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钟作祟,林扬在北京时间早上六点,有过短暂的清醒。
当然,不是说他的生物钟是在上六点清醒,然后起床。恰恰相反,这个时间林扬通常才睡下没多久。
而今天,林扬之所以会在这个时间点醒来,是因为他刚从大洋彼岸回到国内没几天,时差还没调整过来。这个点,是他在美国时,正准备出门找乐子的点。
因为某些原因,这个短暂的清醒并没有持续太久,很快他就在浑身散架的难受中,再次睡了过去。
片刻后,在这张酒店的豪华大床上,林扬的身后,另一个同样被生物钟叫醒的人,慢慢睁开了双眼。
陆亦辞醒来的第一个感受是疼,头疼,爆炸一般的疼。如果他经验丰富,那么他很快能反应过来,这是宿醉后不适的表现。
可惜陆亦辞从小家教颇为严格,几乎滴酒不沾,偶尔的几次小酌,也未曾有昨夜那般的过度。
故而他醒过来的一瞬间,大脑宕机了几秒。但很快,他就想起了昨夜发生了什么,脸色紧接着就不好了。
记忆里的画面,和眼前背对着他在睡觉的人,背上那些触目惊心的红痕,都无疑不再彰显着,昨晚在这个房间里,这张床上发生的纠缠,有多么地激烈。
陆亦辞本就清冷的脸上不剩一丝温度,心如死灰什么样,他现在就是什么样。
没再多耽搁,陆亦辞动作轻微地起床,快速捡起地上的衣服穿好。整个过程行云流水,但眼神还是有意避开了床上还在熟睡的人。
收拾妥当,陆亦辞在离开前在床头柜上留下了一张黑卡。虽然他有些记不清昨夜是怎么和人进的这间房,也记不清这个人的模样,但终归是对人做了这种事,做出些补偿是应该的。
别的陆亦辞给不了,也没法面对床上的人,只能用金钱适当做些弥补。
由于陆亦辞难以面对这样的场面,所以从他起身到收拾完离去,都没再看过被子里的人一眼。因此自然也不会注意到,在他离去的时候,床上的人不仅醒了,还艰难地扭头看了他一眼。
陆亦辞的动作很轻,但林扬还是再一次醒了过来。他不是被陆亦辞吵醒的,而是因为他们本来是抱在一起睡的,陆亦辞起来后,林扬在睡梦中感觉到身后的温暖消失了,才转醒过来。
但很快,林扬体力不支,又睡了过去。睡过去之前,他隐约看到个感觉有些熟悉的背影仓惶离去。
这一睡,林扬就睡到了晚上,天黑了,才彻底醒过来。醒来只觉得自己快死了,又累又饿。他翻过身,平躺在床上,但只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动作,林扬却觉得自己半条命要没了。
意识慢慢回笼,林扬想起了自己现在身在何处。
这是城南一家高档酒店,昨晚他和刚认识的同事们在隔壁酒吧喝酒。中途去洗手间时,在过道上遇到个喝多了的帅哥,林扬好心送人来隔壁酒店休息。哪成想,竟然把自己搭了进去。
但悔吗?也还好,因为对方还挺帅的,林扬第一眼看到,就被那张冷峻的脸迷住了。
而且,一整晚……冷峻帅哥的表现让林扬很满意。虽然林扬是第一次,但他没有多少难受,反而得到了不少趣味。林扬躺在床上,不自觉开始回味昨夜的激情互动。
但是……等等,他早上是不是看到帅哥逃走的身影来着?
搞什么?发生了这样的事,都不留下说点什么,直接跑路的吗?
林扬躺了一会儿,身上缓过来不少,便微微坐起身,试图找到自己的手机,看了半天,才在沙发脚边看到了它。
林扬忍着身上的疼痛,下床挪到沙发边,弯腰捡起了手机。腿太疼了,他干脆在沙发上坐下来,打开手机。
忽略掉手机的充电提示,林扬点开了未接来电和未读消息。
电话大部分来自同事,还有几个是沈飒华和闻景的,微信消息也大部分是这些人发的。
林扬先回了同事的消息,解释说自己昨晚喝多了,找了个酒店睡了一觉,才刚醒。
然后在和沈飒华、闻景的三人小群里发了消息,让沈飒华带身衣服来酒店接他。
消息发出去才几秒,沈飒华的电话就打了进来,“林扬?你在酒店?发生什么事了?怎么现在才回我消息,你知不知道我们联系不上你都快急疯了。”
林扬担心手机电量撑不了多久,没像平时一样和他说笑,只说:“你先过来再说,顺便带份吃的给我。华哥啊,快来救我,我快要饿死了。”林扬虽然用了恳求的语气,但因为他语气软糯糯的,所以这话听上去近乎是撒娇了。
沈飒华还想问的话被林扬这个语气打断了,他说了声“马上”后,就往这边赶。
趁这个时间,林扬去卫生间洗漱了一番,昨晚那么折腾后,直接就睡过去了,根本没来得及清洗。
如果只是简单洗个澡倒还好,关键是,昨晚不知道是哪一次,套破了,好像有残留物在里面,林扬没经验,捣鼓了好久才弄干净。
他本来就又累又饿,再经过这么一番折腾,爽到的那点劲就不够看了。林扬后知后觉开始生气,这种气在看到床头柜上那张黑卡时,“唰”一下,升到了顶点。
那个人什么意思?
昨晚他们这样难道不该算作一夜情吗?一夜情为什么要给钱?把他林扬当什么了?他堂堂一名校校草的初夜,是能用一张卡打发的吗?
再说了,他又不是出来卖的,充其量算见色起意,大家都是成年人,有必要搞成金钱交易这么难看吗?
林扬骂骂咧咧,在心里把这辈子能想到的脏话都在骂了一遍。正生闷气呢,门响了。
林扬谨慎,问了一声:“谁?”
门外的沈飒华听到后,回了声:“是我,开门。”
听到熟悉的声音,林扬起身去开门,洗过澡又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林扬已经能正常行走了,就是姿势有些怪,而且走起来很慢。
打开门让沈飒华进来,林扬顾不得其他,要去拿沈飒华手上的吃的。
沈飒华没撒手,他看了眼林扬现在的模样,表情严肃了不少,说:“去沙发上坐,我拿过去给你。”
林扬边往回走边说:“快点快点,饿死我了,我一整天都没吃东西。”事实上,他从昨晚就没吃了。
昨天是林扬回国后到新公司上班的第一天,新公司年轻人多,看到林扬长得这么帅,就撺掇着组织了个聚会,美其名曰“迎新趴”。
林扬初来乍到,没经验,也没人告诉他,这个所谓的“迎新趴”其实是个酒局,主题是喝酒,至于吃饭,是需要自己提前解决的。
所以林扬晚上下了班就直接去了酒吧,一直就没吃什么食物,这也就是他酒量好,又极其善于在这种酒局上拉扯,这才让他没落得个不省人事的下场。
当然,从结果上来说,这还不如不省人事好呢。因为真喝大了,他还能被送回家安稳地睡上一觉。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人翻来覆去睡了一整夜后起来一看,睡他的人竟然没留下只言片语就跑了!
林扬打开袋子就开吃,也顾不上管别的。
沈飒华趁着林扬吃饭的时间,在屋子里来回走了三遍,把房间查看了三遍后,回过头有些怒其不争地看着林扬:“你不解释一下发生了什么?”
林扬嘴里塞得满满的食物,咀嚼几下后,咽了下去,然后说:“解释什么?你不都看到了。”
是啊,现场这一片惨状,别说沈飒华是一个正常的已婚男人,哪怕是未婚的,到了他们这个年纪,在看过房间里扔得到处都是的枕头、纸巾、衣物之后,都不可能猜不到发生了什么。
更何况,林扬一看就是一副“过了非常精彩的一夜”的样子,这能有什么不明白的。
沈飒华就是很震惊,他和林扬是发小,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林扬什么样他能不知道吗?
现在正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啃着汉堡的那个人,虽然嘴上喜欢说大话,吹嘘自己阅人无数,但其实是个比谁都要纯情的傻白甜。
林扬还穿着酒店的浴袍,大概是吃开心了,竟然毫不顾忌形象地盘起了腿。只是,他这么一动,腿上的痕迹就暴露在了沈飒华的视线里。
刚刚沈飒华没注意到林扬腿上的淤青和印记,这会儿看到他腿上的情形,顿时坐不住了,“搞你的禽兽呢?要不要报警?”
林扬这才从“埋头苦吃”的状态中,分了一丝神出来。不过他对面的沈飒华却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而是一副苦大仇深的模样在盯着不远处的垃圾桶。
垃圾桶里是什么自是不用说,因为桶边还挂了几个没扔好的,使用过的,避孕套。
林扬也不觉得尴尬,他本来就是几个人里脸皮比较厚的那一个,这种别人会觉得是脚趾扣地的场景,林扬也能轻松应对。
“不用,一夜情而已,我没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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