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安自然听出她话里话外的嫌弃,便由着车夫又把行李一件件搬回车上,毕竟,她可不想这个烦人精住在这儿。
“堂姐,这还是你嫁去宣州后,第一次回家探亲吧?”
沈丽挑了张空桌子,嘱咐银伯再三擦干净后,才慢吞吞地扭着屁股坐了下去。
“可不,宣州路远,我又管着一大家子的开支用度,脱不开身啊。不像你,老大不小了,还一个人呢?”
沈云安就知道她要拿这个说事,赶紧岔开话题:“你第一次回家探亲,这么大的事,堂姐夫不陪着你?”
“他呀,且忙着呢!他原本是要陪我回来的,可是刚接了一笔大生意,走不开。”
沈丽一边说着,一边吩咐孟启去上茶。
不一会儿,孟启端上热茶来,先是把茶直接放在桌上,而后又故意上前:“哟,夫人没带丫鬟,要不小的伺候您喝茶吧!”
说着,他麻利地倒了一杯茶,还不忘给沈云安使眼色。
沈云安会意,又问:“堂姐,堂姐夫怎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出这么远的门呢,一个丫鬟也不带。”
沈丽的脸上立时露出窘迫,却仍嘴硬:“带了,怎么可能不带丫鬟。我一路走来,身上的碎银子花完了,就让丫鬟去附近的钱庄兑去了。”
“哦,这样啊。”沈云安故意拖长语气,以示怀疑。
沈丽受不了她这副挑衅的模样,索性一咬牙:“我的丫鬟叫星儿,可机灵了,明日我带过来给你瞧瞧。对了,你这店里可有丫鬟?”
“ 我这是酒肆,又不是高门阔府,要什么丫鬟!”
她们又貌合神离地寒暄了几句,沈丽就匆匆离去了。
毕竟,她还有一件重要的事,明日之前就得办完。
她先是找了几个人牙子,可一打听,雇一个丫鬟,一天就得三钱,她起码得在京城再盘桓个三五日,那岂不是得花不少钱?
她解开自己的荷包数了数,决定再另想他法。
京城就是比宣州热闹,这一路,不是耍把式逗虫鸟的,就是买各类馋嘴小吃的,沈丽看花了眼。
不知不觉间,她走到兴国寺附近,但见人头攒动、摊贩如云。一打听才知道,今日是兴国寺办斋会的日子。
每个月,兴国寺都会办两次斋会,届时,住持会公开讲经,并广布斋食。因此,不管是佛教信徒,还是灾民乞儿,都云集于此,以致车马塞道。
沈丽好不容易来一趟京城,自然不能错过如此盛事。她于是被夹在人群中挤进了寺内。
兴国寺内有铜铸罗汉五百尊,或闭目冥思,或捻珠微笑,或悠然入定,情态各异,却都栩栩如生。
她细细参拜了好一会儿,又朝饭堂走去,可还没进门,就被人重重撞了一下,那人怀里的馒头、果子被撞掉一地。
“对不住,对不住!”
沈丽还没开口,那人就先一个劲赔起礼来。
是个小姑娘。
她蹲下身去帮忙捡东西,这才看清,这姑娘看上去不过十六七岁,穿得邋里邋遢,可一头乌发油亮蓬松,皮肤白皙,模样生得娇俏可人,不像是普通乞丐。
沈丽顿时眼睛一亮,忙问:“你叫什么名字?”
“江月。”
这姑娘一面将馒头、果子拢进怀里,一面答道。
就在她起身要走时,沈丽拦住了她:“你是这附近的乞丐?”
谁知姑娘急得脱口而出:“我不是乞丐!”
沈丽将她从头到脚打量了一番,江月这才红着眼改口:“我原本不是乞丐。”
可她说完这句话,又将眼泪憋了回去,似乎并不愿多透露。
沈丽也无心探听她的身世,心想,左右不过是家道中落的小姐,流落街头,食不果腹,到这里来讨些斋食吃。
现在,她有更重要的事情。
“我可以包你这三天的吃喝,送你一套衣裳,而且,我会给你一钱银子,只要你……”
她话还没说完,江月就一口答应:“没问题。”
“我还没说要你做什么呢。”
“只要不是杀人放火、偷瓜盗果、卖身越货,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少女笑起来露出两颗小虎牙,很是可爱。
沈丽也不禁被她逗乐,扑哧一笑。
而此时的云安酒肆里,他们四个分坐在一张桌子的四面,正开着小会。
“掌柜的,你信我,她绝对是装腔作势。”孟启说得斩钉截铁。
“何以见得?”李青野问。
“我不知道你们注意到她脚上的鞋没有?”
三人摇头。
她满头珠宝和华丽的穿着那么晃眼,谁会低头去看鞋呀?
可是孟启却一眼看出来了:“她那双鞋样式简单,所用的布料既不是蜀锦,也不是云缎,而是最普通最常见的粗布,与你脚上的一样。”
孟启指了指银伯脚上那双穿了好几年的旧鞋。
银伯却发出疑问:“可是这能说明什么呢?她也许,只是不小心穿错了鞋呢?”
孟启坚定地摇头:“不可能,真正的富贵人家,绝对不可能在鞋上随意。甚至有的,衣裳可以穿差点,但是鞋,一定要舒适。”
他说着,抬起了自己的脚,露出那双用浣花锦做成的鞋。
沈云安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还是不明白:“可是她衣饰华丽,乘着香车宝马,怎么……”
“据我所知,有些商人为了摆阔,显示自己的实力,以便生意谈得更稳妥,来京后都会先去租赁铺,租上一套豪华用品。所以京中有不少专门为这些商人服务的铺子,从珠宝首饰,到车马,一应俱全。”
“这就说得通了。”银伯点头。
沈云安听后,露出冷笑:“好啊,露出马脚了吧!”
“掌柜的,你打算怎么办?”
几人凑上去。
“既然她这么爱摆阔,我们当然要成全她咯!”
她嘿嘿奸笑,三个伙计顿觉不妙。
第二日,沈丽来到酒肆时,身后跟了一个俊俏可爱的小丫鬟。
江月已然穿戴一新,虽然穿着粗麻衣裳,但难掩姿容。扎着双螺髻,两边各绑一粉色飘带,更衬得肌肤如雪、天真烂漫。
虽然沈丽衣着华丽,但此时店里客人的目光都落在江月这个小丫鬟身上。包括孟启。
沈云安上前暗戳戳地掐了孟启一把,低声呵斥:“没见过美女啊?别给我掉链子。”
说着,立即换上一副笑容:“堂姐来了!”
她亲切地上前挽住沈丽的胳膊,这让沈丽很是不习惯。毕竟,她们两个从小到大就不对付,这样的亲密,是做梦都不会出现的。
很快,沈丽高傲地将她的手甩开,还掸了掸自己的袍子,好像生怕她油腻腻的手弄脏了自己的衣裳似的。
沈云安却并不生气,而是装作说悄悄话,实则声音并不小地问道:“堂姐,不是我多事,只是想提醒你一句,你让这么年少貌美的丫鬟在身边伺候,不怕被堂姐夫看中,纳作妾室啊?”
一听这话,沈丽还没改容,她身后的那小丫头倒是小脸气得通红,怒道:“你胡说什么呢!”
银伯立马抓住她的错,阴阳怪气道:“哟,这是从哪儿捡的丫鬟,主子们说话,哪有你插嘴的份儿?不成体统!”
“那你又凭什么插嘴!”江月反问。
“我又不是下人,我是正儿八经的伙计!”银伯傲然微摆脑袋。
“你!”小丫头一时气得说不出话。
沈丽这时才简单道:“堂妹多虑了,我与夫君琴瑟和鸣,没有这样的顾虑。”
江月也立时接话:“就是,我们老爷对夫人可好了,发誓说这辈子绝不纳妾。夫人对我们也很好,不像有些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她轻蔑地瞟了沈云安一眼,沈云安看在眼里,却并不在意,毕竟,她跟这个小丫头可无冤无仇,自己拿人家打趣在先,实在是自己的错。
沈丽又将话题一转:“云安啊,你身边可有个知心人呐?”
沈云安一听到这些人催她及早成亲就心烦,于是草草敷衍:“我做生意忙着呢,没空。”
“这怎么行呢,你一个女儿家,生意做得再大,正经事还是找个好人家,相夫教子。”
沈云安听得直翻白眼,她这些话,跟她的爹娘一模一样。
见沈云安神色逃避,沈丽又张大嘴巴,以极其夸张的语气问:“你不会还惦记着周先生吧?”
“什么周先生?”一直闷不吭声的李青野听到这话急了,孟启和银伯也竖起了耳朵。
沈云安急忙打断:“胡扯!你说这干吗?”
“怕什么,他们不都是自己人嘛!”沈丽却不顾她的阻止,说得更大声了,“云安呐,从前喜欢我们那儿一个姓周的教书先生,但那位周先生已有未婚妻。”
众人将目光齐齐移向沈云安。
沈云安急忙解释:“我起初不知道他有未婚妻,后来知道了,就再也没有联系过了。没过多久,他就走了。就这么简单。”
“所以你才一直对他念念不忘,以至于留在老家都会想起与他的一切,所以才逃来了京城?”
沈云安对她的“高谈阔论”简直感到可笑:“不是所有人都把爱情放在第一位的。”
沈丽哂笑一声,并不相信她的鬼话。
而孟启见自家掌柜落于下风,赶紧出来挽救:“堂姐多虑了,我们掌柜的早就把什么周先生吴先生抛之脑后了,现在,站在她身边的,是李少侠!”
“嗯?”沈云安没反应过来。
李青野也懵了:刚走一个周先生,怎么又来一个李少侠?
等一下,李少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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