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捕命令是秘密下达的,理由是为了防止安崇出逃。
据程泽推测,出事的消息很有可能已经传到安崇耳中,可奇怪的是,HK警方并未查到他的出境记录,也就是说,安崇至今人在HK。
为什么他还不走呢?
很快,程泽从陈泾川的口中得知了原因。
“他通过中间人找到我,说想要周锡东的那批货。如果我不答应,整个洪英上下都别想安宁。虽说强龙不压地头蛇,但瘦死的骆驼终究比马大,我辛辛苦苦上位可不想接手一个烂摊子。”
“所以你答应了?”
“我没的选。”
杨凯卓趁机试探,“东西确实在你手里,对吧?”
陈泾川当然不会承认,“卓sir误会了,我只是来寻求合作的。”
“怎么合作?”
“我把人约出来,你们抓人咯。”
就这么简单?
程泽显然不信,“你这样出卖他,就不怕被报复?”
“我有什么好怕的。”陈泾川笑着耸耸肩,嘴角不屑的一撇,“事情明摆着,他被你们带回去就是个死。”
程泽有心考验他的诚意,“那也未必,难道你不知道他在内地有很深的背景?”
“我知道,官商勾结嘛。其实越是这样的人,死得越快。因为人人都希望他永远闭嘴,他的死路就是其他人的生路。我说的没错吧?”
“你似乎很了解内地官场。”
“阿绰作为天启集团的代表,曾经好几次受邀参加内地的招商会,也算跟那些官员打过不少交道了。”
提到祁绰,杨凯卓忍不住插话,“他知道这件事吗?”
话里的意思很明显,一旦交易双方碰面,就不可能再去执行替换身份的卧底任务。
杨凯卓明白,当陈泾川提出这个方案,就意味着对另一个计划的拒绝,他本以为祁绰可以劝服陈泾川,现在看来,他似乎过于乐观了。
“我所有的事他都知道。”
言下之意,这是他们共同商量后的决定。
杨凯卓无话可说。
有了陈泾川的主动配合,事情进行得十分顺利。
没过几天,交易的时间和地点就定了下来。
按照惯例,杨凯卓要向陈泾川交代一些注意事项。
而为了保密,他们之间的谈话不能有第三者在场,也不能留有任何记录。
所以,连程泽也不知道他们谈了些什么,只知道陈泾川离开的时候,颇有几分春风得意,而面沉似水的杨凯卓告诉他们,一切按原计划进行。
作为参与此次行动的成员,李博乾直到行动当天早上,还没拿定主意是否要告诉穆方。
或许是因为分心,做早饭的时候,荷包蛋一不留神就煎过头了。
闻到可疑的焦味,杜栗山立即大喊大叫着冲进厨房,把那几个可怜的荷包蛋,从锅里解救了出来。
“好好的蛋白都被你煎黑了,你搞什么鬼啊博乾?”
“对不起,我重新做吧。”
杜栗山伸手在他额头上探了一把,“没发烧啊,是不是哪里不舒服,头有点晕?”
李博乾推开他,“我就是走了下神而已,别大惊小怪。”
“小心点嘛,厨房里走神很危险的。”
“好啦好啦,我知道啦。”
两人正说着,穆方也走了过来,“瑞仔说他想吃肯德基,反正我顺路,吃完以后就送他去幼稚园,你们安心去上班吧。”
他说的顺路,是指他每天都要出去散步。
李博乾曾经提议过陪他一起,但被婉拒了。
从此以后,穆方总是早饭后一个人出门,晚饭前一个人回来,几乎天天都很准时,神色也没什么异样。
因此,另外两个人都默契的没有问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而出于借住的礼貌和对孩子的喜爱,穆方每次回来都会给瑞仔带些零食,所以瑞仔会经常缠着他也不奇怪。
“那怎么行?”杜栗山瞪着眼睛,“电视里的营养师说了,小孩子不能吃太多快餐。”
穆方微微一笑道:“我已经答应他了,小孩子是不可以骗的。”
“那种垃圾食品很容易发胖,而且还有激素……”
杜栗山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李博乾拉到身后,“偶尔吃一两顿也没什么关系,就是让你破费了不好意思。”
杜栗山傻眼了,以前他带瑞仔去吃快餐的时候,每次都要被李博乾唠叨半天,现在怎么转性了?
不但不拦着,还满脸笑容的把人送出门,这差别待遇也太明显了吧!
等他们离开后,李博乾才转头向杜栗山解释,他是故意把人支走的。
“为什么?”
“他毕竟不是自己人,警方行动还是回避一下比较好。”
杜栗山点头表示理解,但他野兽般的直觉告诉他,穆方恐怕跟这次行动脱不了干系。
事实证明,他的乌鸦嘴再次应验了。
距离约定时间还有十分钟的时候,安崇突然提出更换交易地点。
虽然这在警方的预料之中,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新的交易地点居然是在闹市区。
这片街区不但商铺林立,还有不少写字楼,临时转移是来不及了,只能加派人手,以防万一。
看着人来人往、热闹非凡的街道,杨凯卓皱紧了眉头。
想了想,他只能叮嘱陈泾川,“待会你想办法引去他们人少的地方,我不想发生冲突的时候误伤无辜。”
陈泾川冷冷道:“那是你们的问题。”
“我警告你,陈泾川,你既然跟我们警方合作,就要照我们的规矩来。否则别怪我撕毁协议。”
“你这是在威胁我吗?”
“一拍两散对大家都没好处,你自己想清楚吧。”
说完,杨凯卓挂断了电话。
*
都说朝九晚五,早上**点正是街上最热闹的时候。
赶着上班的白领排队挤上巴士,背着书包的学生一边走路一边做单词背诵,早起晨练的老人正准备回家,而送走了一家人的主妇则匆匆赶往菜市场,急着为午饭和晚饭挑选最新鲜的食材。
在这些行色匆匆的人里,从容不迫的穆方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把瑞仔送到幼稚园以后,接下来便是属于他自己的时间。
最近几天以来,他凭着逐渐恢复的记忆,按图索骥的去了每一个有印象的地方。
游乐场,电影院,公园,甚至还有书店。
他知道自己以前就爱看书,但他想不通,像邵辉那种人,怎么会肯陪自己去书店?
当然,他更想不通的是,为什么那时候的自己像个孩子似的,总爱去那些人多好玩的地方。
直到他碰到游乐场里那个卖冰淇淋的大叔,问他为什么没有和朋友一起来玩,他才确定自己以前真是这里的常客。
“你记得我吗?”
“我当然记得了,你是大明星嘛。虽然你每次来都戴个墨镜,但我女儿特别喜欢你,家里到处贴着你的海报,所以我一眼就认出你了。”
说到当明星,似乎是很久之前的事了,穆方淡淡一笑,“谢谢。”
大叔乐呵呵的道:“不用谢,你还送过我一张签名照呢,我女儿高兴了整整一个月,天天在同学面前炫耀。”
说着,他递给穆方一支冰淇淋,“请你吃的,我记得你喜欢这个口味。”
穆方看着手里的冰淇淋,脑海里闪过许多片段,“原来我以前喜欢吃这个啊。小时候我爸不许我吃甜食,家里连颗糖都没有。”
“吃糖长不高,这是老话,我也不让我女儿多吃的,不过她要真喜欢,也拦不住。”大叔憨厚的笑着,脸上洋溢着父亲的慈爱。“孩子嘛,不能太惯着,但该宠还是要宠的。”
父亲宠爱过我吗?穆方想起自己的童年,忽然有些恍惚。
母亲去世的早,父亲对自己向来严厉。
要说爱,肯定是有的,但要说宠……穆方苦笑着摇摇头,对这个词分外陌生。
见他发呆,大叔好心提醒他,冰淇淋再不吃就要融化了。
穆方连忙尝了一口,香甜的奶油在舌尖化开,熟悉的味道带来了味觉的愉悦。
果然是他喜欢的口味,身体比头脑记得更清楚。
“好吃吧?你以前每次来都要吃四五支的,不过你朋友不让你多吃,怕你伤胃。”
“我每次都是跟他一起来的吗?”
“对啊。”大叔理所当然的点头,“你那个朋友好像兴致不高,有些游乐设施玩不了,就在下面等你,看你玩得高兴,他也蛮高兴的。”
顿了顿,大叔似乎想到什么,刻意压低了声音,带着笑意的眼睛闪着暧昧的光芒,“一开始我还以为你们是两兄弟,后来才看出来,你跟他是那个,对吧?”
穆方愣了一下,大叔以为他要恼羞成怒,赶紧解释道:“你放心,我不歧视的,而且我也没有跟别人乱说。”
回过神的穆方当然没有生气,他只是好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大叔搓着手憨笑了几声,“我年轻的时候,跟我初恋女朋友也来这里玩过。我恐高,很多时候都是看着她玩,但是我也很开心呀。你那个朋友看你的眼神,就跟我看我初恋女朋友差不多。”
原来如此。
穆方低下头,不自觉的扬起了嘴角。
有句谚语是怎么说的来着,世界上唯有爱和咳嗽是无法掩饰的。
他想,他终于找到了答案,关于他和邵辉的关系。
一个是童年缺失母爱,渴望依赖与撒娇的孩子,一个是见惯了江湖争斗,渴望安定而单纯的感情的男人。
失忆这个绝佳的契机让他们相遇,也让他们拥有了彼此。
一切都那么水到渠成,就像一个童话故事。
可惜,讽刺的是,这个故事的结尾一点儿也不童话。
开头有多美好,结束就有多残酷。
想到这里,穆方对于追寻记忆里那份刻骨铭心的爱,反而不再执念了。
记得也好,忘记也罢,作为他生命一个最重要的过客,他知道那个人来过,爱过,就够了。
至于那些甜蜜与痛苦,都会随着时间淡去的。
难得碰到熟人,喜欢聊天的大叔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穆方正要向他告辞,却听到远处传来一声枪响。
穆方神色大变,顾不上说什么,扔下吃到一半的冰淇淋,迅速向着幼稚园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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