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的友谊可以很简单,只要主动上前打个招呼,招一招手,就能轻而易举地说上话,然后成为无话不谈的盟友。
可是当我们慢慢长大,就会发现,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开始变得微妙起来。人人都渴望关注和独一无二的偏爱,渴望同伴不再发展任何亲密关系以示忠诚,以此获取一份摇摇欲坠的安全感。
迟钝的姜亿在新的环境中茫然四顾,不知所措。
体育课上,她延续着一贯的优良传统,蹲在操场的角落,拿着随手捡来的树枝在松散的泥土地上乱涂乱画。
然而,不知从何时开始,操场角落忧郁画圈的人,从她一个,变成了两个。
也许是同类相吸,每节体育课,林越开始和姜亿坐在花坛的边缘,漫无边际地谈天说地。
姜亿偶尔也会冒出这样的念头,为什么偏偏是林越呢?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吗?
两个相似的人碰在一起,紧接着,只要上帝动一动自己的手指头,制造一场完美的邂逅,故事就会顺理成章地徐徐展开。
姜亿已经不记得她们之间的对话是如何展开的,不记得林越第一次跟她打招呼时,有没有叫她的名字,不知道她说的是“你在这干什么”,还是“你怎么在这里”,也不记得自己回应她的笑容是不是足够灿烂。
林越问姜亿:“你的偶像是谁?”
“张杰。”
姜亿回答得有些心虚,因为她不知道自己算不算一个合格的粉丝。她不像她的小学同学顾佳嘉一样,对张杰怀着那种狂热的喜欢,她只是单纯的觉得,那么多明星偶像里面,对张杰的喜欢,多出了那么一点点。
她没有告诉林越,“偶像张杰”的出现,不过是因为小学毕业写同学录,上面有我的偶像这一栏,姜亿绞尽脑汁把认识的明星来回比对,最后异常郑重其事地写下了“张杰”这两个字。仅仅只是好像必须存在这样一个人,戴上她的偶像的头衔。
“你呢,你喜欢谁?”
“我喜欢张翰。”
一年前播出的《一起来看流星雨》,几乎所有女生都对张翰饰演的小霸王慕容云海欲罢不能,即使是曾经坚定选择温文尔雅的端木磊的姜亿,也半道变卦,成功被帅气的男主俘获芳心。
姜亿看向林越,笑得像一只小狐狸:“你是喜欢慕容云海吧。”
“什么嘛?在我眼里他们就是同一个人。”
姜亿失笑,她喜欢林越那份热烈的喜欢,就像顾佳嘉喜欢张杰,是只要看到那张熟悉的脸庞就会神采飞扬,温雅坚定地选择《暗夜协奏曲》,是闲来无事时都会在画册上练习人物角色,叶宇恒喜欢《呆头》,是任何其他搞笑漫画都无法撼动它在他心中的位置。
与其说喜欢,不如说羡慕,姜亿羡慕他们那种热忱,羡慕他们能够因为喜欢某种东西,而丝毫不在意其他东西的独一偏爱。
而人之所以会产生羡慕的情绪,往往是因为别人拥有自己没有却渴望得到的东西。
就连《守护甜心》,也是因为林越问起:“你有没有看过守护甜心?”
“没有。”
“你一定要看,超级超级好看。”
“真的吗?”
“真的。”
“好,有时间我一定去看。”
“你看过什么言情小说?”
“没有。”
林越嫌弃道:“你怎么连言情小说都没看过。”
姜亿觉得林越好像在说,是个人就应该看过言情小说。
“那你平时看什么书?”
“漫画书。”
“真的吗?我也喜欢漫画哎。”林越顿时来了兴致:“你喜欢看什么漫画?”
“《偷星九月天》,你看吗?”
“我也喜欢《偷星九月天》,我觉得九月变装的时候太帅了。”
“我也觉得。”
“你觉得九月最后会跟谁在一起?”
“琉星吧,他不是男主角嘛。”
林越不高兴地撇了撇嘴:“为什么呀?可是我更喜欢十月。”
她补充道:“我觉得十月比较帅,琉星有点傻。”
林越又问:“那你最喜欢里面的什么角色?”
“好多我都挺喜欢的,莉莉丝、三月四月、沧月玄月……”
姜亿低着头,手无意地拨弄着花坛里的枝叶。
她其实有些希望林越能够问她为什么?为什么喜欢那些角色呢?
因为她早有一份了然于心的完美答案。
莉莉丝的眼底天生有一颗独特的泪痣,被视为不祥之人,和哥哥相依为命的她被迫亲手杀死了哥哥,却因为遇见十月这样一个像哥哥一样温暖的存在,义无反顾地冒险,背叛了堕天使,营救了生命岌岌可危的十月;三月和四月,是一对保持着绝佳默契的拍档,把对方的生命看得比自己还重,以至于为了拍档,可以毫不犹豫地选择与全世界为敌,所以目睹四月为自己牺牲的三月,瞬间失去理智想要毁灭整个世界;而性格截然相反的沧月和玄月,因为各自背负太多的使命而总是背道而驰,深沉孤单的他们内心永远有一块地方属于彼此。
姜亿喜欢他们,是因为他们都有独一无二的爱和悲伤。姜亿想成为那样的人,有故事,可以为之哭或笑。
林越说:“我就喜欢九月,九月才是主角呀。”
可是姜亿知道,这个世界上,很多东西都难以两全,就像林越希望九月最后能够和十月在一起,而姜亿觉得九月应该和琉星有一个美满的结局。漫画的结局尚且还能由漫画家决定,作者也可以随意写出期望中的结局,可是在这个世界上真实演绎的故事的结局,是连她这个局中人都无法掌握和预料到的。
很多时候,姜亿都只是安安静静地听着林越的问题和抱怨,然后有问必答。林越急切地想要用言语来表达自己,而姜亿,是一个合格且优秀的倾听者。
姜亿觉得自己好像行走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之中,伸出一双手战战兢兢地摸索着身边的人,然后在机缘巧合之下和陷入同种困境的林越两手交握,就这样就着这双手感受到黑暗中仅有的安定和温暖。
姜亿也不知道怎么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和林越一起去秋游,等她反应过来,就已经跟着大队人马,骑着自行车前往江城的某个景区。
景区属实不近,就算是骑自行车,也需要将近四十分钟。
姜亿骑着一辆儿童款自行车,脚下没停,蹬了十几分钟踏板就已经气喘吁吁使不上劲了。
和他们一起的不仅有本班的同学,还有同学的朋友,叶宇恒就是其中之一。
姜亿不禁感叹,世界真小。
骑着风火轮一样跑在大部队前头的叶宇恒,回头看见落在末尾的姜亿,故意降低速度骑在姜亿的旁边,打趣道:“不会吧,姜亿,才骑了这么一会儿你就不行了,我十分怀疑你能不能活着骑到那儿。”
姜亿喘得急,不想说话,只是忍不住暴躁地回了句:“闭嘴。”
骑到半路,两边都是绿油油的菜地,叶宇恒一个急刹车,一鼓作气跑到种着茄子的那块地,随手掰下几个茄子,然后高举起他胜利的果实喊道:“我们一会可以烤茄子了。”
姜亿对他这种不问自取的行为感到羞耻,很是担心下一秒就有农民伯伯扛着锄头追出来怒吼着要打爆他的狗头,
然而这一切仅仅存在于姜亿的想象之中。
一路上打打闹闹,终于在将近三点的时候到达了景区的湖边。还没来得及欣赏风景,大家带着革命的激情扛起了烧烤的大旗。
叶宇恒用别人留下的烧烤架做起了烤茄子,这边林越从自己的背包里掏出了锅碗瓢盆,还有小包大米。
姜亿被吓得目瞪口呆:“你是打算在这开个灶吗?”
“他们说要在这边煮饭的啊。”
好吧,理想总是比现实丰满。
然而无事可做的姜亿还是加入了革命的大军,自告奋勇揽下了煮饭的活。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用打火机点燃了小草垛后,姜亿用一个吃饭用的瓷碗盛了半碗大米粒,加入适量清水后,她就坐在一旁,添柴加薪,小心观望着那微弱的小火苗。
叶宇恒烤茄子的间隙仍不忘调侃她:“哟,姜大厨煮饭呢?”
姜亿不理他。
本以为煮饭是最简单的活,没什么常识的姜亿却没想到她烧了几十分钟的火,装在瓷碗里的大米根本没有发生任何变化,碗里的水甚至都没有开过。
但凡有点常识的人就知道,那蜡烛一般的小火苗能煮熟饭才有鬼。
一旁的叶宇恒依旧不忘冷嘲热讽:“哟,姜大厨您的饭还没熟?”
姜亿很想把他丢进湖里,让耳朵清净一会儿。
不一会儿,他又吆喝:“姜大厨,要不要尝尝我烤的茄子?”
姜亿瞥了眼烤盘里被他烤的黑不溜秋的茄子,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他自己倒从书包里变魔术一般取出一双筷子,心满意足地吃了起来,还一边无比夸张地喊:“我的妈呀,好好吃,我真是个平平无奇的小天才。”
姜亿看着他毫不犹豫吃下一块已经烤黑的茄子,真诚地为他担心,真的不会中毒吗?
倒腾了半天,姜亿饭没煮熟,一下午又什么都没吃上,身体的饥饿排山倒海而来。然而大家的零食都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姜亿没办法,拿着叶宇恒那罐因为没人想吃而幸存到最后的鱼皮花生,一个人慢慢咀嚼。
花生在姜亿的口腔嘎嘣脆,属实费牙齿,没一会,姜亿就嚼累了。
她悻悻地放下罐子,无聊地盯着湖面发呆。
湖的另一边有人穿着婚纱出现,林越说应该是新人拍婚纱照来这边取景。
面容姣好的新娘穿着白色的纱裙,裙尾被工作人员大幅度掀起,然后在空中像湖水的波澜一样荡漾,摄影师不停变换着方位,兢兢业业地定格了无数个美好的瞬间。
姜亿的目光被湖里的倒影吸引,湖水清澈碧绿得像一颗光滑圆润的翡翠,四周都是茂密的树木,微斜的日光打在湖面上,随着湖面的波动,水光粼粼。
真美啊。
姜亿撑着头不禁莞尔。
回去的路上,大家已经不再像来时那般兴致高昂,大家朝着夕阳的方向懒懒散散地骑行着。
姜亿骑得慢,林越嫌她太磨叽,果断抛弃她跟上了前面的大部队,而一向风驰电掣的叶宇恒反而很道义地跟在她身旁。
“煮饭煮得开心吗?”
姜亿强颜欢笑:“很开心呢。”
他余光瞥见路边菜园里的黄瓜,兴奋大叫:“哎,那边有黄瓜哎,想不想吃黄瓜,我们去摘黄瓜吧?”
“你真的不怕菜园的主人放狗出来咬你吗?”
叶宇恒的表情不禁让姜亿怀疑他是真傻还是假傻:“不至于吧。”
姜亿咬牙切齿:“什么不至于,菜园的主人不揍你我都要揍你了,不问自取,□□农场偷菜偷上瘾了?”
叶宇恒自知理亏,没再还嘴,转而问道:“不过姜亿,你上线的频率怎么那么低,□□农场基本没啥东西,搞得我想偷你的菜都没办法。”说完还露出一副颇为苦恼的表情。
“你们在聊什么?”骑在前面的蔡琳琳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他们旁边。
“就随便聊聊。”叶宇恒说完,气氛就陷入了一种难以名状的尴尬。
蔡琳琳有一瞬间的不知所措,她很快转向姜亿:“姜亿,你的饭最后煮熟了吗?”
姜亿觉得煮饭这个话题是怎么也绕不开了,但还是很应景地抱怨:“别提了,煮了一下午,一粒米都没煮熟。”
对话的人不同,就会有不同的滋味,就像如果面对叶宇恒,姜亿一定会说“烦死了,我辛辛苦苦煮了一下午都没熟”,但是面对蔡琳琳,她会自然地收敛情绪,变成一个不那么尖锐的姜亿。
也许从很早开始,我们就已经学会了怎么把握亲密的尺度,怎么在什么样的人面前展现什么样的自我,只是所有人,好像都对这种“差别”习以为常。
姜亿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把这种差别对待演练得炉火纯青,但也许,这就是熟悉和陌生之间真实存在的距离。
“但是叶宇恒的茄子还是很成功的。”蔡琳琳倏忽看向另一边的叶宇恒。
被夸奖的叶宇恒很是得意:“有眼光。”
“你今天做了什么?”
“我本来想做个三明治的,但是我带的面包被我挤扁了。”
“哈哈哈,你也是挺惨的。”
姜亿看着那边聊得热火朝天的两人,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挺多余,刚想甩开他俩,那边就传来“哎呀”一声。
蔡琳琳的自行车链条断了。
蔡琳琳很着急:“这怎么办呀?”
姜亿想了想,很快提议:“要不你先把单车锁这里,我们先带你回去,你回家再叫你爸爸妈妈开车过来取车?”
“不行,我爸爸妈妈要是知道我把单车丢在这里,我会被骂死的。”
她这么说,姜亿也觉得没辙了。
一旁的叶宇恒默默扛起了她的自行车,看向蔡琳琳:“反正没多远了,我帮你扛回去,你帮我推着我的车。”
蔡琳琳喜出望外,感激地看着叶宇恒:“谢谢你。”
姜亿其实一直都知道,一向惹是生非的叶宇恒也有心思细腻的时候。从前,小学生大多没有带纸巾的习惯,但他总能在需要用纸的关键时刻贡献出一包纸巾,姜亿没带课本的时候,他会毫不犹豫让出自己的课本,然后无所谓地说“反正我也不看”,有人受点小伤流血,他又能出其不意地变出一个创口贴。
他对姜亿说:“我们走路的话肯定要很久,你先走吧,你不是说晚回去了得挨骂吗?”
“好。”
姜亿骑着车向前,正是日落西山是,阳光在空气中显得如此稀薄和朦胧。她看着前方骑着车渐渐远去的人,再回过头看向身后那两个独自行走的人,突然觉得失落。
她知道蔡琳琳应该是喜欢叶宇恒的,虽然她也许并不清楚什么是喜欢。
她知道的是,面对叶宇恒时,蔡琳琳总是神采飞扬,时不时露出羞怯的神情,笑起来的时候开心得好像连眼睛都在发光。人群中,她总是不由自主地忽视其他人,目光被那个少年紧紧攥住。
十一岁的姜亿无比佩服自己的敏锐。
她的心里升起了似有若无的艳羡,为独一无二属于别人的故事。
所以是不是因为停留在别人身上的时间过于久,才会觉得别人的笑容异常灿烂真实,才会羡慕别人故事里的光鲜,无法看到自己故事里的可取之处?所以才总觉得自己的生活索然无味,平淡得没有一丝一毫的波澜?
望着空无一物的蓝天,姜亿觉得自己的心底同样一片空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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