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是什么?
是鲜血和骨头的组合。
只是,痛苦正在一点一点污染我的鲜血,敲碎我的骨头。
生命至此成为荒诞和痛苦交织成的网,上面密密麻麻挂着我鲜红的泪水和空洞的呻.吟。
我是一个脆弱无能的人,一直都是一个人生活,唯一一个朋友远在千里之外。
一个月前,我高烧失忆。不算完全失忆,只是不怎么记得高中和以前的事,除了最基本的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在干什么,其余的人和事,几乎忘得差不多。
醒来后的每一晚我都在失眠,脑子里好像有千军万马在打仗,我一人居的公寓里也总能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吵得人难以安眠。
我时常落泪,没有任何原因,后来我才知道,是因为我在痛苦。
可我在痛苦什么呢?
我不知道,我只模糊记得,我高中十分黑暗。
我一定是个反射弧非常长的人,高中的痛苦现在才落泪。
在一个下雨天,雨声滴滴答答,就像黏黏糊糊的血滴在地上,我的骨头应声而碎,生命对我没有意义,我给朋友留了封信,走上楼顶,从天台一跃而下。
“嘭——”
重物落地的声音在脑海炸开。
我被吓到,猛然睁开眼,没有头晕没有断胳膊断腿般的疼痛,世界在旋转昏迷中变回澄澈清晰,阳光透过玻璃照进来,浮沉在空中跳舞,窗外传来一道干净的声音:“妈!我的自行车摔了——”
这是谁的声音?
我不是死了吗?
我愣怔地眨了两下眼睛,视线聚焦在天花板。
和最后一眼灰白的天幕不同,取而代之的是粉白的墙面,圆形大灯里勉强能看到几只虫子黑糊糊的尸体。
有点眼熟。
我坐起身,左看右看把周围打量了一圈,粉色碎花窗帘堆在两边,屋子里唯一的光源是玻璃窗,窗前的书桌上摆着几本书,椅子后面放着一把大风扇,正摇头摆脑地吹着。
这一切都太过熟悉了......
我心猛地一跳,低下头打量起自己来。
此时此刻我正坐在一张素净的床上,淡蓝色的床单,铅灰色木耳边的睡裤,腰腹盖着一团夏凉被,露出膝盖以下的小腿,很白,很瘦,能看到上面的青蓝色的血管和嶙峋的骨头。
我伸出手仔细看了看,这双手也很瘦,手心没多少肉,手背只有薄薄一层皮,经脉曲折蜿蜒,翻转手掌,我看到右手中指左侧有一个小小的茧子,左手食指的第二关节处有一颗浅红色的小痣。
我确认,这是我的身体,但不是二十八岁的身体!
我心中大骇,下床打开房门,愣住了。
客厅里墨绿色的皮质沙发背对着我静静伫立,前面是黑漆漆的电视屏幕,我站在沙发后面,看向电视屏幕中的自己,厚重的刘海几乎要挡住眼睛,整张脸很白,那种没有生气的白,非常瘦,整个人就像是一具骨架,被很薄的一层皮连着。
二十八岁的我很瘦,但没想到,以前的我竟然这么瘦。
像个营养不良的小鬼。
电视机旁边,放着一个日历,我走过去,看到了上面的数字。
2018年7月20日。
2018年?
我在脑子里算了下,我竟然回到了高中,高一结束的那个暑假?
所以,我这是重生了?
我仔仔细细把这个屋子转了一圈,不算太大,但五脏俱全,只能看出一个人的生活痕迹。
是了,这是我高中时期的落脚点。
我叫温笙晖,是个孤儿。忘了几岁被温家收养,在我初二的时候,法律上的父母怀上了孩子,选择定居美国。我留在国内,他们为我交学费,并给我一笔固定的钱当做生活费。
此外,高考结束后,他们为我给了我一笔钱,包含大一的学费和生活费,并与我约定,以后互不打扰。
这句话翻译过来就是:大一以后,我的学费生活费都得自己挣,与他们再无关系,而他们也不需要我的供养。
这没什么可以指摘的,我本来就是他们领养来的,他们养我到成年已经仁至义尽,后面他们生了自己的孩子,我不可避免成为那个累赘。
他们没有将我重新丢弃,供我读书让我无忧生活到成年,已经很好了。
我没什么好抱怨的。
能回忆起来的信息可谓是乏善可陈,高中的人和事根本记不清,只知道我一个人生活在这里,没有邻居没有朋友,只有......只有无尽的黑暗和痛苦。
我不记得那些痛苦的具体事情,大概是因为太孤独,也不被人喜欢吧。
如果世界和时间用颜色来定义,高中一定是黑色。
光学中,黑色吸收所有颜色,那高中则吸收我的一切痛苦。
不过管它现在是何年何月何种颜色,都不重要了。
因为我就没打算活下去。
老天爷,你知道我是自愿死亡吗?我如果想要好好活着,又怎么会去跳楼呢?
诚然,二十多岁的我写下过很多个小说故事的开头:
“我重生了,重生回了高中。”
主角因为被陷害或者各种原因意外死亡,一朝重生后,运用各种信息差和资源逆天改命。
可是这一切的前提都是他们不想死,他们有动力啊!
我是【主动】【自愿】选择离开,为什么还要再让我回来呢?
我非常不解,我孑然一身,对这个世界并没有什么留恋。
我站在洗手间的镜子前,打开水龙头洗了把脸,又用力掐了下自己的脸,真实的凉意和痛感让我最后一层幻想破灭——这一切都是真的,这不是梦。
既然不是梦,那就再死一次吧。
我这么想着,准备出门再去找个荒寂的角落了结。
可在我伸手扶上门把手时,门铃响了。
我皱起眉,非常疑惑,谁会来敲门?
门铃响个不停,见没人回应,又开始敲门,我想透过猫眼看去,发现猫眼竟然是坏的,情急之下抓住门边的扫把,胆战心惊地打开门。
“hi!邻居你好!我是隔壁新搬来的。”说话的人是个......长得还不错,不,很不错的男生,浅蓝色T恤,白色运动短裤,笑容非常明媚,伸开五指和我打招呼。
我抿着唇,隔着厚厚的刘海,抱紧手里的扫帚,打量着审视着他,没说话。
“我们今天刚搬来,房子有点乱,想找你借点东西打扫卫生。”男生笑着解释,目光落到我身前,我正疑惑他在看什么,下一秒就听他说,“对对,就是扫把,能借我一下吗?过会儿我就还你。”
找我借扫把?
如果他知道这扫把是要打他的,他还能这么笑吗?
不过这话我也就只敢在心里想想。
我犹豫着把扫帚递出去一点,男生见状,抓过扫把就跑到了隔壁,声音在我们两家之间的走廊回荡:“谢了啊邻居,一会儿还你!”
一个扫把而已,把这房子里的东西都借去也无所谓,反正我马上就走了。
我准备换身衣服,穿着睡衣多少有点邋遢。
只是等我换了衣服出来,门铃又响了。
我打开门,就看到刚刚那个男生站在门口,笑嘻嘻地问我:“邻居,你有畚箕吗?就是把垃圾转起来的那个。”
他是当我弱智吗?
我悄悄皱起眉,把门旁边的畚箕递给他,毫不留情关上了门。
当我换好鞋,门铃不响了,改成了敲门。
我面无表情打开门,刚刚那个男生又来了。
“邻居,能再借一块擦东西的毛巾吗?”男生也觉得借太多次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
我虽然有点烦,还是走进厨房,在柜子里翻了翻,翻出一块新的抹布给他。
“谢谢你!”男生谢完,又没影了。
我低头看了眼自己,白色T恤,牛仔长裤,还有一双已经水洗到发黄的白色球鞋,整个人好歹穿得体面了些,可以上路了。
我从没有这么一刻喜欢过“上路”这个词,它像是一个开关、一个按钮,按下去,屏幕上就跳出【game over】,然后一片寂静,一切都结束了。
我解脱了。
我终于露出一点笑,为即将到来的解脱。
可就在我握上门把,准备打开时,门铃又响了。
宛如一道雷劈了下来。
我站在门前,被炭烤,被烧焦,不知作何反应。
刚刚的几次交流已经把我精力耗尽,我现在出去,就会正面对上他们,只要他们还一次次来找我,我就走不掉。
可是,我该怎么拒绝呢?
拒绝真是太难了,我虽然已经28岁,但哪怕我38岁,58岁,108岁,我都还是会讨厌“拒绝”这件事。
真的太难了。
但为了更轻松的离开,我一定可以说出这句拒绝的,让他别再来找我了,我有自己的事情要做。
我在心里天人交战八百回,终于作出决定,并给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
在这两分钟里,门铃停了,但并没有换成急促的拍门。
我有些疑惑,鼓起勇气打开了大门。
门一开,本打算等对方开口说完再拒绝,没想到一抬头对上了两张面孔,女人慈眉善目温柔漂亮,男生......有鼻子有眼的吧,帅归帅,实在是太闹腾了。
“你好,我们是新搬来的,家里用品用具还不齐全,我儿子不懂事总找你借,想问问你,方便带他去附近的超市买点东西吗?”温柔漂亮的女人说话也是轻声细语犹如春风拂面。
看着她柔和的眉眼,那声拒绝卡在喉咙里,再也说不出来了。
不论是重生前还是重生后,她都比我大,对着长辈说拒绝,不太好。
拒绝的话最后沉回肚子里,漂亮温柔的女人给了她聒噪的儿子三百块钱,嘱咐他先把清洁工具买了,再给我买点零食感谢一下我。
我摆摆手就要拒绝,却看到了男生对我挤眉弄眼。
他脸部是有什么问题吗?比如面部突然抽搐症?
我就这样无奈答应下来,带着男生下了楼。
我们这个小区虽然不算大,但里也是五张俱全,上大学前我一直住在这儿,虽然失忆,大致路线却还记得,还能找到去超市的路。
烈日当空,走在路上,我被晒出一些汗,和厚重的刘海混在一起,黏糊糊地贴在额头。我顾不上难受,心里在想一件纳闷的事:模糊记忆中我高中并没有搬来新邻居,怎么重生回来,突然多了个新邻居?
莫非——我不是重生,而是一朝死亡,灵魂穿去了平行世界?
如果是平行世界,那产生些变化也就能说得通了。那我的高中生活,是否也会变化呢?或许在这个平行世界,我不会再被讨厌,不会再痛苦,不会再是黑色?
如果这不再是当年那个黑暗的高中,我为什么不去看看呢?
万一会好,不去不就错过了吗?
于是为了这点不确定的可能,我选择再活一段时间,万一不好,那时候再死也来得及。
想着想着,被自己的愚不可及逗笑,明明已经死过一次,竟然还敢抱有天真的幻想,可因为这点变化,代表死亡的山头下冒出了一根小草,小草支撑着整座山,它力能扛鼎,也摇摇欲坠。
“你在笑什么?”男生侧目,一脸好奇地看着我,“是想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吗?”
弟弟,如果我说我在纠结早点死还是晚点死,你会被我吓跑的吧?
“没有。”我收起笑,板起脸,一本正经带着他往前走。
云城的夏天非常热,太阳晒过来能把人烤焦,我不停冒虚汗,刘海已经被打湿,汗水划过我的眼睫,我抬手准备用手背抹去。
“我有纸巾。”男生适时从包里拿出一包纸,他先抽了张给我,又拿了张给自己擦。
纸都递到手里了,再拒绝也不太好,我抿唇,低着声音说了声谢谢。
“别客气,你叫什么名字啊?”男生好像现在才想起来问我名字,“刚刚家里兵荒马乱,我忙着借东西还没好好介绍,我叫朝阳,朝气蓬勃的朝,阳光的阳。”
妈呀,连名字都这么有朝气,难怪今天这么热,原来有两个太阳,得晒出人命吧。
“温笙晖。”我边擦汗,边小声回答。
“熠熠生辉,好名字。”朝阳张口就是夸赞。
“是竹字头加一个生命的生,晖是一个日一个军。”
“哇,好漂亮的名字。”朝阳换个角度继续夸。
“你......”我有点想反驳或者找茬,却又哑口无言,从来没人夸我这是个好名字,也没人会说这是个漂亮的名字。
朝阳的夸奖,像突然朝我泼来的一盆水,我全身湿漉,浑身不适,无所适从。
其实我最开始的名字不叫这个,在孤儿院时,我记得我的名字叫小灰,灰扑扑的灰。
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画面,也是烈日当空,荒地野草疯长,我坐在一块石头上,穿着孤儿院统一的粉裙子,一个穿着灰色背带裤的男孩站在我面前,伸手折了一只千纸鹤给我,嗓音稚嫩却坚定:“你不要听他们胡说,你的名字很可爱,《喜羊羊与灰太狼》里灰太狼和红太狼的孩子就叫小灰灰,你和小灰灰一样可爱。”
我试图再去回忆,却想不起更多有关那个男孩,不记得他的名字,不记得他是否被领养,不过他嘴那么甜,肯定能找到一个很好的家庭吧。
“你怎么又发呆了?”朝阳在我面前挥挥手,“你还记得我刚刚说什么吗?”
这人真烦,我发呆关他什么事?我冷冷地说:“没听见。”
“我说,你喜欢吃什么呀?刚刚在我妈面前,我给你使眼色呢,你要是拒绝我妈就不让我买零食了。”朝阳丝毫不在意我的冷淡,他拎起衣领口抖了抖,仿佛热得不行,下一秒扭头朝我吐了吐舌,说,“幸好你答应了,一会儿我们可以多买点零食吃。”
我......我那是没来得及拒绝......
我彻底无言以对,这位小朋友却像是个话痨,一直在我耳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我只能加快步伐,将他带到超市,我就抬脚准备离开。
“诶!温笙晖,你等等我,我不认识回去的路!”
我服了,彻底服了。但脚步还是停了下来,只说:“你快点。”
“好好好!”朝阳飞快地在货架之间穿梭,像一只鸟,一会儿停在这人衔起这根树枝,一会儿叼住那片树叶,总之,十五分钟后,他站到了收银台前。
我悄悄看了眼,清理打扫的东西几乎买齐了,其中甚至还夹杂了两包薯片,一盒巧克力,一瓶饮料和两只冰棍。
还真是爱吃零食啊。
“我好了!我们走吧!”朝阳结完账说。
我上下打量着他,一只手提着一个鼓鼓囊囊的袋子,另一只手拎着水桶,里面着垃圾桶、拖把扫把,还有一个倒放的畚箕。
“你拿得下?”我怀疑地问,出于人道主义,打算帮他拿点什么。
不料他身子一侧避开了,笑得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说:“轻轻松松。”说完左手晃了晃袋子,说,“里面有冰棍,给你买的,这么热的天,消消暑。”
我看都没看,拒绝了。
他看了我两眼,下一秒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说:“不好意思,是我考虑不周,那你吃薯片和巧克力吧。”
我没理,转身走出了超市。
回去的路上,我依然沉默,他依然聒噪。
走到四楼,我看到家门那一刻简直要哭泣,因为朝阳真的太吵了,跟我说他搬来路上多么多么艰辛,就在楼下他最爱的自行车还摔坏了。
可我并不感兴趣。
现在就要结束了,回到家门一关,我将享受自己的清净。
“爸——快来拿东西,我要重死了!”朝阳在楼梯口就开始喊。
我脚步不停,看到一个英俊儒雅的男人从大开的屋子里走出来,笑着调侃朝阳,“亏你还说自己是个男子汉,这点东西就不行了。”
我听到,没忍住提了下嘴角,掏出钥匙准备开门。
“温笙晖你等下。”朝阳的声音从背后传来,还伴随着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背脊一僵,拿着钥匙的手都不稳了,身后仿佛是洪水猛兽,但我越想开门,门就越是和我作对,光是对准钥匙孔都变得困难。
“温笙晖,给!”在我开门这几秒,朝阳已经走到我身边,递过来两包薯片和一盒巧克力,“今天谢谢你了,你吃吧。”
“不用。”我低着头,继续和门僵持。
“我来帮你开,你就收下吧。”朝阳自来熟地伸手捏住钥匙前端去对准锁孔,和我手指的距离只有一厘米,他低着头,轻而易举将钥匙插进了孔里,同时啪嗒——没拿稳的零食掉到地上,我闻到了他身上干净的清香,是丁香花的味道。
我吓了一跳,转动钥匙,而朝阳也已经捡起了薯片和巧克力。
“你就收下吧。”见我还推辞,朝阳着急起来,又不好意思硬塞,显得整个人都很无措。
“是呀,你就收下吧,我们今天刚搬过来,多亏了你借给我们工具打扫卫生呢,而且大家都是邻居,这没什么的。”那个温柔的女人也从屋子里走了出来,温和的目光像月亮一样,柔和地对我说。
和方才一样,我又丧失了拒绝的本领。
只好从朝阳手中接过,抬头看向他们,努力露出一个友好和善的笑,说:“谢谢。”
说完,门打开,我机械般走进去,机械地关上门。
和人相处、交流、打交道,简直耗尽了我全部的精神。
去洗手间洗了把脸,我坐到了书桌前。
电风扇的风呼啦啦吹来,刘海有几缕被打湿,往我的眼睫滴水,我用手背一抹,看清了桌上放着的试卷,是暑假作业。
认命地拿起笔,对着试卷重新写下温笙晖三个字。
先好好活一阵看看吧,温笙晖。
大家冬至快乐呀,小酒开文啦~来陪大家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虽然我还在穿短袖hhh)。
本文第一人称,he还是be其实我也不太能定义,实在是非常想写这个故事,所以大纲做差不多就开文啦,应该不会很长,谨慎入坑~爱你们~日更,不更会请假,有大纲,不会坑,暂时就想到这些,啵啵啵030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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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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