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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1章

没有人没走过背运。

但没有人会走一辈子的背运。

除非他是沈一莳。

沈一莳,一个从出生到死亡,都在注解「倒霉鬼」词意的大衰人。

一九九九年底,降生在N市一个走了一千多年背运的家族。

出生后六年,父母离异。七岁,被大伯父庄孝宗领养至港城。

庄孝宗,沈家有文字记载以来,唯一混出头的人。

港城知名富商,房产业巨擘。

也是沈一莳母亲口中,靠入赘庄家,洗去沈家世代衰命的聪明人。

每到这个时候的左芬,眼神总会过份温柔,钴蓝猫眼长甲,点过儿子鼻尖。

涂着艳红色口红的嘴开开合合。

“阿宝长得可爱,等我们阿宝长大了,也要像大伯父那样入赘到富贵人家。”

她没等到沈一莳长大到能结婚的那天。

沈一莳六岁生日。

在连刮了一百多张全部写着谢谢惠顾的彩票后,左芬提着亮橙色行李箱,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家,像逃离了场困扰了她多年的噩梦。

妻子离开后半年,沈博彦也走了。

他是突然间离开的。

毫无征兆。

目送完儿子背上书包上了校车,两小时后,他便出现在了隔壁市的菜场上。

左臂上挽着个苹果脸大肚子的女孩,吃东西时会甜甜叫他博彦哥。

沈一莳被抛弃了。

像一个从未给任何人带来过欢愉的人的遗像,扔在大街上,被动地承受着往来过路人的侧目和议论。

“真可怜啊,小小年纪便被父母抛弃了。”

“那孩子是千年扫把星,连他爸妈都受不了。可别让你家孩子跟他玩,再沾上霉运。”

“……”

庄孝宗是在接受家乡红十字会慈善邀约时,再回的沈家。

穿过被天线和晾晒绳遮住光亮的小路,走进幽暗的职工筒子楼,

庄孝宗不报任何希望地,拿出那个在港城半山豪宅,德国密码箱里躺了快二十年的钥匙。

咔哒声之后,门开了。

逆着光线的客厅,尘屑飞扬,空旷地像刚从房产商手里拿到钥匙的毛坯房。

只有铺着乳白色砖块的地板,泄露了几分过去家的模样。

沈一莳穿着尚未来得及脱下的校服,半趴在地板上,虔诚地注视着被电磁炉烧得汩汩冒泡的白粥,眼神里带着不属于七岁孩子的热烈。

“你是谁?”沈一莳问。

“沈孝宗。”庄孝宗答。

“大伯父?”

庄孝宗点头。

“你爸妈呢?”

“妈妈走了,没有说去哪,爸爸去了S市。”

沈一莳吸了吸鼻子,敞开的大门,灌进冬日的寒风。

庄孝宗关上门。

“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人告诉过沈一莳这个问题的答案,老师也没有。

思考后,摇头。

庄孝宗出了门。

沈一莳看着被熬得米粒炸开的白粥,舔了舔嘴巴。

三分钟后,庄孝宗又走了进来,看着被搬得空荡荡的房间。

“跟大伯父走吧。”

“我爸妈——”

沈一莳并不愿意。

他努力想向这个初次见面的伯父证明,自己并非看起来这般一无所有。

他有在等的人,只是不巧,他们现在尚未来到。

“你爸妈让的。”

庄孝宗回答。

沈一莳闭了嘴巴,拔下电磁炉插头,抱着那锅已经被冬风吹凉的白粥,跟在庄孝宗身后,爬上停在街边的劳斯莱斯。

七岁这年,他成了庄孝宗大陆来的侄子。

庄家的百年富贵,也没有冲淡沈一莳的一身衰气。

他还是那么倒霉。

走路被球砸,吃饭会被噎,他排的队永远最慢,复习过的知识点怎么也考不上……

好在,他已经习惯。

习惯于把黄莲当饭吃,从容去迎接每天都会出现的「意外」。

只是不习惯庄家的那两位姐姐。

婚后,庄孝宗和庄如新生了两个女儿。

大女儿叫庄静宜,伦敦政治经济学院数学系毕业。

头脑好,体育好,是走在学校里,会吸引学弟学妹们尖叫的天才。

二女儿叫庄明仪,没那么聪明,但长得极漂亮。

小学起便被N位星探强塞过名片。

庄柏爵士孙女的身份,也没打退他们越挫越勇的热情。

只等着庄明仪青春叛逆,进入娱乐圈,再从港城走出位名声享誉两岸三地的国际影后。

她们都不太喜欢他。

庄静宜会在他结结巴巴用粤语点单时,皱起眉头。

而后,打断他的发言,拿过菜单,用法语流利地说出一大串的菜名。

庄明仪的讨厌,要更明显一些。

她会很大声说,“沈一莳,你这穿得是什么呀,丑成这样,在外面别说是我表弟。”

沈一莳很乖,上学时,没透露过自己是天才庄静宜的表弟。

毕业后,也没让大伯父犯难,自己找了个大陆S市的漫画社上班。

临行前,庄明仪照例给他买了两大箱新衣,拢了拢他的围巾,道:“被人欺负了就回家。”

“不工作也没什么。”

“外公给我留了信托,养你,少买件衣服的事。”

沈一莳摇头,他一个成年男人,没脸皮去做啃表姐的事儿。

庄明仪杏眼含嗔瞪了他一眼,指背轻敲上他的额头。

“这还没离开港城呢,就开始不听表姐话了。”

他立刻低头,回了个“嗯”。

飞机飞上天空,沈一莳放下小桌板,看着下方缩小成一个圆点的港城,忽然间鼻子一涩。

剥开空姐递过来的三明治,混着泪水,吞吃下肚。

意外中的意外,他过敏了,在卫生间吐得胃液逆流。

空姐在卫生间外,梨花带雨地对乘务长解释。

“他之前从未有过麸质过敏的记录,我发餐时,也有反复提醒过,那是全麦三明治……”

他果然还是个衰人。

还好,他没把这份衰运传给庄家。

S市的沈一莳依旧是个衰人。

一年内干倒闭了五家公司,如今在一家个人工作室,画着一些不便公开出版的漫画。

命运似乎难得对他好了些。

由他画的乱世缭歌沈玉郎画作,在二创同人圈饱受好评。

几天前还登上了微博热搜,只是因题材限制,上榜下榜前后不到一个小时。

又是一个只有一天没有带伞,却下了雨的夜晚。

沈一莳淋着雨回到位于郊区的出租房,躺在床上,刷起手机。

「一莳,清明节放假吗? 」

是大伯父。

三天后就是清明节,他们工作室刚忙完年度大单,倒不用担心会突然加班。

沈一莳回了个「嗯」。

「清明节回N市祭祖吧。」

「机票我已订好,你大伯母、表姐也会回去。」

「好。」

回复完大伯父的微信,沈一莳躺在床上,辗转反侧。

祭祖,那能见到爸妈吗?

左芬和沈博彦没有来,但来了个穿着道袍,仙风道骨的白胡子老头。

被庄孝宗恭敬搀扶着,一路上了青明山。

青明山几年前在市政规划下,修建成N市人尽皆知的观星公园。

但早在一千多年前,那个沈家还没有走背运的时代。

这山从上到下,都是沈家私产。

至今青明山山腰上,还躺着沈家数百位列祖列宗。

王道长上上下下,将那山勘探了一圈,摸着胡子得出结论。

这一带原是万年一遇的龙脉,可惜中间被人动了手脚。

白龙断首,紫气外溢,祖宗大事未成,车裂而死,连带后人也跟着倒霉。

对于这类四旧发言,沈一莳向来是采取怀疑态度。

可庄孝宗瞳孔蓦然一怔,扫了眼至今霉气缠身、还独自乐观开朗的侄子,拉着道长的手,要道长解困。

之后几天,庄孝宗又从港城请来好几位紫袍道人,陆续在青明山做了法事。

沈一莳也由一开始的质疑,变为对道家文化的好奇。

他是画师,天生有用画笔记事的使命。

再接下来,一场不落地看完每场安龙奠土、祈福斋醮。

跟在道长身边的青衣道童,每每在青石阶口遇到他,总会捂嘴窃语。

沈一莳仔细听了好几次,这才听出,原来他们说的是——

哦,这就是那位沈寂禅的后代。

难怪霉运缠身。

沈寂禅?沈,沈寂禅!!!

初至N市时,庄明仪还对这座在历史上频繁留下姓名的江南水乡,新奇不已。

可游玩不过两日,便只剩无聊。

N市旅游化开始得太早,二十世纪末修建的古镇,处处透露着人工仿古的尴尬。

庄明仪躺在丽思卡尔顿的大床上,好奇地观察着,抱头把脑袋挠成鸡窝状的表弟。

正对表弟的是一幅画,沈玉郎的画像,画的左上角写着他的名字:沈荒,字寂禅。

“这就是从大陆火到全世界的游戏角色吗?”

庄明仪捧起表弟面前的笔记本,一瞬不瞬地盯着屏幕上由像素点位汇合成的人像。

许久,才似松了口气般感叹。

“还好只是画师3d建模出的人物。”

“要是真人,倒要把我比下去了。”

在外貌上,庄明仪一向自负甚高,如今对着沈玉郎,难得自谦。

说完,看着满面愁容,仿佛一夜间老了十岁的沈一莳,庄明仪搭上表弟肩膀宽慰。

“表弟你不用自卑,其实仔细打扮打扮,你也能是个让女孩尖叫的正太。”

她这话说的没错。

沈家惯出美人,庄孝宗是,沈博彦是,沈一莳自然也是。

庄明仪以为,乖巧内向的表弟,是因为沈玉郎的画像,而产生晚到十几年的外貌焦虑。

却没有想到,沈一莳是因为画擦边画画到了老祖宗身上,而产生近于乱仑的懊丧。

沈一莳合上表姐手中的笔记本电脑,避免她错手翻出下页的精彩。

“表姐,你说,沈寂禅会是我们的祖宗吗?”

庄明仪笑得明艳。

“没什么不可能,你们都姓沈。”

“或许如今你这个「沈」,就来自千年前他那个「沈」。”

沈一莳张张嘴巴,没有说话,坐下,又抓起了脑袋。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这样简单量刑的祖宗,一定没想过。

后世会有不肖子孙,为谋生路,让他们牺牲色相。

沈一莳看着手边存着画稿的电脑,只觉得像靠着个被烧至赤红的铁盘。

想扔掉,偏偏柴火又是自己支的……

清明节最后这天,庄孝宗把女儿侄子一起,叫到青明山沈家祠堂。

祠堂上供奉着祖父祖母的黑白遗照,和一本刚刚修订完、还泛着油墨香的族谱。

沈一莳伸出颤抖手指,翻开族谱。

清风不识字,但又知心,像是知道他心中所想,向后连翻了数页,又在一张画像上停下——

沈荒,字寂禅,沈家第二十七代家主,二十二岁,犯上怒,车裂而死。

“大伯父,这不对!”

沈一莳跳了起来,高举着族谱上的沈荒画像。

“这画是我两天前才画出来的,从未发布过,怎么会出现在族谱上。”

“沈玉郎,不可能是我的祖宗!”

庄孝宗扫了眼侄子的惊慌模样,语调平淡。

“画像是从宋代沈氏家谱拓印而来。”

“你确实是沈寂禅的后人!”

“……”

凌晨的沈家祠堂,虽无港城鬼片般的阴森可怖。

可三面透风的昏暗房间,还是让人产生些并不明朗的联想。

沈一莳跪在蒲团上,对着祭坛上的沈氏家谱,虔诚祝祷。

「祖宗慈悲,大人大量,定然能原谅子孙,为生计做出的不得已冒犯。」

说完,脑袋在蒲团上连磕了数十个响头。

高台上的蜡烛灭了又亮,似乎是祖宗并不同意这样敷衍的说辞。

庄明仪挽着姐姐的胳膊,走了进来。

“呆子,爹地让我们留在青明山,守着祖先过一夜。”

“可又没明令我们只能在祠堂跪着。”

“你跪那么久,膝盖还要不要了。”

沈一莳沉默,回以坚定而虔诚的背影。

庄明仪心疼,又有些无奈。

取下身上的爱马仕毛毯,披在衣衫单薄的倔强表弟的身上。

转过身,对着空气,又连骂了三句“呆子”。

“一莳,新闻说今天青明山能看到千年一遇的「日夜出」,你和我们一起去看吗?”

大表姐庄静宜问。

沈一莳摇了摇头。

姐妹俩没有强求。

祠堂内又安静下来,空荡荡的地板上,摆放着庄明仪特意留下的铂金包。

有价无市的橙色稀有皮包,如今被塞成超市里百元满赠的购物袋。

鼓鼓囊囊,装满庄明仪为表弟准备的各种用品。

青明山顶,姐妹俩共披一块毛毯,手捧咖啡杯,坐在公园的长凳上。

倏地,天空一亮,在离姐妹俩七八米的距离升起一轮白色的太阳。

那太阳亮得异常,硕大无朋,又像块被抛光了无数遍的银盘,触手可及。

庄静宜与庄明仪皆是好奇,伸手就去摸那近在眼前,却又远在天边的太阳。

忽然,山脚下传来声巨响,再之后是直冲云霄的灰烟。

「山下祠堂着火了。」

耳畔边不断传来路人的议论。

庄明仪起身向山下看去。

漫天的火光中,青明山下凝聚着沈家数代人心血的祠堂,在巨响声后轰然倒塌。

“弟弟!”

庄明仪惊叫出声,昏了过去。

庄静宜一手托住妹妹瘫软的身躯,有条不紊拨出报警电话。

沈一莳终究没逃出这衰人的一生。

不过是觉得宋代沈荒画像上的冠带花纹,与自己防盗签名像了八分。

想借烛火细观,便点燃了族谱。

眨眼之间,木制的祠堂连烧成一片。

沈一莳抱着祖父祖母的遗像,表姐的铂金包,左脚刚迈出大门。

终究没能承受住高温熏烤的房梁,便在身后砸了下来,偏在脑袋上。

砰一声,真疼。

还好表姐不在这里。

人生最后一刻,沈一莳竟然只觉得欣慰。

天生衰命。

无父无母,无师无友。

只有大伯父一家对他最好。

所以他尽力避开那家人,不想让自己身上的霉运,传给他们。

如今,得偿所愿。

这样的结局,不能说他,不算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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