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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七十一章,群众

他们到了。

所有那些收到召集令的人,所有的杀手,刺客,官僚,江湖草莽,陆陆续续,从四面八方,来到首都。他们隐没在众人中,有的扮作行路客商,有的低调地缩居在旅店驿馆,有的在夜深人静之时,在没有月亮的夜晚,潜入内阁,潜入侍郎府,潜入皇宫,潜入到一切可以潜伏的地方,安居,静静等待着,等待出击时刻。

他们隐藏得很深,从外表上,几乎无法同普通民众相区别。在一件件花色各异的布衫,长袍,直缀,道服下,不知道哪里会显出利刃,在平日食用的饭菜,饮下的茶水酒醪中,不知道那一次就会尝到致命的毒。在发布的政方,指挥中,不知道哪一道命令是针对哪一个人的致命打击。危险处处存在,无法躲避,只能够等待,等待死亡的到来。

他们,是群众,隐藏在群众之中。

“夏兰,你看,好不好玩呀?好不好玩嘛?”

傍晚,闹市街头,一个女人指着卖吹糖人的铺子,兴高采烈地嚷着,声音很大,吸引了过路人的注意。她看起来像是从西南来的,带着那里的口音,身上穿着苗疆风格的服饰,各色各样,精美的银饰就那么随便地装饰在身上。银色的项链,银色的手镯,银色的耳环。她的头发扎成一束披在脑后,微微卷曲,额前垂下两绺,有些像昆虫的触须。她背后的包裹鼓鼓囊囊,里面装满了在京城买的杂七杂八的,看起来很花哨但却没什么用的小玩意。她嚷着,拉着身边另一个女子的衣袖。

另外那个女子,从面容上看起来似乎也是西南人,但是穿着却是很普通的汉服布衣,头发也挽起宽松的发髻,和身边女子形成鲜明的对比,唯有通过手臂上缠着的串珠才能看到一点异域风情。她表情严肃,一脸不耐烦地甩开袖子。

“别买了,果冥玲。这有什么稀奇的?”

“就是好玩吗,就是好玩,云南都看不到的。给我买一个吧,我发誓不会再买别的东西了,夏兰~~~”

“烦人。”夏兰眉头紧紧皱起,但还是走到摊前付钱,随手拿了一个糖人递给她。

“哇,谢谢。”非常造作的可爱语气,“你对我最好了。”

“走路。”

“别这么拘谨嘛。”她满不在意地回答,一边舔着糖人,“夏兰,你干嘛一直阴沉着脸,开心点。咱们很少有机会来京城的。”

“我们不是来玩的,果冥玲。”夏兰的表情还是那么严肃,“成天就知道闹,你到底知不知道这次的任务有多危险?”

“我知道啦。”果冥玲回答,笑着,再次挽住她的衣袖,“不过我不怕哦,因为夏兰你会保护我的。”

“松开!”她不满的甩开,“我又不能一直在你身边,你自己就不知道上进一点吗?”

“你可以的,你可以一直在我身边的~~~”果冥玲的声音简直甜得发腻,突然,一种直觉让她感应到危险,她转身。

她的身边站着一个小女孩,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带着红头巾,手中拿着提篮,看起来像是一个行乞儿。她脏脏的面孔上,两只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盯着自己。

“哇,小姑娘,你好可爱哦。”果冥玲蹲下来,和她视线齐平,“你为什么要看姐姐呢?”

小女孩没有回答,也没有像一般乞讨的孩子那样伸出手要钱,只是看着她。

“是不是觉得姐姐很漂亮呀?”果冥玲也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可爱。她舔了一口糖人,然后递给小女孩,“吃糖吗,嗯?”

小女孩一脸鄙夷的神情。

“欸,你嫌我口水脏啊!”她指着夏兰,“这位姐姐都不嫌我口水脏,天天吃得可开心了,你还嫌弃!”

“果冥玲!”夏兰的脸微微发红,把她强行拖走,“别在这给我丢人。”

“夏兰,干嘛吗?”果冥玲被拉扯着离开,回头看了一眼,那个小女孩已经不见了。

“你怎么随便跟人搭话?”她的表情异常严肃。

“你吃醋啦。”她不以为然地笑笑,“只是个小孩子而已啦,想着带到客栈,在京城的这段时间陪着玩几天而已啦。”

“就想着玩!”夏兰的声音很大,好像真的生气了,“你知不知道她是谁啊?”

“谁啊?”

夏兰正要回答,突然好像受到什么惊吓似的,向边上一躲。原来路上蹲着一只个子很大的黑色的流浪狗,她紧张地看着那只狗,看清楚了,才放下心来,还好,不是纯黑,夹杂了一块白斑。

“没事……”她沉默了一会,“东西买得差不多了吧,我们回客栈。”

“唉,好吧。”果冥玲叹了口气,看来夜市就逛到这里了,她随手扔掉糖人。那只流浪狗跑过去,舔了几下,便瘫倒在地,眼睛无助地看着黑色的天空。

虽然京城的确很好玩,不过来这里是有工作要做的。并且,还是非常危险的工作。果冥玲脸上笑着,心里却在担忧,看着夏兰,她说的没错,自己的确应该注意了。过去,有好多次,都是因为自己这种啷哩啷当的态度导致任务失败,遭遇危险,每一次,都是夏兰陪伴着她,保护着她。可是这样的日子,真的没有尽头吗?

“喂,别走那么快嘛,夏兰。”

果冥玲快步跟上她的脚步,两个人消失在夜色中。

黄蜂与蜘蛛。

刚刚那个傻大姐竟然没认出我,哼,看来也只是个小角色,杀了也无所谓的吧。要不是因为蜘蛛站在一边,我早就动手了。

不过,还是第一次碰到女人呢,平常,我的猎物都是男性。那些讨厌的男人,平日里就没少惹过麻烦,如果这些下三滥失踪了,官府才不会管呢,所以啊,我一直待在京城,到现在都没有被发现。

那些恶心的男人才是我的猎物,比如现在跟在我身后的这一位。看他阴沉的面孔,还有嘴角的狞笑,他在想什么呢?他想对我做什么呢?是普通的侵犯,还是弄死,还是先侵犯再弄死,先弄死再侵犯也说不定,这世界上真是什么人都有。

不过,谁是猎人,谁是猎手,还说不定呢。

小女孩不安地走着,步伐越来越快,红色的头巾飘动。但是,她毕竟是小孩,不管走得多快,都摆脱不了身后的男人。那个男人看着她娇小的背影,目光中流露着贪婪与**。

他的脚步也跟着加快,但两人之间始终保持一段距离。他享受的就是这种追逐的过程,看着幼小的女孩无助地奔跑,试图逃离自己的魔掌,这种快感令他感到一阵兴奋,如同**之前的前戏一样令他满足。追逐,躲避,直到无处可逃。

黑暗的深巷中,追猎的进行。

小女孩开始紧张,步伐越来越快,越来越快,渐渐地,跑了起来,没有方向地四处逃跑,她开始喘息,开始冒汗,开始流泪。身后的男人,也同样开始跑动,随意地迈着步子,抱着游戏的心情,他的喘息声渐渐加重,更多的是因为兴奋而不是疲劳,他的额头上同样开始冒出汗水。他的眼睛,血丝弥漫,张大,紧紧盯着面前女孩跑动的身影。

就像一只狼。

终于,那小女孩犯了一个错误,转错了弯,面前,是高高的围墙。她不安地拍打着墙壁,随即意识到这是徒劳,她转身,脸上满是惊恐,看着面前的男人一步步走近。

男人一步步走近,故意走得很慢,看她瑟瑟发抖的样子,整个身躯缩成一团,无计可施地迎接即将到来的悲惨。他一步一步走近,脸上的笑越来越可怕,白色的牙齿闪着寒光。

女孩的红色头巾,飘落在地上。

“叔叔,为什么你的嘴那么大呀?”

她问,软软弱弱的语气,童稚的嗓音,刚才的惊恐神色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邪魅的笑,看起来更加诱惑,也更可怕。

他喘息着,仍未感知到危险。随后,他才听见,另一声喘息,更加粗重,黑暗的角落中,泛起一阵阵白雾。

他看见那黑暗之中的一双眼睛,血红血红的。那双眼睛距离地面,将近五尺之高。

一声咆哮。

他根本看不清,向自己袭来的是什么怪物。那一刻,他只知道逃跑,只知道必须快跑。他转身,双腿迈开,听见身后另外四条腿强劲地踏动地面的声音。

喘息。

他的左腿被自己的右腿绊倒,他狠狠摔在地上,爬动着,试图站起来,身后的喘息声一点点靠近。

他回头,最后一眼,终于在满月的光辉下,看清了怪物的身形。

一只硕大的,长相如同狼一般的黑狗。毛发纯黑,只有背部在月光下反射银色的光泽,张开血盆大口,伸出长长的舌头,涎水滴落在地,尖利的牙齿闪烁寒光。一双大大的眼睛,大大的爪子,大大的嘴。

他最后的哀嚎,因为喉咙被撕裂,无法发出。

小女孩漫不经心地从地上捡起红色的头巾。走过去,抚摸着黑狗的背,黑狗在吃食的间隙,发出满足的低鸣。她弯下腰,从一片模糊的血肉布絮中翻找出钱袋。

钱袋里有几串铜币,很少,还比不上乞讨得来的钱,只够抵五天的饭。不过,她本来在乎的就并非钱的多少,而是狩猎的过程。实在是,太美妙了。

她用红色的头巾将手上的鲜血擦拭干净,再将头巾重新戴到头上。大大的红头巾,如同兜帽一样遮盖她的面容。唯有那一双眼睛,阴影之中,血红血红的,兴奋地看着这一切。

半个时辰之后,地面上只留下些许碎骨,以及一摊血迹。这些残存的痕迹很快也会被灰尘掩埋。黑狗心满意足地踱步,朝着最阴暗的角落走去,消失。

那个小女孩也朝着来路方向走了。她走出深巷,站在繁华的闹市路口,伸着手,手心向上,用可怜又可爱的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着来来往往的人群。不过实际上,她寻找的是下一个猎物,下一个自以为是猎手的猎物。

那个小女孩站在路口乞讨,注意着人群。人们从她的面前走过,或许会被她的可爱打动,但却只是匆匆瞥一眼,就走开了。

猎物,猎物在哪里?她这样想着,突然一枚分量十足的金珠掉落在她的手中。

她不可置信地看了看金珠。金色的,绝对是真金。浑圆的表面优美地泛着光泽。这枚金珠绝对能值到五十两白银。

她四处张望,刚才没有任何一个人靠近,金珠就这么突然掉落。

直到她看见远处,一个女人望着她,她认识那个女人。

她笑了,今天晚上碰到了很多熟人。大围猎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她必须多加练习。

小女孩收好金珠。更加卖力地乞讨。直到她注意到另一个男人邪恶,不怀好意的目光,才转身离开,那个男人也尾随着她进了深巷。

又一场狩猎的开始。

狼人。

李莉娜也在逛夜市,大明王朝的都城,夜晚依旧是那么热闹,汉城府可不会这样,戌时就已经宵禁。这些年来在朝鲜国待着,她都快忘了故乡的风土。她的身上穿的是薄薄的黄绿色夹袄,即便对于现在的天气而言也有些厚了,然而她只有这一件外套可穿。

她背着一张很大的弓,不过没有箭,入城时被没收了。她的腰上别了支打鸟用的小弹弓。

她长长的头发扎成马尾,漂亮的脸上,双眼炯炯有神,时刻观察着四周。

她看到远处路口的小乞丐,她认识那个女孩子,那个猎手。

她想过去打声招呼,可是却做不到。

因为,她不会说话,先天残疾。那对美丽丰满的嘴唇从未开启过。

不过,她有自己独特的打招呼的方式。她从钱袋中取出一颗金珠,那是上次除掉刺客,保护王子安全得到的赏赐。她在朝鲜国担任李氏王族的保镖,并且利用这项工作传递情报。除此之外,她也有时会接到命令去铲除些碍事的官僚。在朝鲜,没有人知道,她就是高丽铁珍珠案的凶手。

她悄悄取出腰间的弹弓,两只眼睛盯着女孩,估算距离,然后,将金珠放到皮筋上,轻轻地拉动,然后释放。

金珠高高飞向空中,在深夜不为人见,然后落下,落到女孩手中,力度,位置都恰到好处,她怎么可能不会命中?

那支弹弓就是她的作案工具之一,不知有多少次,她隔着几十丈的距离,用弹弓,瞄准目标的颅骨,或眼球,或耳洞,或脖颈上的血脉,铁制的圆珠弹无虚发。

不过这次,只是打个招呼而已。她冲看过来的小女孩笑了笑,那笑看起来有些木讷。她转身走了,揉揉发酸的眼睛。

最近,李莉娜总是感觉视力疲劳。左眼总是有些酸痛,也许是因为经常用这只眼睛瞄准的缘故。她感到有些担忧,等到自己的视力真的差到无法再做这份工作时,她该怎么办?

不过这次的工作是没问题的,日子很快就要到了。

她收好弹弓,继续走自己的路。一面走,一面感叹京城的繁华。

神弓。

闹市中,不乏走江湖的杂戏班,其中一位大汉表演铁□□喉,劈瓦片,吞火嚼炭,胸口碎大石等经典但有些俗气的特技。一般的看客可能会认为这只是障人眼目的戏法,但实际上,所有的道具,都是真实的刀剑棍棒。那位大汉一身健硕肌肉,结实有力,在火把的照耀下是耀眼的古铜色。他刚刚演过拳打钢板,一块钢铁造的板子中央破了一个大洞,断裂的铁片狰狞得如同獠牙。但那位大汉的臂膀,没有受一处伤。他拿起放在地上的瓷碗,转了一圈,口中不住地吆喝,伴随示威似的擂打胸脯,却少有铜板丢入碗中。

这次任务,对他和戏班来说,都是一次赚大钱的机会。

金刚。

蜷缩在墙壁边上的一个人,被一片阴影笼罩,看不清形体。但是他好像很热的样子,因为他身上出了很多汗,那些汗液黏答答的,吸附起灰尘,隐约还能看见他身上的皮肤,到处生着烂创和脓包,让人感到恶心。巡街的捕快推了他一把,他就站起来,颤颤巍巍地走开了。事后,那个捕快的手上也开始生疮,也开始腐烂。他是不能够被碰触的,他身上的病,对他自己,对别人都是有害的。

但是,这是他赖以为生的手段。他总想摆脱这疾病,却又不愿意摆脱。也许工作结束后,会去找一位名医看看,也许从此就能退出这行当了,他想。可是然后自己能干什么呢?

蛞蝓。

一个秀才模样的人,还年轻,下巴上微微长出髭须。他身背书篓,篓中是各色各样的书籍,有圣贤文章,也有市井话本,有诗集,也有散文。他对街市上发生的一切不感兴趣,只是走自己的路,离开一片闹市,前往工部侍郎府邸。他敲开门,走进去,没有理会庭院中松树下独自站着的人,那个人和自己一样看起来像个书生。他径直走入大堂,向坐居其中的严侍郎汇报所有的工作,所有的事件,数据都记录在他的脑中,有条有理,分毫不差,那个书篓只不过是起伪装作用而已。

他冷静地汇报,声调平平,没有一点变化,没有一点感情。所有的事情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只是语句而已,只是命令与条件,只是同样的过程不断循环,没有被赋予任何价值。

算法。

站在严世蕃身边的那个老人,头发已经全白,面上一点胡须也没有。他站在一边,聆听着,拱着手,两臂上现出杂生的毛发。那一双手,手指粗短,皮肤紧贴着骨头,看起来强劲有力。他今晚是从皇宫私自外出,必须尽快返回。他低垂着头,一脸奴相,也只有对着主子才会低声下气,平时可不是这样。

他细细听着汇报,听严侍郎安排自己的任务,收到后,作了个揖,便快步退下。他内心暗喜自己分到个简单任务,不需要动武。以他现在的年纪,稍微举动一下都会累,更别提和人交手了。他想,或许这次结束之后,他就可以退休了。不过,做这种事,有活着退休这种说法吗?一直做到老,做到死为止。

螃蟹。

“好啊,到了,都到了。”严世蕃坐在椅子上,笑着,阴险的神色,“现在,只等她来,就有好戏看了。”

按照惯例,每节(十章为一节)的第一篇是凑字数用的。

这些龙套全都是人设库中的人物,关于这点,我已经不想再多讲了,还是那句话,作者很渣。

除了狼人和神弓外,都是我另一篇漫画中已经出现的人物。(这两个还没画就烂尾)

详写的四个人都是第六章中刘松顺口提到的,相信大家都忘了

狼人小女孩的形象来自《小红帽》

神弓的外貌和名字来自动画《飞出个未来》中的女主角莉拉

关于算法的描述中有很多计算机术语,因为他在那篇漫画中的代号就是CPU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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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第七十一章,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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