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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娃娃亲

外甥女真挚而信赖的眼神打动了牛城,他忽然觉得浑身充满了力量,转身,大跨步地朝李瑞安走去。

王娥拉着李瑞安连连后退,俱是一脸惶恐。

他们这样的表现,无异于不打自招,众人的目光像探照灯一般,纷纷聚焦于李瑞安的某个部位。

“哎呦!我佘老婆子在村里做了二十年媒,今儿碰上你们两个,真是倒霉。各位乡亲,我发誓,我老婆子绝对不知道这回事,要是知道,哪能帮着他们骗人呢。”佘大娘眼看情形不对,立马出来跟王娥他们划清界限。

此举更加坐实了李瑞安性/无能的真实性,围观的村民爆发了热烈的讨论。

“我就说嘛,京市的工人不在京市找对象,来我们村找,原先我还以为他色迷心窍呢。”

“可不是,这门不当户不对的,感情是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下不了蛋,想在农村找个免费的保姆回去干活。”

“诶,也不能这样说,倪红玉不就嫁到京市去了吗?”

“她呀,你是不知道吧,她可是拿了一千块钱嫁过去填窟窿的。”

“古人说的好,事出反常必有妖,看来这结婚啊,门当户对的好。”

“就是就是,咱们可得机灵着点,京市的人来咱们村里找对象,要不家里有问题,要不就是身体有毛病,千万不能把闺女嫁过去!”

“原先看他们孤儿寡母的,李瑞安看起来也老实,谁能想到,他不行啊。”

......

一句一句难听的话砸过来,李瑞安终于受不了,甩开王娥的手,恶狠狠地对苏锦书说:“贱/人,你敢当众让我难堪,等着,我迟早会回来教训你的!”

“许你骗人,不许我揭穿你咯,等着就等着,我才不怕你呢。”苏锦书双手抱胸,气定神闲地说。

在苏锦书一家人虎视眈眈的目光和村民探究、谈论声中,王娥和李瑞安灰溜溜地跑了。

戏散了,围观的群众自然跟着散。只剩下苏锦书一家三口和牛城,以及不断道歉的媒婆佘大娘。

“大娘,您也是被人蒙骗,这事怪不到您头上,这些喜糖您拿回家去。”苏锦书拿了个网兜,把果盒中的糖全倒进去,笑眯眯地给了佘大娘。

小姑娘差点被骗婚,却如此明事理,不仅没有怪罪到自己身上,还送喜糖吃。佘大娘恨不能为苏锦书肝脑涂地,“锦书,你放心,佘大娘就算拼了这条老命,也要给你做一桩比李家更好的亲事!”

苏锦书低头把玩着麻花辫,露出恰到好处的羞涩笑容,“谢谢大娘。”

回去的路上,佘大娘冷静下来,立马就后悔刚才放下的豪言壮语,去哪找一桩比李家更好的亲事呦~

脑海中回忆起苏锦书刚才的笑容,明艳清丽的少女,笑起来的时候如春风拂面般动人。佘大娘咬咬牙,决心再去京市找找,说不准就能找到个色迷心窍的呢。

送走了佘大娘,家中只剩下自己人,牛艳才拉下脸,“你们两个,怎么不提前跟我说呢?”

苏锦书实话实说:“妈,提前跟你说,你肯定不相信。”

牛艳没话说了,无奈地摇了摇头,她这个女儿,一向主意大。

“姐,我要是有锦书这么个漂亮又能干的女儿,可舍不得嫁出去,招个女婿,让她一辈子留在家里才好。”牛城只生了两个儿子,没女儿,是个外甥女奴,一心向着苏锦书。

苏云中眼前一亮,不停点头,“对对对,咱们给姐姐招个赘婿,这样她就不用离开家了。”

眼看牛艳动心,苏锦书赶紧打断招赘的话题,“妈,舅舅,你们是不是忘记了,爸去世前,给我订了亲的。”

苏父之所以会早逝,是为了救一个下放到顺远村的老干部周浩海。救命之恩,当以孙相许,周浩海在苏父咽气之前定下婚约,等两个孩子长大,就结婚。

早在五年前,周浩海就恢复待遇,返还家产,回到京市。

“当年,确实是订了这么门亲事。可是,那周家,现在可是住在金丝胡同里的,咱们哪高攀得起啊。”牛城偶尔会去京市学习进修,消息灵通。

京市的金丝胡同,里面住着的人非富即贵,即便普通的京市本地人家,也是高攀不起的,更何况他们连京市的普通人家都够不上。

知道金丝胡同的情况后,阶级差异让牛艳本能地畏惧起来,“锦书啊,好多年前的事了,如今做不得数,算了吧。”

这门亲事,自然是作不得数。书中男主周庭韫早就有了大院里青梅竹马的爱人,两个人欢喜冤家纠缠了几百章呢。

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苏锦书知道,书中的大反派,周庭韫的表哥周凌霄会站出来认下这门亲事。他这么做,自然不是因为喜欢原身,而是为了跟周庭韫作对。

原身在跟周凌霄结婚后,爱上了对方。可惜周凌霄一心搞事情,无心情爱,原身痴心错付,最后只得到一套四合院和十万现金的补偿。

“我不想要房子和钱,只想要你的爱。”原身拿到补偿时,泪流满面地说。

那可是一套四合院和十万现金!

苏锦书只想要房子和钱,不想要爱,“不管怎样,总要过去一趟,如果不成,就当去看看周老爷子。”

苏云中无条件支持她,“姐姐说的对,去看看定亲的对象怎么样,不行再解除婚约,姐姐配什么样的人都是配得上的。”

一番讨论过后,最终决定由牛城带着苏锦书去京市走一趟。去之前,苏锦书特意托人送信去苏家,好让他们有所准备。

如果周凌霄没有及时得到消息,赶过来认下亲事,四合院还有钱怎么能早点到手呢。

与前世高楼林立的京市相比,1980年的京市处处透露着朴素的气息。三环大多是农田和村庄,苏锦书和牛城坐大巴到了三环后,转坐公交到了二环内。

穿过许多密密麻麻的胡同和四合院平房后,两人终于来到金丝胡同。跟之前穿过的胡同不同,金丝胡同宽度足足有5米,青砖灰瓦的平房院落紧密排列,地面铺着新砖。

即便是下雨,也不沾泥泞。

“舅舅,金丝胡同果然不一样呀。”苏锦书感叹说,穷富之别,可见一般。

牛城带着苏锦书往里走,“这金丝胡同里,自百年前起,住的就是皇亲国戚,有些四合院还是贝勒府、贝子府一类的。包括附近的东四胡同和史家胡同,如今住着的,就是这个时代的显贵人家。”

两个人一路打听,很快走到周家门口,有两个警卫守着。他们还没有开口说话,其中一个警卫已经认出他们,“你们是苏家来的?”

“是,我们来看望周老爷子。”牛城回答说。

警卫朝院子里喊了一声“秋华”,院子里走出来个老妇人,黑着脸,耷拉着个脸皮,小眼睛滴溜溜转着,从下往上把苏锦书打量了一番,鼻孔朝天“哼”了一声。

“你们的来意,老爷子知道了,我是这里的工人秋华,负责带你们去找孙少爷。”秋华仰着头,面无表情地说。

她高高在上的样子令牛城有些恼怒,苏锦书扯扯他的袖子,公事公办地回答:“那就请你带路吧。”

秋华脖子梗的笔直,活像一只骄傲的公鸡,雄赳赳气昂昂地在前面带路。

“不就是个仆人嘛,有什么好神气的,现在社会人人平等。”牛城没有放小声音,对苏锦书说。

秋华立马转过头来,端着架子说:“这位同志,纠正你一下,我虽然是个做饭的,但也是有编制的,不是什么仆人。倒是你们,新中国都解放多少年了,现在讲究自由恋爱,你们竟然还守着婚约,找上门来。”

“婶婶,这是你的意思,还是周老爷子的意思?我爸当年为了救他死的,如今他好过了,嫌弃我们家是农村的,不想承认亲事吗?”苏锦书做出一副要哭了的样子。

秋华的架子差点没端住,“谁说老爷子不想承认亲事了,这不是正带着你们去跟孙少爷谈婚论嫁。”

她看着苏锦书将哭未哭、眼波流转间动人的颜色,在心中暗暗庆幸,没有让周庭韫少爷见到这位幼年定下婚约的未婚妻。

原来苏锦书托人送来的书信并没有到周老爷子手中,而是被秋华的女儿施雅意外看见了。她自小暗恋周庭韫,得知自己仰慕多年的少爷有个村姑未婚妻,心生一计。

周老爷子当年立下的婚约又没有指定哪个孙子,不如让外面那个孙子周凌霄娶她好了。秋华的丈夫施明智是跟随周老爷子多年的警卫,两个人只有施雅这一个女儿,自幼宠爱,哪有不依她的。

更何况,私心里,他们也希望女儿能嫁给周庭韫少爷。

三人走到金丝胡同口,那里有一株歪着脖子的老槐树,细碎的光斑钻出浓荫,洒在树下高大的身影中。

他穿最寻常的白色衬衫黑色裤子,身形修长,脸如刀削,轮廓分明,看过来的时候眼神冷冷的,像是凝聚了一层薄冰。

苏锦书一眼认出,他就是周凌霄。

“凌霄少爷,你怎么会在这?”秋华难以置信地问。

他们一上前,周凌霄眼中的薄冰瞬间消融,他扬起唇角,含笑看着苏锦书:“我来接我的未婚妻。”

秋华一家的打算是将苏锦书送到周凌霄家里,告诉他一声,苏锦书是周老爷子给他定的未婚妻,剩下的,就让他自己看着办。

没料到周凌霄却突然出现,难道老爷子定的对象真是周凌霄?

不管怎样,目的达到,秋华懒得跟这些低层次的人周旋,“既然凌霄少爷来了,省得我送,您自己带他们回家吧。”

“辛苦秋婶。”周凌霄彬彬有礼,眼底一片冷漠。

转过头对上牛城和苏锦书的时候,又恢复了如沐春风的笑容,“舅舅,锦书,你们难得来京市,我带你们逛逛吧。”

本来周凌霄的外形条件就很能唬人,加上温柔有礼的表现,牛城对这个准外甥女婿很是满意,跟他交谈起来。

“你今年多大啦?”

“在哪里工作,住在哪里?”

......

牛城的问题多的不像话,且颇有查户口的架势,但周凌霄温和地一一作答了,半点脾气没有。

苏锦书看得咂舌,周凌霄不去考电影学院可惜了,演技牛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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