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午,B城区某大酒店内。
和东方炯路上想象的画面差不多,当他来到包间门口时,果不其然,听见了满房间中年男人的说笑声。其中混杂了几个和他年龄差不多的,却同样被烟与酒浸泡成了粗糙又油滑的声音,东方炯回忆片刻,觉得大概是于金达和他那几个狐朋狗友的声音。
即使圆滑如东方炯,进入这种地方也还是需要先深吸一口气,做好心理准备的。
门推开,东方炯已经熟练地换上笑容,一边大大咧咧地和迎面而来的人们打着招呼,一边径直走向酒桌。
“炯哥,来迟了!”
于金达倒是眼神好,几乎是看见他的那一瞬间便叫起来。反倒是东方炯,都快认不出这个曾经的小学同学了。
也不是他忘性大,实在是这满脸横肉的家伙,和他印象里那个瘦猴似的小孩儿差得有点太多了。
已经肥胖至此,东方炯不懂于金达改造整个右臂为机械臂的道理在哪里,这只会使他更像一个插着把金属叉子的红烧肉。但他不能说出来,只能大笑着说:
“老兄,这机械臂真酷!”
说得他自己越发想笑。
但是于金达貌似没看出他的想笑来。东方炯克制着自己的反感,和这个满身油脂的、口中时时散发着酒精臭味的家伙结结实实地抱了下,觉得胃快被对方的肚子顶出去了。
“你老兄懂行!这机械臂可是最新款,可帅了!”
拜托,你一个天天忙着吃喝嫖赌的公子哥儿,改装机械臂,还最新款,到底有什么意义啊。
吐槽的话溜到嘴边又憋了回去,
东方炯很怀疑,于氏集团怎么想的,把这傻孩子推到领导者位置上。
但也幸亏,是这个傻孩子。换了旁人儿,他东方炯还未必有信心把对方玩儿得团团转。
他不动声色地环顾四周。好在,酒桌上的所有人都能和先前做过的功课上的脸相对应。
说回来,酒桌上的人其实本就不多,只是声音被酒精所放大,听起来颇有千军万马之势。
那三个挺着啤酒肚的中年人,是于氏集团留给于金达的副手——显然,好用的人也不可能留给这个傻孩子。与其说是副手,不如说是保姆。两个年轻人,都是东方炯的酒肉朋友,本来没什么能力,只是家底还算殷厚,故而在这里蹭吃蹭喝。
显然,这次深入敌后的情况不算艰难,特别是在这几个本就不警惕的人都喝蒙了的情况下。
只有一个瘦如竹竿的中年男人算是难办一点,那个人姓李,说是辅佐于金达,不如说是监视——监视着于金达不要做出太愚蠢的举动。此时此刻,他的神情虽然也受到酒精影响,但很明显还十分清醒。
没关系,东方炯可以装傻。他擅长的。
“咱有十几年没见了吧?”
“可不是!哟,十三年了吧?真快嘿!炯哥,你他妈又帅了!”
“不敢,哪儿有兄弟你时兴啊!来,别光说,喝!”
遇事不决,往酒桌上招呼就完事儿了。
于金达早在东方炯没来时已经喝了个半醉,没几回推让,已经醉醺醺的。东方炯避了没几回,又陪着聊着、笑了很久,桌子上还有能力劝他酒的人就不多了。他有意劝那姓李的喝酒,但成功概率极低,几轮下来,大概还保持着清醒。
好在这也正是东方炯所需要的。
不然,都喝醉了,谁把这事儿再向于金达及整个于家重复强调?
“老兄,你是不是忘了正事儿了?”
趁着对方醉醺醺的劲儿,东方炯抛出了被邀请参加此次聚会时,于家长辈所交代的真实目的。
于金达打着酒嗝儿,瞪着一双被肥肉挤到一起的小眼睛茫然地望着他。
东方炯很确信,这双眼根本没聚焦。
但没关系,他能感觉出不远处那双眼睛投来的目光。
“你爹叫咱俩今天聚一聚,不就是想先让咱俩熟络起来,好撮合我和……你妹妹,是吧?”
于金达晃晃悠悠的,嘴里不知道在咕哝什么,似乎并没听明白东方炯的意思。
倒是一旁的李姓男子闻言,道:
“是,董事长说了,是有这个意思。我们两家集团,假如能够联起手来,想必,对我们双方都是件好事。”
东方炯眯起双眼。
可惜,酒劲不够大,还不够他上脸的。
没关系,装纨绔公子哥儿他也在行。
“联不联手的,我说了不算,你们得去问我爹,再不济也得问我哥……我只关心,你们家老爷子说的那姑娘,她漂亮吗?叫什么?”
东方炯露出一个俗不可耐的笑。
酒杯上,映出一张连他自己都不愿意多看一眼的低俗的笑脸。
“这您自然不必担心,我们于家的大小姐是天姿国色……联手的事,我们集团已经在和您方讨论了,想必最近一个月会有结论吧。”
“一个月?太久了……”
一个月?一个月以后,你们于氏集团还是不是B城区领导者都不一定呢,那我不是白费劲了。
东方炯从那李姓男子的神情中,揣测对方已经信了自己方才营造出的、浪荡公子的形象,决定铤而走险,直接进攻。
“就不能先让我们……嗝……培养培养感情吗?”
这种直接进攻的话术很危险,但在他所营造的那个低俗而愚蠢的形象足够坚固的情况下,并不显得突兀。果然,那男子只是礼貌笑笑,便说:
“这是应该的。”
在他另一侧,也不知道于金达是听懂这段没营养的对话中的哪一部分了,总之,他沉默许久,忽然叫起来:
“当然应该了!喂,要不要老兄我帮你……嗝……现在就把她叫出来,那叫什么……哦,培养感情?”
于金达的笑有多膈应人,但凡是个心智正常的成年人都能看出来。
东方炯一边配合着傻笑,一边冷汗直流。
什么人啊,那可是你亲妹妹,你他妈一点人性也没有吗,畜生!
东方炯觉得他在口嗨。虽然这种事情口嗨也已经够恶心的了。
然后于金达就在他的凝视下拿出了手机……
真开始打电话了。
啊?这畜生来真的啊?
东方炯默默把目光在于金达那机械臂上又遛了一圈。
妈的,不愧是断臂改装机械臂的人,思维模式就是清奇。
事到如今,制止已经不可能了——除非他亲手推翻方才好不容易树立起的人设,而那是不可能的。
那样的话,他在于氏集团面前所做的一切伪装和努力,就都白费了。
他只能端起酒杯,继续傻乎乎地望着像一团肥肉一样的于金达大着舌头,语序颠倒地打电话。
大意倒诚实,说东方集团的公子想见她。
更出乎他意料的是,于金达挂电话以后,居然喜滋滋地扭过身来,说:
“炯哥,事儿成了,等会儿她来,你俩就一块儿玩儿去吧。”
妈的,你们家思维都挺奇特啊,东方炯想。
得,这次用不着酒劲儿了,他真觉得脸上热乎乎的。
于金达挂断电话以后,似乎又进入了下一轮喝酒的循环中,比方才还要兴奋。东方炯再能躲,也结结实实又被灌了几杯,不知是紧张还是酒精使然,浑身热燥起来,却冒不出汗,整个人都在升温。
不能醉,他的理智还在劝他。
门被敲响,终于惊出东方炯一身冷汗,整个人都清醒下来。
他条件反射地抬起头,那昂首挺胸走进来的人儿,同他搜集的资料中的照片一模一样。
于金檬个子高挑,身姿又挺拔,以至于在东方炯起身以前,他一度以为她会比自己更高——事实上也差不太多了,约莫两厘米的身高差平视是没有问题。
那李姓男子的话并不是对集团董事长家大小姐的谄媚,于金檬确实美,而且美得大气,美得颇有收天下入囊中的气势。其自信而耀眼的气质,比起近年已经有所沉淀的东方熳文,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也难怪,毕竟于金檬也是商人的精英教育下养出的一棵大树,一棵仍在茁壮成长的、枝繁叶茂、姿态优雅大气的大树。
一定要从这对兄妹当中挑一个的话,和身边这滩肥肉相比,显然是于金檬更适合做一个城区的领导者。
她走入房间时,东方炯觉得这充满酒肉臭气的房间似乎短暂地清新了一下。那蹙起的眉头使他明白,这个比自己只小一岁的姑娘,同样不属于这花天酒地的世界。
东方炯本能地产生了一丝相惜之情。
但直到自己在一片大着舌头的起哄声中被于金檬叫走,他才忽然后知后觉地想起,现在的自己,其实也一身酒气。
没关系,出了门,他就可以把这人设抛开了。
听见包间的门在身后关上,东方炯长出一口气,有种灵魂被从沼泽中拽上来的感觉。
“演得很累吧?”
一直走到走廊拐角,确定附近已经没有其他人,于金檬才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东方炯。
就她所看到的一切而言,这个一头卷发、笑起来还有酒窝的青年似乎比她先前查阅过的相关资料中的还要单纯。听见她的话,他刚刚降温下来的脸庞似乎又微微红起来,说:
“是很累,不过好在,你来了,把我从这鬼地方救出来了。”
“他们已经主动邀请了你,如此看来,上一辈之间的事儿,应当讨论得**不离十了。”
“上一辈?于金达不已经是于氏集团的实际掌管者了吗?”
“你说资料?那是写给别人看的。现在的集团,依旧是由老爷子掌最终决定权。于金达手里的,不过是对过程的控制权而已,老一辈随时可以叫停。”
“既然如此,那我们的……”
婚事二字在东方炯咽喉忽然哽住。
不知为何,他的潜意识中,似乎还是觉得,结婚这种事儿对他而言,实在太遥远了。
于金檬倒是率直:
“婚事,大概很快就会定下来。所以,就算刚才那死猪没给我打电话,我也在计划着过来一趟——我可不想在尘埃落定之前一无所知。你不会觉得很唐突吧?”
确实。东方炯腹诽,要不是你说,我还真以为你有什么别的想法。
“二十岁出头就被锁进婚姻的牢笼,还是家族联姻,你不会觉得可惜吗?”
“你会觉得可惜吗?如果你不觉得,我也理应不该如此认为。”
窗户所模拟的阳光洒进来,刚好洒在于金檬身上,而把东方炯分割在了阴影之中。眼前这个穿了一身火红色连衣贴身短裙的、浑身都迸发着自信光芒的女孩,真的像她的名字一样,像一颗金光闪闪的柠檬,在红色丝绸的衬托下,太阳般珍贵而耀眼。
“诚实地说,我觉得你值得比联姻更光明的未来。”
“事实是,如果你真有这么高的觉悟,就不会容忍,也不会坐视我有灰暗的未来。”
东方炯笑起来。和前面一两个小时不同,这次真的是发自内心的。
他没想到,或者说没敢想,眼前这个和他一样被命运抛进漩涡中心的人,会是同他如此相像,却又截然不同的伴侣。
命运啊,总是喜欢捉弄人。
他们不约而同地伸出手。
“很高兴认识你,东方炯。”
“很高兴认识你,于金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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