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今日回忆过去,我依旧觉得这是自己在故乡看完了漫长电影后躺在草垛上所做的一个又深又长的梦。我来自一个不起眼的地方——一个位于美国中西部的小镇,那是一个充满泥土气息的地方,四季分明,每到冬天,寒风刮过广袤的农田,天地一片死寂。大多数日子里,阳光仿佛都不愿降临,厚重的云层像沉甸甸的铅块压得人喘不过气来。镇上只有一条铺着沙土的小路,边上是一排排简陋的木屋,屋顶被岁月侵蚀得有些斑驳。大家早起耕田,傍晚收工,生活的节奏单调而沉闷,犹如那些永远无法醒来的梦。我的家就在这样的环境中,父母经营着一块小农场,几头牛,几只鸡,几亩土地,这些简单的生活曾让我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我每日与土壤、农活相伴,脚下沾着泥土,手指永远带着一层厚厚的尘土,连看天空的心情都被灰色的云层掩盖,然而我的内心深处却有某种无法名状的东西在酝酿,很长一段时间后我才命运般的找到了那种东西的所在——那是我对另一个世界的向往,那个远离沉闷与枯燥的世界,那个人人都追求的光辉世界——好莱坞。
我第一次听到好莱坞这个名字是在我十四岁那年。那时我在乡村小店里偶然看到一张电影海报,海报上一个男人站在城市的高楼上,穿着西装,目光坚毅,我已经记不清那部电影的名字,然而就在那一刻,我真实的感到了一股冲击,仿佛从未意识到这个世界竟然有这么耀眼的光辉,自那以后,电影成了我的唯一慰藉,我开始想象自己能走进那个闪耀的地方,成为银幕上某个闪亮角色的一部分。二十三岁的某一天,在仿佛会持续到永恒的日复一日的农活后——一个傍晚,我洗干净手上的泥土,下定决心要离开这片令我窒息的地方,我告诉自己,那个摄影机里的世界才是我真正想要的,于是我将所有的积蓄都存了起来,坐上了驶向西部的火车。那列火车穿越了无尽的荒野,穿越了无数个无名小镇,向着加利福尼亚州驶去。
然而,现实并没有那么简单。刚到这里时,我租了一间狭小的公寓落脚,那儿的墙壁像一个巨大的监牢,四面都是破旧的砖石和肮脏的水渍,尤其是在厨房的角落长满了发黑的霉菌,几乎要吞噬掉整面墙。房东将钥匙交给我后很快离开了,仿佛这沉闷的空气也要把他闷死,我感到呼吸困难。随后我开始试着与这些小事和解,然而屋内的家具太过于老旧,地板也有缺漏和翘角,每当我走过时,它们就像是忍耐着某种无法言喻的痛苦,床板也不例外,每当我翻身,床就会发出不堪重负的呻吟,就像它也在这空间里苟延残喘,等着有一天彻底崩塌,我只能平躺在床上,尽量不去动它。那天后我四处打听着能参加的试镜,可没人看得起来自乡下的小子,我甚至连第一场试镜的机会都没有,那些人几乎每个都带着某种我无法理解的优越感,他们似乎从一开始就属于这里,而我终会离开。和我合租的还有几人,布雷迪是第一个来到这儿的,他比我大两岁,来自弗吉尼亚,如果你问我我们几个里谁最有可能成为真正的大明星,我绝对会说是他。布雷迪的皮肤白皙,嘴角总是挂着一副自信满满的笑容,他就是那种典型的“天生演员”,一进到房间就能立刻吸引周围人的目光。阳台有扇镜子是属于他的——这是他唯一叮嘱我的事,别动那扇镜子。布雷迪经常站在镜子前练习台词,他嘴里念叨着各种经典的电影台词,脸上带着轻微的夸张表情,那时的他仿佛整个人都活了起来。布雷迪喜欢晚上出去泡夜店,每次我看到他穿上精心挑选的西装出门,总忍不住想,他是不是在为某个导演或者制片人表演自己那种“成功人士”的模样。我们两个在大多数时间里并没有什么实质的对话,只有他从夜店回来时,我们会一起简短地交换一些城市里的信息。布雷迪向我介绍了许多夜店和派对,也总是带着那些“有故事”的女生回来,似乎每个夜晚都是他表演的舞台——在这儿的每个人都清楚,布雷迪觉得自己注定要在这座城市找到一席之地。布雷迪常常说:“你要学会抓住每一个能让自己站上舞台的机会,机会从不会等人。”
然后是马特,一个来自德州的小伙子。马特看起来憨厚,有着一副很亲切的笑容,总喜欢讲一些乡村笑话来博大家一笑,我和他的关系最好,尽管有些时候我也觉得他的乡村笑话有够愚蠢。马特的头发总是有些凌乱,但那种天然的“乡村气质”反而让他在我们这些人中显得格外真诚,他的生活很简单,每天都在看电影剧本,研究自己能不能在某个角色上找到突破。对于我们这些渴望演戏的年轻人来说,马特是那种典型的“努力型选手”,不像布雷迪那样充满自信,他的每一次努力都显得踏实而低调,所以尽管他没有布雷迪那样的天赋,我也常觉得他会有出头之日。
最后是乔恩,一个来自纽约的神秘的家伙,他和我们完全不同,有几个时候我觉得他本不应该出现在这儿。乔恩的生活习惯有点古怪,总是习惯深夜起床,拿着一支钢笔在桌子上画画,似乎是在试图描绘一个理想中的世界,且总带着一种若有所思的表情,仿佛有着无尽的心事,我们很少交流,每次我看到他在书桌前伏案工作时,总能感到他眼中那种冷漠和拒绝的气息。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开始逐渐适应这样的生活,接不到戏时我会打点零工赚钱维持生活,幸运的时间里我能接上那么一两场戏,当然都是跑跑龙套,甚至有一回我出演了一具只出场了两秒、连脸都没露的尸体,一切都是为了那个遥远的午后所见到的海报中的世界。怀疑变多了,我开始思考自己离开家乡是否是个错误的决定,然而紧随这种怀疑的是维持我精神稳定所必须的自负,我逐渐理解了那些大人物的优越感,并开始首先从心理上成为他们的一员——我一定、必须得变成那个主角。没事干的时候我待在潮湿发霉的洗手间里对着破了一角的镜子端详自己的脸,我并不是那种一眼就能吸引所有人目光的类型,但如果有人细看,会发现我其实并不难看:我有一头浅棕色的头发,阳光下微微泛着金色的光泽,稍微长一点,时常有些凌乱,却不失自然的感觉——在镇上时或许是的,但我在好莱坞,这当然是我刻意摆弄后的结果。我的眼睛也许是我最突出的地方,深蓝色的瞳孔吸引过很多人的注意,多亏了它我的事业不算一无进展,毕竟很多人第一次看我,总是会停留在我的眼睛上,甚至有时候我自己都能感觉到那种注视,我的脸型偏长,颧骨稍微突出,嘴唇并不算丰满,但形状也算过得去。除此之外我知道,阳光洒在我的脸上时,我看起来比平常更有吸引力,镜头前也总能展现出一种年轻而富有生气的感觉,正是我所希望的模样,几个善良的片场工作者也对我说过这张脸像男主角会有的脸。
不过率先得到这样机会的理所应当的不是我。
“杰克,你知道我险些没通过这次试镜吗?”布雷迪的声音在这所小小的公寓里回荡。
“天呐布雷迪,你都说了有三次了。”我疲惫的撑住头,这次连马特也想不出笑话应付布雷迪——他现在像个被世界宠坏的孩子,根本不知道如何去理解他人的痛苦。我已经一个月没接到任何角色,马特比我更糟,他甚至开始考虑回去的事,乔恩这些日子就像失踪了一样,只有必要的洗漱时我们才会见到他。布雷迪这次的角色很有份量,是个刑侦片——悬疑爱情片——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反正是男二号,他终于等到自己的出头之日了,这地方没人不知道这部片子的投资人——阿兰·埃德蒙,人人都清楚他投资的含金量。幸运的是布雷迪不在讲述他的试镜故事,转而开始在报纸上看更好的公寓,我回了房间,开始躺在床上发呆。我真嫉妒布雷迪,尽管我现在独处在自己的小空间里,那些话还是如同烙铁般灼烧我的心,我猛地起身把窗户打开,好让外面的新鲜空气流通进来以避免我在这么个下午死于缺氧,然而不论我多么努力地避开那些令人沮丧的情绪,它们总是如影随形地缠绕在我身上。这里的床铺,这里的墙壁,这里的每一寸空间,都像是在不断地提醒我,我与这座城市的距离。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房门被敲响了。
“谁?”
半晌后,门外的人发出了一声沉闷的回应,我听出来是乔恩的声音,立马起床开了门,他从没找过我,应该说他从没主动找过任何人。我邀请他进屋,他摆了摆手,只是递给我一张请柬。
“你可以去碰碰运气。”乔恩说完便离开了。我站在原地仔细端详请柬,震惊的发现这是一场慈善晚宴的邀请函。
“为什么要给我?他是怎么搞到这个的?不,他为什么自己不去?”一连串问题让我有些打怵,可我不能再浪费时间去等待那些空洞的试镜,至少这次,我会尽力寻找转机。于是我花了一大笔钱置办了一身还算高档的行头,试图让自己别在晚宴上看起来那么格格不入。时间过得飞快,当我站在宴会厅的大门口时,空气中弥漫着香水和酒精的气味,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仿佛这场宴会就是我未来命运的开端。
宴会厅里,喧闹的笑声和交谈声此起彼伏,香槟与红酒的气泡在金色的酒杯中闪烁,映照出一片片光影。我站在角落里,端着酒盘,和周围人无声地交换着眼神。每个人看似高贵,言谈举止尽显优雅,但我知道,他们的优雅只是这座城市赋予的伪装。我们不过是披着华丽外衣的演员,每个人都在等待着自己的角色上场。就在我漫无目的地穿梭在人群中时,我注意到一位男人,他与周围的人截然不同,他站在宴会的一角,穿着一件剪裁合体的黑色西装,衣服的布料在灯光下泛着细微的光泽,完全展现了他那种不动声色的优雅。他的身材修长而挺拔,仿佛是雕塑般的存在,几乎让周围的人都显得黯然失色。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他吸引,尽管他并没有做出任何显眼的动作,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却自然而然地成了房间的中心。他的面容几乎完美——高挺的鼻梁,深邃的眼窝,锐利的下巴线条,那张脸仿佛是从电影银幕上走出来的,几乎不像现实中会出现的存在——即便我已经在这个地方见过足够多的大世面也必须得这么说。他的眼睛是罕见的绿色,带着一种让人无法捉摸的寒意,又像是某种无言的命令,让人无法忽视。他的眼神越过人群看向远方,仿佛他并不在乎周围的一切,周围的人、宴会、喧嚣对他来说都不过是过眼云烟。他的嘴唇微微上扬,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那笑容既不温暖,也不冷酷,却无形中充满了吸引力。每个微小的表情变化,都让他的气质更加扑朔迷离。仅仅一秒我便沉浸在他举手投足之间流露出的优雅里,并不是那种装腔作势的做作,而是从骨子里散发出的沉静与自信。每次他与人交谈,那种缓慢而有节奏的语气,仿佛是有意拉长时间,让每一句话都显得极其重要,他的每个动作都充满着精心的计算,仿佛他的存在本身就是一场精致的表演,而他自己,永远是这场表演的主角。
我站在人群中,愣愣地看着他,内心却在剧烈翻涌。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或许他并没有注意到我,只是那一瞬间,他的眼神不经意地扫过我。我有些局促,心跳忽然加速,仿佛被他的目光深深地穿透了一般。我无法理解这种震撼感是什么,或许是因为他太过完美,太过不可接近,让我误以为在这宴会上遇到了某位神话里才会出现的人物。就在我站在那里,不自觉地被他的气场牵引时,他突然转身,朝着我走了过来,那一刻,我的心跳几乎停止。我意识到自己无法再保持那种冷静与旁观者的姿态,我的内心翻涌不已,那种震撼感让我无法再站在那里静观其变。我清楚自己不能再让自己继续沉浸在对他外貌和气质的迷惑中,必须做些什么来打破这份无形的压迫感。
我深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稳定情绪,迈开步伐朝他走去。尽管内心涌动着无数复杂的情绪,我还是尽力让自己看起来像是一个自信而从容的人。我不想像个傻瓜一样仅仅站在一旁无所适从。就算他是那样的完美,冷漠且不容触及,我也不得不走上前去。当我走到他身边时,下意识地停顿了片刻,他并没有转身迎接我,而是依然站在原地,目光稍微扫过我,似乎并未对我的出现感到惊讶。
“你好,我是杰克。”我硬着头皮开口,声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
他转过头,绿色的眼睛在灯光下闪烁着让人心神震颤的光泽:“杰克。”
“很高兴认识你。”他的语气温和,却依旧带着一种远离的感觉,这场对话对他而言并不重要,他的目光并没有停留在我身上,而是随意地扫过四周。
“我……我来到好莱坞不久。”我继续说,尽力让自己的话语更加自然:“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样的宴会,感觉这里的一切都让我有些……不知所措。”
他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片刻,那种审视的眼神让我感到一阵不安,但他只是点了点头,眼神依然淡漠。
“是吗,”他缓缓说道:“这里确实有些让人不安,大家像是些会动的商场人台。”
我试图从他的眼中寻找到些许关切或情感的波动,但他的眼神依旧平静,甚至带着一丝疏远。那种近似于温和的语气没有安抚我的紧张,反而让我更加困惑与不安。
“可你不一样。”说出这句话我便开始后悔,像他这样的人应该听过无数种奉承,而我甚至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
“是吗?”出乎意料的,他转过身来冲我笑了笑,随后他似乎还想说些什么,几个大人物却在这时将我们分开了,我的目光恋恋不舍的停留在他身上,而他没有回头——我也想不到他有什么理由回头。随着他的离去,这场宴会对我来说也算结束了,我不再抱任何希望,和他说的几句话几乎花光了我所有力气。离开宴会的大厅时,身后那扇金色的门缓缓关上,仿佛把我与整个华丽的世界隔绝开来。宴会的喧嚣和灯光已经渐渐远去,街头的空气冷得让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我低下头,几乎不敢回望那座金碧辉煌的大楼,它是多么辉煌与繁华,而我却一个人孤零零地走在这条冷清的街道上。冷风吹在脸上,带着一种刺骨的凉意,我本能地拉紧了外套的领口,试图抵挡住从四面八方涌来的寒冷,可西装在夜风中显得过于单薄,一个白色塑料袋滚过眼前,我不由得打了个寒颤。
宴会结束后,我的日子依旧没有任何改变,甚至可以说变得更加沉重。布雷迪几乎不再回公寓,我偶尔才会在楼道里听到他的脚步声,却再也没有见过他真正出现在我们这破旧的地方。乔恩更是让人摸不着头脑,一夜之间带走了所有的行李,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他从来就不曾存在过。剩下的,只有我和马特——这个仍然和我共度时光、偶尔互相安慰的家伙。
每天晚上,我看着马特躺在沙发上,而自己蜷缩在床的另一头,空荡的房间仿佛成了我们最真实的生活写照。我们聊着那些不算太美好的梦想、一些早已逝去的期待,偶尔说到有一天能活得像那些好莱坞的明星一样,但很快就沉默下来。沉默和冷清成了这段时间唯一的主旋律,而我依旧想着那场宴会,想着那个男人,想着自己的无力。
几天后,我再次踏进了试镜大厅,心情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沉重。这个地方,对我来说似乎没有什么吸引力,更多的是一种日复一日的重复,我几乎能预见自己会被忽略、被冷落。但我知道,如果再接不到任何活,恐怕下个月我就真的要睡大街了。随着那种沉甸甸的现实压在胸口,我站在人群中,感受到周围人不断交谈、交换名片的喧嚣,但心里却一片死寂。
就在这时,我听到了一个声音——不,不仅仅是一个声音,而是一阵低声的骚动。几乎是同时,几个人互相低语,随即,他们像是被某种看不见的力量引导,迅速开始后退。那些聊得正欢的人,突然间停下了声音,纷纷侧身,仿佛一道无形的墙开始将他们推开。我微微皱眉,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目光下意识地追随着这些人的动作。然后,我看见了他——那个在宴会中与我简短交谈过的男人,正一步步走进大厅,神情依旧如那时般平静。然而他周围的氛围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仿佛空气都开始变得紧张,空间一下子变得狭窄,所有人都自动为他让路,如同摩西分海般,像是迎接一位天降的君王。他走得不快不慢,眼神平静而从容,像是在走入一个注定属于他的位置。当他走到我面前时,我感到自己突然变得异常僵硬,仿佛空气都凝结了,尽管我努力的让自己放轻松,依然徒劳的发现自己的目光已经不由自主地停在了他身上,今天他的穿着显得比那场宴会上轻松许多——他穿了一件深灰色的羊毛大衣,衣领微微翻起,随意却不失品味。大衣的质地柔软,看起来十分舒适,里面搭配了一件米色的针织毛衣,衣料轻薄而保暖,略显宽松的款式为他增添了一种温暖的随意感。他的裤子是深色的布料,剪裁得合身,但又不至于过于紧绷,脚下是一双黑色皮靴,表面有些微微的光泽,看起来被细心保养过,显得非常精致。即便是这种并不太正式的搭配,他依旧把每一处细节掌控得恰到好处,我不由得怀疑他是否有什么时尚背景,可我从没在任何杂志上见过他——如果有,我绝不会忘记他的面容。短短的走廊在这一刻显得过于漫长,我祈祷他别注意到我太过炙热的目光,甚至想就此跳窗逃跑,然而事与愿违,一步、两步,他最终还是走到了我的面前,出人意料的是他竟然在这儿停了下来,天知道我的心脏就要从嘴里跳出来了。
“又见面了。”在令我痛苦的头晕目眩中,他对我轻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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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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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The retu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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