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他从戏耍的儿童,顺着音乐行云流水般推着太极的老人们身边穿过;中午像热腾腾的蒸笼,他一路过旁人身边,就会得到舒展带着汗珠的笑脸;晚上万家灯火通明,他静静的看着各种餐桌上不同的吃饭场景;到了凌晨只有一栋房子的灯还在开着。
他飘过去一瞧,首先注意到的是趴在床边挂着浓浓黑眼圈的少年,他的目光随着少年轻轻抖动的睫毛而晃动。
少年骤然睁开眼睛,如同黑曜石般的眼瞳直击秦杓毫无防备的心灵。
秦杓整个人都斯巴达了,如果空气有颜色的话,那他就是夕阳红。
少年揉了把脸,面向躺在病床上的人,秦杓跟着他望过去,脑子“嗡”的一声。
那个昏迷的人,长得跟自己一模一样。
少年握住那人的手,抵在自己的额头上,声音暗哑疲惫:“秦杓,快点醒过来吧。”
“我快撑不下去了……”
下一秒,秦杓醒过来了。
严格来说,身为一团风的他先是被吸进名为“顾祁之”的躯体里,然后再醒过来的。
稍稍有些刺目的阳光顾不了受伤的病人,执意争先恐后钻入他的眼里,窗外树梢上的小鸟叽叽喳喳的叫,想吵醒趴在床沿睡不安分的人。
秦杓是躺着的,头抬起来了一点,只能看见那人一些乱翘的黑发。
他的手指弹了一下,过了几分钟抬起手慢吞吞地抚上黑发。
秦杓惬意的将黑发一根根弄平,呼叫系统上线:【小垃圾桶,我睡了几天?】
【三天。】
三天啊……秦杓眯了眯眼,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对于他来说就是一闭眼一睁眼的事,但对于清醒的人来说,一秒钟也是难熬的等待。
秦杓舔了舔嘴唇,湿湿的,刚不久被喂过水。
系统说:【药水三天的成效,让宿主可以坐在床上半天,和别人持续说话四小时。】
秦杓:【不行,趁着易桀没醒,我得多占点他的便宜。】
他乐呵呵的继续摸着易桀的发丝。
你要是没用药你早就进 ICU了,系统在心里吐槽了几秒:【宿主还是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言谈举止。如果ooc太过,被世界意识察觉,便会让宿主重伤滚出这个世界。】
【鉴于此世界为新手世界,世界意识度不高,所以即便两天前那场架已经有人察觉出宿主的不对劲,但好在没太大影响。】
【世界都属于主神,我替主神吸收能量,怎么还要东躲西藏生怕主神发现似的?】秦杓非常不满。
【……宿主,在下只能说这个问题答案权限太高,您还不够格。】
秦杓:“……”懂了,地位低贱的新手不配活在世上。
【话说,那个黄毛坐牢了吗?】
系统回答:【他死了,空手变出解腕尖刀切腹自尽。】
【我从他身上和那个老大的佛珠上都闻到了同一个香味,气味和易桀的香囊有一点相似。】
秦杓仰起头,望着房间纯白无垢的天花板,慢慢阖上眼。
一般人仔细嗅也嗅不出来,但秦杓不一样,他有被“小狗汪汪队”亲吻过的灵鼻子。
【老大和黄毛这两货都被催眠了,易桀肯定也逃不了。】
【易桀的香囊是苏云柏给的,我就知道是苏云柏这个小贱人想害我。】
【这男主这么**的吗?用香味来催眠控制人?】
【我感觉我第一次在小巷遇见黄毛他们就是被计划好了的,你信吗?系统。】
系统回答:【抱歉,在下计算不出来,以普遍理性而论,偶然大于计算。】
【普遍理性?也难怪你会这么想。】
秦杓笑了笑,心里想的情绪过于复杂,系统解答不出来。
【易桀看起来挺正常的,不像是被催眠的样子,可能是他自我防范意识比较强。】
【不对,有一段时间……】
秦杓一下子想起来,联考之前易桀失眠严重,记忆力下降,时常盯着某个角落发呆的样子。
【他催眠易桀,想把他逼疯,方便把他囚禁。】
【现在幸好易桀不用了,可是要是有后遗症怎么办?易桀要是有个三长两短,我该怎么办啊?!】
【唱《小寡妇上坟》。】系统已经习惯了秦杓每次梳理线索时都要时不时发癫模式。
【……算你狠。】秦杓被怼了一下也就老实了。
“蓄谋已久的恩怨情仇”这个任务秦杓已经知道个大概。
易桀的父亲陈忆杰是来艾菲尔的交换生,和顾祁南关系很好,后来喜欢上他。
他不知道顾祁南恐同,告白后两人关系破裂,班里人为了讨好顾祁南就霸凌陈忆杰,顾祁南也时不时上去踢几脚。
后来同学玩过火,把陈忆杰的腿弄残。他再也没有回到学校,是他妹妹来办退学手续。
之后顾祁南去了国外,慢慢恢复,到大学遇到了沈芝茹,两人结婚,生下顾祁之后回国。
相安无事了几年,直到沈凝茹告诉沈芝茹顾祁南当年做的事后,她带着顾祁之离开顾家,不惜一切代价远离顾祁南。
沈凝茹怎么知道这事的?
有人告诉她了。
谁告诉她的?
秦杓找到了答案。
易桀的妈妈,易韵。
在这件事中,她没出过场,可哪里都有她的影孑。
秦杓之前调查过陈忆杰,普通家庭,独生子,哪里来的妹妹。
又调查了他老婆易韵,发现她是易家私生女,认回易家前和妈妈一起住居民楼,刚好就在陈忆杰家旁边,继承易家后,和沈凝茹成了好友。
她来报复了,目的是顾祁南,她要让他不得好死。
沉浸式自我思考时秦杓突然被什么东西摸了摸,他一惊,下意识随着抚摸方向舒展眉毛。
“顾祁之。”易桀像是几天没有睡好,声音嘶哑的厉害。
“既然醒了,就睁开眼睛吧。”
“让我好好看看你。”
他看着头部被包住大半,黑色的卷毛在白绷带交缠处边缘顽强的翘起,顺着眼装乖巧的少年。一个活力四射的大个子现如今病怏怏,委屈巴巴的缩在病床上,心中十分恼怒和难过。
很搞笑啊,少年都自己把自己折腾成这个样子了,他却丝毫没有埋怨责怪他为什么不重视自己的身体,反倒一昧为自己的无能为力而难过,为自己没有及时赶到让他受这么严重的伤而恼怒。
——是他太没用了。
秦杓的肩膀缩得不能再缩,恨不得缩成蓝精灵。
他小心翼翼抬起眼,只见易桀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俊帅的脸上没有任何秦杓能看明白的表情。
秦杓心跳得很快,说句老实话,他很享受这道只注视着自己的目光,但他还是有点B数,现在并不是享受的时候。
“易桀,我睡了几天啦?”
易桀深深的看着他,几乎想透过他嬉皮笑脸的外表,看内心到底在想什么。
“3天15小时3分了,”他顿了顿又说:“如果在我睡的时候,有七分钟的话,那就是10分钟了。”
秦杓顿时冷汗淋漓:【系统,商城里面有狼牙棒吗?】
系统说没有,他刹时松了口气:【那就好,就怕我下意识买下来跪上去。】
“易桀~!我现在又饿又痛~”秦杓见他还是没啥表情,就撒娇:“不知道为什么,好馋皮蛋瘦肉粥呀……”
他的声音在易桀的注视下,越来越小。
“……秦杓。”这还是易桀第一次用这么严肃的语气叫他名字:“别以为自己靠撒娇就可以逃过一劫。”
秦杓:“……”
秦杓刚准备开口狡辩,我不单只靠撒娇,我还靠卖萌苟且逃生,易桀便起身走进单人间的小型厨房里端粥去了。
秦杓:“……”
完了,在“桀”难逃。
秦杓一顿不吃就饿得慌,更何况饿了三天,醒起来的时候早已饥肠辘辘。
易桀将他小心扶起来,刚准备拿起勺子喂他,秦杓迅速埋头暴风吸入,十秒没到粥见底了。
易桀:“?”
易桀:“!”
易桀:“……”
不是,你真的受重伤了吗?!
“哲学大师”秦杓说:“一个人在绝境下会爆发出无限的潜力。”
“一位母亲为救被困在卡车下的女儿,徒手将卡车掀翻在地。”
“灰太狼为了救自己最爱的老婆,大喝一声,将几百个自己那么大的铁球抛向天空。”
“而我,顾祁之,为救自己必不可缺的胃,十秒钟喝完一碗粥,打破世界吉尼斯纪录。”
“鼓掌!”
秦杓见易桀不领情,就自己拟声了几个“啪啪啪”。
易桀:“……”
见他可怜,易桀象征性的拍了几下手。
秦杓心里感叹他真的好爱我,又得寸进尺的用湿漉漉的狗狗眼朝易桀眨巴眼,装纯真的智障:
“其实我并没喝那么多这么一大碗,我这么小的嘴巴,这么小的胃,怎么可能全都喝掉呢?再去盛一碗吧易桀,我都没有吃到皮蛋是啥味。”
易桀:“……”
6。
满肚子的忧郁全被这个大智障折腾没了,易桀凑近这个矫揉造作的大绿茶,给他来了个非常偏心的爆炒栗子。
“你是不是傻?”他终于将心声说了出来:“这么多人围着你,你还跟他们打一架,为什么快点跑?”
他回想起那天少年的惨状,身体止不住的抖。
要是他晚几分钟,要是他跑错了地方,要是之后还没有发现少年或者来的人是帮助黄毛的人……
他越想越怕,脸色比躺在病床上的秦杓还要白。
“我相信,易桀一定会来的。”
秦杓笑嘻嘻的说,“就是因为相信,所以我有才有底气和他们打。而且要是我逃了,也没有多大的可能可以逃出去,他们有备而来。”
“当时那个黄毛孟成躲在暗处,还带有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不在我和别人打架的时候来打我,非要拿枪抵着我的后脑勺。”
秦杓说:“可能……是想装b,可是这个b装的真是不行。”
他道出实情,但没有讲老大的佛珠上和黄毛身上的香味。
易桀听他讲完后更沉默了,窒息感从他的胸膛蔓延至鼻腔,眼睛胀痛,眼泪有喷涌而出的征兆。
要是遇见秦杓的时候,他非常厉害就好了,这样他就能好好保护他。
他悄悄的将双手放置床府,左手用力掐着右手的手心,前几天刚剪好,不长的指甲深深陷进皮肉里,强烈的痛感将他的眼泪又刺激了回去。
“秦杓,在我变强大之后,”易桀将左手抬起来,虚空放在秦杓打着点滴的手上:“我不会让你再受到这样的伤了。”
“变厉害了,就能好好保护你了。”
秦杓听着他用极其认真的语气说着可以算是幼稚的话,一直勾起的嘴角逐渐拉平。
这好像是秦杓第一次在易桀面前,显露出酷似于他原来世界时经常挂在脸上的表情。
——细长的眉毛自然的舒展着,平常总是翘起的嘴角微微下勾,少年的表情淡然冷漠,好像面前的是陌生人。
可他两眼中全是对面男生的面容,眼角下垂的眼,专注不含任何杂质的视线,让易桀的心脏好几秒剧烈跳动。
他的眼神……好像眸中的自己是他整个世界一般,专注,真诚得不像话。
易桀发呆了几秒,要是他是个女生的话,可能就已经沦陷了吧。
“易桀,有没有人说过你,”秦杓开口,声音有点哑:“很让人心动?”
不应该是你吗?易桀微微张嘴,差点就要把心里的话说出来。
秦杓恢复如初,笑嘻嘻的说:“我要是女生的话,拼了这条老命都要嫁给你。”
如果顾祁之是女孩子,易桀的思想不自觉跟着他跑,他一定会追的。
“可惜我是男的。”秦杓耸耸肩,遗憾的叹气。
为什么……男生就不行?
易桀并不讨厌同性相恋,但也不会去喜欢试着去了解,在他眼中男性女性可以简称为性,只是对女生偏一点,其它没有太大差别。
易桀现在脑子里一团糟,胸腔挤着一块松软的馒头,感觉说不出的涨。
他想把这种感觉说出来,可是实在是找不出什么词来描述清楚。
秦杓眯着眼看易桀发呆的样子。
可能是习惯了面无表情,他的眉毛在遇到困难时不会紧锁,只是小幅度的皱起。
眼睛半垂着,长又密的睫毛吸引人的目光,从而遮住眼中的情绪不让人观觑。
因为在思考事情,所以那虚放在他打着点滴手背上的手掌像个护甲,保护受伤的里部。
秦杓趁他发呆,手动了动,想握住比他小一点的手掌。
“我没谈过恋爱,和女生,男生都没有。”易桀突然来了句。
秦杓非常自然地接了句:“我知道,你要是谈了恋爱,就不会天天跟我在一起。”
“谈恋爱到底是什么感觉?”
“我也不知道呀,我也没谈过恋爱!”秦杓连忙说:“不过我觉得看到喜欢的人,心情总是不自觉会变好,笑容怎么遮都遮不住,哪怕天天都是滂沱大雨,也会相信下一秒就是雨后彩虹。”
见易桀一脸懵,他又说:“总而言之,就是甜。”
“甜……”易桀喃喃念了几遍,原来心里的不是馒头,是豆沙包。
“问这个干嘛?”秦杓一个贴脸杀,吓得易桀心惊肉跳连忙跳起:“你有喜欢的人啦?”
易桀的脸颊连着耳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起来。
更了四千,太有石粒了!(插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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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有个简单的问题,什么是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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