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生命是什么,我回答说是一切的累赘,是所有的顾忌。”
(一)
敬爱的缇拉卡:
近来可好,想我的旅程已经进行了一段时间了,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吧,我们都没有互相说再见,何必将短暂的不相见叫做离别。
说起我的旅途,我收获了一个有趣的同伴,一只会说话的猫总是趴在我的头上睡觉,或许你会觉得一只猫会说话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当然我也这么觉得。
那只猫一定活了很久吧,因为她很博学,总是会说一些很有哲理的话。
话说回来,我发现,人们称呼对方时,总是在姓氏后面加称号,但是呢,缇拉卡只告诉了我的名字,那我有姓氏吗,尽管如此,我还是以名自称,我不知道其中的意味是什么,大概是,缇拉卡只是告诉了我一个个名词,但是我对此的了解也仅仅是那一个个名词了。
在苏霍姆林大街,我倒是遇见了一群一群的人,和一个一个的人,我应该赘述那次历程吗,尽管缇拉卡愿意迁就我,当然,以我的学识,想必写出来也是很无聊的,我只能说,我倒是能够理解缇拉卡的心情了,在对于娜塔莎婆婆的时候。
唉,尽管在缇拉卡眼里,我或许仅仅是一个天真的孩子,但在“人”看来,我只是一个有着奇怪想法的,冷漠的,沉默的,怪人。
…… …… ……
我坐在长椅上,又读了一遍我写的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的,混乱的,不符合逻辑的东西。简单对折两次,塞进包里,沉默地观望着。
好吧,或许我需要找一个有点文学气息的,并且很友好的人来教我写信了。
沃斯康丰,是这座古典城市的名字,房屋墙上挂满了绿色的爬山虎,阳台上种满了鲜花,居民们上到二楼就能和对面的邻居进行无障碍交流,在街道上的人们都轻快地走着,天空是阴的却格外晴朗。
“如果选择一个定居的地方的话,那肯定是这里了。”我把阿弥斯拍醒,“你看,多美。”
“小猫咪不会在乎环境,它只在乎你的大腿软不软,”阿弥斯满不在乎地打着哈欠,“事实上,我看到了一个需要帮助的老人。”
顺着她指的方向,我确实发现一个坐在轮椅上却坚持从道路上去到步行道路上的老人,或许是上下有些高度,所以即使那老人脸涨得通红也没有发生任何事。
当然实际上我也没有要帮助他的意思,但是阿弥斯爬到我的肩膀上,一直用她的爪子拍我的脸,我也只能帮他抬起前轮,稍稍一用力,倒是上去了。
“谢谢你啊,没想到小小的个子,力气却不小嘛。”老人说话时胡子在抖。
“过奖了,不过是您脸上的红色太显眼了,没办法忽略掉,所以只能过来帮忙了。”呵,我可真是喜怒不形于色,那个爷爷说了这么难听的话,我也还是面无表情。
“哈哈,”他尴尬地笑笑,“小朋友不要这么说嘛,对了,你可以叫我韦尔斯先生,我可是这有名的博学的人。”
“我觉得博学的人应该能想办法解决轮椅上坡的问题。”这个韦尔斯先生也不像博学的样子,虽然我倒是有些称得上博学的问题,但现在的要紧事实际上是写信。
韦尔斯先生又在尴尬了,我问他说:“韦尔斯先生,请问您知道该如何写信吗,倒是希望您指导一下。”
“写信啊,我现在老眼昏花不行啦,”他捋了捋胡子,“你应该先告诉我你的名字,然后我就可以告诉你,应该去请教谁了。”
韦尔斯先生指着路旁一个卖花的姑娘说:“去买一朵,清晨的花最新鲜了,她也只卖一上午。”
“你想要什么花?”阿弥斯似乎不想和我一起去,她跳到轮椅的空处卧着。
“不是给我买的,给你自己买的。”
我顺从地走到少女的摊前,若不是阴影引起了她的注意,我肯定要等到她摆完花再说出要求了。
少女抬起头,朝我笑笑:“早上好女士,请问需要什么吗?”
我眼神向上瞟,做出思考的样子,像是没有头绪地用食指挠挠脸,然后说出令人失望的话:“我也不清楚,你看着办吧。”
她倒是好脾气,拉过我的手,并在我的手腕上戴上了用铃兰编制的手链,她把手推回我的面前,我装作很懂的样子看了看。
“谢谢,”我也鉴赏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能说是挺漂亮的,但我不需要。
“你现在可以教我写信了吧,”我回到韦尔斯先生旁边,“话说你们不会是一伙的吧。”
“我没说要教你写信啊,你刚刚没有和那个小姑娘认识认识吗?”韦尔斯先生意味深长地拍了拍我的肩,“其实你应该请教她,她长得就很文艺。”
我转身要走,他急忙挽留我说:“心急做什么,你应该先建立起稍微熟悉的关系,这样才好请求,或许不刻意地去买一束花,你现在甚至不知道她的名字。”
“她叫什么?”
“名字当然要自己去问啊,”见我又要离开,韦尔斯先生连忙补充道,“我一个老人家,老人家啊,你陪我转转。”
我不再移动,这让韦尔斯先生有些高兴,“推我去码头吧,带你看看海。”
“你不是自己会转吗?说得这么好听,就好像你是专门为了哄小孩子一样。”
“哎呦,我一个老人家天天转,那手多疼啊……”
…………
码头上有很多的海鸥和汽船,应该是,港口 ,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我丢下韦尔斯先生小跑着坐到远处的长椅上。
码头,或者说港口,离城市不算近,也没有人愿意去没有沙滩的地方看海,我静静地发呆,一只呆头呆脑的海鸥落到我的身边,偏过头看看我,我也看看它。
互相盯了好一会,我从包里掏出面包。
它不再看我了,转而看向我的面包。
呵,我掰了一点给它,就像是,看宠物,或者说,低估了海鸥的实力,确实,我不应该小看它。
突然,出现了很多海鸥,带着烦人的噪音,疯狂掠食着我另一只手中的面包。我挥手驱赶那些不讲礼貌的鸟,这时韦尔斯先生不紧不慢地赶了上来,笑了笑,没说话,我也没去看他,做着自己的事。
不知过了多久,或许也没多久,因为太阳只移动了一点,也没有离我更远,也不会再远了。
“你在想什么?”韦尔斯先生问我,我应该什么都没想,或者说,想了太多,我似乎一直在数心跳,又好像在睁着眼睛睡觉。
“不知道,或许在想生命的意义。”我面无表情地咬了一口被一群鸟啄过的面包,又面无表情地吐了出来,用力地将面包扔到海里,让鱼和鸟抢东西吃。
“你脖子上的吊坠还挺好看的。”韦尔斯先生说的就是缇拉卡雕的木头做的花,上面倒是有一朵很小的野花,是开在冬天的花。
“谢谢。”我有些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我们不能保证每个人都能顺着每个人,虽然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但我可以让你自己去思考一下,带你去看看生命的诞生与终结。”
(二)
这个小老头,倒是什么话都听。他带我去了一家医院。
医院很吵,到处是震耳欲聋的沉默,我看见人死后残缺的意识升入空中游荡;那排在产房门口的不知道是哪位逝者的灵魂;它们可以飘在空中,也可以像人一样行走,物质的一切似乎都不能阻挡它们。
生命是永恒的,意识也是永恒的,但是意识的载体、生命的具现却是有时限的,我仍感觉,有了意识,才会有生命。
我感受到无数的意识从我的躯体中穿过,它们倒都不是完整的,或许在灵魂与□□相剥离的时候,是被记忆扯下的一点呢。可惜,意识可以转载,但是记忆却不行。
“喵,”阿弥斯在我面前晃晃爪子,“在看什么呢 ,这么入迷。”
我回过神来,再去看看那半空,也就只是空气的样子了,好像只是我做了不切实际的幻想一样。
可是,那真的让我怀疑,我是不是已经死了,现在只是一个没有找到容器的意识而已。
疾病是什么?是□□对意识的挽留吗?战胜它,是愿意留,或者死亡,是意识不得不走;那存在是什么?是意识在脑中反映的图像,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但是,要是没了意识,□□上就没有存在,就不需要存在,世界上所有能记忆的生物都失去意识,都失去记忆的能力,那就没有存在了。
可是,存在就是存在。
存在是意识给的,也因意识的抽离而对个体的消失。
阿弥斯看着我,不说话,韦尔斯先生悄悄地回家了。
医院是意识的中转站,我得出如此结论。
至于睡觉的地方,我认为圣康斯坦丁广场的长椅是最佳的选择,那里至少没有讨人厌的海鸥。
伴着夕阳从奥科罗港回到沃斯康丰,我手里拿着由灵魂制成的气球,云朵托着它升起,这并不使它很劳累,我知道灵魂很轻很轻,晚霞给我的衣服染上绚丽的颜色,直到黑夜把它们悉数讨回。
一般这种宗教性质的广场都会有一个许愿池喷泉,估计是当地的补充性收入也说不定。
小猫咪倒是一到晚上就格外活跃,“哈——”阿弥斯伸了一个懒腰,“晚上好啊。”然后开始梳自己的毛。
“你最好梳得油亮一些,不然我指望什么在晚上找到你,我又不是吹毛求疵的吝啬鬼。”我开了一盒鱼罐头给她,小猫咪都喜欢这些。
水面上到处都是月亮。
来许愿的人渐渐稀了,不过倒是看见了熟悉的身影——是那白天卖花的姑娘,从她手中抛出的银币经过月亮的照耀给自己的飞行轨迹添上了昂贵的色彩。
我百无聊赖地托着腮,看到可爱的人儿在月下的姿态,呵,我总感觉,与她相遇的场景不该是像白天那样平常,又很刻意的。
可惜,我没在路边看到一棵强壮到可以让人安稳地坐在上面的树,不然我应该能看到少女吹向我的,满面的花瓣,什么花会开一树呢,我不知道。
我有些困了。
等到夜再冷一点,我从水池里捞出一枚银币,学着人们许愿的样子,双手合十,“咚”落水的声音倒是好听,算了,我没有什么愿望可以实现的。
困。
“唔——”身上好重,呼吸也有些困难。
不情不愿地睁开眼,面前的是一个毛绒绒的屁股。
“呃。”鸽子回头看了我一眼,一动不动。
我艰难地抬起一点点头,一大群鸽子卧在我的身上,阿弥斯周围都是鸟,看样子还挺舒服,难受的只有我一个人罢了。
“呼,别在我的衣服上拉屎啊喂!”我挥手赶跑了它们,把斗篷收回到包里。
“给你加餐了。”阿弥斯把她怀里的鸽子蛋举着给我,幸灾乐祸地笑着。
“这就是你收的住宿费?”我有些气愤地说,把蛋放到一堆柔软的布之间,阿弥斯跳到我的肩膀上,吆喝着:“出发,完成每日任务。”
“什么每日任务?”我看了看左右胳膊,有几道被划过的红印子,右手手腕的铃兰花环已经不见了,可恶的鸽子。
“和那个卖花姑娘友好相处,让她教你写信。”阿弥斯提醒我说。啊,差点忘了正事了。
“你好?”那姑娘倒是专注于她的花,我不得不打搅一下。
少女抬起头来,笑面如花儿,“你好,我记得你哦,小可爱。”
“哇——那可真是,”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学着她灿烂的样子。
她开始笑了,咯咯地笑个不停,我不知道笑的点在哪里,一点都不好笑,我只是一直静静地看着她,看着她笑得花枝乱颤。
谢天谢地,她可算停了,“抱歉,没有取笑你的意思,你很可爱,”她似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外来人?你叫什么名字?”
她说的前一句一定是假话,我分明看到她憋笑很用力的脸。
“卡塔琳娜。”
她点点头:“这下我认识这里的每一个人了。”
“但是,不是每一个人都认识你。”我的眼皮向下垂着,“至少,我不认识你。”
“我的名字是,莫妮卡。”她微笑着看着我。
“为刚才的事感到抱歉,我送你几朵花吧,随便挑,都是我的花园里的。”
“那,送人的话,什么比较好呢?”我自然是对花没有研究,我捏了捏那紫色的小花瓣,莫妮卡用她好看的琥珀色瞳孔盯着我,说:“那朵花,就挺好。”
是吗,那我手气真好,“可惜,路途遥远,花茎太软,这是什么花?”“是桔梗呢。”她笑着说。
没必要去探究这花有什么特别的含义,到底都是杜撰的,“有没有能让花长期保存的方法。”莫妮卡给我挑了好几朵。“压平做成标本,或者书签?”
我把包里的之前写的信拿出来,将花夹了进去,啊,差点就把正事忘了:“对了,你能教我写信吗?”
(三)
我坐在莫妮卡的摊边看着她卖花,我也不知道除了看着她发呆还能做些什么,为什么人们总能找到要做的事。
我坐在板凳上晃来晃去,阿弥斯嫌弃我乱动,跳到莫妮卡身上去了,呸,见色忘义的猫。
我活着那么无聊,是不是死了也一样无聊,可是,我死了之后会知道自己死了吗,人死了之后意识还在不在,或许意识才是本体。
果然,都是些无聊的问题,只有无聊的时候才会想无聊的问题。
“在想些什么呢,我们该走了。”莫妮卡将空的竹篮摞在一块,阿弥斯从她的肩膀跳到我的脸上。
我将阿弥斯扔到一边,静静地看着莫妮卡,她长得很好看,琥珀色的瞳孔,麻条棕的波浪卷发就这么散着,蓝白色的裙子,真是,充满活力的少女。
“发什么呆呢,还要不要写信啦?”莫妮卡将手放在我面前晃悠两下。
啊,写信确实才是正事,我起身跟上去,阿弥斯顺着我的手臂跳到了脑袋上。顺着街道走,仿佛莫妮卡每踏一步,脚下都会生出美丽的花来。
只要是见到陌生人,他们都会互相打招呼,楼上的人们特地打开窗户向她问好。我感觉越走越轻快,莫妮卡拉住我的手,双脚直直地离开了地面,阿弥斯狠狠地勾住我挎包的带子,哼,小猫咪是不会飞的!
丝带在半空中铺路,两旁的人们热情地分享美食,鸽子和海鸥们有时会为了食物而大打出手,这时候只需要轻轻一抓,就能逮一只回去煲汤喝。
“莫妮卡是大魔法师!”我轻轻地说。
倒是想哭,不单单是眼泪不受重力约束从眼眶中逃离,不单单是悲伤冲出脑壳跑向海里,不单单是委屈从皮肤逸散永久地被保留在空气。啊,真是羡慕可以随意哭泣的人。
“莫妮卡是小魔法师。”她用鼻尖蹭蹭我的脸颊,替我拭去无形的泪水。
小魔法师挥动一下魔法棒,我们就出现到了莫妮卡的小屋前,浪漫主义诗人一定会喜欢,虽然我不是,但我也很喜欢:一下就令人着迷的木屋,以及房子周围那么大一片的花圃。
或许会很招虫子。
顺着鹅卵石铺成的小路前进,闻不到扑鼻的花香,倒是有清新的气味,屋檐下的吊篮里有许多兰花,门两边也有摆的小雏菊。
莫妮卡轻轻地推开门,屋内的花的世界就显露出来了,“莫妮卡,我感觉你像是花神一样。”我很虔诚地说。
“哈哈哈,其实我是上帝。”她在开玩笑,我知道,但是我还是希望莫妮卡就是上帝。
圣洁的上帝走进她的房间,将书桌旁的窗户打开,招呼着我坐到她旁边。我将信纸从包里拿出来,把里面夹的桔梗转放到信封里,花已经有些干了,被压出来的汁液染在了信纸上,并不难看。
莫妮卡粗略地浏览了一下,说:“你写的是随笔吗,这么混乱······”
亲爱的缇拉卡:
见字如晤,展信舒颜。
虽然我很不想用格式化的开头,但是,我很重视它,所以想把这封信写得正式一些。
我不知道该如何表达对你的思念,或是平常的一句话:近来可好?我的心里总是惴惴不安,那是对我不辞而别的悲伤的你存有的前一晚。
但正因如此,我心里仍存有一些侥幸,我们都没有说再见,何必将这短暂的不相见叫做离别,无人不知,我的思念与旅程一同前进。
想与你分享的见闻很多,逻辑不通的句子说再多往往又有些词不达意。我现在拥有了能够陪同我一段时间的朋友,那是一只会说话的猫,这当然不被人信服,我知道缇拉卡一定会相信我的。
…………
不必担心我,我没有受苦受累遭受苦难,把我想的再无所不能一些吧,如果那些不必要的担心让你痛苦的话。
真的是想与你分享的事情太多,激动地提起笔却不知道写什么。
安德切尔小姐说,用姓氏称呼别人是一种尊重,但好像我还没有姓氏,似乎缇拉卡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人”应该是什么样的,我见过好多好多的人,戈黛西告诉我,人就该有乱七八糟的情感,才会充实。可我感觉我是空的,那我是否是“人”呢?
…………
我知道,见女孩子的话,有花在最能展现诚意,就让这薄薄的纸带着失去花香的诚意去见你吧。
期待您的回信。
“你不看看吗?”我扬了扬信封。
“我相信你这么聪明,听了我的提示一定能写出,自己想要说的话,唉,给别的女孩子写的东西,我怎么能随便看呢。”莫妮卡有节奏地点着我的头。
“你看不见,我就在信里说你的坏话了。”
“那我可真荣幸,小小旅人。”莫妮卡将手上的动作换成了玩我的头发丝,“既然你是旅人,是不是天天睡大街啊。”
“地上多凉啊,我更喜欢长椅。”我的眼皮重重的,莫妮卡的笑容在我眼前晃来晃去。
“要是你没有特别喜欢长椅的话,我还想抱着你睡呢,毕竟我们是朋友······”说来奇怪,“朋友”那个词已被说出来,就有强烈的违和感,我的眼皮在做亲密的举动:“如果,我不那么······想念······鸽子的,的屁股的话。”
————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
“唔······”好像有人在捏我的脸,我艰难地睁开眼,映入眼帘的却是天花板。“哟,你可算睡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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