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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4 散步

漆黑的夜空下,迎春街陆续熄灭了灯,只剩一麦酒馆的阁楼还亮着微弱的光,宛若黑夜里默默无闻的孤星。

李南星把《盐沼》贴在胸口上,阖上双眼,嘴里呢喃了一声晚安,随后郑重其事地将它放到枕头底下,刚打算盖上枕头,他却忽然转念一想,在那之前又俯身在封面上落下一吻,这才心满意足地放下枕头。

他平躺到床上,床头的小夜灯开始闪烁,像是在传达什么信号。半晌后,夜灯熄灭,四周黯然。他将窗帘拉开一条细缝,窗外依旧漆黑一片,似乎连月亮都在云层里躲懒,他凝望着浓郁的夜空,他有些失落,旋即翻个身面向屋内。

仔细看来,这层阁楼并不小,除去三角屋顶占用的上层空间,剩下的地方都整齐规划了用途——窗边的床作为休息区;床对面的楼梯口旁摞有三个储物箱,这被作为储物区;储物箱旁边打了几排木板当作一个小型书架,上面摆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其中,肖老师的书有自己单独的一层,这是休闲区;在最角上,是酒馆老板周逸柯为他特意装的简易的淋浴间,上面还挂着印有星星图案的浴帘,除了用的时候需要多弯弯腰以外,堪称完美。

为了节省空间,他在墙上贴了几排挂钩当作衣架,又在床上安了一个折叠小桌板,这样他就可以坐在床上写东西了。这张木床是阁楼的大件,床垫柔软适中,这是安安送给他的,他说,睡在舒服的床上,当夜晚来临的时候,就不会太想家。这么想来,他的好多东西都是安安送的——衣服、鞋子、书……在他没拿到工资前,安安几乎包揽了他所有的生活、娱乐用品,他感觉自己自来了玉兰市,运气就变得特别好,不仅有了属于自己的小窝,有很多喜欢自己的朋友,甚至还跟自己最敬仰的作家老师成了朋友。

想到这里,他拿出手机,屏幕定格在他与肖容时相约出游的聊天记录,他盯着上面的‘明天见’,止不住地傻笑:肖老师约我出去散步!他约我去散步!!!

他把脑袋埋进被子,身子由于激动一直动个不停,他甚至能在被子里听见自己剧烈的心跳声——扑通扑通。“啊!赶紧睡觉,赶紧睡觉。要不明天起不来了。”他把手机丢到窗台,心下发誓现在就睡觉——他抓起被子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背对着窗台闭上了眼。片刻后,被子里伸出一只手,窗台的手机被无声地掳去。

就这样,直到群星开始在苍穹嬉戏,青白的月光爬上枕边松软的鬈发,窗边才渐渐传来平稳的呼吸声。

春天好像真的到了。一夜之间,街上的白杨点满绿色的芽叶,麻雀成群结队地在街上散步,喜鹊倒挂在枝头嬉闹。

肖容时穿了一件灰咖色毛呢大衣,内里配一件黑色高领毛衣,衬得整个人挺拔高挑,眼下的无框眼镜更将他温文尔雅的斯文气质抒发的淋漓尽致。他拿着一袋包子喝两杯豆浆站在一麦酒馆门口,且听叮铃一声,大红酸枝玻璃门被猛地推开,一个黄色的脑袋迎面撞上他的肩膀。

“对不起!”李南星从他身上弹开,向后踉跄了一下,慌张地抬起头,“肖老师!?您怎么来了?我们约的时间到了吗?!记错时间了?!”见来人是肖容时,他惊慌地拿起手机看时间,肩膀紧绷地耸起,活像只受惊的猫咪。

“没有,我起早了一会儿,想着我们一起吃了早饭再去。”他朝他晃晃手中的包子豆浆,目光聚在他的脸上,嘴角噙着和煦的笑容,“你想在店里吃,还是边走边吃?”

“边走边吃吧!”说完,他突然觉得在屋里吃好像会更好一些,随即懊悔起来,刚想改口时,肖容时却赞同了他的提议。

待李南星锁上一麦的门,他将早插好吸管的豆浆和一袋热腾腾肉包子递给了他。塑料袋里凝着一层水雾,打开的瞬间,白色蒸汽争先涌起,在空中散成一朵小小的蘑菇云,旋即在一阵凉风中消散无踪。李南星咬了一口包子,肉馅咸香紧实,浓醇的肉汁在唇齿间蔓延。

“好吃!”他惊讶地看向肖容时,黑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嘴角还沾着些许肉末,“这是哪家的,我从来没吃过。”看他吃得起劲儿,肖容时从兜里掏出一包纸巾,从里面抽出一张靠在他的嘴角上,纸巾柔软的触感令南星的耳根泛起一阵潮红,他赶忙接过纸巾,低着头呢喃地道谢,他看向攥着纸巾的手指,珊瑚粉的指甲渐渐被淡红取代——刚刚碰到肖老师的手背了!

“转角那家桂枝包子铺,他们家的包子只有上午卖,卖得特别快,几乎剩不到下午。”

“怪不得,我早饭都是在店里吃。没有白班的时候,我都睡到中午才起。啊——懒觉让我错失了好多美食。”说罢,他大口大口地吃起来,誓要在食物最美味的时候将它们收入腹中,“唔唔,豆浆也好好喝。”

肖容时笑着喝了口‘好好喝’的豆浆,继续说:“上大学的时候,我和阿柯经常早起来这里买包子。记得那时候,他连续一个礼拜来这里排队,就为了买包子送给……”提到这儿,他忽然顿住,垂眸看向他,极不自然地转移了话题,“昨晚没睡好吗?怎么黑眼圈这么重。”

李南星咬咬吸管,乳白色的豆浆在管内起落。片刻后,他赧然低声道:“昨天、看老师的书……睡晚了。”

迎春街逐渐热闹了起来,空地的麻雀结伴飞向树梢,巷子里的野猫互相舔着毛。两人并肩朝玉兰山走去。李南星小心翼翼地数着两人肩膀相碰的频率,一下,两下,三下……

玉兰山的空气很清新,鼻尖时常能嗅到树叶与泥土混合的味道,娇俏的雏菊依偎在岩石缝中,露水从金色的蕊心滑向细长的白色花瓣,不时清风袭来,露水滴落,在石头上投下深色的阴影。

两人慢悠悠地走着,享受着山间的清风,林间的微光。山雀的鸣叫声从林中传来,声轻快悠扬,在山中回响不绝。他们走的是条小路,路的两边悬铃木相望坐落,树枝在空中交叠,在路上投下一片荫蔽,零散几棵圆柏错落在其间,将整条小路包裹在绿荫之中。

肖容时抻抻身子,鼻尖沁入晨露清甜的气味,他跟李南星轻快地聊着天,静谧的山林在他们的交谈声中逐渐热闹起来,他们甚至能看到松鼠在脚边奔跑,听到雀鸟在枝头的交谈声。

“这么巧吗?”他惊讶地看向他,“我出国的那天你刚好到这里?”

李南星欣喜地点点头,似乎任何能跟肖容时沾边的事情都会让他高兴。

“要是我晚走几天,说不定就能提前见到我的小书迷了。”

李南星微微垂下头,似乎在想象,如果一年前就认识肖容时会是什么样子的——还是算了,那样他可能不会给他留一个好印象。

“话说,你是什么时候到阿柯店里的?”

“四月一日,是安安介绍我去的。”

“是何乐安吗?”闻言,肖容时脸上顿时飞起惊喜的表情,“阿柯的表哥?”

他飞快地点头,黑亮澄澈的眼睛里闪着光。

“那这么讲来,你应该也认识阿煜吧?——就是那个恨不得每时每刻都跟阿乐黏在一起的人。”

“苏哥嘛,当然认识!我每次见到他们时都会被喂好大一口狗粮!”

“对对!他们两个无时无刻不在蜜里调油,每一天都是热恋期……”肖容时眉飞色舞地回忆起两位好友,激动之情溢于言表。

李南星认真地听着对方如数家珍似地讲述两位好友,情到深处时,甚至挥舞小臂比划起来。他就那般绘声绘色,甚至略显夸张地描述他们的恩爱日常,语气调侃却又真挚万分。从他的眼中,李南星看到了一种尤为纯粹感情。

“我真的好开心,”他深呼一口气停下脚步,转头看向李南星,笑得欣喜和煦,“我们竟然有这么多共同朋友,而且还是我最爱的三个。”

“哇,好高的评价!”李南星惊叹道,双眸炯炯有神地望向他。

“最好的朋友值得最高规格的评语。”他轻笑歪头,继而迈起悠闲的步伐。

李南星闻言流露出向往的神情:“真好……那我可以问一下你们都是怎么认识的嘛?”

“当然。”他笑道,旋即兴致勃勃地讲述起来,“我和阿柯是发小——过命交情的那种。而阿乐和阿柯是表兄弟,阿柯好几次想介绍我们认识,但阴差阳错下都没见上面,直到几年前阿乐搬来玉兰市,我们才正式见面。阿煜则是我在几年前钓鱼的时候认识的,当时他正跟恋人闹矛盾,我们一起喝了次酒就熟络起来了。其中,特别搞笑的是,直到阿煜快结婚的时候,我才得知他的秘密恋人竟然是阿乐……”

他讲述时,初春的阳光于叶片间丝丝缕缕的洒落在他的脸庞,这一刻,浓郁的笑意沁染在他的眉眼间,绚烂于春日的暖阳里。

“总而言之,缘分是最妙不可言的存在——”肖容时感慨着伸了个懒腰。他是个特别相信缘分的人,尤其在友情与爱情上。

李南星认可地应和。

“算起来我们四个已经将近一年没见了,不知道他们还记不记得我的样子。”他状似思考地捏起下巴自语,但脸上的笑容却一发不可收拾,“过几天可得去阿柯的酒馆好好聚一聚,免得他们把我忘了。”说罢,他忽地将目光投向身旁的人,笑得灿烂,“想来以后会更热闹,毕竟我们现在有五个人了。”

“五个人?——也算上我吗?!”他惊诧地扬起头,不可置信地指了指自己。

见他这副模样,肖容时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他觉得身旁的人太过可爱:“当然了,我们都是朋友,怎么能不算上你呢?——我们也是有特别缘分的朋友。”

许是早春的风中留有寒意,李南星的耳朵也在不觉间爬满了绯红。

肖容时偏头看他,见李南星正低着头欣喜地握着拳,好像下一秒就会兴奋地蹦到三尺高,笑容也愈发浓郁——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孩子。正此时,他的余光偶然瞥到了李南星泛红的右耳:“这个天的山里还有些冷,你耳朵都冻红了还不戴帽子。”说罢,他便轻快地给李南星戴上了羽绒服的帽子,并隔着光滑的面料玩笑似地拍了拍他的头,“这样好多了,别带我出来一趟,再把你冻感冒了。”

李南星捏着帽子边缘,重重点头的同时,从喉间挤出一个‘嗯’字。蓬松的帽子裹住了他大半个脑袋,在这个初春清晨的山间,李南星为他的偶像红了脖子。

“所以,肖老师每出一本书柯柯都会买来,然后让你签名?”待红晕褪去,李南星将帽子朝后撩了撩,继续散着步与肖容时聊天。

“嗯,我跟他说不用他自己买,我签好给他就行,但他总嫌弃说那样不特殊,也没有仪式感。最初的时候,我把签好的书给他,但他不要,非拿着自己买的那本,让我给他签好。所以到最后就成了,我的新书前脚发售,他后脚就打电话来让我出门给他签名去。”肖容时笑着摇头,无奈的语气中却夹杂着极易察觉的骄傲,“哎,所以说,他的特殊就是折腾我——不过这也挺好的,因为每次去签名的时候,我都会从他那里赚到顿大餐,这样看来,签名反倒成了顺便的事了,哈哈。”

李南星附和地笑笑,思绪却飘到周逸柯借给他的《Salt Marsh》上,那使他至今记忆犹新,那本书包着一副磨砂质地的可拆卸书皮,扉页上的作者签名旁写有一大串玩笑式的寄语,寄语结尾还画着两把卡通匕首和一个鬼脸。从外观来看,这似乎是本崭新的用来收藏的亲签书,但翻开内页就能看出,这本书曾被翻阅过不止一次,加之是英文版的缘故,内页的很多地方都有仔细批注的痕迹。

实体书与电子书的区别,大抵是很多痕迹会在不经意间被留下,或快乐或悲伤,纸张会留下你曾经阅读时的感觉。而李南星就曾不止一次在周逸柯持有的《Salt Marsh》上发现过零散打湿的痕迹。

“对了肖老师,”思绪回笼,李南星继续了话题,“我看柯柯借给我的那本书里,签名页上画了两把匕首,我特别好奇,您画这个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含义啊?”

“嗯?”闻言,肖容时先是一怔,而后便笑出了声,“哈哈,你说那个啊。”他揉揉眼角,笑着歪头看向他,“嗯,算是特殊含义吧,以前我们大学一块玩游戏的时候,阿柯特别喜欢游戏里一个叫阿轲的刺客,他玩得很好,还打上过小国标。后来我们在学校的电竞比赛上拿了第一,领奖的时候,他一头中长发,眼下还有一颗跟阿轲同位置的痣的形象被发到了表白墙上,自那天之后,他就有了个‘体院小阿轲’的外号。”他喘了口气总结道,“因为‘阿柯’通‘阿轲’嘛,所以我给他签名的时候也习惯在书上画个匕首的涂鸦,为此我还专门买了本书学简笔画呢——怎么样,我画的还不错吧?”他微微垂首,轻快期待的目光恰好落在南星睫毛上,只要他稍稍抬眼,他们的目光就会交汇在一处。

肖容时的话结合上扉页的简笔画匕首回忆令李南星忍俊不禁,那笑声在山间回响,犹如泉水清脆叮咚,树上悬挂的风铃。

“怎么了!我感觉自己还蛮有画画天赋的。”肖容时故作不服气道,“当然,这肯定是不能跟阿乐那个专业画家相比的,但我起码比幼儿园的涂鸦要好一点吧!”

“嗯嗯,肖老师画的匕首特别很生动!” 李南星嬉笑着眨眼,卷翘的睫毛在眼下投出一片阴影,他微微抬起眼,视线双双交叠,两人不约而同地垂下头轻笑。

伴着两人清脆的笑声,悬铃木上的云雀欢快地唱着歌,岩石上的松鼠惬意地嗑松果。彼时,日光透过树叶,洒下斑驳的树影。

“你们感情真好。”李南星踢踢脚下的树叶,微微一笑,“真羡慕。”

忽而一阵微风拂过,山路两侧树叶飒飒沙沙。他想起自己小时候经常搬家,常常在一个城市有了不错的朋友,第二天就被迫分离,对此他没有什么可抱怨的,毕竟父母也是为了给他更好的生活,他们对他的期望很高,是他自己不争气,让他们失望了一次又一次。

但常年的‘漂泊’也让他学会了不去回望过去,过去已然过去,朋友已然远去。正如他父母说的那样:朋友会再有的,分别是为了更好的重逢。

他曾经觉得他们说得很对,所以,他与朋友分别的时候总不会很悲伤,他会笑着跟他们说再见,然后期待在未来的某一天,他们会在一条繁华的街道再次相遇。但他现在觉得,他们说得不对,有些朋友,分别了,就不会再见了——他们甚至不会在记忆里存在,仿佛一阵风,吹过,就过了。

“不用羡慕啊,我们也会的。”肖容时望望山间的圆柏,又转过头看向李南星,柔和的阳光落在肖容时的侧脸上,衬得五官十分温柔,“我们已经是朋友了,以后也一定会更好,不是吗?”

李南星怔怔地看了他一眼,随后将目光转向他刚刚看的地方,山间的圆柏形状各异,全不似市区绿化带里的那般圆滑规整。嫩绿的枝条向着阳光舒展,仿佛要举起太阳。倏然间,光影摇曳,记忆里的身影影影绰绰,好像有个人逆着光朝他走来——突然,一阵耳鸣穿进他的右耳——那只失聪的耳朵,此刻似乎能听到些模糊的声音——欢笑声,脚步声,汽水声,风铃声——

‘喏,敬我最好的朋友——阿星!’

他眨眨眼,阳光明明没有那么热烈,眼角却不受控地淌下一滴泪,零碎的回忆在他脑中一闪而过,还未等他仔细品味,它们便已化作一阵清脆的风铃声飘向远方。寂静重回右耳内扎根,仿佛它从未传来声音。

他揉揉眼睛,将那些模糊的东西抛诸脑后,羞赧的笑容重回嘴角:“嗯,我们也会成为超棒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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