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姑岭入了夜,那才是仿佛坠入了阴曹地府,月色不曾倾斜此地,伸手不见五指,只得另寻火光,或是靠着听力前行。
所幸季修在天色彻底黑下来之前找到了应该原先是某个大堂的地方,早已被掀了顶,拆了牌匾,看不出原来是什么地方,但上有教主主座,下有六鬼陪座,还有不少留给教中他人的席位,虽然都只剩下光秃秃的石头了。
他没想隐藏踪迹,所以干脆就在堂中生了堆火,席地而坐,黑漆漆的夜里,火光尤其明显,就是不知道那喜乐鬼冯欢愿不愿意出来见见他。
阴气深深的地方似乎冷一点也是正常的,只是眼前这火堆好像没有热度一样,只得了点冷冷的光照出来,陈放看了一眼季修,季庄主怎么又在入定了,这荒郊野岭的难道像是个安全的地方吗?
许是为了响应他的疑问,那无边黑暗之中忽然传来响动,窸窸窣窣的像是某种小动物,季修忽然睁开眼,从入定之中回过神,看向那茫茫夜色。
比起闭门谢客的季修,常年在外游历的陈放更加熟悉这些声音,他并未在意,只是轻声安抚道:“不过是些渺小虫豸,野外就是如此,草盛虫多,庄主不必担忧。”
季修却像是没有听见一样,依旧遥望着茫茫夜色。
以英四娘的脾性,她绝对不会就这么将金错刀拱手让人,就算将刀送到了,也会埋伏在一旁,绝对不会就这么让喜乐鬼把刀取走,按理说喜乐鬼要刀,季修要找喜乐鬼,应当和他们一起埋伏在那周围才是,他却偏偏要独自走到这里,陈放有时候真不知道他心中究竟在想些什么。
也许是心有灵犀,又或许是熟识久了自然看得出他在想什么,季修忽然道:“幽罗王座下六鬼,皆身怀奇技,你还记得喜乐鬼的特长是什么吗?”
在那些话本里,她使的是一把软剑,变幻莫测,诡谲难勘,但是这也算不上是什么奇淫巧技,最为人津津乐道的,还是她似乎有某种魅惑人心的手段,不分男女,皆会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任人差遣。
季修倒不觉得是她长得有多美,手段有多高深,正如陈放对那蛊毒深信不疑,这世上确实有些奇特的方法可以控制他人,他曾在家中古籍里看到过一种邪术,名为傀儡术,但被做成傀儡的人灵智全无,被一只寄居在脑子里的小虫子操控,已无可救药。
许是夜色苍茫,冷风呼啸,季修的话也有点多了,他继续解释道:“你还记得吗?喜乐鬼告诉英四娘,若是送上金错刀,会保康健一条性命,但没说人得全须全尾,更何况她已砍下康健一条胳膊,英四娘不愿就这么将金错刀送上,恐怕也是猜到了,她的独子康健多半已遭遇不测。”
陈放听了沉默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道:“那你还让我去救人。”
季修却反问道:“那你是想去讨伐喜乐鬼还是守住金错刀?”
陈放被他问住了,片刻后才施施然开口:“原来庄主并非出卖在下,而是别有苦心,为了不让我去做那些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不惜以身犯险,还糟蹋了自个的名声,全是为了陈某,而陈某不仅不感恩,居然还质问起了庄主的不是,实在是不该。”
他那张嘴真是淬了不知道什么东西,好好的话让他一说都能说出点别的意味,蓑衣客对外可不是这个德行,似乎就专逮着他一个人荼毒,季修听了只觉得手痒难耐,真想一剑劈了算了。
飒飒风声,过了子时的幽姑岭是越发寒冷了,那堆火真就像是被泼了什么世外寒冰,真就没有一点温度,但再靠近一点就得被烤熟了,陈放瞧了一眼季修,觉得季庄主多半是不会答应抱团取暖的,只好自个运起心法,用内力驱寒。
也许是四更,或者将近五更之时,陈放手中晓梅忽然出鞘,利落向下,剑身直插入地,正巧穿过一只悄悄摸摸的小虫,借着火光一看,其状珍奇,生有如同蝎子般的两钳,却没有它那尾毒刺,取而代之的是两条细长的圆尾。
他拔出剑,连同那不知名虫子的尸体一道拿到火上考,虫身顿时滋滋作响,冒出青烟,不多时竟然全部如烟雾散去,没有留下半分残骸。
陈放也不由得啧啧称奇:“真是大开眼界,世间竟有这等奇物。”
他神色如常,甚至还有心情称赞此物巧思,似乎完全不知道这小东西的危险性,自己差点就成了那喜乐鬼的傀儡。
季修站起身,四周仍是苍茫夜色,但他已察觉到有人来访,手已搭上剑柄,就待来者表明来意了。
然而来者却迟迟不肯露面,不知在顾忌什么,季修回过头看了一眼堂上主座,似乎这才恍然大悟:“我们选了个好地方,这里对喜乐鬼而言意义非凡,她不愿意在这里动手,让本就不剩下什么东西的主堂再遭破坏。”
陈放将剑身拿在面前看了又看,确保确实啥都不剩,听到他的话,也站起身,似乎还有些跃跃欲试:“依庄主所见,接下来该如何?”
“如何?自然是往前去一点。”
倘若英四娘一行人从兽头之处继续往前走,就能到达他们所在的这处主堂,幽罗王野心勃勃,一个九幽教修筑得如同朝堂,觐见之道分外宽阔,靠着搜刮来的民脂明膏添置了许多奢华玉柱,只是都已被瓜分和破坏,不见当初繁华模样。
业已破晓,废墟之中尚可见轮廓,不至于摸黑走路,陈放老实跟在季修身后,忽然又记起了些从前的事情。
算一算,他们有多久未曾像这样并肩作战了?似乎自打蓑衣客这个名号响亮了之后,季修就不再与他站在一起,而是站在对面,他的剑尖自此朝向了自己。也许正如那些说书人所言,天下第一只能有一个,倘若他们不都是剑客,也许还能有一席同桌共饮的机会,偏偏他们都拿的剑,都是数一数二的天生剑骨,像得这世间只能容下一位。
可自己若是真的放下了剑,怕是连个印象都不能在季修心里留下吧,就像他曾忘记过的那么多手下败将。
思绪至此中断,来客已在夜色中显出身形,那确实是一位女子,不是受到傀儡术操控的男人,她站在离他们三丈处,一身白衣在夜色之中很是显眼,她一头乌黑长发及腰,未曾挽髻,倒是像此地徘徊不愿离去的鬼影。
鬼影也同样有一副白面具扣在脸上,她似乎是轻轻笑了一声,声音依旧是那么清脆,似乎还是个花信之年的美丽女子,只是若她真是喜乐鬼冯欢,也该将近半百了,绝不会是这么年轻的样子。
凌霄剑垂在身旁,忽略她刚才想给陈放种下傀儡术的话,对方手无寸铁,看起来也不打算出手伤他,季修也同样没打算刀剑相向,他直截了当地开口问道:“阁下可是喜乐鬼冯欢?”
那女鬼没有回答他的问题,反问道:“你是凌霄庄主季修?”
季修比她爽快,应了个是。
她又低低笑了一声,越发鬼气森森,接着继续问道:“刚才是你的剑气留下的剑痕?”
季修依然爽快承认。
她听完只说了一句:“是比季长风要厉害点。”
而后电光火石,没人看清楚她是怎么来到面前的,季修抬剑格挡全是下意识的举措。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无论是季修还是陈放都以迅剑为名,可她的身法却如同鬼魅,不是凡人能够比拟,她手中软剑也是银光泛泛,簌簌如银蛇吐信,变幻莫测。
世间迅剑都讲究一击毙命,越往后拖沓越不利,可她以柔劲融会贯通,再拖沓迂回的对战也能游刃有余,季修为此分外欣喜,连自己的身家性命都抛之脑后,如此变幻莫测,果然是季长风在创立凌霄剑术时参考的对象。
陈放还以为她刚才只对自己下傀儡术,是不忍伤害自己的骨肉,如果真的是的话,可是现在她又似乎很想置季修于死地,甚至不肯施舍给他一剑,一心扑在季修身上,想要用那银蛇软剑割了他的喉,他有些看不懂了,只觉得冯欢好像把季修当做了另一个她恨不得扒皮抽筋的人。
冯欢虽暂时顾不上他,但也不代表他就打算这么看着,他细细琢磨了一下冯欢的身法,发现她虽如鬼魅变幻莫测,但也并非真的就是鬼魅,是人总得站地上,有借力点就有薄弱之处,他心念一动,忽地将地上石子一脚踢了出去。
那石子也不是乱踢的,精准命中了冯欢未曾怎么挪动的那只脚,她动作一偏,不得不朝一边站定,收回软剑稳定身形。
季修得了空当,凌霄剑顿时调转方向,以防转攻,轮到他的迅剑来逼近冯欢了。
他也发现了冯欢的弱点。诚然她的身法了得,剑术醇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习得的,但是她那浅薄的内力却拖了后腿,与熟练的剑术格格不入,按理说,她已修习多年,内力比起他们这些小辈而言只深不浅,可就是这么奇妙,她的剑法如同刻苦练习了几十年,内力却浅得和新学的一样。
天下武功虽唯快不破,但也得建立在势均力敌的基础之上,若本就不相等,则更应该是一力降十会,季修本可用杀招一招制敌,但是他并不想取人性命,思量一番,他改用了惑招。
此为凌霄剑术第六式——狂沙颠我意,比惊风乱芙蓉攻势更猛,却威力大减,绝对不会伤到对方。
冯欢被他步步逼退,剑风飒飒,让她毫无招架之力,却又未曾受到半点伤害,只是她面上那纸糊的面具就没那么幸运了,只是被剑风一扫就碎裂开来。
谁知冯欢却忽然像疯了一样惨叫一声,立刻就跪坐下来,想要伸手去摸那些碎片,将它们重新组合成一张面具。
季修见状也立刻收剑,怀疑自己莫不是没控制好力道,还是伤了她。
晨光熹微,照见万物。
冯欢没法将那碎裂的碎片拼合起来,她捧着碎片,抬起头怨毒地看了季修一眼,那确实是一张已年过半百且满是伤痕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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