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荣释将她缓缓松开,与她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她本不愿与他同行,奈何他的房间与自己的闺阁是同一个方向。
“你所谓君子,是不能随便亲近陌生女子,那按你所言,所谓淑女,也不能随意与陌生男子亲近喽?”他突然说。
方陌南觉得他这话说得不全然对,边走边思虑着如何与他辩驳,却没注意前方飞舞着密密麻麻的小黑影。
待她反应过来,自己已然身处这群黑影之中,定睛细看,空中竟是无数小飞蚁。小飞蚁最喜欢温闷潮湿的天气,黑暗中喜欢成群飞向有光的地方,回廊里悬挂的灯笼正是它们的好去处。
她最怕这种飞虫子,霎时脸色惨白,全然失了素日淑女端庄的风度,挥舞着双臂驱赶飞虫,抱着头横冲直撞地往前跑。
方陌南不偏不倚,径直撞进南荣释的怀里。这次可是她“自找”的。
南荣释看她魂飞魄散的狼狈样子,顿觉十分可笑,当即露出爽朗开怀的笑,清脆的笑声回荡在幽静的长廊中。
“有什么可笑的?”她已经生气了。
他偏偏喜欢看她生气,二话不说,伸出双臂将她拦腰抱起。身材壮硕高大的他,抱着娇小的她,好像抱着一只小兔子。
“你快放我下来,这成何体统?”
“去他妈的体统……”南荣释脸上还带着不羁的笑,略带几分得意,横抱着她,任由她在怀里挣扎,大踏步朝她的闺阁走去。
后面跟着的婧书万分惊讶,本想与他一决高下,搭救可怜的小姐,奈何手里又是斗篷蓑衣,又是收集的桑叶,实在腾不开手与他周旋,只能咬牙切齿跟在后面。
南荣释对方府并不熟悉,只能在自己的房间前把她放下。方陌南的脸已经气到发绿,酥软的胸脯因愤怒而急速起伏。
她不愿与他再有交谈,便行礼转身离开,刚走了几步,她停住脚步,思虑片刻,还是转过身,对他说:“我不清楚你是敌是友,但既然哥哥把你视为生死挚交,爹爹又收你为义子,我希望你不要辜负他们的信任。”
南荣释看着她,沉默良久,露出一个意味深长、捉摸不透的笑,低声说:“自然!”
看着她离去的背影,南荣释的笑容消失,目光如尖刀一般凌厉,眸子比夜色更加漆黑无比。他双拳紧握,指节吱吱作响,手臂青筋暴起,努力克制着心里的仇恨。
方陌北此次回来,不像以前那般,与妹妹亲近无比,父亲信中详细写明妹妹的真实身世,一下子没了血缘关系,他一时不知该怎么与她相处。
曾经,方陌南是妹妹,一母同胞,根茎相连,她就是自己的跟屁虫,娇小可爱,灵气纯真,是个长不大的小女孩。
如今,方陌南是女子,并无血缘,出落得亭亭玉立,楚楚动人,美得像虚幻的水墨画。他不得不用“男女之别”的眼光看待她,想要靠近她,却感到害羞胆怯,又忍不住被她的美丽吸引。
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父母跟他讲,想促成他们的婚事,打小一起长大,彼此最为了解,若为夫妻,定能相亲相爱,举案齐眉。
他说不清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人是懵的,心是乱的。某种情愫在心里悸动、冒芽,暖暖的,痒痒的,这感觉慢慢浮动,缓缓占据了他全部的心房。
但他又总觉得不对劲儿,差了点什么,他为此思来想去,久久不能安眠。雨后,丁香花香伴着泥土的清香钻进他的卧房,他脑海里又浮现出妹妹站在丁香花丛下那美丽超尘的风姿。
春日的午后,方陌北的房间房门叩响,听熟悉的敲门节奏,他知道是妹妹,心里竟有些发慌。
方陌南给哥哥做了新衣裳和新鞋子,一针一线皆是亲手缝制,每一处精致的刺绣纹案皆是少女心意。
“妹妹的……绣……工和针脚越来越……”方陌北发现自己说话结巴卡顿,以前并无此毛病,越想表露自然,越紧张堵喉。
一旁的婧书觉得公子甚是可爱,噗嗤一笑,忍俊不禁。她一笑,方陌北也跟着摇头无奈一笑。
方陌南也垂眸浅笑,哥哥虽出身大户人家,却没有纨绔子弟身上的骄奢淫逸,不可一世,反倒质朴善良,憨厚赤诚,对待家人跟朋友,总是一腔热血。
她总担心哥哥的性子,在人心叵测的浮华世界,会受到伤害。
他回来了,她觉得春日的阳光更加温暖灿烂,百花的芬芳更加沁人心脾,鸟儿的啼叫更加悦耳动听,一切都是最好的。
“哥哥想必知道了我的身世?”
“嗯……”
“爹娘的意思,哥哥怎么想?”她开门见山,不愿拐弯抹角。
“陌南,我实在分不清,对你的感情,从妹妹一下变成待娶的女子。”
身份归正后,他一直在考虑自己对她的感情,男女之情,不是全然没有,但若谈情爱,似乎又火候未到,于他看来,爱情是慢功夫,小火慢炖才能生出味道。
超越兄妹,爱人未到。
方陌南心下明白,她理解哥哥的心思,毕竟他与自己不同,自己困守闺阁,除了哥哥,再没机会亲近其他同龄异性,但哥哥天高任鸟飞,游历五湖四海,天下之大,什么样的女子没见过,见得多了,心思也便多了。
她不急,愿意等,等哥哥想明白,想清楚。婚姻于她,踏进便是一生一世,总要美美满满才好,不清不楚拴在一起,反倒亵渎了婚姻。
“你我虽已成年,但婚嫁之事,并不急于眼下,哥哥游历归来,自然长了不少见识,学识才干更胜从前,眼下最要紧的,是博一功名,奋发有为。”
方陌北松了一口气,庆幸她善解人意,紧张之绪稍有缓解,人也自在很多。
两个人久别重逢,自有说不完的话,两小无猜的烂漫时光,共同岁月里的喜怒哀乐,登界游方的所见所闻,一聊起来,又变成从前一般亲密无间。
“哥哥回来的正是时候,爹的六十大寿马上到了,设宴庆祝,一切事宜,还得哥哥费心主持操办。”
方陌北正是这个心思,自己离家多年,对父母未能尽心侍奉,总觉得亏欠,想寻个机会好好尽孝。父亲的六十大寿,他必竭尽心力操办,让老父亲满意欢喜。
“父亲喜欢热闹,又爱看戏,我游历巴蜀地区,有种川剧变脸,甚是好看,堪称绝活,父亲一定喜欢。”
“怎么都好,但这种艺技表演,需要功底深厚的人,哥哥能找到吗?”
方陌北轻松一笑,说:“小事一桩,我身边就有这样的能人。”
“谁?南荣释吗?”
“你这般礼数周到的人,怎么直呼人家大名?”
方陌南提到这个人就气不打一处来,对此人可谓厌恶至极,这等轻薄无赖,直呼他姓名就算顾及礼数了。
“哥哥怎么与他结识的?总觉得他与你不是同类人。”
“我行至宁县一村落时,正遇山贼打家劫舍,我自小习武强身,出于正义,便拔刀相助,但打小锦衣玉食,养尊处优,论体力耐力,比不得山野莽夫,加之对方人多势众,我以一敌多,不久后便败下阵来。”
方陌南接口说道:“恰遇南荣大哥路过,助你一臂之力,对不对?”
“嗯,南荣大哥拔山举鼎,可谓少年英雄,有万夫莫敌之勇,如果没有他出手相助,我早已是那帮山贼的刀下亡魂。”
“当时有多少山贼?用的什么武器?”
“领头的两人,手下约有二十余人,武器嘛,自是刀枪剑戟,人手不同。”
“能占山为王,自有他们的门道和能耐,就算南荣大哥武艺高强,被众人围攻,你们也未必可以全身而退。”
“危急关头,南荣大哥使出了袖箭。”
方陌南喜欢读书,各类杂书也偷偷读,她知道袖箭,这是藏于袖内的一种暗器,箭筒设有机关,缚于手腕处,用衣袖遮掩,一旦射出,往往一击致命。
“箭头涂了剧毒,被射中后,很快毒发身亡,南荣大哥直接要了两个领头人的性命。擒贼先擒王,带头的都死了,剩下的人也就四下逃窜去了。”方陌北说。
方陌南皱皱眉头,说:“他使用暗器也就罢了,还事先涂了毒,这个人真够阴狠。”
“不能这么说,对付坏人恶人,就得这样。南荣大哥一个人走南闯北,世道险恶,人心不古,总得会一些防身自保的本事。”
“哥哥如此偏袒他,只怕真心错付。我总觉得这个人不算光明磊落。前几日夜里,我还见他在父母卧房前徘徊,鬼鬼祟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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