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人一道将瘫倒在地的祝金扶上凳子做好,祝霜又给他喂了些水才稍稍缓和。
常秀在堂内走过一圈,又蹲下身来,用白布隔着左右翻动了李驰的尸身,问:“我们方才上去了多久?”
谈雾答道:“大约一刻钟。”
他刻意压低了声音,以免常秀认出来。
常秀冷静道:“在这么短的时间里,能够把两具尸体调换,恐怕早在众人将来福客栈团团围住的时候,这具新的尸体已经待在客栈里了。”
路青云顺着他的思路分析:“要将赵云飞的尸体换走,一刻钟的时间同样也走不了多远,更不提他身材高大,搬运起来十分惹眼…所以赵云飞的尸体,恐怕也还藏在附近。”
这时,谈雾脸色微白,出声问道:“方才那个老掌柜人呢?”
众人皆神情一变,都发觉不知道什么时候起,一直跟在几人身后的老头不见了踪影。
祝霜抽剑出鞘,双手握住剑柄向后院走去,不多时,便在后院厢房中找到了人,揪出来质问道:“方才你干什么去了?!”
“女侠、女侠饶命……”掌柜吓得抖如筛糠,连连讨饶,眼神仓皇。
常秀不忍,将人拉过来护在身侧,温声道:“老伯不必害怕,我们只是想问问,方才我们上楼的时候您去了哪里,可曾听到什么动静,见到什么人?”
掌柜叹了口气:“店里死了人,我心里实在难受。方才我怕一把老骨头上去碍手碍脚,给你们添乱,又不敢在大堂内待着,和这…这尸身共处一室,便躲到后院去了。至于声音,我没有听到,这店里已经关上了门,也进不来什么人。”
路青云问:“您这店里有几处门?”
“只有一道大门,原先后院还有一扇门,只是多年不用,还招惹盗贼,便用石头封上了。”
谈雾反应过来:“那赵云飞的尸体,极有可能还在这客栈里!”
掌柜如遭雷击:“怎么、怎么还有尸体?!”
常秀道:“事已至此,只怕已经不是寻常衙门力所能及的了,老伯,请您往城主府走一趟,找到驻扎的瀛华墟仙使,只说这间客栈内出了两条人命,请他们出手相助。”
掌柜眼前一黑,生生挺住:“诶诶好、我这就去。”
掌柜的打开大门逃也似地奔出门去,剩下六人留在客栈中,分成三队,两人结伴而行。常秀同路青云一道、祝霜魏雨青夫妇一道,搜寻客栈的各个角落,谈雾则搀起了面如死灰的祝金,守着大堂中李驰的尸体。
来福客栈面积不大,前院有两层小楼,楼上是八间客房,楼下是大堂。后院只有一层,是伙房、杂役房、还有掌柜自己居住的厢房,院子中间有一口井。
同祝霜一道走出了其他几人的视线,魏雨青便低声问道:“东西还在吗?”
祝霜摸摸随身的包袱:“早上出事的时候便打开看过,好端端的在里面,怎么,你也觉得此事和这个东西有关?”
魏雨青神色难看:“接上这桩买卖之前,十几年也没什么意外。眼下才半个多月,却出了这么多事,不由我不胡思乱想。”
祝金五人本是走镖的镖师,行走江湖二十余年,有口皆碑。半月之前,有一单买卖找上了他们,要送的是一只巴掌大的木头匣子。
雇主十分神秘,从来不亲自出面,中间转托三四道,才将话传到他们这里,只说这匣子里的宝物贵重非常,先交一百两金子作为定金,事成之后还有重谢,几人都庆幸接了个好买卖。
谁知这趟行程才走上一半,便遇到了如此可怖的祸事。
祝霜同样心神不宁:“那你想怎么样?”
“酬金我们不要了,至于这匣子,找个地方随手扔了就是。”
“不行!”祝霜一口否决:“眼下一切都只是你的猜测,江湖中走镖最讲究的就是信誉,如你所说,我们以后如何自处?就算我同意,大哥也绝不会同意的,此话不要再提。”
“……”
“祝大哥,你们最后一次见这李驰是什么时候?”
谈雾在大堂中上下摸索一番,无所收获,便走回来给祝金倒了杯茶。
仅仅一个时辰的功夫,祝金原先由怒气勉强充起来的皮囊也干瘪下去,仿佛丢了魂,只剩下躯体颓唐地立着。
听谈雾这样一问,他凝住的眼珠缓缓动了动,从怀中摸索出昨天收到的信笺:“他与我们分开独行大约过了十来天,但我昨天才收到他用鸽子寄来的信,说后天便能与我们会合。”
他将有些褶皱地信纸展开,从头至尾又看过一遍,不觉泪眼摩挲。
“这就奇怪了。”谈雾疑惑道:“现下不过五月,映城地靠瀛华,气候温凉,早晚还有些冷,若是他昨天还能给您写信,怎么尸身在一天之内会**至此呢?”
听他如此说,祝金手上一颤,忙将这封信笺从头至尾仔仔细细的又看了一遍,这一看便发现了端倪。
这信开头的确是李驰笔迹,但写到中途“只待后日与兄在郢城相聚”一句时,“在”字的末尾收笔猛然一顿,后面的字句虽然笔迹相似,但祝金对李驰无比熟悉,能看出来并不是他亲笔。
“这信…这信有半段是旁人伪造!”祝金不可置信地惊叫出声。
谈雾将信看过,思索道:“既如此,那这封信想必一直被凶手捏在手里,直到昨天才让信鸽寄走。这些天来,他对你们的行程了如指掌,甚至连赵云飞因为客房紧缺和常师……常少侠同住都晓得,或许就跟在你们身后。”
祝金一时间浑身发冷,忍不住打了个寒战。他向四周惶然张望,只觉得自己身上仿佛有蚁行虫噬。
会是谁呢?会是谁有这样的本事,像猫抓老鼠一样地将他们一行人玩弄于股掌之间?他此刻又在哪里?是不是正待在暗处的某个角落,欣赏他大惊失色的丑态?
他惶然地跌进了椅子里。
谈雾见自己两句话便把人吓成了这样,未免再出乱子,便将自己心中隐隐的猜测吞了回去。
“什么猜测?”
常秀推开一间客房门,回身看向路青云,不知道他葫芦里里卖的是什么药。
“在楼下时,我说搬运尸体不仅费力,还形迹惹眼,因此赵云飞恐怕还在这栋楼里。但刚才,我又想到另一种可能。”路青云缓缓道。
“怎么说?”
“凡人想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搬运一具尸体的确难上加难,但如果他有办法能让尸体自己站起来、走出去呢?”
赵云飞才死去不过一天,身上的痕迹并不明显,而早前来福客栈外面又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乱作一团。假使他能自己站起来,想要不引人注意地混入人群里走出去,未必不能做到。
常秀眉头一皱,显然也想到了一种可能:“你是说……此人也许是修士?”
这样操纵尸偶的禁术,他随师父出山历练的时候也曾偶然得见。
路青云点点头:“不仅如此。驱策尸身的法术正道宗门不屑一顾,认为极损阴德,从来不许弟子修习。如今江湖上能掌握这种秘法的,不过是极少数无门无派的散修、邪修罢了。”
常秀脚步顿住,回头盯着他,黑沉沉的眸子看不出情绪:“既然这样,你怎么会这么清楚?”
路青云笑了笑:“这种秘法虽然难见,但与此相关的江湖传言却不少,常少侠不要担心,我不是什么恶人。”
常秀没有答话,站在原地看着路青云向屋内走去。他与这人两次碰面,对方还在祝金一行人手下替他解围,足见并无恶意。他却总觉着对方难以捉摸。
路青云打开柜子翻看,低下身看过床底,将这本就不大的厢房翻个底朝天,拍着手上的灰冲常秀摇头:“这是最后一间了,也没有。”
常秀正要答话,便听见楼下突然喧闹起来,走到窗前,看见街上人群簇拥之中,一队白袍白靴的云中君从远处正往客栈来,在前面带路的是老掌柜。
路青云拍拍狗:“有本事追凶的人来了,咱们下去吧。”
下到大堂,祝霜和魏雨青已经回来了,几人对视一眼,都是一无所获。
常秀扫视人群,发现和祝金呆在一起的少年不见踪影,便出声询问。
祝金有气无力:“方才那位少侠说与人有约,便先行离开了。我们已经耽误了两位许多时间,祝某不胜感激,两位如果有事在身,便也离去吧,不要被我们牵扯了。”
“请等一等!”
来福客栈的大门从外面推开,一队白衣仙使鱼贯而入,皆是气质卓然。说话的便是领头一位。
领头的弟子走到近前,刚要说话,便看见几人中的常秀,不由一愣,讶异道:“常师兄!你怎么在这?”
祝金三人一听这话,均是面如土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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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这一案两命,甚是蹊跷,可见凶手来势汹汹,几位弟子奉魏莲的命令,将牵扯其中的几人请到城主府中做客,既是保护他们的安全,也方便查案。
常秀本来只打算从郢城借道归乡,不愿意惊动魏莲。这下牵涉其中,不得不跟着几人去了戚府。
正如掌柜所说,城主府的后院离来福客栈只有一炷香的脚程,但并不开放,大门上的封条有一半已经剥落,摇摇欲坠,黑漆木门上的门钉四周泛出一圈圈锈蚀,像水中的涟漪。
两位弟子领众人从此经过,往前院走去。
路青云抬头睇一眼黑绸盖起来的牌匾,似有深意地悄声对常秀道:“常少侠仔细闻一闻,这里可有什么不寻常的味道?”
常秀果真依他所言认真分辨,几息过后坦白地摇摇头:“没闻见。”
路青云示意他看菩萨犬。
只见方才还行止有素的黑犬不知为何看上去有些焦躁,正在主人身边打着圈蹭来蹭去。
他解释道:“上届逐鹿会后,戚成玉及一众手下被关押在此处,眼见大势已去,却还不死心,杀了看押的瀛华墟弟子,想作困兽之斗。最后各门派前来支援,合力才将他们镇压,魏莲仙君当机立断,就地处斩,方绝后患。”
“百余名贼人的血一直流出城主府,将光明正大街的石板路都染成红色,十月不褪,据说直到今天,雨后犹腥呢。”
路青云仿佛只是凑巧捡了个闲话说,说罢便从腰间摸出一个荷包,从里面捏出两根肉干,一根塞进自己嘴里叼着,另一根扔给菩萨犬吃了。
常秀摸不准他说这段话是什么意思,只好点点头,干巴巴道:“原来是这样。”
“不止不止,”路青云摇摇头:“听说此事过后几年,有小毛贼看院墙巍峨起了贼心,半夜从墙头翻进去想要摸点东西,却看见院子里直直站着一个身穿黑衣,面目模糊的男人,身形和戚成玉一般无二,口称:‘何苦来哉…’。吓得湿着裤子又翻了出去,在大街上拔足狂奔,乱喊乱叫。”
常秀道:“大约是旁人附会的传言吧。”
话虽如此,他却默默往院墙另一边走了走。
因为路青云说话有意避着瀛华墟两位弟子,他们一时落到了队伍的末尾,眼见离得越来越远。常秀想快步追上,无奈脚有跛疾,平时看不大出来,走路一快便控制不好。
常秀身有缺陷,平常便时时注意自己的仪态,方使自己不在他人眼中形容狼狈。眼下不由羞恼,面上发红。
“不急,我认得路。”路青云从荷包里又摸出一条肉干:“吃不吃?”
此肉干质地坚硬,世所罕见。
如果不是路青云吃得津津有味,常秀会觉得这大约是当暗器用的。他一路与其尽力搏斗,听到路青云说说这个扯扯那个,也只能“嗯嗯唔唔”勉强作答。
等到终于将这肉干斩于齿下,城主府的正门已在眼前。
这正门与后门是截然不同的光景。只见中间一张“天然胜竟”的匾额,下方是气势恢宏的朱色大门,左右两边坐着两只石狮子,面目并不威武肃穆,反而有几分憨态可掬。
再一细看,都是对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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