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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我之前谈过一次恋爱。

说来惭愧,对方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好像是姓林,还是凌来着?

......

实在是记不清了。

太久了,那大概是十年前的事了。

那时我刚来新城,住在城市边缘一栋破旧的公寓里。

这里是城市的尽头,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城中村,不过相较于一般的城中村条件要好上许多,有砖砌的围墙、有栽种着三角梅的阳台,最重要的是,运气好了白天能听见鸟叫。

晚上回家,空气中混杂着烤冷面的醋味和出租车尾气未完全燃烧的汽油焦味。街道上,常年阴湿的水泥缝里长出顽强的杂草,常有猫踩着铁窗栏手跳上跳下。

印象里,那里夏天蚊子多,冬天墙壁渗水,没个消停时候。

公寓窗子朝东,从那里望出去,能看见远处城市最繁华的CBD。

自那时起,夜晚便不再真正黑暗了,只是五彩斑斓的光晕将其涂抹成一场永不苏醒的幻梦。

主路上永远有人在奔跑,西装革履的上班族、推着三轮车的商贩、举着传单的兼职生......只是每天跑的人不同了而已。

我和他,便是在这片喧嚣与破败中相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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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 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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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雨夜,雨点噼里啪啦地敲打着路边那家彩票店的卷帘门。

这家店经营很久了,从我搬来那天就在,门口一块红底黄字的招牌写着“体育彩票·宠物洗护”。店主大概也是混口饭吃,看买彩票的少了,就改行给猫狗洗澡。

我抱着猫进门的时候,他正坐在角落的塑料凳子上,低头狂按手机。灯光昏黄,映在他脸上打出一道道细碎阴影。他戴着粗框眼镜,鼻梁有点挺,眼皮薄得几乎能看到眼球转动的痕迹。是那种看一眼就能认出来的长相,不算惊人的漂亮,却让人忍不住多看几秒。

就在这时,我的猫不合时宜地叫了一声,不大不小,像是在睡梦中的呻吟。

他于是抬头看了我一眼,接着又瞧了瞧我的猫,笑了笑,说:

“这是不是旺西路那家宠物店的猫?”

我说,是。

他又笑了,这次是看着我笑,

“他家这只猫一年前就在门口揽客了,一直没人买,想不到被你买来了。”

我解释道:

“见它可怜,就在马路旁边的笼子里,觉也睡不好,我实在于心不忍,就把它买下了。”

这是真话。

我那天原本是去打印标书的。打印店隔壁就是这家宠物店,不到一米高的铁笼子就摆在正对大马路的地方。旺西路是条双向八车道,整天有大货车轰隆隆驶过,不远处又是天桥,四面八方的喇叭声就没停过。这只暹罗猫就这么窝在笼子里,半合着眼,一副等死的模样。

我走上前,提醒老板它好像没力气吃饭了。

但是我想,或许它连活下去的力气都没了。

他说,没病也不饿,就是没人买。

于是我就买下了它。

尽管这是一只过了认人期、不会撒娇的猫。

我和他说了这些。

他听完,沉默了几秒,才看着我笑着说:

“可是你买走这一只,老板明天还是会把新的猫放到笼子里啊。”

我说:

“所以我以后不会再去旺西路了,看不见就是不知道,那些我都不管了。”

他噗嗤一声笑了。

然后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认真看着我:

“那麻烦这次洗澡由我来付钱吧。老实说,你也帮我了却一桩心事。”

我婉言谢绝。

他又说:

“就当是我求你,毕竟,我也不想晚上睡不好觉。”

我有些犹豫。

他接着说:

“如果觉得不好意思,那下次请我喝一杯吧。”

我点点头,记下了这个人。

后来,我真的请了他一杯酒。

那是我第一次进酒吧,也是我生平第一次喝酒。

是他带我去的,到地是一家偏僻小巷里的老酒吧,天花板垂着昏黄的吊灯,角落有穿骚包西装的调酒师。

那酒喝起来很烧喉咙,他却喝得津津有味。

我皱着眉咳了半天。他笑着给我倒水,说:

“没喝过奶的小猫也这样。”

我们聊了很多,从新城的雾霾聊到家乡的灯火,他笑起来时嘴角微微上扬,带着点意味深长,然后他总是会推一推眼镜。

他说他以前学广告,后来转行做短视频运营,每天审核内容、分析数据、盯热度、拼排名。

我说:

“你们岂不是和**官一样?”

他说:

“有点像,也不全是。”

“只是尽量让那些‘不该火’的火不起来。”

......

一杯变成了好多杯。

那一晚,酒精模糊了我们之间的界限,卫衣贴上毛衣,于是并肩走在一起。

灯光朦胧,音乐低回,空气里弥漫着木质酒桶的发酵味。

我记得我们走出酒吧时,外头下着细雨。

他把外套披在我肩上,说:

“你真的和别人不一样。”

我说:

“怎么不一样?”

他说:

“你从不避讳说出一切。”

我还想再追问,可是他的吻已经堵住了我的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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唇碰在一起的那一瞬间,我听到远处有出租车碾过水坑的声音,像海浪拍在防波堤上。

我没推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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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和我一样,都是没有家的人。

我是现实意义上的没有家,他是自己主动抛弃了自己的家。

我们也没什么特别要好的朋友,没有显赫的家室背景,周末很少有人主动约我们社交,我们只有彼此。

他工作忙,白天我们基本不说话,晚上很晚他才回来,带点夜宵或者啤酒。有时一身疲惫,有时话特别少。我看得出他很累,也尽量不多问。

我的厨艺算不上好,但为了他学做了许多菜。

厨房总弥漫着葱姜的香气和罐头午餐肉的咸味。他吃得很认真,吃完会夸我,说比外卖强多了。

十点后的厨房桌子上总是留一碗热面,汤里窝着一个半熟蛋,还有几根青菜的菜心。

不上班的时候,我们就窝在小沙发上看电影。

他爱看文艺片,我爱看自然纪录片,于是我们白天看纪录片,晚上看文艺片。

后来,我也爱上了文艺片。

晚上,太阳走了,他会搂着我,声音沙哑地说:

“我有的时候很遗憾,遗憾不能留住我们的青春,明明你那么美,我们却只能在这种地方浪费一辈子。”

我笑了,脑袋埋进他怀里,说:

“可是你在啊。你就是属于我一个人的照相机。”

他笑一笑,抚上我的头发:

“我想带你去有落地窗、有太阳的地方。”

我把头埋得更深:

“和你在一起,就算是被派去挖地道种土豆我也喜欢。”

那个时候,我真的相信,我们能一直这样下去。

我的青春都给他,他的青春都给我。

活着就一起好好活着,死了就牵着手笑着死了。

公寓很小,墙壁斑驳,窗外是永不停歇的引擎轰鸣和广告屏的电子噪音。

我们的生活像一块老旧的机械怀表,运转得艰难却平稳。可这座城市像一条河,永远流动,从不允许人安稳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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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变了。不是骤然之间,而是一点一点,就像水滴在石头上,起初只是不起眼的细密的水痕,可在不知不觉间,竟凿出了此生都难以愈合的裂痕。

最开始,是我们出去的时候。他开始时不时盯着街头那些二次元广告屏发呆,3D屏幕上循环播放着厚涂风格的猫耳看板娘,夸张扭曲的肢体和令人不适的波浪形微笑唇让我皱眉,而他却总是看得出神。

我起初不在意。毕竟谁年轻时没看过几部动漫?但频率高了以后,我开始注意到他眼底的异样,那种感觉,就像是没有家的蜗牛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算得上合适的壳子。

我和他开玩笑,说肥宅才喜欢这些。他却回过头看我,淡淡笑了一下,没有辩解,也没有接话。

后来很久后我才知道,喜欢这些的或许不只是肥宅。就像有钱人买Louis Vuitton不是因为Louis Vuitton是Louis Vuitton,而是因为穷人买不起Louis Vuitton,但好巧不巧,穷人又都知道Louis Vuitton很贵。

我们每个周末还是会出来玩一玩逛一逛,毕竟窝在公寓看电影久了也需要现实的素材来填充想象。

熙熙攘攘的街道、行人面无表情的脸、空气里的潮湿与热闹......

我们去商场,只逛,不买。

从地铁G口出来,就是商场负二层,负三是地下车库,我们没去过。

负二大多是一些手工摊位:美甲、编绳、刺绣耳环,还有一些说不上名字的小玩意儿。

B1层就热闹一些,有奶茶、咖啡、泡泡玛特、名创优品、还有各种杂物社,这是我们最爱逛的一层。

1层多是奢侈品,从1层走进来的人也是最多的,但我们很少从1层进。从B1的扶梯上来,再到二层的扶梯的一路上,依次可以看到周大福、施华洛世奇、特斯拉、蔚来、Lululemon、始祖鸟、On昂跑......这一层比起B1大得多,一上来就觉得空间开阔、冷气充足,风机盘管附近还有淡淡的清香。

2楼是女性服饰、美妆护肤及配饰,我看的最多的是ZARA和H&M,但我一般不进去,因为人太多,压根排不到试衣间,另一区还有屈臣氏和丝芙兰,但我更喜欢网购,因为便宜。这层镜面装饰多,光线也更柔和,颇有质感的黄色照在我的帆布包上多少有些诙谐。柜姐们喜欢放些轻爵士乐,化妆品区人不多,但空气中混合着化妆品香味,很好闻。

3楼理论上是他的地方,也就是男性服饰、运动装备还有一些我叫不出名字户外品牌,这一层我只认识NIKE和Adidas。这一层很少有人停,但是生意好像都还不错,大概男人只是不爱逛吧。一整层都是工业风装修,电子屏播放球星广告显得很干练,但是他也不爱逛,我们在这一层停留不过三分钟。

4楼是儿童服饰、玩具、早教和兴趣班。这层比起三层热闹多了,有乐高、Kidsland、美吉姆......整体装潢色彩明快,卡通装饰遍布,从扶梯上来,没到一半就能听到孩子咯咯咯的叫声,偶尔还夹杂家长们不耐烦的催促声或者训斥。如果不是因为这一层有家书店,我们是不会停留的,但是后来书店货架上也只剩儿童绘本了,我们也就不来了。

5楼是正餐餐饮、电影院和电玩城。正餐餐饮也就是有钱人吃的那些,我们一般不在这里解决吃饭问题,所以我们基本上只会来看电影。

顶层是艺术展览、高端餐饮,或者偶尔会举行什么奇奇怪怪的主题街区,比如地球上最后一颗西蓝花之类的。这层我只在乘扶梯仰头向上望的时候窥探过。

出来一趟,我们唯一的消费是咖啡或者饮料,虽然我不爱喝咖啡。

这些不能在商场里买。

出去商场,周边有一家便宜的手工咖啡店,人均消费20。这家店只要开业就在放歌,我们根据出了门是否能听到音乐决定是否过去。

来到咖啡店,他点一杯咖啡,我也跟着点一杯,取餐号到了,他端回来,我插上吸管,嘬上来一口,苦得撇撇嘴。

我总觉得咖啡是泡了水的烟头味,所以每次象征性喝几口就又把它放下了。

坐在他对面,看着他叼着吸管的样子,看着他性感又薄情的嘴唇一下一下地吮着......我觉得他好遥远。

我们之间隔着一张直径80cm的原木茶桌,隔着不远处音响里传出的音乐——

“爱来爱去没了反应”

“灯火惊动不了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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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比以前更爱玩手机了。

以前刷到有趣的内容会举到我眼前分享给我,现在不会了,只是安静地、麻木地刷。

那天晚上,他躺在我旁边,月光透过窗子落在他身上,像给他渡了一层银,外面的灯光在他脸上印上几根长方形,我突然觉得我们像是身处古希腊的刑场,没有观众,也不知道审判者是谁,只是空无一人对着肃穆的神像,在某种神明的注视下,面对一场无声的裁决。

他忽然开口:

“女孩子会为胸大烦恼吗?”

我一愣,以为他是在关心我,笑着回答:

“我不知道诶......这你该去问别人,我是A-。”

他说:

“那你觉得胸大好还是胸小好?”

我随口答:

“这没有选择吧?胸是由小到大发育来的,胸大的人也曾有过胸小的时候,但胸小的人就从来没有胸大过啊,你让我说,我也只能说胸小的感受。”

他继续问:

“那胸小是什么感受?”

我说:

“胸小?大概和你们男孩子的感受一样吧,但是偶尔在街上看到胸大丰满的女孩子还是会很羡慕的。”

我继续说:

“你喜欢胸大还是胸小?”

他说:

“非要说的话......我其实也不知道。”

“但是嘛......男人大概都喜欢稀缺的东西吧。”

那一周后,他开始吃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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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是种子发芽——

破土而出的时候,证明它的根系已经深入地下了。

躺着的时候,他开始时不时地揉一揉胸口,我担心地问他怎么了,他摇头,说是衣服太紧而已。

后来,他的小腹渐渐变软了。我那时还不懂,只是爱在床上时侧着枕在他肚子上,享受柔软与安心。

后来,他就不再穿牛仔裤了。我问他为什么,他说腰围缩水了两个扣眼,穿不下了。我以为他瘦了,心疼他太累。

他身上开始变得很香。以前他不洗澡我是不让他上床的,因为我嫌弃他身上有味道,男人的味道。后来有一次他一回来就穿着衣服抱我,过了好久我才反应过来,这个时候他没有味道。

他对我没有**了。

又在那之后,洗手台上他的剃须刀刀头生锈了。

但他比以前更爱抱着我了。

我该是很满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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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他摊牌了。

那晚雨下得很大,窗户被敲得咚咚作响,像是什么好莱坞年代美国黑白电影里的伴奏。

他坐在我对面,手里捏着一瓶廉价酒,声音低得像自言自语:

“我要走了。”

我看着他,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但我没哭,只是问:

“什么意思?你当我是站牌吗?下过雨,车来了,你就说走就走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没看我,只是低声说:

“我并不是不爱你,只是我觉得我们不该继续了......再见。”

然后他对我说了一切。

我的脑袋“嗡”地一下,像被上帝的镰刀砍下了头颅。

我想象着他变成另一个模样:涂着厚厚的妆,穿着可爱的蛋糕裙,带着猫耳发箍和长长的假发,站在商场六楼的人造草坪上被陌生男人围着评头论足。

我们最后一次亲吻——是个很长很长的吻。

他离开的时候,我没睁眼。

我知道他就在眼前,只要睁开,就能看到他的眼睛。

可我只是听着他说:

“爱情还是太渺小了。所谓爱情的力量,根本什么也不是。如果真要有什么才能支撑着活下去,那我最需要的,也许是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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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到他。

真的是在商场。

那是五楼与四楼之间的扶梯。

我从四楼上去,他从五楼下来,身边还跟着一个男人。

我们靠近、擦肩而过,然后分开、背道而行。

谁也没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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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还是住在那个小公寓里,看我们看过的、没看过的、说要看的免费老电影。

有时我会庆幸自己生在这样一个时代,即便未来什么都买不起也去不起电影院,光但靠人类这百年来拍下的伟大电影,也足以让我不虚此生。

街上还是那么吵,光污染还是那么刺眼,但我已经很少抬头看了。

有的时候我想,其实我们都没有错。只是这世界实在是太小了,小到装不下两个人伟大的爱;又或许太大了,所以两个人渺小的爱显得如此狗屁不如。

雨停的时候,我会站在窗边,望向上城的方向。那里的灯光变得像星星一样遥远——

他过得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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