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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绅士、女郎

一九九一年冬末,上沪城是落过雪的。

黎宝因忙完后厨阿嫂派的活,抬眼就看到阔朗的琉璃窗外,浩浩汤汤的雪花还在飘荡。

像旷野里无根的蒲公英。

未及落地,就被黑暗吞没,徒遗留下眼前这座复古而奢靡的花园洋房。

这是黎宝因第三次来裕公馆做事,好友良霄是今年新招募的后厨工人,最近又生了病,因不甘心工时被抢,也怕频繁告假有被辞退的嫌疑,因此托她代工。

她这一帮忙,同在后厨的良宸就颇不自在。

一来,良宸与良霄从小就在同一家福利院长大,于情于理,彼此都该更亲厚,可黎宝因却后来者居上;二来,公馆后厨有定例,但凡有工人告假,谁揽下对方的工作,当日的酬劳就可以赚到双倍。

裕公馆虽然规矩繁多,但胜在主家宽厚,包三餐不说,光是日薪就足有五十块钱。如果良宸心想事成,一天就能赚一百块,相当于她几个月的生活费。

现在,黎宝因搅合了她的美梦。

此刻,见她还有空对着窗外发呆,良宸便忍不住嘟囔,“还当自己是大小姐呢?跑到裕公馆来犯懒,也不看看这什么地方!小心做错了事,连累良霄阿姐。”

代工条款里可没有连坐一说,黎宝因慢慢收回视线,天生软糯的声调里像掺了蜜糖,“阿姐放心,我有数的。”她慢条斯理地把干净碗碟整理进消毒柜,洗手时轻声补充,“我肯定会做好手头的事体,不辜负良霄阿姐的托付。”

“少装仗义。”良宸没料到黎宝因会回怼过来,口气越发不善,“阿姐生病,侬回回都赶上,每次来主家必定有宴饮。别以为我不晓得侬打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攀龙附凤,飞上枝头做豪门太太。”

扫过黎宝因平坦单薄的身板,她尖声又利气道:“也不看看自己什么德性。”

黎宝因当然晓得自己的样貌。因此,并不把良宸的贬低放在心上。

只是听她提及良霄,黎宝因眼睫微颤,眸中掠过些许晦暗。

和良霄的温柔缄默不同,良宸是个喜怒都在脸上的人,她虽言语刻薄,却误打误撞蒙对了两桩事情。

一来,她的确利用了良霄,来裕公馆替工,并不完全是因为彼此的感情。

二来,良宸猜得没错,她专挑有宴会的时候进来,确实是有所图谋,她要想办法在前庭的宾客中找个人,向他讨回阿爸的遗物。

阿爸死后被冻僵在下水道的场景又浮现在眼前,黎宝因清晰地记得姆妈当场病发,鲜血浇在她胸襟上那种滚烫又刺骨的触感。

她哭着求周围的人伸出援手,可他们却唯恐避之不及。

她已经失去了阿爸,不能再失去家。所以,为了姆妈,为了尽快治好她的病,这件事也必须做。

冰水从水龙头浇向陶瓷碗碟,黎宝因机械式地擦洗着,忽然听到身侧的良宸“哎呦”一声,她侧目看去,对方被擦伤的手指上晕开大量血迹。

她赶紧停下手里的工作,转身去附近的医疗柜里取了张“Band-Aid”,递了过去,“阿姐,快包扎好伐。”

“谁用侬假好心!”良霄急忙用手帕缠了手指,眉头疼得紧皱。

黎宝因微微抿唇,语调刻意压低,饱含委屈说,“明朝就是元宵节,厨房里肯定很忙,不小心防护,伤口要感染的。”

听到“元宵”二字,良宸还在推拒的动作一滞。

少顷,她仿佛想起要紧事,**的手背在围裙上抹了一把,旋即撞开黎宝因,快步走向外间正在对账的女管事。

“阿嫂。”良宸蹲身趴在桌沿上,也顾不上疼痛,小心翼翼地试探说,“明朝就是元宵,我看咱们厨房都没备宴会要用的食材,先生他……他是伐是真的要动身回京啊?”

管事阿嫂做账的笔尖停顿,斜睨她一眼,“主家的事体,不该打听少打听。”

良宸自知犯错,但这桩也是她心头大事,只好硬着头皮继续,“我老早就听刚,先生一年才来上沪城一回,统共就住三个号头,元宵必定要赶回烊京。先生若是回了京,这院子不就空了,那阿拉……”

原来,良宸是担心自己的工作难保。

阿嫂神色稍缓,见新来那几个都竖着耳朵听,干脆起身,朝着后厨的所有新人解释:“公馆总要运行,合同工人在到期前,不会轻易辞退的。大家把心放进肚子里,专心做事。”

良宸这才欢欢喜喜地站了起来,黎宝因见她回来,不动声色地垂下视线,默默消化这段话里的信息量。

阿嫂虽然安抚了良宸,却并未否认主家要在元宵当天离开的事实,前庭的宴会都是奔着主人来的,先生一旦离开,宾客自然不会再来拜访。

这么说,如果她想在前庭寻人,今夜就是最后一次机会。

她正想着,门外忽然晃过一道人影。

不过瞬息,阿嫂就走进来拍拍手嘱咐,“西厅有贵客到!抓紧上茶,备菜,准备糕点。”

公馆的餐饮茶点都有专人负责,良霄的工作本就是洗涮碗碟,黎宝因退居其后,很容易就隐匿进忙碌的身影中。

等做完了手头的事情,她就寻了个去方便的借口,趁着夜色浓重,朝着通往前庭的花园侧门走过去。

隔一道小门,黎宝因远远地就看到一座造型复古的玻璃房。

尖尖的屋顶镶着一扇老虎窗,外壁四周铺满了青翠的绿植,上面镶嵌着凸起的机械钟表,一声一声的指针走动中,室内的繁重花枝似乎也在轻颤,整个建筑在夜色的衬托下,像极了会发光的琥珀。

黎宝因毫不犹豫地跨过门槛,余光瞥到门侧木牌上“非请勿入”的金色字体时,也没有任何停顿。

早在初次代工时,管事阿嫂专门嘱咐过,裕公馆有很多规矩,却也不同于其他的名门豪族。

譬如,除主楼外,公馆另专设宴饮戏乐的前庭,以及厨洗洒扫的后院,各区域非职责不可擅入;譬如,公馆年年都会招募新工人,内院却鲜少安排人伺候;再譬如,黎宝因听说,主家不爱交际,就连管事阿嫂都未见过他的真容。

只晓得,先生姓裕。

年纪嘛,大概四五十岁。

毕竟家大业大,又是古董界的泰斗,太年轻也着实无法令人敬服。

于黎宝因而言,裕公馆就是一座牢不可破的黄金笼,里面的人被无数规矩束缚着,外面的人又挤破脑袋想要攀附,但这些,对她这样的临时工而言,都毫无震慑力。

她当然晓得警示牌的威吓,也明白被抓包后的功亏一篑,但一想到家中重病缠身的母亲,想到漫长一生都要不断躲藏的债务,她就难以抑制地想要往前一步,再跨一步,直到那双并不算坚实的布鞋鞋底,终于稳稳当当地踏进这座禁忌之地。

凡事总要付出代价。

黎宝因紧张到浑身都在颤抖,但她还是攥紧了拳头,给自己打气。

没关系的,黎宝因。

输了,你还是一无所有。但赢了,你就能得偿所愿。

黎宝因沿着雨花石路继续往前,这座花园远比她想象的还要大,还要深,她竟然有些迷路。

无奈,她只能先朝着玻璃房的方向不断往前,远远看着巴掌大的建筑,近在眼前时却犹如庞然大物,她仰视着巨大的琥珀色房间,莫名有种自己渺小如蝼蚁的错觉。

她很快就挪开视线,转身去探索其他岔路。

很快,黎宝因就发现了问题,这座花园应该是个迷宫,她不得其法,盲目乱闯,最终只会不断回到原点。

“你不识字?”

低缓的,略带嘶哑的嗓音凭空出现,吓了黎宝因一跳。

她仓惶转身,后退几步,心脏狂跳不止,仔细看才发现正对着玻璃房的花架底下放着一排石椅,上面隐约靠着一个人。

那人身陷阴影,面目被花影遮掩着,光华之下似乎半鬓灰白,身姿却如钟如松,极有气势。

他什么时候在的?是不小心闯入内宅的宾客还是……他一直都看着她吗?

黎宝因惊讶大于惶恐,但很快她就镇定下来,想到良宸总说起上沪城的名流们,他们最钟爱“救风尘”的戏码,但凡是柔弱女子求助,再暴戾的心也能被绕指柔抚平。

她小心翼翼地转身,不动声色地轻嗅空气。

很好,此人并未饮酒。

黎宝因放松下来,斟酌字句客客气气地开口,“阿叔,我是新来的,不晓得规矩,请您不要怪罪。”

布料摩挲的动静骤然响起。

黎宝因没想到,对方竟然径直朝自己过来,她身体紧绷到无法动弹,目光顺势往下落。

花园里的地上湿漉漉的,约摸是雪水融化的残骸。

紧接着入目的,是一双在黑夜也尤为锃亮的皮鞋,然后是悬于他的裤缝两侧的,戗驳领的双排扣马球大衣衣摆。

黎宝因被他迫近,下意识后退半步仰头,漫天风雪沦为无物,俯身而来的深色瞳孔,就像电影里冰冻三尺的贝加尔湖。

深蓝,彻骨,像寒池迎面撞来。

“阿叔?”

那人尾音带笑,笑意震得黎宝因心头轻颤。

是个外国人?黎宝因心口狂跳,原本若有似无的期待瓦解,失望的同时,又泛起另一种更为浓郁的好奇。

“会讲普通话?”

对方征询她的意见,像个绅士。

黎宝因方才着急,用惯了的方言脱口而出。此刻,经他一提才反应过来,遂连忙点头。

她垂着眼,酝酿着眸中雾气。

对面的人影也慢慢压过来,黎宝因感觉自己整个人都被他身上浅淡的木质香气覆盖。

恍惚间,她好像身处辽远的极东雪原,孤身立在风雪中,周遭遍布古老的桦树,乌云密布,她仰头想呼吸,却怎么都喘不上气来。

“你还未回答我的问题。”

黎宝因大脑卡壳一秒,但很快又恢复清醒。她还记得要扮演的角色,于是声音糯糯,略带颤抖地回答。

“念……念过书。”

所以认得字。

空气寂静。

黎宝因意料之中。

她自然明白,那句“不识字”,是对方在责备自己无视警示,擅闯花园的行为。但她,依旧只回答了,他那句问话的表面意思。

“怎么又不念了?”

黎宝因听他语气,似乎并未发觉自己的小心思,反而是对自己的事情有些兴味盎然。

黎宝因更觉得自己的扮演是个好决策。

庆幸的同时,她也不吝将自己的过往总结出一段凄惨的故事,只是在讲述的时候,添了几分哀戚,减了几分麻木。

“我阿爸意外过世,店铺生意被人抢走,积蓄都用作欠款,房子也全都抵押。前阵子,我姆妈病情加重,家里没有收入来源,缴不起供我上学的学费。因此,新学期未去报道。”

她一副泫然欲泣的模样,端得我见犹怜。

但不等对方表示遗憾,黎宝因立刻又忍着泪说,“不念书也没什么的,可以早点做工赚钱。况且,姆妈的病也需要人照顾,我如今也蛮好的。”

果然,对方的语气愈发温和,“是个好孩子。”

暗黄的高灯俯瞰大地,风雪与尘埃同浮沉,黎宝因低垂着眼,只觉得寂静席卷而来,她紧盯着自己的被浸湿的鞋头,往前一步就是对方浓墨的身影,影子朝她倾斜,她下意识攥紧了袖口。

前庭的乐队演奏声突然传来,黎宝因下意识透过玻璃房望了一眼,优雅的乐章却已经接近尾声,这是送客的前兆。

公馆今夜有两拨客人,她拿不准快结束的是哪一处,想着自己要办的事宜,黎宝因顿时心急如焚。

她正暗自琢磨,正对面的绅士突然笑了一下。

黎宝因不由自主地将视线挪向他。

绅士脱下手套,双腿交叠坐回石椅,骨节修长的手掌搭在扶手,好整以暇望着她。

“好孩子从不撒谎。”

九十年代的上沪城,

是潮汐频发的汪洋,

命运就像是引潮力作用下的推手,

沙砾磨成珍珠,

珊瑚琢成手串,

寒鸦寻到栖息之地,

朝阳以你我之名。

宇宙无与伦比,我做一粒尘埃,游走于大千世界,朝露风雨,喜怒嗔痴。

而你,始终都是渡我之人。

《写给裕先生的第12封信》

黎宝因,写于1999年7月。

——

新文开张,甜甜的养成文,欢迎认识黎宝因。感谢愿意追连载的每一位读者 ^_^

——《我于秋日见蝶》求收藏——

-退役模特 X 盲人调音师

周鹑双目失明,是个有高度听觉洁癖的钢琴调音师;钱箬箬选美冠军退役,拖着两条废腿,总抱怨自己是和一个窝囊废过日子。

常年昏沉沉的小屋,除了夜半的躁动,半点活气也无。直到有一天,有个声称是知名小众纪录片的导演找到他们,穷追不舍发誓要让他们一举成名。

后来,两个人被骗得一无所有。

乱糟糟的小屋里,男人摸索着掐起女人的细腰,女人颤了颤湿润的眼睫,蜷缩着坠入男人的胸膛。

他们面对着彼此,突然就如同在电影剧本中那样,深吻入骨。

[我于秋日见蝶,在绝境深渊,握紧濒死之你。]

注:

1.男主天生盲人,女主的腿会恢复

2.HE,双向救赎,彼此折磨

3.相亲认识,先婚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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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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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绅士、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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