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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江湖毒话之初现(下)

宫远徵在返程的途中遇上了侍卫,匆匆吩咐两句要留几个活口,就马不停蹄地往宫门赶。

等他到达宫门,宫尚角已经包扎好了伤口,坐在长老院里细说遇袭一事。

“哥哥,”宫远徵跨进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找哥哥,浑然不顾自己打断了谁的话,“你没事吧?”

刚问出第一个问题的宫子羽:……好。我闭嘴就是了。

“都是皮肉伤,”宫尚角抓着他的胳膊,皱紧了眉头,“倒是你,怎么搞得一身血?”

每次宫尚角回来前,宫远徵都会换身郑重的衣裳,今天正巧穿了件领口、袖口攒灰兔毛的深色半袖外套,里面却是月白色的内搭,血迹染在上头格外明显,眼见着整件都红了。

“是别人的血,哥哥,别担心我,”宫远徵给他搭了脉,发现没有什么大事才笑起来,“只是可惜了这套衣服,我还挺喜欢的呢。”

“没事,我这次回来,给你带了新样式。你若是喜欢这种,我再请人做几套就是了。”宫尚角柔和了眉眼,从怀中掏出一条手帕,细致地擦去宫远徵脸上尚未干涸的血,“下次不可这么鲁莽了。”

“听哥的。”

宫紫商瞥了又瞥这兄弟俩旁若无人的亲昵举动,最后忍不住清了清嗓子:“咳,咳咳!”

宫远徵才不情不愿地在宫尚角旁边坐下,宫尚角倒是被提醒了一样,一双眼睛冷冰冰地看向长老和宫子羽。

“远徵弟弟尚未及冠,长老和执刃怎可随意放他出谷?”他的声音淡漠,听似心平气和,实是不容置喙的责怪。

宫子羽瞠目结舌,他知道宫尚角偏心,但不知道能这么偏,他就没想过是他弟弟死活都不听他们话吗!

他正想辩驳一句,又听宫尚角说:“远徵弟弟执意要出,你们就不会出手阻拦?他年纪小,不懂事,你们也年纪小不懂事吗?”

敢情好赖话都被你说尽了,宫子羽强忍住翻白眼的冲动,有没有可能宫远徵他们根本拦不住呢?

大的偏心,小的偏执,好好好,都是他的错罢了!苍天啊,他到底上辈子造了怎样的罪孽,这辈子才要当上执刃面对这两尊个顶个不好惹的大佛!

“哥,确实是我非要去的,他们拦不住我。”宫远徵大约是怕宫子羽大庭广众之下气厥过去,大发慈悲地开口劝,“哥再说说到底是发生了什么吧,我刚回来,之前哥讲的我都没听到。”

宫尚角这才止了这个话头,转而讲起遇袭一事来。

数月前,一直被无锋控制的老派江湖势力百花门一个据点摆脱了无锋的毒爪,派人向宫门求助,这时百花门已经奄奄一息,宫尚角当机立断,收到消息的第二天就领人前去营救。

有宫门的帮助,百花门剩下的地盘很快被解救了,那些无锋残党被打得四处逃窜。

本以为有宫门的威势,无锋应当不敢再造次才是。谁知今晚,那些不死心的无锋带着偷偷聚集的近百个余孽埋伏在宫尚角回宫门的途中,想趁他这次出外务没有带多少侍卫来报复。

好在宫尚角经验丰富,硬是领着不足十人的侍卫队伍一路突围到山谷附近,给了宫远徵支援的机会。

“真是好大的胆子!”宫远徵牙咬得咯吱咯吱响,“无锋就被宰剩这么些人,还敢来招惹!也不知道这些虫子是藏在哪了,竟有百人之多……我今晚定要那些被活捉来的臭虫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宫子羽不敢说话。他想着,今天可得早点就寝,不然惨叫很有可能会从地牢传到羽宫来,那他就不用睡了。

这一事过去,无锋便是真的再没有兴风作浪的苗头了。

但事情还没完全结束,慢慢恢复生机的百花门在听到宫尚角遇袭的风声后,宣布召开一次江湖大会,不日便送来了请帖,邀请宫门赴会。

此次大会一是为了庆贺无锋毒瘤的拔除,二也是为了感激宫门对这次长达数十年的**的贡献。

宫门中自然是宫尚角、宫紫商一同出席,宫子羽正要下决定,却见宫远徵往前站了一步。

“哥,我也要去。”他敷衍地对宫子羽一行礼,脸却是对着他哥哥的。

宫子羽只觉得头又开始疼了。

他当然拗不过有人撑腰的宫远徵,于是最后出席江湖大会的名额,变成了三个。

“……徵公子,为什么我们要先出来啊?”金复哭丧着脸,亦步亦趋地跟在宫远徵身后,“您怎么突然改变主意,不和角公子一起去百花门了?要是角公子知道您一个人跑出来,我还不向他禀告,我可就完蛋了……”

“你话真多。”宫远徵给了他一记眼刀子,“谁说哥哥不知道我出来的?”

“那您……”还和做贼一样,天不亮钻了执刃大人的密道出来,跑到个鸟不拉屎的山上里说是要找人,然后在里面独自待了好几个时辰。

“你懂什么,我和我哥说的是想先出来逛逛,但我又不是真来玩的。”宫远徵握了握左手,白皙掌心上狰狞的疤痕粗糙不平,“总之,你别多嘴了,之后也不许和哥哥说我去了哪!”

他不由得想起宫子羽几天前告诉他的消息。

‘江湖出了个自称神医世家段式传人的玳誊公子,据说医术高超,尤其在筋骨复原方面,举世无双……’

‘不要告诉哥哥。我会自己去找这个什么公子。’他不怕自己失望,只怕哥哥失望。

哥哥本就一直在为了他的左手手筋而内疚,但他其实从来没怪过哥哥,哪怕这两年手筋只堪堪长好,提不了重物,他也强装无事。若是哥哥知道了他手筋有治愈的可能便满怀希望,找去却发现那什么公子是个沽名钓誉之辈……他总是不忍见哥哥难过的。

那个玳誊公子,看着像是有几分本事的,等过几日,他用了那人的什么祖传药方,要是有用,再去会会就是了。

“公子,”金复突然上前几步,低声说道,“有人在跟着我们。”

宫远徵面色一肃,拐进一家人声鼎沸的酒楼。

他之前一直谨照家规不出宫门,不是因为惧怕责罚。他从小到大犯的家规一点不少,只这条,他是为了哥哥守的。

他知道,宫尚角在宫门外从不掩饰对他的重视,以至于人人对他极尽探查,好奇这宫尚角的软肋,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

——是不是个能拿来威胁宫尚角的人?

他是万万不可能让自己成为哥哥的负担的。

因此他的前十九年都心甘情愿留在宫门中,没有踏出过宫门一步,哪怕是旧尘山谷,他也不曾去过。

而现在,他十九了,终于足够有能力、有底气,来见识见识这哥哥面对近十年的江湖场了。

……

天下的人总说,宫远徵是世上数一数二善养花的人。

可金复觉得,宫尚角明明也不遑多让。

他可是亲手在宫门,用很多的钱财、很多的心血,很多的爱,养出了一朵胜过出云重莲的花。

……

世人皆知宫尚角的软肋是他的弟弟宫远徵,于是当这个看似人畜无害的宫三公子独自出现在江湖中的时候,自然是无数有心人趋之若鹜,不约而同联合起来,打算抓住他,以向宫尚角讨得什么好处。

可他们光是被那副皮囊迷惑了眼,却是不好好想想,一个十三岁就稳坐徵宫宫主之位,十五岁以毒医扬名江湖的人,能是什么单纯的人?

更何况这人现在,已年近弱冠。

“哥说过,”宫远徵的嘴角缓缓上扬,露出个阴恻恻的笑来,戴着金纹手套的手稳稳握住刀柄,“宫门外,敢来招惹我的人,皆、可、杀。”

“想挟持我威胁我哥?你们也配!”话音未落,数枚暗器齐发,瞬间击中围攻最前面的一排人,惨叫声立刻响彻整个酒楼,血汩汩流动,差点淌到了宫远徵的鞋底,被他嫌弃地躲开。

“这、这是宫门的蚀心之毒!一旦入体,只三次呼吸间便会蔓延全身,血肉剥落离骨,药石无医,神仙难救……”不知是哪个旁观的人惊呼出声,霎时除了挑衅的人以外,酒楼空了大半,就连楼里的下人,都忙不迭躲进了后院里。

“哼,倒是有识货的。”宫远徵浅笑盈盈,是四月天的春花也比之不及的明丽,可在场的哪一个人都无暇欣赏,各自垂着头,生怕一个不留神惹恼了这位主儿。

“徵公子,这里有我们善后,您先去福满客栈和角公子汇合吧。”金复看他满脸跃跃欲试,赶紧上前阻拦,“角公子刚刚传信说已经到了一会儿了,再耽搁下去,角公子怕是要担心您了。”

“知道了。”果然一听到宫尚角,这天不怕地不怕的徵宫宫主就安分下来,扔给金复一个小瓷瓶便头也不回向外走去,“湮骨散,你若是把原来的用完了,就试试这个,我新改进过药方的。处理完,来告诉我效果如何。”

“是。”金复松了口气,可算把这位劝走了。

直到宫远徵策马离开的身影远去,金复和刚刚传信来的侍卫把尸体毁尸灭迹,酒楼里的人才渐渐动起来,打扫的打扫吃饭的吃饭,看上去像是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但从这日开始,江湖上不论是心怀歹心又或是有意交好的人都心知肚明,与其说宫远徵是宫尚角的软肋,不如说他是宫尚角浸透了毒素的盔甲与利刃。

想去招惹,还是先掂量掂量自己有没有百毒不侵之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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