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
越辞听到这个词猛地转头看向边戎。
边戎冲他笑,表情很平静,就像是在叙述什么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那双眼睛黑得深不见底,好像再怎么浓厚的情绪都能放进这双眼睛里,以至于其他人再也看不到除浓郁的黑色以外的任何东西了。
爆炸吗?什么样的人会选择这样的方式杀死自己呢?现在又不是战争年月,披上炸药深入敌阵的事情可不是随处可见。
如果他刚刚说的是真的,那么他到现在为止还在忍受着爆炸带给他的灼烧感和骨骼尽断、肉身粉碎的痛感吗?
正常人早该疯了,他是怎么轻描淡写地说出“我只是很热”这样的话的?或者说,他确实已经麻木了吗?
“你……还疼吗?”越辞忍不住问。
边戎:“哈,这么关心我吗?早就不疼了,这已经是我的第五格了……”
越辞:“是已经麻木了吧——如果一个人长期处于一个痛感之中,慢慢的,他就会把这种疼痛当做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是走路时脚踝挤压地面时的触感,你每天都要走路,但你从来不会觉得脚踝被挤压的感觉很难受;你每天都要睡觉,但后背被床抵着的触感从来不会影响你的睡眠……可毕竟,你的脚还是承受了**十公斤的重量,床也确实给了你**十公斤的压力,时间长了,人也是会累的。就比如人老了,怎么睡都不舒服,走多远的路都会觉得累。”
“最开始的时候,在你进入第一格的时候,你一定觉得生不如死吧?被炸成一团烂肉的感觉并不好受,在你反复经历这种痛苦却又完好无损的时候,你从没感到绝望吗?”
绝望吗?最开始的时候,他忍受莫大的痛苦,面临着一切未知的局面、一头雾水地挣扎……
他不是早该死了吗?为什么要忍受这些,这本就毫无意义,难道不是吗?
可死亡不是他在濒临绝望时的无奈之举,而是那时那刻他所坚定不移的最优选择。
四年前,边戎二十五岁,在华南市公安局担任刑侦支队副队长。而那时,一桩特大中缅跨国人口拐卖案被侦破。可这似乎只是那张覆盖中缅两国的犯罪网络的冰山一角,调查过程中发现他们在进行非法人体实验和军事武装。而后经过一年的调查,边戎他们终于挖到了犯罪团伙的一大据点,可碍于多方面限制,调查无法继续深入。
而作为副支队的边戎,成了打入敌人内部的一颗钉子。
他就这样,做了三年的卧底。而在最终行动中,他不可避免地身份暴露,可参与行动的一干领导和一线干警一致决定放弃卧底,以歼灭犯罪团伙为主要目标。
那次行动本就有所欠缺,就算真的放弃了他这么个卧底就能够行动成功,倒也没什么。
但行动最终也只是面临着一边倒的局面,他早就知道的……
刑侦支队原先都是由他管理的,正支队长因病不下一线,只是在刑侦支队里挂个职。作为副支队长,边戎就是整个刑侦支队的主心骨。
他离开的三年间,市刑侦支队的整体素质就一天不如一天,新上任的副支队是从分局调来的,和市局的画风很不搭对,行事作风从来都是特立独行,队里的臭小子们都不服他,几乎没什么影响力。再加上上头有领导压着,逼得市局一直喘不过气,为了这起案子的整体调查忙得不可开交。
队内管理一直都是这样稀松二五眼,自然不是什么好事。久而久之,管理松散,能力也会下降。在面临最终行动时也谈不上信心十足。
况且因为放弃卧底的决定,刑侦队必然会和省厅领导产生隔阂,人心不齐是免不了的。
边戎在刑侦队混了两三年,虽然没什么太大长进,可刑侦队的弟兄们是服他的。他的专业能力和作风手段这些人都是了解的,也都很佩服。更何况他本就是个招摇的性子,称兄道弟的事情他最擅长,刚进入刑侦队没几天就和这一伙人搅和到了一起,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所以他更见不得队里的兄弟们一个接一个毫无意义地牺牲。
于是他早就不在乎自己,掩藏炸药、暴露身份,最后同归于尽,本就该牺牲的卧底终于光荣地牺牲,舍生取义地换来了这个被交错纵横的犯罪网络层层覆盖的国家的新生。
至于他自己,那早就无所谓了。父母应当不会为他太伤心,烈士家属的身份也能给他们带来不少方便,想来也不会时时想起他。
父母对他的疏远冷淡,是因为他们唯一的女儿。卧底的第三年,妹妹被虏,落入了他们这些人手里,他眼睁睁地看着那个小丫头被绑在椅子上,旁边的马仔强行给她注射毒品。而他只能看着,他很害怕,那时候他生平第一次因为自己身为一名警察而感到隐隐的后悔。如果他没有这一层身份,当时是不是就能直截了当地大打出手。哪怕没有配枪,他也能拼上性命让那丫头活下来,而不至于掐破了手心也只能远远地看着,默默地克制着冲天的怒火和迫切的情绪,还要若无其事的做出无所谓的模样来。
他告诉自己不能暴露身份,否则别说他这三年,他们全队,整个公安系统,上上下下几千人的努力都会化为泡影。这次准备良久的行动早不知牺牲了多少人,而行动的失败不仅会让这些牺牲变得毫无意义,而会造成更多数人的牺牲。乃至于这个庞大的犯罪组织在之后的几年中又会迫害无数的无辜之人。相比之下,这个小丫头的性命近乎变得无关紧要起来,曾经有多少受害者也像她这般无辜可怜,可他们都没有得到救赎,不能因为这是他边戎的妹妹而有任何的优待,更不能因为那是他妹妹就能理所当然地让其他人的牺牲变得微不足道。
那天不管是谁被绑在那张椅子上,都不该由他来救,这不是他一个人的事,他背负的东西太多了。冷眼旁观虽不是他的本意,可这是他的职责,他必须这么做。
所以他当时总是在想,如果他不是警察呢?那根本无需经历这些,妹妹也能安安稳稳地上学,那丫头成绩很好,尽管平日里毛毛躁躁的,可在读书这件事上总是一本正经,将来也一定能考上个不错的学校。
可这一切,都毁在了他手上。乃至于父母怨恨他、斥责他。不过他也没机会再到老两口面前磕几个头了。
他死了,他不责备任何人,这就是他的最优选择,如果再让他试一次,他还是会这么做。他不后悔死亡,因为他的死亡对于其他人来说具有前所未有的崇高价值。
这么说起来有些自以为是,可他没有把自己放在什么能用来俯视别人的高位上,他不怨恨任何人,不怨恨抛弃他的战友,不怨恨能力不太行以至于在领导面前说不上话的兄弟,不怨恨行事作风固执死板、没有人情味的领导,他唯一有所怨恨的只是他自己。恨自己没能保护好妹妹……而至于死亡,那已经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他已经做到了最好,尽管他没能逃脱厄运。
所以绝望吗?他也不知道。即使他被困在这个不知所云的地方,经历着无所谓却又让人痛苦感慨的游戏,被那虚无缥缈的希望吸引着从而头破血流地生存,他却还是笑着的。
因为他把该做的做到了,而没做到的已经无法弥补和挽回,他对现实再没有疑问,他没有混乱不堪过。每一步都是清晰明了却又痛不欲生的……
到最后,就连粉身碎骨的疼痛他都已然觉得无所谓了……
边戎沉默了很久。
“才刚认识就聊这么沉重的话题,不太好吧。”过了一会,边戎才避开了越辞的问题,加快速度向前走了几步。
跟要逃跑似的……
几人走了很久,风越来越大,漆黑一片的环境中散发着森森寒气,空气中总是弥漫着潮湿的气味,不知道周围是不是有一条小河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他们能听到水流的声音,距离很近,似乎就在耳边,让人感到一阵窒息。
“到了。”边戎停下脚步,其他几个人也跟着他停了下来。
“这……这这是怎么回事?感觉好奇怪啊!”彭小明环顾四周,心里害怕得很,想要抓住某个人以寻找安全感。
离他最近的是边戎,可他莫名有些害怕这个看似十分可亲的男人,尤其是那双黑眼睛。于是只好舍近求远,几步走到了越辞身边,不由分说地抱住了越辞的胳膊。
“别慌,别出声,我们要被带进去了。大家注意,一会要闭眼,否则容易瞎。”边戎提醒。
话音刚落,水流声、风的呼啸声以及树枝被吹动时发出的响声全部消失,整个空间都陷入了可怕的寂静,每个人都只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妈妈编了麻花辫哦;
“妹妹也编了麻花辫呀;
“长长的头发飘起来哟:
“飘到了儿时的大宅院;
“妹妹她是个多情的娃娃,遇到了薄情的郎哟;
“高高的木马摇呀摇,春天滴风儿吹又吹;
“妹妹的泪儿淹了一座屋哦;
“薄情的郎儿在哪里,在哪里呀……”
一首童谣在六人脑海中响起。中文版播放完,又播放了一遍日语版。
童谣的背景音是清脆的铃铛声、敲鼓声、马蹄声以及一种奇怪的碰撞声,伴随着让人牙酸的“吱呀”声。
像是用实心木头敲击地面时发出的声音。
音乐声突然停止,黑暗渐渐消退,像是有一只无形的巨手用滴管吸走了空气中的墨水。
风声、水流声、树枝晃动的沙沙声都回来了,而现在,六人正在一处大宅子的后院里。
这是一所极为繁华的宅院,每一条木制栏杆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连廊两边摆放着几盆色泽艳丽的花,十分惹眼。而院子的中心是一棵树,树干粗壮雄劲,树皮皲裂,树枝向上延伸,最高的一个树杈上甚至还有一个鸟窝。倘若人仰起头来,就能看到树枝上结满了树叶,浓密地连成一片,任何一缕阳光都不能寻得空隙照射进来,以至于整个院子都笼罩在树荫下,使这里成为了夏日乘凉的好地方。
这里的建筑物都很低矮,站在这,能够看到远处的大海,方才的水流声似乎就是从那里传来的。
这时候,有孩子的嬉笑声传来。不一会儿,一个身着粉红色绣花和服的小女孩抱着个树藤编成的球跑了过来,她扎着两个晃来晃去的麻花辫,腰间挂着个白玉配饰,配饰下面系着几个小铃铛,跑起来叮当作响。
“偶嗨哟库塞一马斯”小女孩仰着头和众人打招呼,她眼睛大大的,脸上涂着颜色有些夸张的胭脂,本应该很可爱。但偌大的眼珠却没有什么光亮,像是直接用黑色水笔涂出来的,甚至不怎么圆润,看起来了无生趣,让人毛骨悚然。
明婉:“这吓人的小家伙还是个日本人。”
“偶嗨哟,小妹妹。Can you speak chinese or English ?”边戎摸了摸小女孩的头,故意用有些蹩脚的中式英语问她。
越辞一言难尽地看着他,表情几乎隐含着一丝怜悯。
小女孩盯着边戎看了一会儿,许久未答话,只是目不转睛地和边戎对视,过了许久,突然咧开嘴笑了,嘴角几乎咧到了耳根。
那孩子的牙床和舌头竟是血红色的。
“啊啊!她……她不是人啊!”彭小明尖叫一声,抱住了越辞的腰。
越辞感觉衣服又要被拽破了,但还是心平气和地拍了拍彭小明的头安慰:“没事,她嘴小,吞不下你,别怕啊。”
小明又要哭了……
一旁的小女孩却并没有理会彭小明的大喊大叫,只是直勾勾地望着边戎。
就在边戎以为这小丫头怕不是憋着什么大招即将爆发的时候,她却把藤球举过了头顶,咧着嘴说了句“我喜欢你”。
边戎:“……”
众人:“……”
她“你”字拉的很长。话里的意思好像是她从六个人中挑出了一个自己最喜欢的。
其他人都愣在了原地,只有边戎一副波澜不惊的样子。
“我魅力真这么大吗?”他转头问越辞。
“那要问你自己了,边小辞。”越辞歪了歪头。
边戎听到“边小辞”不由得笑了笑,顺手接过小女孩手里的藤球,又拍着小女孩的头犯贱道:“给我‘花球’,是想让我娶了你吗,小姑娘?”
“……”
“她……还是个孩子。”彭小明唯唯诺诺地扒着越辞的胳膊,缩着脑袋小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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