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血浆事件过后,姜潮和昆兰的关系似乎比之前亲近了一点点,又似乎没有什么改变。
姜潮依旧每天白天和那些城市清扫小队出去打怪,太阳落山回到基地。
昆兰依旧每天白天和亚伯拉罕教授研究那本怎么也研究不出来的《光之陨落》。
只不过他们像约好了一样,每天晚餐后不约而同在街道拐角集合,然后骑着那辆摩托车去废弃医院。这是独属于他们两的默契。
姜潮坐在一张桌子上,仰头喝了一大口雪碧,冒着气泡的碳酸饮料里沉沉浮浮着几块冰块,一口下去清凉冰爽,全身的毛孔都舒畅了。自从来到这个世界,生存都没有保障,以前最爱的肥宅快乐水自然也落不着了。前几天古斯从一个超市里翻出来几瓶,他又不爱喝,全让姜潮和扎克瓜分了。
另一边,昆兰也在大口享用自己的美餐,只见他拿起一个血袋,根本不需要拆开。螯针在薄唇间蠕动一下,口器弹出,直接将血袋洞穿,里面的血浆肉眼可见的下降。
昆兰将空瘪的血袋丢到一边,又拿起另一袋。
姜潮看着他吸食血浆吸得有滋有味,一口一袋好像在喝酸奶一样。不由有些好奇,“好喝吗?是什么味道?”
昆兰瞥了他一眼,慢条斯理喝干一袋后,才回答道:“还可以。”
姜潮晃荡着两条腿,若有所思地摸摸下巴,心想:人类有也脱水的蔬菜,吃起来虽然没有新鲜蔬菜清脆,但是也别具特色。这些冰冻血浆喝起来大概就像脱水蔬菜一样吧?
“你能喝出不同血浆的味道吗?或者说,他们都是一样的味道?”他兴致勃勃地追问。
“你问题太多了。”昆兰已经吃饱喝足,学着姜潮的样子坐在一边的桌子上,此时他的心情似乎特别好,双臂舒展地撑在桌面上,姿态随意又放松。
姜潮兴致勃勃地凑过去,“我记得血族都喜欢B型血,你也喜欢B型血吗?”
“你从哪里看的,又是‘预知梦’?”昆兰银灰色的眼睛划过一丝不屑,“一些行尸走肉罢了,连自己的意识都没有,又怎么会有偏好,那不过是血祖的怪癖传到了他的那些看门狗身上了。”
“不同人的血有微妙的差别,但是本质都是血,对我来说并没有什么可口与否。”昆兰目光有些幽深。
姜潮一时间有些同情昆兰,人类的美味佳肴数不胜数,但是他的菜品只有单调的一个。
他捏着雪碧的瓶子思索了半天,突然灵光一闪,噔噔噔跑去找了个注射器。
然后在昆兰迷惑不解的眼神下,他先是吨吨吨喝完了一大瓶雪碧,然后试着从手腕处抽血。想到要扎针的姜潮还是本能地缩了一下,这是多少熊猫人的童年阴影啊。眼一闭心一横,开始给自己抽血。
一针下去,不出所料扎歪了,姜潮忍着疼,又扎了一针,还是歪,一连三四针没有找到血管,注射器的针头都不锋利了。
“你在干什么?”昆兰在旁边看了半天终于忍不住了。
“我想抽点血出来。”看着被扎得血迹斑斑的手腕姜潮十分郁闷。
昆兰默然无语,每次他觉得姜潮值得托付后背的时候,对方都会猛得犯一次蠢。这不禁让昆兰怀疑自己的眼光。
“我来吧。”昆兰表示快别虐待那只手了。
他抽血的步骤相当娴熟精准,灼热的指尖在姜潮的手腕上抚摸了一下,很快找到了血管,抽了半管血。
“够了吗?”昆兰问。
“多点多点。”姜潮看了看,才一小针筒。
昆兰抽了一针筒血,就不理姜潮的“再抽点再抽点”,直接拔出注射器。
昆兰晃了晃,针筒里粘稠的血液呈现漂亮的殷红色,有点像盛开的玫瑰,“这些要怎么办?”
姜潮用棉球摁着冒血的针眼,笑眯眯地说,“来,请你喝雪碧。”
昆兰愣了一下。
“喝啊,”姜潮催促他,姿态像极了过年时候给人夹菜的亲戚,热情地表示,“趁热喝啊,凉了不好喝。”
昆兰几乎想扶额失笑,内心既有些感动又有些好笑。可以说,自从认识姜潮之后,他就时常因为自己不够沙雕而显得格格不入。
碳酸饮料进入人体后,会使血糖含量急剧升高,肾上腺素分泌加快,多巴胺和咖啡因水平上升……也就是说,会让人既兴奋又快乐。
一般人体摄入物会影响血液的成分,比如吃了很多炸鸡的人血脂会粘稠,吃了很多肝脏的人血红蛋白含量高……那么是不是代表姜潮喝了雪碧,昆兰吸了姜潮,等于昆兰喝雪碧?
“怎么样?是不是甜甜的,很过瘾?”姜潮追问。
确实带着淡淡甜味,除此之外尝不出什么碳酸饮料的感觉。但是昆兰看着一脸期待的姜潮,对方睁着湖绿色的眼睛,明亮的绿色自中间细小的瞳仁逐渐晕开,仿佛波澜起伏的碧绿林野。
“还不错。”他夸奖道。
姜潮开心得不得了,一副汪汪队立大功的表情。
两个人回到基地的时候已经晚上九点多,费特、古斯和斯蒂文正在一边喝啤酒一边看以前的球赛录播。
昆兰对此没有兴趣,于是又去教授的书房研究那本书了,姜潮闲着也是闲着,就跟着他一起。
这些天昆兰他们在寻找一切提及血族的文献,希望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获得灵感破译《光之陨落》。姜潮随意一扫,发现他们搜集范围已经从晦涩的拉丁文、古波斯语,到艰深的梵文……他甚至在桌子上发现了一份文言文的文献!
姜潮看着那份来自魏晋时期的记录了民间传说和神话故事的杂书,默默按捺住帮昆兰翻译的冲动——不然他怎么解释一个美利坚的十七岁高中生竟然会汉语?
“你能看懂吗?”姜潮忍不住问,不是说汉语是最难学的语言之一吗?
昆兰已经脱下长风衣,换上一件轻薄的黑色丝绸衬衫,正在台灯低下查看一本汉语词典那么厚的大部头,闻言把一叠写满了汉字的纸递过来。
姜潮翻了翻,震惊于他竟然写了一手端端正正的楷书,再一看内容,他会翻!他真的会翻!
“你怎么会汉语呢?”而且造诣颇深的样子,连文言文都会翻译,至少也是熊猫国高中生以上水平了。
“我曾经去过西藏,那里的工匠有一种独特的技艺,可以打造出独一无二的神兵。他们喜欢用动物骸骨做刀柄,用钢铁锻造刀刃,雕花精美。”
“藏刀!”姜潮脱口而出两个汉字,不由自主看向昆兰的骨刀。
昆兰看了姜潮一眼,眼神似乎别有深意,“确实是藏刀,我在西藏的寺庙呆了三年,才打动了那个铸造师,他用一种特殊金属锻造了这把刀的刀身。”
“拿到刀后,为了感谢他,我帮他杀死了曾经奸杀他妻女的土匪,他又用那个人的腿骨做了刀柄和刀鞘。”
那个土匪金盆洗手后去了广州,在那里做了富家翁。昆兰就是在那里学会了当地人的语言,那时候东方古国正处在大明的时期。
他的生命漫长,除了追杀血祖,似乎无所事事,因此不知不觉学会了很多东西,这些东西有些有用,有些没有。
姜潮的心情十分复杂,突然觉得比起昆兰来,自己似乎显得格外废柴。连唯一引以为傲的中文水平,也被昆兰追上了。
姜潮丧丧地离开了,默默坐在费特旁边。
“你怎么了?”费特一边看球赛一边随口问。
“我是不是显得特别卢瑟?”
“没有啊,”费特大吃一惊,“你怎么会有这样的想法?”
姜潮想了想,组织一下语言,没有说实话,“没有,就是看见伊弗他们都去研究血族病毒了,你们也去研究武器了,好像只有我每天无所事事。”
“怎么会呢,不是还有扎克陪着你吗?”
姜潮震惊,“可是扎克只有九岁啊!”
“他在和你开玩笑,”斯蒂文给了费特一肘子,“你也不要妄自菲薄,难道你没有发现吗?”
“发现什么?”
“你的人缘特别好,谁都喜欢你,”费特努了努嘴,示意书房的方向,“就连最不合群的人都愿意天天和你一起。”
这下轮到姜潮不好意思了,“我以为你们都没有注意到。”
“没注意到什么?没注意到你天天晚饭后跑出去?”斯蒂文眼神带着促狭,姿态挺像发现学生逃课的老师,“我还没有问你到底干什么去了呢?”
姜潮挠了挠充血的脸颊,“没有什么……”
斯蒂文看他那副恨不得缩成一团的样子,终于放弃追问。反而费特,兴致勃勃伸出长胳膊揽着姜潮的肩膀。
“我一直想问你,你是怎么做到的?”
姜潮被他搂得全身不自在,想跑又跑不掉,“什么怎么做到的?”
“昆兰啊,”费特露出好奇的表情,“你们俩天天在哪里约会呢?”
“草!”姜潮脱口而出,“你在胡说什么!”
费特诧异地看了姜潮一眼,“我只是开个玩笑,你为什么这么激动。”
姜潮:“……”
刚刚出来准备拿点东西的昆兰:“……”
“而且你不是gay吗?以你这个年纪,十八还是十七?和人约会不是正常的吗?我像你这么大,已经有两任女朋友了。”费特放开手,美美喝了一大口啤酒。
“你怎么知道我是gay?”姜潮瞪着眼睛看向昆兰。
昆兰条件反射:“不是我说的!”
斯蒂文好奇地看了看姜潮,又看了看昆兰,“难道不是吗?你们看着确实挺像在约会。”
姜潮气呼呼地站起来,“不是,你们不要乱猜,我和昆兰是纯洁朋友关系,是铁哥们!”
“那你到底是不是gay?”古斯问。
“我是!”姜潮条件反射脱口而出,然后看着古斯费特和斯蒂文三个意味深长的眼神,气得要跳脚,“但是我不喜欢昆兰,你们明白吗?我喜欢的是爱德华弗朗那种!”
费特嘿嘿一笑,摸了摸自己的眼罩,“是是是,我们知道。”
姜潮:“……”
这日子没有办法过了,他真的喜欢爱德华弗朗啊!
姜潮气咻咻地回房间了,路过昆兰的时候还狠狠用肩膀撞了他一下。
怪你!他用眼神恶狠狠地说。
昆兰:“……”
费特古斯他们在沙发上笑成一团,尤其是看见昆兰一向冷酷的脸上露出一种茫然无措感,他们几乎笑得在地毯上打滚。
“我想现在已经晚上十一了,考虑一下这个屋子还有一个未成年人需要睡眠,你们能告诉我什么让你们笑得这么大声吗?”凯莉怒气冲冲地从楼梯上探出头。
“没什么,哈哈哈,”费特擦了擦笑出来的眼泪,“但是逗弄小孩子玩实在是太有意思了。”
“神经病!”一头雾水的凯莉骂了一句,缩回脑袋。
昆兰凉凉地看了一眼三人组,离开了。
费特、古斯、斯蒂文:“……”
逗弄小孩子确实挺好玩,就是有点……就是有点费昆兰。
关于感情线,有小朋友在问感情线开始了吗。
我个人觉得,自从主角第一次相遇感情线已经开始了。
主要是每个人怎么看待感情线,有的人认为一见钟情,甜甜蜜蜜,甚至必须告白才算感情线开始。我一般不会特别点出,每个人有不同的理解,你可以认为昆兰对姜潮一见钟情,可以认为昆兰是在竞拍的时候开始喜欢姜潮,也可以认为他们是在这一章开始喜欢。你就当这是一场日久生情,他们自己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又似乎哪里都是开始。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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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第 2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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