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格列一世背景,创始人圈子乱炖淫趴,天打雷劈大雷文
既然看了就不要骂我(?
-
艾琳娜找到我的时候,我穿着一身报童的打扮,闷闷不乐地坐在溪边钓鱼。
春天的半岛风和日丽,接近傍晚的光荡漾在银色的溪水之上。艾琳娜站在我身后半天都没说话,我却能闻到她刚在女仆的帮助下沐浴完,尚且在晾干头发,洗发香波和鬓边新鲜白马蹄莲的气味。
从小,沉默是她的拿手好戏。她逼我答应一件事的时候,从不需要开口,只需要用她那双哀伤的鹿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就会缴械。
显然她在逼我主动开口。而我铁了心,今天绝不投降。我特地跟厨房女佣要了一篮野餐食物,现在假装很忙地在啃一个美夏苹果。这种苹果从大洋彼岸的新泽西州引进,又在我父亲的帮助下在全市的种植园推广,现在刚好是收获的头一季。
水灵灵的果香和身后的女人味陷阱对抗,艾琳娜轻声说:“别装了,西尔维娅,你讨厌吃苹果,就像你讨厌戴蒙。”
我:“……”
艾琳娜对敌小妙招之二,称呼我的全名,而不是亲亲热热的[西维]。
我伸手要去掏篮子里的烟熏三文鱼帕尼尼,艾琳娜思考了一下,走到藤篮旁边,提起宽大的裙摆把整个篮子都盖住。我无计可施,除非像登徒浪子一样掀她的裙子,然而我可不是戴蒙·斯佩多,我冷静地说:
“你走开,艾琳娜。”
“你应该去换衣服,”艾琳娜看了一眼小溪对面的古日轮,推断大体的时间,“最晚还有一个小时,戴蒙和他的朋友就会到。如果你肚子饿,你可以跟我们一块儿喝下午茶,而不是试图一个人吃完父亲鞋垫那么长的一个帕尼尼。”
我:“……”
我做了一个恶心的表情,也不知道是为了戴蒙·斯佩多,还是为艾琳娜那个见风使舵的公爵父亲。
-
事到如今,还是先做个自我介绍吧。
我的名字是西尔维娅,或者西维,后者是我爸爸和艾琳娜的专属称呼,最多再加上一个我的贴身女仆。我的建议是称呼我市政官千金。
莎士比亚的习惯是用XX之女/之子,铺垫他笔下人物的出场。你显然已经知道我和艾琳娜各自的出身了。我的父亲在我十岁那年,靠经商积累的财富买下了一个贵族爵位和市政官的帽子,又搭上了公爵的这条船,成为了他的秘密钱袋。
基于以上,和我生母早逝,父亲经常出海的悲惨前提,我差不多是在公爵庄园长大的。换句话说,我和艾琳娜是青梅竹马。
一开始,我对这个奶油和糖霜堆砌的金发贵族之女没有半点好感。附近庄园主的女儿都称我暴发户和强盗,因为我的贵族身份是新鲜出炉的,家宅是从破产勋贵手里买的,她们和原主人才是百年来的姻亲和通家之好。
至于我,我不过是个原银行职员的女儿,城区的中产阶级。贵族从来都是在城里和田庄两头置家的,因为城市里工业污染太严重了。
我习惯的是出门就有菜场,音乐喷泉和诊所的生活,而不是在硕大的古堡养一堆人,每天围绕着换衣服,打着遮阳伞散步和晚餐社交。
本来呢,我应该成为社交活动的边缘人,一个刻薄的泥腿子,是艾琳娜对我伸出了手,教我如何打理产业,待人接物(哪怕只是装一装)。
我靠野性吸引了她的兴趣,她也用表里不一的虚伪(褒义词)赢得了我的尊重。
美好的二人世界在我们十三岁的时候结束。
那一年斯佩多伯爵结束了议员任期,携家眷搬到乡间长住。
他的独子比我们略大一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蓝发恶魔,几乎立刻像喝醉的骡子一般,被我的金发天使吸引,坠入了晕乎乎的爱河。
早知如此,我就应该在某次打猎的时候,在戴蒙·斯佩多的马鞍做手脚,令他“不小心”跌断脖子。
我某次也确实偷听到艾琳娜和戴蒙的对话,严禁他给我的果汁杯“一不小心”撒颠茄和草乌头的粉末。
我:“……”
十六岁的时候,斯佩多小少爷向公爵求娶他的女儿兼继承人。
那是公爵做的为数不多的一件好事,他把戴蒙呵斥了一顿,指责他痴心妄想,因为他对女儿的最低指望是勾引一位外国王子,而非中等贵族。他变相驱逐了斯佩多。
-
又过了三年,也就是现在。
该死的戴蒙·斯佩多闯荡期间貌似作出了一点成绩,创立了一个名叫[彭格列]的暴力不合法自卫团体,一时之间名声大噪。公爵见风使舵,特地邀请了他和他的蛤蜊朋友来参加晚宴。
“我特地帮你挑了一条裙子,”艾琳娜接着哄我,“我们和戴蒙三年没见,只有书信来往,你难道不想他吗,好歹我们三个是一块儿长大的。”
“我确实快想死他了。”我平淡地说。
艾琳娜:“……”
“你们两个对我一样重要,”她叹了口气,摘下耳边的马蹄莲,插在我茂密的发间,“真的就不能好好相处吗?”
“所以我在钓鱼,”我说,“这个季节的野生鳟鱼肉质细嫩,你男朋友要回老家娶你了,我当然要好好招待他。”
艾琳娜提醒我:“他也是你的朋友。”
“不,他不是。”
我从腰包拿出左轮手枪,决定速战速决了,对准了清澈水面下的影子。我眯起一侧的眼睛:
“你不会懂的,艾琳娜,他是我的敌人。他恨我,因为我是你的最爱。”
“你确实是我最好的朋友,”艾琳娜委婉地说,“但我毕竟还是喜欢男孩的。我猜你也不是真的喜欢女孩,你只是在耍小孩子脾气,觉得他会抢走我。”
“砰—————”
我发射了全部的子弹,却觉得更暴躁了,水面浮动着血水和鳟鱼尸体,我把腿从小溪里拔出来,解开防止裤腿打湿的结:
“你还不明白吗,艾琳娜!他今天晚上就会求婚的!他会给你的手指戴上镣铐。”
艾琳娜:“……”
艾琳娜:“我想,那个东西叫钻戒。”
“钻石是商人的谎言,”我轻蔑地摆了摆手,“总而言之,女人一旦结婚就是世界末日!”
“你的财产是他的,爵位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至于我?他会把我赶走,我们甚至不能在一张床上睡觉了!以后还会发生什么,我来你家甚至要提前写信通知?我的卧室会被他改成衣帽间,用来放他的一百零一顶手工帽子。而他只有一个冬菇脑袋。”
我热血沸腾:“我的枪口应该对准的不是鳟鱼,是他的冬菇叶子才对。慢着,冬菇没叶子。”
艾琳娜提醒我:“最好不要对准脸,我需要他在婚礼上漂漂亮亮的,勾起全场已婚和未婚贵族女士,对我仇恨的眼神。”
“除了我。”我昂首。
“好吧,”艾琳娜慢慢说,“你毕竟是伴娘,少看两眼新郎也很合理。”
“我不想你结婚,”我哀求地看着她的眼睛,“我们就不能当一辈子的老姑娘吗?”
-
我和艾琳娜在溪边的对话不欢而散,我当然知道,在朋友即将收割幸福的时刻唱反调,是种碧池的行为。可是我不想放手,尤其拔河的那头,握住绳子的人还是戴蒙。
我当然不是把艾琳娜当成我们之间的奖品,可是我多么希望她能判我赢。
戴蒙曾经对我冷嘲热讽,说我也只是表面上的倔驴,实际是艾琳娜精心打扮的布娃娃,恨不得一辈子呆在她的床头。
我说你有本事就别把男女主人双主卧之间的墙打通。
戴蒙:“……”
这也是贵族和市民的一个根本性的区别,贵族夫妻分居是传统,换句话说,如果我留宿的时候,锁上共用盥洗室的门,我甚至可以当戴蒙是室友,而非我最好朋友的老公。
我提着小牛皮鞣制的短靴和几条死鱼,走到富丽堂皇的宫殿门口止住了脚步,看着还在淌血的鱼尸体和脚底的河泥,觉得还是不要给仆人增加工作量,顺便挑战我寄宿家庭主人的神经了。
我绕到后门,打算先把鱼交给厨娘再上楼更衣。锅炉房外却已经停了一辆黑色低调的马车,家徽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奇奇怪怪像一颗子弹,配了一粒扇贝,以及一堆凑数的花纹。
我走到半地下室的厨房,发现了一个金发的男人在陪胖乎乎的厨娘聊天,厨师长捧着添咖啡的搪瓷壶,被他逗得合不拢嘴,多么轻浮的男人啊。
他的金发让我想起艾琳娜,却不是柔顺的绸缎样式,炸得像一团风笼草,耀眼夺目的发色下是一张眉清目秀的脸。甚至有几分清朗的傻气。灰色西装马甲勾勒他窄瘦的腰。他露出了一个惊讶的表情:
“这位是?”
我知道我看起来像什么样。
赤脚,报童帽,手上拎的新鲜食材增强了我在厨房工作的说服力。我和厨师长婶婶打招呼:
“配点儿迷迭香和柠檬清蒸吧,记得把子弹头卡在鱼刺里的那条鳟鱼端给斯佩多少爷。他躲开了子弹也无所谓,我还有鱼钩等着他。也用不着蒸太熟,咱们少爷喜欢吃生的。”
年轻人忍俊不禁地笑了,他这一笑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更像教堂壁画里的圣人:“你是艾琳娜女士的贴身侍女吗?”
这年头,近身女仆是个拿钱多还体面的职业。
换句话说,他非常看得起我了。
我反问:“为斯佩多工作的人我都认识,你是谁,他朋友的马车夫,秘书,还是男仆?”
“很高兴认识你,”他笑容灿烂,却没有明说自己的来历,“我是乔托。你为什么看起来不开心,是担心戴蒙迟迟不向你家小姐求婚吗?他总是说,他要先打拼一番事业才有资格向艾琳娜求婚,因为公主身边有忠心耿耿的恶龙。”
“他也配当勇者?”我冷笑,“他不是恶魔吗?”
青年看起来更高兴了:“你也觉得戴蒙(Daemon)和恶魔(Devil)听起来很像双关语,对不对?我的朋友总不让我说冷笑话……”
我无意和这位金发的马车夫深交,漫不经心地问厨师长:“艾琳娜在哪里?”
厨师长:“艾琳娜小姐说会去房间找您更衣,她说西维肯定会从后门回来。”
年轻人高高兴兴地插嘴:“原来你叫西维。”
我决定远离这个一身正气和美貌不自知的伙计,他让我想到了艾琳娜,而我正在和艾琳娜冷战,谢谢。
我这次一定要和她冷战三天以上。
我在地垫擦了擦脚,决定从仆人楼梯溜回卧室,年轻人却不依不饶地跟在了我身后:“你的红发真的很漂亮,我有术师朋友,他们用来烧死人的野火都不像你头发红的纯度这么高。”
“你不知道车夫这类服务人员是不可以上楼的吗?”我站在比他高一级的台阶,才堪堪和他平视,又往上跑了两级,终于找到满意的居高临下的感觉了:
“会被管家骂的。”
“你呢,”他反问,“你身为小姐的女仆,这么穿难道就不会被骂了吗?难不成你在关心我,那么我也应该关心你!你放心,碰到管家我会保护你的!你把责任推给我好了。”
我:“……”
他这么一说,我倒有点儿拿不准他是谁了,实在不敢相信斯佩多的朋友会坐在厨房和仆人聊天,毕竟,我猜他们应该会像他一样的冷酷无情,我半信半疑地将他当成保镖:
“如果你要去蛤蜊先生的卧室,他留宿在三楼,和女士们不在同一层。”
“不是蛤蜊,”他耐心地说,“是彭格列。哇,你好聪明,这个词听起来是很像蛤蜊。”
我:“……”
“不要再跟着我了,”我失去了耐心,实在没有心思在挚友踏进婚姻坟墓的这天,接受保镖的**,哪怕他长了一张非常能打的脸,“不然我就开枪了。”
我比划了一下腰包里的枪,其实子弹已经用完了。
但我真的不知道他有什么好脸红的。
虽然艾琳娜让我在房间等她,替我梳妆,但我决定去她的卧室,不给任何她和斯佩多单独相处的机会。在我靠近艾琳娜卧室的时候,我听到了微弱的断断续续的啜泣。
不是那种痛苦的哭法。
对方听起来有一种令人脸红的快乐。
我已经十九岁了,要不是我自己对婚事不上心,我爸爸也放任自流,我这个年龄,孩子搞不好都出生了。
我敲门的手如遭雷劈地僵硬。
几年前,在戴蒙·斯佩多还没有离开,我们都还只是青少年的时候,有一次我撞见艾琳娜和他在酒窖接吻。地下洞穴满满一股迷醉熏人的味道,我也像今天一样愣住。
艾琳娜的余光发现了我。
她总是那个第一个发现我的人。
她轻轻推了一下斯佩多的肩膀,结束了那个温柔缱绻的吻,提着她的裙摆,降临到我的身边。
她同样也温柔地吻在了我开裂紧张的嘴唇上,那个时候,我越过她看见了贵族少年不置可否的眼眸。
他看起来甚至有些好笑,不像反对的样子,擦去唇角蘸到的口脂和暧昧的笑容。把两根手指贴在自己的唇上,对我比了一个飞吻。
我那天和今天一样落荒而逃,身后是红酒的香气和艾琳娜与斯佩多轻佻的笑声。
我在楼梯口撞到了那个金发的圣徒,像大型犬一样垂头丧气。
于是意识到的时候,我已经把他抵在墙上,像艾琳娜曾经吻我一样吻他了。
他从一开始的茫然和牙关紧闭,变得鼓励我,赞美我,手指羞答答地滑过我的掌心。并且在我把手伸进他马甲和衬衫的缝隙时,配合地显出几分慌乱,嘴巴一擦就跑了。
我:“……”
我顺了顺气,将呼吸重新恢复到平稳,拈起黏在我脖子上的一根金发,用手帕包进怀里,从嗓子里发出一声笑。因为虚荣的胜利,嫉妒不再生吞活剥我。
从今以后,我背着艾琳娜和斯佩多也有自己的秘密了。
-
我打发了女仆,告诉艾琳娜,我可以自己换衣服,下楼参加晚宴。
而且一定会准时的。
我的侍女回来的时候,脸上带着一脸兴奋,告诉了我一个仆人休息室的大八卦。
他们说斯佩多少爷这次带了两个朋友来,一个是上司,一个是同事。
而那位美貌的上司爱上了一个女仆,打算跟她求婚,被向来不对付的两个朋友知道,现在齐心协力向他喷射毒液,正吵得天翻地覆呢。
我:“……”
-
手枪射鳟鱼有参考电影《木乃伊》
怪好笑的,初稿写西维把乔托当成了司机。后来才意识到,不是司机,是马车夫啊喂,这里是19世纪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9章 乌鸦像写字台
梦远书城已将原网页转码以便移动设备浏览
本站仅提供资源搜索服务,不存放任何实质内容。如有侵权内容请联系搜狗,源资源删除后本站的链接将自动失效。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