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志龙,龙哥……呵。”
一片黑暗中,龙哥听到有人叫着自己的名字,声音来自前方,比他耳朵稍高一点的地方。
他分不清对方是站着还是坐在椅子上,因为他正跪在地上,被蒙上了眼睛。
听见对方那漫不经心的声音,他仿佛看见阎王正翻着阎王簿,上面每一页都写满了他的名字。
他恐惧的浑身发抖,可他无法求饶,因为他无法比较,到底是求饶还是就此认命能带来一个比死更好的结果。
最终求生的本能战胜了理智,他开始不住的磕头,嘴里不停发出呜呜声。
“赵志龙,你犯了我的忌讳,知道吗?”
对方的声音依旧平缓,并未受到任何影响,龙哥磕头的力度越发的重,直到见血也不敢停下,直到旁边传来一声尖锐的笑。
“哈哈哈哈哈,阎哥,这小子快吓尿了!”
纵使是笑,笑里也不含丝毫友善和暖意,只有尖锐,冷漠,暴戾与邪恶,好像等他一放松就会从他身上撕扯下一块肉来。
龙哥绝不认为这是自己的错觉,因为面前的这群人,不管是阎枭还是跟着他的这些人,有一个算一个全他妈的是疯子。
是他猪油蒙了心钱财迷了眼,原以为他这样的小虾米,阎枭这样的大人物根本不会注意到自己,哪想到会有今天。
他什么都顾不得了,现在只想活,额头一下下重重砸到地板上。
面前的人笑完了,笑容一敛,一脚踢在龙哥脸上,踩着他脑袋阴森森说道:“闭上你的嘴,别特么死蚊子一样哼哼,能不能听懂人话!”
龙哥被击中鼻梁,牙齿掉了几颗,嘴被堵着所以全吞进了肚子里,忙不迭点点头。
旁边又传来几声恶意的笑。
音调或高或低,像看了场绝妙的猴戏。
“雁回,你有点兴奋过头了。”
拥有尖锐笑声的男人闭上了嘴。
“听。”他复又看向地上的赵志龙,停顿了几秒,像是在听窗外淅沥的雨声。
小雨才下了几颗,路面都还未打湿。
“这是今春的第一场雨。半小时后,雨会越来越大,直到雨线连成一片。”
“天地间一片白,什么也看不见。雨水会冲刷掉一切痕迹,罪恶的,肮脏的,还有红色的你身上的鲜血。暴雨过后,躲雨的流浪猫狗会出来寻找食物,它们太饿了,会吃掉所有能找到的食物,包括……你。”
他站了起来,随手拿过倚靠在椅子旁的高尔夫球杆,慢慢朝龙哥走近。
他长的很高,高的甚至有些突兀,接近两米的个头让他在大多数人面前都有一种居高临下的优势,大概也是这个原因,每当他低下头看人时似乎总有种理所当然的漠视与轻蔑。
他的骨架也比常人高大,身上肌肉并不分明,站起来时反而显得些许瘦削。皮肤偏白,面部轮廓深邃,就连手掌都比一般人粗大,手指关节处微微凸起,让他有种原始的兽性,握着高尔夫球杆像捏着什么精巧的玩具。
与他高大的身形不同的是,他的脚步是寂静而无声的,仿佛隐于黑暗中的猎手,他不想让人发现,就有无数种方式来隐藏自己的踪迹。
他以这样安静的脚步朝着那惊恐的猎物走近,金属的球杆在地上拖出叫人心悸的余响,冰冷的手指揭开了龙哥脸上的面罩。
“记住我的样子。”高高举起手中球杆。“记住你的地狱。”
这种处决方式绝不干净利落,但暴力和鲜血是另一种形式的艺术美学,阎枭瞳孔因兴奋而扩张,其他人也睁大了眼睛。
可这一棍没有落下去。
细雨霏霏里,青年莽撞地闯了进来,低着头拍打被雨打湿的衣服,几缕发丝粘在脸上,红色唇瓣晕染着水意,像个不该出现在这种污浊之地的精怪。
屋内的一切陷入停滞,就连雨声都静默下来。
有人急匆匆从青年身后走出,是外面守门的人,此时神色懊恼,低声喊了句阎哥,站到一旁不敢说话了。
恐怕连他自己都搞不清楚,为什么那陌生的青年只站到他面前,说了句他想进去找人,他就真的放对方进来了,而后才想起屋里正发生的事情。
阎枭放下球杆,看着门边轻蹙着眉、好似对这场突如其来的大雨十分烦恼的陌生青年犹疑着问道:“请问,龙哥在吗?我仰慕龙哥很久了,想跟着大哥一起做点大事。”
他的视线在屋子里众人身上转了一圈,没有看到符合描述的人,只好低头看向下方。
正好听到自己名字的龙哥下意识的抬起头,两人视线即将接触的前一秒,阎枭轻嗤了一声,捏了捏手里的球杆,随即嘴角猛地咧开。
碰——血液飞溅,一块带着血的头皮飞过半空,耳畔传来重重倒地声。
余弦:!!!
龙!哥!
好消息,找到龙哥了。
坏消息,龙哥无了,爆出碎片来了。
“真动听,这场雨。”阎枭扔下球杆,用手帕擦拭着手上的血,缓缓来到余弦面前,居高临下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余弦没有回答,陷入了脑内风暴。
已知,龙哥是剧情人物,重要程度比余弦这个炮灰更高。如果没有龙哥绑架主角受这件事,主角攻也无法意识到自己早已爱上这个曾经被自己当成弟弟的人,后续的剧情可能无法发展。
如果任务世界是一台架构精密的机器,剧情人物就是组成机器的钉子,缺少了哪一颗都可能导致剧情偏离,只是程度不同而已。
但钉子是可以取代的,只要跟消失的那颗形状一样。
要是剧情崩盘,等余弦回了主世界,免不了要写一大堆任务报告,以前他当配角背锅是别无选择,现在他都当炮灰了,再让他背那他不白当炮灰了吗?
为免之后陷入写任务报告的苦海,余弦看了看面前的高大男人,短暂思索后,向他诚挚地表达了想要跟着比龙哥更厉害的大哥做些更大的事的愿望。
比龙哥更厉害的大哥看了他很久,朝他伸出手,冰冷粗糙的指腹抹去刚刚溅到他素白皮肤上的几滴血,当做颜料摩挲着在他左侧脸颊画了个大大的叉,欣然同意了他的说法。
“当然,你会很有用的,小金丝雀。”
后来余弦才知道那是剧情里最大的反派。
呜呜,这下更完蛋了。
“夜色”酒吧,余弦现在工作的地方。
每当路灯亮起,这灯红酒绿、纸醉金迷的怪物便顷刻间苏醒过来。迷离的灯光下,躁动的乐声挑动着心跳。
靠墙的一处角落,坐着个穿着暗红斜纹衬衫的年轻人,扣子解了两颗,额前碎发散落,一脸的失意。
他独自占据一个卡座,面前的桌子上歪倒着几个喝完的酒瓶,手里还捏着瓶喝了一半的威士忌。仍嫌不满足,捂着脑袋,忍着头疼又叫了两瓶酒。
端着托盘的侍应生来到卡座旁,看了看桌上的酒瓶,又看看皱眉扶额的青年,躬下身温声道:“张少,不能再喝了,你已经喝得够多了。”
“张少,张少?”
反复叫了好几声,青年才有了一点反应,他慢慢抬起头,揉着眉心哑声问道:“没事、我没事……余弦来了吗?”
“还没有,他这几天都休息。”
“唔……”青年了悟,脸上露出丝落寞的苦笑:“原来是阎枭叫他去陪其他人了。”
他仰头,故意要醉死自己般喝下大半瓶酒。
侍应生不语,只看他的眼神里带着几分怜悯。
他对张家二少和余弦间的关系了解的并不多,只是在夜色待久了,偶尔听到一些闲言碎语。
余弦跟他们这些普通的侍应生不同,他在老板阎枭那地位特殊,他是老板手里最有用的武器。
只是这武器的使用方式与常人想的有些不同。
老板看中张家在海市的地位,将余弦当作礼物似的送给了张家最受宠的二儿子。
张二未尝不知道阎枭的心思,这已经不是余弦第一次被送出去。但他还是迫不及待地收下了这份掺了毒的礼物。
听说那段时间两人同进同出,举止亲昵,张二脸上整天都是笑容,看谁都和气。
好日子没过多久,阎枭查清了张家的底细。张二没了用处,余弦便连半个字也没留下的离开了他,仿佛那段时间的亲密全是幻觉。
哪怕张二找上门来,不死心地想再见余弦一面,余弦也只会在听到这个名字后短暂的迟疑一瞬,宛如从记忆深处摸索出这个不重要的人,再轻飘飘的说一句:“哦,是他啊。不见。”
真无情,真冷血。
侍应生偶遇过余弦很多次,毕竟他们名义上都是夜色的员工,但只真正的见过余弦一次。
也唯有那一次,他抬起了头,去窥见了从他身边擦身而过的余弦的半张脸。
对方没有回头,仿佛没有看到自己。
侍应生庆幸余弦没有回头。
他觉得余弦像只外表艳丽的毒蜘蛛,用温柔的蛛丝将猎物重重包裹,一点点绞死;或者将他那甜蜜的毒液注入猎物的身体,让对方在美梦中无声无息的死去。
他的温柔是有毒的,甜蜜也是有毒的,他一个状似无意的眼神,便是投下了一个无法抵抗的饵。
侍应生不够资格成为他的猎物。
所以那天余弦并未回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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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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