黄的虾米和几片紫菜,又淋了小半勺醋。小心地搁在托盘里,一路捧到他面前。

“您慢点吃,还有些烫。”

她放下碗,双手握着托盘垂在身前,目光却忍不住往他脸上飘。

忐忑里夹着一丝自己也说不清的期待。

陆承州拿起瓷勺,先舀了一勺清汤,送到唇边,吹了吹,抿了一口。

小荞捧着托盘的手指不自觉地收紧了,眼睫都不敢眨一下,怕漏掉他脸上哪怕一丝细微的反应。

汤顺着喉咙滑下去,那股热意落进胃里,像一把钥匙,拧开了陆承州记忆里一道尘封已久的锁。

那是很久远的画面了,模糊的,泛旧的。一双手端着青花碗递到他面前,碗沿冒着热气,声音温柔,带着笑:“承州,慢些吃,当心烫。”

他想起了普鲁斯特。

原来这一勺温热的汤,就是他那一块浸在椴花茶里的玛德琳蛋糕。

小荞看他怔怔不语,心里不由有些惴惴。下一秒,却又见他舀起一只馄饨,咬下半口,慢慢嚼了,咽下去,然后舀了第二只。

她屏着的那口气,这才一点一点地松下来。

他就这样安静地吃着,一口,又一口,碗里的馄饨在一只一只地变少。那碟吐司和火腿搁在对面,始终没再被碰过。

小荞站在那里看着他,只觉得他连吃饭都这样斯文,安安静静的。她很难把眼前这个人,跟旁人口中“从枪林弹雨里滚过来”的年轻督军联系在一起。

过了一会儿,碗里只剩下小半碗汤底。

小荞的心里像是炸开了一朵无声的烟花。

陆承州放下勺,用餐巾拭了拭嘴角,抬眼看向她。

“明天做什么?”

小荞一愣,随即问:“先生想吃什么?”

“难道我想吃什么,你都会做?”

小荞被他问得脸上一热,“那倒不是......我只会做一些简单的面点......”

“阳春面会做吗?”

小荞猛地点头:“会的会的!”

陆承州想了想,又觉得这样有些不妥。她来公馆做的是女佣的差事,本职工作只是洒扫浆洗,如今却连整个公馆的早餐都一并包办了。

他沉吟片刻,说:“这样吧,你若是愿意做,每月薪水再加十块。若是不想做了,就跟吴先生说一声,还是按原来的规矩来。”

小荞“啊”了一声,忙摆手:“不用不用......”

“公馆有公馆的规矩。对其他人也是一样的。”

小荞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想,她大约是上辈子积攒了天大的功德,才让她这辈子遇上了先生。

她停顿了一下,才找回自己的声音,轻声说:“谢谢先生......您还喜欢吃什么?不会的我可以学。”

其实小荞之所以会做这些小吃,也是因为齐家大太太嘴刁,最爱吃各地的小吃点心,偶尔请名厨来府上做几道,再让小荞偷偷看、偷偷记。毕竟名厨不能天天请,小荞却可以天天使唤。再加上小荞在这上头也有几分天赋,学不到十成,也能学个七八成。所以只要知道陆承州偏爱什么,哪怕她当下不会,也愿意去学去试。

陆承州靠在椅背里想了想。他先前一直吃得简单,西餐也好、面包咖啡也好,都只是图个省事。他没有特别偏好的东西,也说不上来有什么惦记的味道。

他沉默了片刻,说:“你看着做吧。”顿了顿,又说:“你要学的东西太多,先跟着吴先生把国文学好。”

小荞红着眼睛,认真地点点头。

她一定不会辜负先生的好意!

另一边,吴子平倒是乐呵呵地收下了小荞这个学生。

一来是小荞确实讨喜,做的东西又好吃,公馆上下都喜欢她。二来,陆承州也没让他白教,给他也添了份薪水,吴子平便教得更上心了些。

其实从小荞被叫上二楼的那天开始,公馆里的人都心知肚明——小荞是不一样的。

想想也不难理解。这么多年,陆承州身边都没有女人。偶尔在外应酬,难免有些逢场作戏的场面,但都不会带回公馆里来。

小荞生得漂亮,性子又温柔,是个男人都会多留意几分。陆承州待她特殊一些,也很正常。

所有人都知道,只有小荞自己不清楚。

在她眼里,先生是一个大善人。他对每个人都好,从不苛待下人,做事公允。只是她自己格外的笨,所以他才多宽待了几分。

她从来不会往那个方向去想。当年在齐家,齐斯年尚且嫌弃她上不得台面,更何况是先生这样的人物。

她是地上的一滩水,先生是天上的一轮月。水面可以照见月亮的影子,但怎么能妄想去伸手够到月亮呢?

所以,她只是本本分分地干好自己的活。活干完了,就去账房找吴子平学国文。吴子平教人极有耐心,每天拨两个钟头给她,用的教材是前两年新出的《平民千字课》,一共四册,教最常用的汉字,学完就能读报、记账、写信,据说三个月就能学完。

小荞白天学了,晚上就窝在自己那间小屋里,就着台灯的光,一个字一个字地抄、背、默。每当这个时候,她就格外感激陆承州。

他给她一间单人屋、一张能放得下本子的桌子、一盏不用担心被吹灭的灯。这在齐家,是想都不敢想的事。

直至将今天学的东西烂熟于心,她才关了台灯,心满意足地钻进被窝。第二天清早,她又准时出现在厨房,系上围裙,点火、烧水、揉面,热气腾腾地给大家张罗早饭。

陆承州也渐渐习惯了每天早上有一碗热腾腾的东西端到面前。馄饨、汤面、小笼包、鱼片粥,换着花样来。接下来整整一个星期,张妈端上去的吐司和火腿都原样撤了下来。

赵诚得知这件事后,连续三天早早登门,美其名曰“顺路”,一屁股坐进餐厅就不肯挪窝。

这天早上,他尝了一碗赤豆酒酿元宵,放下勺,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角。

“小荞,你这手艺比叙春园的早茶还好!我总嫌他们的赤豆酒酿甜得发齁,你怎么做的,怎么就这么清爽呢?”

小荞腼腆一笑:“外头铺子图卖相,糖放得重,酒酿也搁得多。我是先把赤豆熬出沙来,滤掉一层甜汤,酒酿只少少放一点提味,最后勾一层薄藕粉。不堆甜,吃的就是豆子本身的香。”

赵诚听得连连点头,“幸好当初把你留在陆公馆了!要是给你在外面找了份工,哪还有这种口福啊!”他一边说,一边挤眉弄眼地朝陆承州使眼色。

陆承州放下餐巾:“你天天来白吃白喝,也该交伙食费了。”

赵诚笑嘻嘻地接过话头:“伙食费是该交,但不是交给你。”

他转身从随身的公文包里掏出一本崭新牛皮封面的书,递到小荞面前:“听说你跟着吴先生学认字,进步很快,吴先生都夸你呢!我给你买了一本《国音字典》,以后遇上不认识的字啊,查这个就行。”

他是陆公馆万事通。公馆里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比陆承州还清楚。

小荞接过字典,崭新的,页角还带着油墨的清香,不由说:“啊......这怎么好意思......”

“可不是白给的,”赵诚摆摆手,“以后学了新的点心,头一个得告诉我。”

小荞被他这话逗得弯起了眉眼:“那是一定的。”

两个人你来我往说得正热闹,陆承州忽然从椅子上站了起来。

“走了。”他话音未落,人已经迈出了餐厅的门。

赵诚愣了一下,赶紧起身跟上:“怎么这么急,我话还没说完呢......”

小荞看着二人远去的背影,抱着那本字典,只觉得胸口像被什么东西满满地塞着,温温的,实实的,说不出的舒坦。

两个月以前,她还在齐家的后院里,每天惶恐着,不知道大太太要把她许给什么人。

现在,她是自由身,用劳力换钱。有人教她认字,有人给她买字典。他们好像并没把她当下人。

而是她当成一个......普通的、该被好好对待的人。

陆承州出门后,小荞端着水盆和抹布上了二楼。她先推开卧室的窗户通风,再转身去铺床。

陆承州的习惯很好,早上起来总是自己铺平了被子才走,她只需把边角再抻一抻、抚一抚就行了。

她的手落到枕头上的时候,停了一下。

枕面上落着一根短发,不长,乌黑的,安安静静地躺在米白色的枕套上。她伸出手,指尖把它拈起来,捏在指腹间。

不知为何,心跳得有些快。

这间屋子里到处都是他的气息。枕头上、睡衣上、拖鞋上、镜台前的刮胡刀上。她每次推门进来,总要在门口深深吐一口气。

她以前在齐家也是要给齐斯年收拾卧房的,可从来没有过这种脸红心慌的感觉。那时候她总是手脚麻利地做完便走,连多看一眼都觉得没必要。

她想,大概是因为先生对她来说还不够熟悉。给一个不熟悉的人收拾房间,自然会叫人不自在。倘若换成赵诚,她大约也会慌的。

她这样想着,像给什么不该被说破的心事盖了一层纱,勉强心安了些。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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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馄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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