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Sansaga
2024.10
二十五岁那一年,冯屏开始尝试写个人回忆录。
这对冯屏来说其实相当不容易,并不仅仅只是因为她认为倾吐自我是件难事,还因为在冯屏的认知中,回忆录这种东西,原本是只能由相当有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才能写的。
但人到了一个新的环境,开始新的生活,难免会因为本性开始怀旧,回忆一些过往。
她的同学中,有不少从五湖四海汇集到澳大利亚的同胞,其中不乏和她一样,都是放弃了原本的工作,选择到国外读书,充实自我,有一定的工作经验的。这当中有一位四十几岁的姐姐,保养得当,穿着优雅,和冯屏是邻居,经过了解,才知道原本竟然曾经是在国内重高任教的一位语文老师,如果不出意外,应该可以安安稳稳、顺顺利利到退休。
“原因很简单。”
姐姐很坦诚,也不介意说明白自己会来到这里的原因,“我离婚了。”
故事很老套。
中年夫妻,人有异心,男方出轨,另觅新欢。已经上了大学的儿子不理解父亲,也不理解她要离婚的选择,认为两个人都是中年患上癔症,一出好戏,毁掉一个原本完整又殷实的家庭。父母的认知过于传统,接受不了她的选择,认为她这是赔上自己的后半生,既不孝顺也不值得。
“刚开始是难过的,但现在就不了。”
“要不是他们,其实还不能让我意识到,我人生的前二十年好像都在为了别人活着。曾经小的时候是为了父母,后来是为了丈夫孩子,直到现在,我开始写东西梳理前半辈子,才发现现在才是我仅有的、最以自己为中心的时刻。”
姐姐说到这里,笑了:“不好意思,以前的职业病犯了,又开始说些无聊的道理。”
冯屏不认为这是无聊的道理。
她向来崇拜知识分子,更崇拜这样能有清晰的自我认知的女性。
姐姐来自北方的工业城市,她来自西南一个山区的小镇。如果不是机缘巧合,或许两个人这一生都不会有相识的机会。
对方看着温文尔雅,实则内核稳定,外柔内刚。冯屏则将自己定位成一个外强中干的花架子,前半生的二十几年,一直在稀里糊涂地抗争,稀里糊涂地过。
“那不如尝试写写回忆录。”
“回忆录?”
“对。”姐姐笑着给她建议,“就是把自己经历过的一些事情当做故事写下来,想到哪儿写到哪儿,只给自己看。”
于是白天读书之余,月黑风高,夜深人静的夜晚,冯屏打开一片空白的文档,一边发呆,一边鼓起勇气,尝试写下点自己能看懂的东西。
……
20XX年X月X日
回忆录的格式是这样的吗?不太记得了,我只记得老师教过怎么写日记,但先写了再说吧。
坦白说,我其实一直都觉得自己的命不太好。
这应该也不是我单方面认为的。至少方繁就比较认可这一点。她曾经对我说,要是我运气好点,能投胎到大城市,应该怎么也能把本科读了,再考上硕士,找一个安安稳稳打工的‘牛马’工作。
“因为我就没见过比你更能吃苦的人。”
她当时是这样说的——这样的人,读书工作应该都不在话下才对。
方繁是我的好朋友。或者说,唯一的好朋友。她比我要优秀很多,不仅能考上国内的好大学,还能在国外读个硕士回来。但这样的背景,不仅不介意我的过去,还能在许多时候鼓励我,让我拥有勇气踏出第一步。
上一个能这样无条件对我的人,还是我妈。虽然她在我七岁的时候就病死了。
在我出生的那个小镇上,家家户户几乎都挨着建的房子,死了一个人的消息根本就瞒不住谁。
“讨债鬼!生不出儿子就算了,死了还要讨我家的债!”
我婆婆(本地方言里“奶奶”的意思)很不满花了几万彩礼娶回来的媳妇是个短命鬼,在我妈病死的第二天,就和我爸商量着是不是要把我送走。在他们眼中,女孩儿是没有什么养育的价值的,既不能给家里干活,镇上的那些官还非要来查家里的孩子送去义务教育了没,另外要花读书的钱。何况,天知道短命鬼会不会生出个短命鬼,指不定那一天就生了病,又要去医院烧钱。
坚持把我留下来的是我爸。冯存壮。
冯存壮没有主见,也不能读书,一天到晚就只知道在地里干活,唯独在这件事上很坚持。那时候,我还以为他是不忍心看亲女儿被送走,心里有些感动,所以哪怕他时常脾气一上来就要打骂我,我也都觉得能忍。
那会儿最轻松的时候其实是在学校里。
镇上的孩子大多都在同一所小学念书,也没大家想的那么纯真可爱。什么漂亮不漂亮,好看不好看,帅不帅,家里有钱不有钱,往往能很大程度地影响同学之间的人际关系。不过大概是因为我当时营养不良,人长得不起眼,所以学校里拉帮结派的事情,基本闹不到我这种老老实实的“平头百姓”上。
一二年级的班主任姓李,是从外地来支教的大学生,省会人,她总是叫我,“屏屏”,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后,还鼓励我一定要坚持读书,偷偷送了我一个文具盒,让我有困难记得找她。三年级要离开这里回省会的时候,又悄悄送了我一本书,《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两样东西我现在都还保存着。就是可惜,后来的我还是让李老师失望了。
初三毕业那年,国家义务教育结束,我差点就要辍学了。
婆婆说我继续读下去也没意思,要么就去镇上找个活干,要么就跟着二伯父一起去外省打工。我不愿意,她就拿家里的扫把打我,我仗着她年龄大,整个院子到处跑,她就追着院子打,我还是不愿意。后来她没办法,就动员了刚刚从田里回来的冯存壮一起打我。可能是成年男人动手的动静太大了,惊动了隔壁的邻居,邻居报了警,镇政府的人很快来了,了解到情况后,把冯存壮直接扣走了几天,我则被好心的邻居罗婆婆收留了一段时间,养了好几天的伤,才能一瘸一拐地下地走路。
罗婆婆的孩子都在外面打工,家里只剩她一个老人,平时不好管人闲事。我主动要帮她的忙,她就带着我去山上挖折耳根,两个人一边挖,一边叹气。
“可怜娃娃,你要是个男娃子,你家里估计对你就好了。”
“都是命哦……”
罗婆婆说这话没有恶意,纯粹是在我们那个地方,家家户户都是熟人,没有现在比较流行的什么距离感的说法,直率的表达惯了,并不是要刻意伤谁的心。
更何况,那个时候我已经不太会为这个事情伤心了。
我被打得趴在地上不能动的事情经由熟人之间的传播,很快就在本地出了名(据说还有人拍了照片,留了证据)。
这惊天动地的、惊动当地舆论的一打,加上幼年失去我妈的故事,还是让我高中在政府的安排下读上了书。
只不过进了高中,我才意识到读书这个事情确实也要靠天分。我拼死拼活地读,比不过人家真正聪明的随便动动脑筋。我在老师的建议下选了文科,早起贪黑地背书,在家里时,不管婆婆怎么骂我,我都还是要坚持背书,最后高考成绩下来,还是让我努力考到了一个末流的省内本科。
现在想起来,我还是觉得后悔:当时要是有那个认知,就是到处求人,爬也要爬去把书读了。
只是那个时候年纪太小,拉不下脸面求助亲戚和邻居,也不知道国家助学贷款的事情,后来知道了,也失去了机会。
因为冯存壮收了隔壁镇一个男人的钱,说是彩礼,要把我嫁出去。
“不然你以为,我把你留到现在是为了什么!”
那个人大概很舍得,听说是三十多岁,一直在外面南方打工,现在存了钱回来,要盖房子给老娘老父养老送终。我初中的时候个头极速地冒起来了,学校里也不再是“平头百姓”的存在,会被要求站队,会被人找事,被人编造乱七八糟的谣言,我都不在乎。
但我很在乎能不能继续读书这件事。
冯存壮的话让我心凉了。原来我以为仅剩不多的“父爱”,其实也是早几年就想好的盘算。
他又打了我一顿,把我锁了起来,说是要等到男方挑日子。平时的饭菜都是通过小窗户塞进来的,饿不死就行。他怕我又跟初中那回一样,有人报警,所以对外面只是说我不想读书,跟同学出去玩去了,天晓得什么时候才回来。
那是我最这一辈子最绝望的时候。
那个男人上门看过我,大概因为很满意,提前给冯存壮了一些钱。冯存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男人差点就把我……
唉。可能人命不好就是这样。
但我不认命,所以当时用闹钟砸晕了男人,又用偷藏起来的剪刀划了他几刀,威胁冯存壮要自杀。
冯存壮胆子再大也怕出人命。我知道,他怂,没本事也没脑子。
那男人被他带走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再没有来过,也没敢声张是我伤的他。可能不光彩,可能是嫌我泼辣。冯存壮后来再因此打我骂我,都已经不再能动摇我了。
我知道,我得跑。
跑得越远越好,天涯海角也好,山穷水尽也好。反正要是冯存壮找不到的地方、彻底离开这座小镇的地方、风也无法到达的地方……
好在老天爷终于帮了我一回。
被锁起来的第三十五天(真奇怪,我怎么会还记得天数),他计划着要再给我找一门“好亲事”的时候,我亲生婆婆死了。
老人家八十岁,据说是犟脾气下田的时候跌了一跤,然后就没再醒来。
我没哭。
不仅没哭,趁着冯存壮出去办棺材的档口,我终于撬开了那把门锁,跑了。
我身上那个时候没有一分钱,大学录取通知书也早被冯存壮撕了,因为只知道户口和身份证重要,就偷了这两样东西,一路跑到了我二伯父家。
二伯父和冯存壮不一样,虽然是堂兄弟,但是读过一些书,脑子好用,在南方做生意,在镇上从来都只呆得上两天就要走。冯存壮打电话不避着人,我知道二伯父在,所以才敢跑来求他。
“冯屏?你怎么在家?你爸不是说你和同学出去……”
二伯父没再继续问,眉头皱着,看我蓬头垢面,浑身脏兮兮的,大概已经明白了什么。
我跪下来,哭得泪流满面,像求神一样求他:“求求您,带我走吧。”
“我不想嫁人!只要不嫁人,我做什么都可以!”
……
那一年,我刚好十八岁。
十八岁的我可能也想不到,二十五岁我现在会变成这个样子:在大洋彼岸读书,还有一个安稳的住处,有可以谈天的知心朋友。这些朋友还都比我厉害,比我优秀。
而我……
……
冯屏一时写不下去了。
她缩成一团,藏进沙发里,目光闪了又闪,静静出神。
她想起一个人。
临时坑,复健一下,换工作以后太忙太久没写东西,找手感的一篇,应该不长。
虽然文案说过了,还是要说靳二真的不是啥好人哈。
(屏屏是(
PS:之前才知道段评功能,试一下,收藏就可以。
-预收-
《我推天下第一》
粉丝圈子里,常把自己喜欢的偶像叫做“我推”。
周以珍拥有过无数个“我推”。
情到最深处,更为每个我推发表过无数次“XX天下第一”的激情言论。
陆玄玉从不对此行为做评价。
比如现在,周以珍再次对着手机大发疯病的时刻,他也是擦净手指,淡定地理好衬衫袖口。
他甚至连看都懒得看她,只把剥好的一碟虾肉推过来。
周以珍心中警铃大作,整个人一哆嗦,当即扔了手机,信誓旦旦,握住他的手真情流露:
“陆玄玉是天!”
实践派x偶像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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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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