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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来接你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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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菲儿狐疑的眼神注视下,沈念周心里发毛,默默低下头,划拉起自己的手机。

这时,原本播放的抒情钢琴曲忽然断了声音,众人纷纷抬头张望,只见一个衬衫打扮的男人戴着黑框眼镜,走到酒馆中央的灯下入座,把原本的话筒调高了些。

悠长的旋律响起,是赵雷的《成都》。

酒馆里常有民谣歌手驻唱,却很少见到老板本人出场,而这也是这家小酒馆在一众店铺里脱颖而出的原因。

——分别总是在九月

回忆是思念的酒——

在柔和的暖色灯下,他手指轻拨和弦,温和的旋律缓缓铺展开来,如冬日里穿透林中薄雾的第一缕阳光,声音低沉婉转,仿佛时间在这一刻停滞。

沈念周还记得,县城里的语文老师说过,九月是一个充满变化的季节,因为夏日的炎热将要离去,天高云淡,人们会因为各种原因离开自己熟悉的环境,告别家乡,告别亲人,走向未知的未来。

青城是个偏僻的小县城,坐落在群山中,小念周在九月第一次见到郊外山色,就深深记住了那一抹青绿。

耳畔是周女士温和的嗓音。

她说,念念,这里就是我们以后的家了。

周清书给女儿在县城里的小学办理了寄宿手续,随后便投入科研之中,每隔一周才从工作中抽出身来接她回家。

岁月如流,中考结束后,沈念周是全县第一名,那一年的九月,她成为了青城一高的学生。

青城一高对学生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她常常一个月才能回家一趟,因此也很少能见到同样工作忙碌的妈妈。

就像一颗种子,风吹哪里,她就在哪里发芽,即使学校里的每一任老师都对自己格外关爱,她还是有点孤单地长大了。

再后来,青城的故事结束地猝不及防,而周女士却永远留在了那座小山城里,成为了一段只有她珍藏的旧日陈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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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伴奏结束,馆里的钢琴曲伴随着邻座嘈杂的聊天声音再次响起,沈念周仍沉浸在遥远的心绪中。

而真正让她回到现实的是林菲儿的尖叫。

“啊啊啊啊天呐!念念,你抽到票了!”

她兴奋地指着表白墙转发的中奖名单,将手机递到她面前,眼神放光。

“这是最后一轮的票了,念念,你太幸运了!”作为YOUNG乐队的忠实粉丝,林菲儿连续蹲守了三轮抽票活动才抽到了票。

今年的仲夏音乐节一票难求。

沈念周后知后觉地点进表白墙账号的主页,果然在它刚刚发送的中奖名单上发现了自己的名字。

而在评论区,有好几个头像是YOUNG的忠实粉丝发了[大哭]的表情,显然是没被抽中,还有几个直接在墙上发起了有偿求票。

她暗暗庆幸,却又感觉自己像是抢了真爱粉果实的坏蛋。

虽然只是第一次了解到这个校园乐队,但能够与新朋友一起体验大学时光,她很高兴自己能有这个运气抢到仲夏音乐节的票。

沈念周决定回去之后搜几首YOUNG乐队的歌恶补一下。

这时酒馆内走进来一个穿着潮流的人,大T恤加上美式宽松牛仔裤,十分熟络地走到柜台旁的高椅上坐下。

他看了眼几乎座无虚席的酒馆,拍了拍唱完歌正整理吧台的老板的肩膀,打趣道:“学长,你这小酒馆生意真好,现在乐队训练完来喝一杯都没位置了。”

而这位跟老板套近乎的男生,正是YOUNG乐队的贝斯手,方小北。

陈洄为他倒了杯莫吉托,回以温和的微笑:“那还不也是靠你们常来捧场么。”

前边的人还在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场面话,坐在后面角落的林菲儿——YOUNG乐队的死忠粉,早已掏出便签和水笔,跃跃欲试。

沈念周以一种显然不信的表情单纯发问:“你不是迷人家乐队主唱吗?是这个……公鸭嗓?”

“当然不是,这位是贝斯手。”林菲儿耸耸肩,一脸傲娇:“能在校外偶遇YOUNG乐队的成员都是好的,我可是老粉,我又不挑~”

只是她刚准备一个健步冲上前去问方小北要签名,就被接下来的一幕硬生生打乱了计划。

酒馆的音乐曲风一转,刚好切换到速七的主题曲的《See you again》。

在攒动的人头中,沈念周看到,一抹熟悉的亮橙色,正大步流星地迈入酒馆。

她顿时僵住,连带脑子都嗡了一下。

似乎是为了避免引起太多注意,宁晏把鸭舌帽的帽檐压得很低,优越的骨相上是目空一切的淡漠表情。

他身形颀长,此时步履急促,踩得酒馆里的木质地板嘎吱作响。

像夏日里一阵压倒性的热带风暴,他略过众人惊羡的目光,径直向她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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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气安静得几乎窒息。

酒意上涌,沈念周没有发现自己的脸颊微微发烫。

宁晏的目光在她红晕的脸上停了两秒,漫不经心地开口:“我来接你回去。”

说罢,他十分自然地接过一旁林菲儿手里的便签和笔,随意叼着笔盖,皱眉签下自己的名字。

动作行云流水,娴熟得像是在执行一套机械流程,留下林菲儿与见状赶来的方小北在原地宕机。

“没关系的,其实我这两天已经和朋友在外面住了。”沈念周低声道。

所以,这句话的弦外之音是,他们之前住在一起。

在场之人倒吸一口凉气。

他手腕上那一道被女人咬过的齿印,此时既显眼又暧昧。

机灵鬼头方小北第一个反应过来,连忙上前拉住林菲儿,以和粉丝交流的名义暗示她撤退。

狭小的酒馆隔间里,只剩下沈念周和脸黑如墨的宁晏。

他双手撑着桌面,居高临下的目光扫过她手机屏幕里的乐队推文,神色晦暗不明。

沈念周心里打鼓,瞥见他手腕上的印记,更加小心翼翼道:“那天晚上非常不好意思打扰到你,我以为是小偷……”

“嗯,我知道。”

没等她说完,宁晏点了下头,全然不在意她的解释:“但这是老爷子发话了,我还是要接你回去住。”

那天早上她不辞而别,宁老出差回来没见到沈念周,逮住一觉睡到下午还没醒的亲孙子就把他劈头盖脸一顿骂。

老人家骂急了缺氧,走起路来颤颤巍巍的,差点站不住脚,宁晏连忙上去扶住他,后来就被宁老下发了“不跟人家小姑娘道歉就别进家里的门”的最后通牒。

这些天乐队正忙着筹备演出,一向热衷于排练的他难得没什么心情,今天散场时想找方小北问问前阵子旅行后自己是不是把一串钥匙落在他那儿了,谁知道这人一溜烟就没了影。

他到乐队常去的酒馆找他,却意外瞧见了他最想找的人。

日光灯下,少女眉眼弯弯,如墨的直长发披在肩上,发梢轻轻勾在耳后,露出微红的脸颊,玉白的手指捏着高脚杯,正小口小口地抿着鸡尾酒。

……

见她不语,宁晏倏地俯下身,盯着她闪烁的乌黑瞳眸。

“喝完了?”

他半倚桌沿,细碎的橙发垂在硬朗的眉骨上,眼尾微微上挑,散发着恣意不羁的锋芒。

“嗯。”沈念周一愣,双手有些无措地接过他递来的名片。

只见名片上印着一个大大的YOUNG的logo,个人介绍部分也是言简意赅。

/宁晏:主唱/

她心跳猛地漏了一拍。

所以刚刚方小北看到他之后熟络地找上来,以及他给林菲儿签名时她眼神放光的表情,都有了解释。

世界真小。

“酒店定位发我,一小时后见。”

宁晏并没有捕捉到她眼底一闪而过的错愕,清冷的声音里带了一丝不容拒绝的柔和。

鬼使神差的,她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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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斜照,余晖熔金。

红色的法拉利像一簇燃烧的火焰,停靠在某个不知名小旅馆前。

旅馆大门筑了三级台阶,沈念周拖着行李箱走到旁边,正打算使劲把它提起来拎下去,忽然感觉手上一轻,行李被一双骨节清晰的大手接过。

宁晏帮她把大件行李放进后备箱里,随后打开后座车门。

“上车。”

她匆匆跟了上去,坐进后座,余光看到他长腿一伸,侧着身子迈入驾驶位。

出发前,沈念周用最简洁的逻辑和林菲儿说明了情况,消息一发送,就收到了她的疑问短信轰炸。

内容多数是“你怎么认识的YOUNG乐队的主唱”还有“你俩为啥睡一起了”“你是不是宁晏的女朋友”诸如此类的八卦问题。

沈念周轻轻叹气,目光扫过眼驾驶位上的宁晏。

他已经摘了帽子,橙色的卷发随意且嚣张,小麦色的后颈微微渗出汗水,脸上还是一贯的没有表情。

车里冷空调不断吐出白雾,宁晏通过后视镜看到她的手指在手机屏幕上飞舞。

【认识他,几天前见过一面,不熟。】

【没睡过,是误会。】

【……是本人咬的,但这个也是误会。】

要怎么说呢,她和宁晏的关系,其实连朋友都称不上。

一切都起源于已故的周女士与宁家的故事,但这故事实在说来话长,况且涉及到自己特殊的家庭情况,沈念周不想做太多解释。

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百口莫辩,强调了一万遍的“我真的和他不熟”的事实,在众多的巧合中,显得如此苍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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