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十三岁那次高热之后,所有人发现大难不死的二小姐突然性情大变:从一个矫揉造作的女郎,变成了一个既矫揉造作又恬不知耻的女郎。
城南孟家二小姐的“传奇”便开始了,那些个丰功伟绩简直让人大开眼界。单是所谓的“风流韵事”都能让厨房的包打听毛大婶讲上三天三夜。
据毛大婶说,太都府的二少爷,那可是一个流连花丛片叶不沾身的主。自从见了孟琬就失魂落魄,竟然还要和青梅竹马的未婚妻退亲。即便差点被他爹,也就是太都卫,打折了腿,依然信誓旦旦要等孟琬及笄后迎娶她。
可惜天降不及竹马,才将将过了数月,二少爷还是娶了自己的小青梅然后远赴关西上任知府去了。可叹可叹!
对此事孟琬也深以为憾,书上说回眸的惊艳每次都只会死于时间,所以她的“初恋”也夭折在了告别中。她是真的喜欢过那个温润如玉的二少爷,但不仅仅是男女之情。情窦初开时那种朦朦胧胧对异性的好感,让她看向裴修远的每一眼都带着粉红色的滤镜。
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从递给她那方帕子开始?还是轻声问她是否想要学作诗开始?孟琬有些记不清了,但是她记得裴修远的眼睛很干净,看向自己的时候很温暖。
他说话不慢不急像夫子般谆谆教诲,严肃却不严厉。从来没有人这样教过孟琬,连她的父亲都没有。所谓亦父亦师,亦兄亦友,大概便是如此。
所以得知裴修远并不想和自己的青梅成亲时,孟琬便自告奋勇要帮他。可惜哪怕她自愿背负狐狸精的骂名,二少爷还是娶了青梅,最后竟连声告辞都没有便离开了新都。
他的不告而别彻底浇灭了孟琬懵懂的少女心。本想着要是能跟着他离开新都,即便是去关西那狗不拉屎的地方,也算是脱离剧情搏出生路了。可叹一曲醉朦胧,回首皆是梦中人啊。不提也罢!
毛大婶还说,那秦国公的弟弟年方十五,少年老成文采斐然。孟琬常常借给二兄送茶点的机会去书塾见各路俊杰,这几次三番就和秦少爷看对了眼。
秦少爷一曲《忘仙》不仅让自己情诗第一人的名号更加响亮,顺便还带红了词中主角——拥有“谪仙之姿”的孟琬。可惜天妒英才,那日隆冬出游时秦少爷不慎跌入寒潭,自此久病缠身常年闭门不出,一段情缘如此无疾而终,可悲可悲!
孟琬听到也只能翻一个白眼,那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孩整日缠着她做辞唱曲浪费时间,只是一脚把他进踹池子已经便宜他了。还轻薄无行想让自己给当他妾,做梦!
毛大婶最爱叨叨的还是李氏娘家的表少爷。这可和之前的两个大不一样,那是毛大婶亲眼所见!
话说当天她刚刚给太太蒸了金丝燕窝要端去,在九转回廊的尽头看见表少爷和二小姐手拉着手。二小姐要哭不哭泪眼朦胧,表少爷心疼得眼睛也红了。
两个人像话本上的小姐遇书生,才子哭佳人。
但是谁懂呢,哪怕孟琬攀附对象千千万,小六却是她最避之不及的人!因为李斐是太太的亲侄儿!被磋磨了这么些年,她孟琬是有多想不开,才会去勾搭李斐和太太继续当亲戚?
他们执手相看?是因为表少爷的蛐蛐跳到了孟琬的纱裙上!他们泪眼相对?孟琬是被吓的,而李斐是因为心爱的蛐蛐被孟琬错手扇死了,心疼的!
所以世间之事,人云亦云,只有自己才明白其中因果。但这些都不妨碍孟琬成为了世家女眷口中“水性杨花”的女子。
孟琬想起白天见到的大公子,既然那些小鱼小虾都没甚用处,那不如赌把大的?
毕竟在书里大公子可是孟璃的贵人啊,要钱有钱,要势有势,要人还有人,绝对男主第一人!
因为他的扶持,孟璃在后宅混的风生水起,甚至连带在族里都有了话语权。谁敢拂了她孟璃孟九小姐的面子啊?不等于把大公子的脸丢地上踩?除非是不想在新都混下去了,上到后宫贵人,下到商铺掌柜,都是要给孟璃三分薄面的。
想到此处,孟琬来劲了。哎呀,那狐假虎威的感觉可太好了,要是她能比孟璃早一步攀上大公子,这孟氏后宅的话事人不就是她了嘛!这个时候孟琬也不想想,好歹孟璃是三公嫡系的庶女,而她却是八竿子打不着的旁支庶女,要搭上大公子的难度实在是难于上青天。
所以说草包美人哪怕觉醒了剧情线,还是草包。
这不妨碍孟琬突然又有了斗志,她顾不上自己烧的发软的身体,头靠着蒲团开始回忆所有关于大公子的剧情,恨不得全书默写才好。可惜事与愿违,越想头越昏,孟琬最终倒在佛堂冰冷的地上,晕死了过去。
孟珂是在这个时候进的佛堂。他看着躺在地上烧的脸颊通红的女孩,神色莫名。
半晌上前摸了摸孟琬的额头。滚烫的额头上似乎有冰凉的东西靠过来,孟琬潜意识觉得很舒服,想要更多。她努力把脸凑过去,还顺势蹭了蹭。
孟珂像被烫到了一般,迅速把手撤了回去,转头吩咐道,“忍冬,你带你家小姐回房”,又对着自己的小厮说,“速请府医。”
门口跪着的几个婆子想说又不敢说,最后鼓起勇气哆嗦道,“大爷,太太让二小姐在此处自省,没有她的命令……”
孟珂抬眼看了那说话的婆子一眼,似笑非笑:“我去和母亲说。”
几个婆子瞬间不敢话语,俯下身子不敢再看大爷。这大爷有时候比太太还可怕,不是,他比太太可怕多了。
忍冬急急扶起孟琬,心疼地差点掉眼泪,她家小姐其实是个很好的人,为什么总要受这么多苦?
可惜孟琬烧的人事不知,连身体都是软沉的。忍冬一个小姑娘根本拉不起她,在她不知所措之时,一双有力的手扶起孟琬,孟珂一把将她打横抱起。
忍冬惊起,忙跟上。跨出大门的时候看到门口黑压压跪着一地婆子小厮,没有一个人敢抬头看。
孟琬这一病就是好几天。那日不知道大兄和太太说了些什么,太太竟再没斥责于她。只不过之后就是完全不管不顾的态度,权当家中没有她这个小姐。下人们俱是看菜下碟的货色:炭是潮的,菜是凉的,屋子和雪洞一般冷。
“忍冬,爹爹可曾归家?”孟琬第八百遍问道,一场感冒让她又瘦弱了几分。云朝追求天性自然,多有名士公子服食逍遥散的风气,更有甚者以病态柔弱为美的标杆。孟琬此时素衣净面,眼中却带着惊人的光,但看外表,这草包还是完美契合云朝审美的。
“二小姐,老爷未曾归家呢,奴已经和前院的小丁说好了,只要老爷一回来,他马上会来报信。”忍冬是孟琬身边唯一贴心的丫鬟了。她是秦氏早年在街上所救,所以一段善缘往往是另一段善缘的开始。
孟琬有点苦恼,听说自家爹爹那日随大公子离开后便一直未曾归家,说是去了孟公家学。这是从未有过之事,竟然让爹爹一去多日,也不知有些什么事情。这数月来孟氏一族已经召见了很多旁支前去议事,那日孟家大公子孟珩竟然也亲身前来城南。一切都透露出不寻常的气息。
孟琬确是管不了那么多的,她唯一关心的是爹爹什么时候回来,她好去求了让她出门。不能出门,她还怎么见大公子,还怎么开展她的攀附大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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