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里,升腾的热气萦绕于陆招娣细腻的肌肤之外,可陆招娣仍觉得冷。
她出生于北方山里的一个农村,这些年她咬牙挣脱了家庭,努力了许久,终于来到了最喜欢的这座南方城市。原以为自己的人生已经走过那个分水岭,可那些无形的、锋利的羁绊依旧存在。
凌霄不了解她家里的情况,一时也不知道要怎么去安慰她,只能给肖叔发信息:【肖叔,你帮我找人查查这个人的家里情况,低调一点。】
之后的三天,陆招娣依旧如常接送凌霄,为她做饭、洗头,安排得无比周到。只是凌霄能够明显得感觉到,她原本就不多的笑容如今更少了。凌霄再在晚上找她一起玩、聊天时,她都推脱了,独自回房。
周六,陆招娣陪她去医院拆了石膏,医生表示恢复情况良好,这阵子再稍微养养,不要做什么剧烈运动,基本上很快就能彻底康复了。
脚伤的好转,也意味这两人分别的到来。对于凌霄而言,这一周的日子过得实在是太快了。但自己已经没有什么理由再去挽留她了,只能找时间再约她上门整理了。
这段时间里,凌霄留心着陆招娣的喜好,喜欢吃的菜、喜欢看的书、喜欢做的事情。唯一的感受就是强迫症挺明显的,所有的物件在用完之后必须让它们回到原来的位置,各种放置在外的东西都要尽可能以一种规矩方正的形式呈现,平日里使用次数少的物件一定要收纳在抽屉或柜子里。
凌霄知道,按照她这种性格和习惯,是不太愿意让生活中出现太多不受控的事情的。这次因为意外,能为自己请假、贴身照顾,已经打破了不少原则了吧。
凌霄告诉自己,没关系的,以后还有许多时间,徐徐图之吧。
两人中午一起吃了个饭,陆招娣又将客卧仔细收拾了一遍。
“凌霄,我走了,你最近一两周还是要注意忌口,别吃辛辣的东西。还有啊,平时要记得多喝水。”陆招娣离开之前,还是忍不住多叮嘱了几句。
凌霄不舍,上前抱住了她,“姐姐,舍不得你。你要是有什么事情,就给我打电话啊。”
这是两人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拥抱,陆招娣有些局促,但没有挣扎,任由凌霄将她箍在怀里。就当是,为两人短暂的缘分画一个句号吧。
“好了,我叫的车快到了。再见,凌霄。”
凌霄这才松开了她,送她出门。陆招娣没让她多送,独自向小区大门口走去。凌霄的脚还不能多走路,只好站在别墅前目送她。
苏城的秋天总是特别短暂,才短短一周的时间,气温就已经降了好几度。马路两边的梧桐树叶已经开始稀稀拉拉地开始掉了。
以往,陆招娣不怎么关注四季,她整日都在奔波。今日,她却从车窗外望见了秋日的萧瑟,即便阳光很好,但空气是冷的。
只要七天,人就能养成一个习惯。这才五天,她就已经开始习惯和凌霄的相处了,就仿佛是有一个人突然来到了她的人生孤岛,没有人可以天生忍受极致的孤单,她很感谢凌霄带给她的短暂温暖。
陆招娣回到家后,打开了扫地机器人和空气净化器,又将家具简单擦拭了一遍。
晚上没有什么胃口,冰箱空空。便下楼去便利店买了几盒酸奶,随便垫了垫肚子。给公司的领导发了个信息,告知其自己明天就能排班了。
“小陆啊,不用那么急啊,我给你从下周一开始排吧。老板都跟我说过了,你这几天都是算全勤的,你就好好休息吧。”一向严苛的主管一改常态,发来的语音竟这般随和。
陆招娣有些不太习惯,原本是做好了要被说教一番的。一转念,也就猜到了,是凌霄替她安排的吧。
【谢谢领导。】
又给凌霄发了一条信息:【凌霄,谢谢你替我和公司打招呼。】
对方秒回:【姐姐,你到家了吗?好好休息。等有时间了,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吧。】
陆招娣没有再回复。
暮色已晚,陆招娣换上了骑行的衣服,戴上防风眼镜,灌了一壶水,下往地下车库取车。
夜风再不似夏天那般轻柔,有些粗暴地刮在脸上,陆招娣将防风面罩从脖子处拉到了鼻梁上方。
紧身的骑行裤包裹着不太明显的肌肉,她越骑越快,好似要将这世界都留在身后。那些追赶她的,羁绊她的,都要被一一冲破。
最后来到了灯火稀疏的江边,有几盏路灯已经坏了。点点金黄的光影落在江面上,随着水流波动起来。
陆招娣呼吸有些急促,爆发式的骑行让她心跳过速。沿着江岸的水泥路,推着自行车徐徐前行,在最后一盏亮着的路灯下停了下来。
将被夜风吹散的一缕碎发夹至耳后,从腰包中取出了一盒细烟,从容点燃。用力吸了一口,将烟雾向江的方向推去。
目光落在夜色里,望不见江的对岸。远方传来的船笛声,响彻了许久,余音渐熄。
夹在指缝间的那支烟,烟灰尚未落于地上,就被吹散了。
陆招娣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找到自己的所在的城市的。如果真的被找到了,自己又该逃向何处。
打从有记忆开始,自己每天就有干不完的活,割猪草、洗衣、做饭、种地……她特别不喜欢山里的冬天,每每这个时候,自己的两只小手上到处都长着冻疮,又痛又痒。她只有一件不算很厚的棉服,根本抵不住山里的寒意。
自从家里有了弟弟,自己的活就更重了。
偶有闲隙,她就拿从同学、老师处借来的书看。等她上初中时,终于碰上了一个令她此生铭记的好老师。那是个女老师,姓孙。她怜惜班上每一个穷苦的孩子,和陆招娣尤其投缘。
孙老师是在外地上过大专的人,她告诉陆招娣,想要改变人生,唯有读书。陆招娣听进去了,为了让家里给自己交学费,即便再苦再累,也把家里的活安排的明明白白的。母亲打骂,就忍着,从不反抗。她就是要让父母满意了,才能求来些什么。
冬日苦寒,每次天刚亮,就要走去学校,到教室后,头上有时都挂上了冰渣子。偏头痛的病根,就是那时候留下的。
在读高二时,家里说什么也不让她继续念下去了。还好孙老师出面,好说歹说,告诉自己父母,等招娣出去上了大学,挣了大钱,那不还是家里的么。说到钱,母亲终于动摇了,百般不情愿地点了头,毕竟以后家里儿子成家讨老婆都要花钱的。
“小赔钱货,以后挣钱了,要往家里寄,知道吗?”母亲怒目圆睁,要她给个承诺。
陆招娣连连点头,许诺自己以后一定给弟弟在镇上买个房子,才求来了继续念书的机会。
人们常说,小时候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一眨眼就过去了。可对于陆招娣而言,那些日子,过得尤为缓慢。每一天,都是在咬牙熬着。
山里时常能看到夜空中群星闪耀,那么美好的东西,她从来无心欣赏,旧了的课本和作业本被翻了无数遍。条件有限,学校的教学质量不高,所以她在要有限的条件下做到最好,这样才能在考场中得个一般,才能上大学。
实在坚持不下去的时候,她就去离家很远的河边坐着。那明明只是条很宽的河,小小的她却误把它认成了一条江,直至考出来以后,见识到了真正的江,她才发觉自己原来一直都以为错了。
她很喜欢那条“江”,“江面”总是无风无浪,好像它能包容世间万事万物。陆招娣不止一次想过,它是否也能包容自己的全部,包括不起眼的性命和短暂一生的喜怒心酸。
如今,长大了,逃离了,她依旧爱看江。现在的她,早就给自己捶打了一副铠甲。大学里,争取到了全额奖学金出国留学。在国外求学期间,靠打工攒下了一大笔钱,那时候老家镇上的房子还算便宜。她是守信的人,用一套房子还了父母的生养之恩,此后便和家里断了联系。辗转过几个南方小城,最终停留在了苏城。
烟灭了,身上也凉了起来,就连那方才还很平静的江面都起了小小的浪。陆招娣骑上公路车,原路返还。那个小小的陆招娣早就死了,没什么可害怕的。
回到小区后,发现孙本阳在她家小区门口的岗亭处,和物业保安在掰扯着什么。他只知道陆招娣住的地方,但从未上过家里,所以不知道她具体住哪一户。
“唉,大爷,你怎么回事,我跟你说了,那是我女朋友家,你帮我查一下好了呀!”
保安作势要将他往外推:“小伙子有意思啊,自己女朋友不知道住哪一家的呀,赶紧走,不然我喊人过来了!”
孙本阳往后退着,一个趔趄,“老头子!小心我投诉你!”
眼看两人要吵起来了,陆招娣叫住了他:“孙本阳。”
孙本阳见到了她,立马趾高气昂起来,“看到没我,我女朋友,怎么当差的,一点服务意识都没有。”
陆招娣冲保安大叔点了点头,“不好意思,我朋友。”
保安这才回到了岗亭里,耳朵和眼睛却是往外八卦着。
“招娣,去你家坐坐吧,我有话跟你说。”孙本阳要去推她手里的车。
陆招娣没有松手,也没换地方,“本阳,有什么话,就在这说吧。”她留意到了岗亭里投来的目光,原本以为自己说的够清楚了,没想到孙本阳依旧过来纠缠,在人前,若是真有什么事,她也好应对。
“招娣,你知道的,我真的蛮喜欢你的,你要么再考虑考虑,我不想分手。”
陆招娣看错了他,先前的温润风度都是装出来的,两人相处得越久,他就暴露地越明显。
“对不起,我想我已经跟你说得很清楚了,我俩并不合适的。你请回吧。”
“哎,别走!”孙本阳去拉她。
陆招娣有些嫌弃地甩开了他:“你松手!”
大爷见两人拉扯,立马又跑了出来,“哎哎哎,你干什么呢!对小姑娘拉拉扯扯地干嘛?”
孙本阳不好发作,瞪了一眼保安,只能眼见着陆招娣进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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