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头,医生就是太累,现在做□□也不少赚。”火锅仍旧冒着白烟,仿佛永远不停的火山口,安然塞进最后一块肉,困得两眼流泪,“却可怜了我,天天受折磨的日子何时能结束啊。”
唐南栀关了火,嘱咐快点回去睡,顺便跑去结账,才发现对方早就付过。
“下次你请!”她拉着她的手,“吃好的。”
唐南栀领情,只点头。
后面连续几周有考核,每个人都马不停蹄,还要打扫学院卫生。
虽说到了冬末春初,时不时也冷得很,若是变天,只能寒风中端着水盆刷地,爬高上低擦窗户,顺便再哼哧哼哧哧浇个小冰雕,冷岑岑的水落地结冻,没几秒竟能照镜子。
唐南栀上的是普通大学,从没见过这样发疯做工的学校,很多学员一看就娇生惯养,干活速度太慢,她心软,干脆自己上,没几天便冻得两手通红。
何安然大惊失色,忙活活从医务室拿膏药,还弄个温水袋让敷上,警告如果再不休息,就去找吴队长告状。
唐南栀嘴上答应,身体却闲不住,一瞧天气不错,又开始翻箱倒柜,整理房间。
先打开箱子,把一件件衣物往外取,准备拿到外面晒,最宝贝的当属沈若棠的信,还有自己做的花签。
习惯性伸进信封里摸,一张白纸完好无缺,她笑笑,十分满意,往里掏,突然心里一颤,素来老实躺在底部的花签竟找不到,立刻慌了神,虽说不贵重,可那是准备送人的礼物。
透明纸下压着棣棠花,沈若棠笔名的花。
顾不得手疼,大动干戈地找,一天下来怎么也不见影,急得满头大汗,后来坐在一堆行李中冥思苦想,到底落到哪里。
只能是火车站旁的小旅馆,那天晚上对面的女人砸虫子,她跑去帮忙,没睡好便匆忙离开,花签很小,肯定落在屋内。
唐南栀一刻也停不住,立刻冲出去坐车,辗转又回到有客来旅馆。
柳大妈已经不记得她,那晚是盈枝登记,第二天早上又是小丫头送走,完全没印象。但看对面特别着急,笑说你上去看吧,不过那屋子打扫过,没发现东西。
唐南栀感激不尽,噔噔跑上楼,床底,床下,桌子缝全找一遍,真没有。
她泄气地坐在床沿上,六神无主,花签可以重做,但下面有沈若棠的签名,从信上特别剪下又贴上去,到哪再去找一模一样的。
除非本人。
唐南栀心里一动,可太难为情,好端端跑去找人签名,没准会以为自己是疯子吧!
她还不想告诉她实情,一来不愿出卖梅支书,二来也怕对方别扭。
可又实在很想要签名,多少年来每天看着的两个字——棣棠。
经过一番挣扎,最后想出个办法,不如承认是读者! 虽然也离谱,但总比平白无故拿个东西让人签名强。
反正如今是同事,总归要见面,正所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保不准以前沈若棠透漏风声,让读者知道地址,也不算太离谱。
其实离不离谱又有什么要紧,总之她是决定要见她,想法一旦冒出来,就再也坐不住,一会儿也等不及。
唐南栀并不莽撞,先从安然嘴里打探地址,知道沈若棠周末加课,周一会调休,她和吴燕妮请假,趁大家都在上课,偷偷去家属区不显眼。
天气难得好,阳光明媚,她照旧穿着翠绿色连衣裙,披上白色针织衫又套上卫衣,像一只美丽的青鸟,怀里捧着沈若棠的书,心情忐忑地往里走。
来到学校的家属区,一排排小高层,第二排,鼓足勇气抬起眼,看了下三层最高的地方。
阳光带着春的气息,缕缕金丝游走在楼道里,不知是不是错觉,总觉得这条楼道比别家都要干净,一定是沈若棠住的地方。
顿了顿,鼓足勇气敲门,指尖发抖,浑身散热,干脆脱掉卫衣。
明明一点也不胆小,怎么却怕得很。
时间还早,学校由于实行军事化管理,上课吹号,吃饭也吹号,这会儿刚吹完上课的号,沈若棠起床,习惯性地拿书看,顺便写教案。
调休的意思就是可以在家工作,上班得去办公室。
猛然听见敲门声,很意外,这会儿同事都在上课,谁能来这里?
她快速起身,打开门,与一双狐狸眼四目相对,愣住了,时光倒流,周遭一切腾地开始坠入梦中,又回到那个漆黑的夜,俩人面对面。
她觉得她是一只小狐狸,夜晚飘然而至的精灵,满是茫然。
“你——”沈若棠顿了顿,“旅馆。”
唐南栀张张嘴,显然也被吓住,不敢相信对面是在心里描绘过千百样的人,她想过她可能是任何一种样子,高矮胖瘦,长发披肩或者利落短发。
其实一点儿概念都没有,但又好像确实知道,一张模糊又清晰的脸,不管什么样子一定很好看,哪怕不好看,在唐南栀的心里也是最好看之人。
毕竟想了那么久,猜了那么多,一次又一次,她躺在自己晃悠悠小床上描摹她的五官,尽管小女生心性,隔一段时间就追随当下潮流而变。
流行圆脸的时候,她就是圆月般的脸,流行尖下巴的时候,又变成秀气的瓜子脸,但无论如何,不变的总是美丽动人,偶尔也寻思对方没必要特别美,普普通通也不错,但必定是气质儒雅,超凡脱俗。
但绝对猜不到是在旅馆用搪瓷缸砸虫子的女人,半天只说出一个字,“哦。”
空气里满是尴尬,吹一点儿风,画面就能裂掉似地,到底还是沈若棠年纪大一些,很快调整情绪,笑了笑:“你好,真没想到又遇见,那天其实想去找你感谢一下,但你已经离开。”
唐南栀依旧不知所措,点头说没必要,又沉默不语。
沈若棠只好把门彻底打开,笑问是不是有事,不如进来,正式认识一下。
这句话提醒了唐南栀,自己来这里做什么!要见沈若棠啊,对面这个人不就是沈若棠!
她惊慌失措地把手中的书递过来,“沈老师,给我签个名吧。”
沈若棠比方才还糊涂,目光落到书上,那是花钱一个字一个字打印出来,又仔细弄了封面,像模像样。
握着纸张的手在颤,指尖发红,本来生得白净,一红就要破似地,肯定碰冷水生了冻疮,沈若棠低下头,“疼吗?”
唐南栀被问得糊涂,“什么——”
“我说你的手,有没有抹药。”
她方才恍然大悟,连忙将发红的手指收回,只用另一只手抓紧书,“哦,没事,上药了。”
沈若棠点头,看出面前女孩的局徐不安,思绪又回到签名上,原来是个读者啊,可怎么能找到自己,又进入航空医学院,看对方年纪挺小,或许是新来的学生。
她望着她白色针织衫上柔软的长发,回:“不好意思,我不给学生签名。”
唐南栀知道人家误会,至少语气还算温和,三魂七魄终于归位,辩解着:“可——我不是学生啊,我是新分来的助教,叫唐南栀。”
嫣然一笑。
这个笑,沈若棠记了好久。
出于都是同事的情面上,她最终给她签上名,听南栀赌咒发誓不会告诉别人,只有自己知道。
怯生生模样弄得沈若棠不好再追问,反正她老了,搞不懂如今小姑娘的想法,随她们去吧。
唐南栀得偿所愿,小心翼翼捧着签名跑回宿舍,呼吸不稳,半天无法平复,好像那几个字就贴在胸口似地,一下下牵着她的心。
花签上有香,窸窸窣窣,不是棣棠花香,是沈若棠身上的香,那晚就闻到。
从第一下敲门开始,魂魄和意识都处在一种极不真实的感觉中,身子也轻飘飘,脑袋昏沉沉,眼里除了沈若棠的手与书,几乎什么都没注意到。
等回了宿舍,洗把脸,看着镜中的自己还有书上名字,才真真实实地意识到,确实见了沈若棠。
太紧张,甚至没看清对方长相,记忆还留在那晚砸虫子的女人身上,可对方确实很漂亮,漂亮中又带着英气,蓬松头发还有那平整的白衬衣。
她想她如果穿上白大褂,一定也是美丽至极,拿着钢笔的手十分好看,纤细修长,笔是老式的黑色镶金边签字笔,牌子好像叫做派克,字写得极其优美,实际上即便沈若棠在胡写,她也同样会觉得是件艺术品。
当一个人把一个人当成完美无缺来崇拜,基本不会有理智残存的机会。
可惜呀,唐南栀又开始心疼,要是没出车祸,应该是最好的医生了吧。
沈若棠对唐南栀的想法就简单得多,一个热情的小姑娘,长着双双狐狸眼,看过自己胡写的书,很漂亮。
自那天之后,她们在校园中偶尔遇见,远远微笑一下,算作打招呼,那本《握不住的风》成为某种看不见的线,将两人联系在一起。
又远又近,隔着人群的近,远离喧嚣的远。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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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仙藻幻桃(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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