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叫卖声此起彼伏。
凤凌熟练地穿过熙攘人群,行至一间朴素小铺前。小铺子未设招牌,却有数人排队等候。瞧铺内望去,只见一长相忠厚的中年人正在里边用细碎的炭火烘烤红薯。
炭火独有的和煦与红薯的醇香自狭小的铺子里四散开来。不一会儿,队伍后边又多了五六人。
凤凌忍不住咽口水,这家烤红薯可谓是出乎意料的好吃。甜而不腻,香醇温暖,与现今的深秋尤为般配。
良久过后,凤凌心满意足地拎着沉甸甸的烤红薯抄近道回府。她脚下步子加快,一心想着能早日坐在院里一边品茶,一边享用烤红薯。
由于走得太过着急,她没仔细看路,在一条清冷的小巷中不知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脚下踉跄,连手中的烤红薯也差点没拿稳。她疑惑地朝地面看去,这好端端的路怎么多出了一条腿?
等等,一条腿?腿?
只见那腿从转角处的低矮房檐下伸出,因该位置背光,凤凌小心翼翼地蹲下身子。
这才看清房檐下的情况,里面竟歪歪斜斜地靠着一个男人。
他年纪不大,长相清秀,发冠有些歪斜,身上的衣着却颇为讲究,棉质的袄子看起来是崭新的。他面色虽略显苍白,但一点儿也不像是缺钱的样子。
或许,他是因病昏了过去?
怎么就偏偏让她给遇到了,总不能视而不见。于是,凤凌尝试拍了拍他的肩膀:“公子,你没事吧?”
男人毫无反应,依旧斜斜靠在那儿。
凤凌把手上的烤红薯放在一旁,布质的口袋未来得及束紧,在寒风中大大敞开。
她弯下身子,打算用两只手一起把男人晃醒。怎料,手还未伸出,就见他鼻尖耸动,眼睛还未睁开,嘴里却含糊道:“好香……好香啊……”
好香?他在说什么香啊?
男人缓缓睁开眼睛,肚子也传出咕咕的叫声,目光循着香味落在不远处的烤红薯上。
凤凌顿时了然,这个男人,他感情是饿晕的啊!
她望向自己随手放在地上还冒着烟的烤红薯,心中略有迟疑。旋即,她微微叹了一口气。眼看这个男人出气多进气少的样子,若是不给他点吃的保不齐真会饿死。
于是,凤凌强忍心痛从袋子里取出一个热腾腾的烤红薯,递给他:“给你。”
男人抬眸,眸中充斥着感激,气若游丝道:“小姐,多谢。”
他接过红薯后连皮也没剥干净就狼吞虎咽起来。眨眼间,巴掌大的烤红薯不见踪迹。
男人吞下一个红薯后面色肉眼可见地好转起来,他从地上爬起,弯腰向凤凌致谢:“多谢姑娘救我。”
凤凌见状,俯下身拿起放在地上的一袋子红薯:“不必客气,既已无事,就此别过。”
“请等等!”男人还弯着腰,头却仰着,满脸恳切,“小姐衣衫不凡,定是高门大户出身。小生斗胆,请问小姐家中可还需要帮工?账房?”
凤凌即将要离去的脚步一顿:“此言何意?你要去我家做工?”
男人缓缓道:“我名为季景蘅,不是北越城中人,户籍在江南,年少时中秀才。但近些年在科考上无甚进展,今秋闱落榜后得恩师点拨,老师让我游学,他说在读万卷书却不得解时,行万里路或能有所助益。遂一路北上,来到北越城。却没想到这北越城的秋季竟冷得出奇,带来的银两本就所剩不多,买了身新袄子后更是差点连饭也吃不上。”
他咳嗽了几声,自己给自己顺着气:“三日前,我为了能填饱肚子,寻一处小店在里边做帮工,打算只要攒够银两便离开,但才做了两日,店掌柜的就嫌我手脚笨,把我给打发了,如今落得一个连饭也吃不上的下场。”
季景蘅真诚地道:“小姐,我虽只是个秀才,但寻常账本什么的定不会看错。”
凤凌问道:“你会教人识字吗?”
她忽然想起,府里的丫鬟小厮大都不识字。虽日常生活里无甚大的阻碍,但在某些细小的事宜方面,还是识字更为妥善。她从前曾想,若是能为他们寻一个教习老师,习得一些常用字也好。
只是,北越城内读书人多数自视甚高,又怎肯教下人。因此,这件事便不了了之。
季景蘅回答:“会的,我考上秀才后曾教习过乡里的孩童,帮助他们开蒙。”
凤凌点点头:“那若是让你教我府内的丫鬟小厮识字,你可否愿意?”
季景蘅神色古怪:“教丫鬟小厮识字?”
凤凌道:“你不乐意?”
季景蘅匆忙摆手:“并非不乐意,有教无类,若是他们肯学我一定会教。只是惊诧于小姐竟会请人教下人们认字。”
凤凌保证道:“季公子,你尽管放心,我府里包吃包住,若是你真把他们都教会了,你回江南的盘缠只多不少。”
季景蘅面色一喜,弯腰从身后的屋檐下捡出一个竹制的背篓来,有些费力地往背上背:“小姐,烦请带路。”
……
数日后。
北越城,军营外。
一名清秀的小丫鬟频频踮脚朝军营里看。她手中还提着一个包袱,鼓胀胀的,像是衣物。
军营前的两个身着盔甲的士兵厉声道:“军营重地,不得张望。”
这个在军营前张望的小丫鬟便是小兰,她听见两名士兵带有斥责的语调,不禁脖子一缩。
小兰看了下手中的包袱,慢慢鼓起勇气上前。
“两位大哥,我是来给聂百夫长送衣服的。”小兰将手中的包袱解开一个口子,主动递给那两个士兵查看,“他上月离府时未带上厚衣。”
两面士兵交换了眼色,其中一人道:“行,你在这等着,我现在就去帮你叫他出来。”
片刻,一个身材高大的男人自军营里走出。他面色淡然,步履沉稳。紧身甲胄勾勒出他完美的线条。
“喏,这是小姐让我交给你的。”小兰看见七郎从营里出来,没好气地将手里的包袱递给他。
小兰对于七郎还是心中带气,倒不是七郎有什么地方得罪了她,而是她觉得七郎对不住小姐和老爷。只因七郎刚入营不过几个月便认下北越城守城大将军聂荣政做义父。
她家小姐捡他回家,待他极好,还视他为亲弟,结果他转头就给自个儿冠上了旁的姓。怎么不让人气愤?也就小姐还愿意惯着他,要换做是她,早就不想管他了。
“对了,小兰,你帮我告诉姐姐,这个月我就不回府里了。”七郎揽过包袱,轻轻环在肋间,完全不在意小兰对他的态度,“冬日将至,北狄蠢蠢欲动,我得在这里守着。”
小兰闻言,不满道:“往返府里一趟不过一个多时辰。这件袄子还是小姐昨日亲自给你挑的。上面还挂有‘鸿业制衣’四个字呢!”
七郎察觉到小兰言语中的细微异样,遂看向她,问道:“小兰,我记得你不是不识字吗?”
“那是一月之前,现在府里的丫鬟小厮们都能识得些字。”小兰颇为得意地道,“这还是多亏了小姐,她为我们找了个老师。”
七郎皱眉:“什么老师?”
小兰故意说得很详细:“就是季老师啊,他是小姐在街上捡到的书生,温文尔雅、风度翩翩的,真不愧是读书人。最重要的是,他特别知恩图报,有那么好的才学还答应小姐教我们这些下人,可真是难得。”
七郎咬牙切齿:“街上,捡到的,书生……”
小兰轻哼一声:“不和你多说,我还要赶回去听季老师讲学。”
七郎脸上乌云密布,眸中亦是黑沉沉一片。
良久,他大步流星朝处于军营正中位置的大帐走去,账前值守的两名士兵对他点头致意。未曾通报,他直接掀起帘帐,径直入内。
厚厚的帘帐内隐约传出一道声音。
“义父,我想要半日休沐。望您准许。”
……
午后,凤凌在二院里闲逛。她放眼望去,周遭一片浅黄,里边还夹杂着几抹枯黄。除此以外,再无半点鲜艳颜色。
深秋便是如此,若是到了冬季,只会更为萧瑟。如果在这里也栽上一些如姨娘院里那般能在冬日里绽放的梅花,岂不美哉?
就在她如此这般想着的时候,忽然发觉地上的影子多出了一个。
那个影子比她的影子要高大不少。可府里何时有了这样的人?
她心中一惊,猛地回头。
面前的人背光而立,她看不清他的脸。只知道是一个很高,很有压迫感的男人。
她的脚不自觉地往后退,一步又一步。她惊疑不定的面容撞进男人浅色的瞳孔里。
就在她不知所措,打算喊人时,眼前的男人竟噗通一声朝她单膝跪下,可怜巴巴地把脸凑到她的腿边。
还蹭了两下?
直至此刻,凤凌才看清楚男人的脸。
他乌发浓稠如墨,以银色发冠束起,剑眉星目,俊美异常,银灰色的双眸如初见时般湿漉漉的。
男人嗓音低沉醇厚,却带着一抹明显的哽咽:“姐姐,是有我一个还不够吗,你为什么要把他给带回府。”
下新晋的第二天,男主终于长大了!
也难怪这篇文凉成这样,男主现在才长大(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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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捡个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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