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发现了!
提姆心头猛然一惊,立刻意识到不对。他反应迅速地收起相机转身离开,眼角余光看到法兰克林已经转过身朝着这边走过来了。
“……”提姆抿起嘴角,朝着记忆里可以藏身的地方跑过去,一边往地上扔了个东西。
与之前绑匪家所在的区域不同,这里确实远离繁华的中心市区,却算不上人烟稀少,周围有不少商业街区和居民区,有整洁宽敞的马路自然也有阴暗狭小的巷道。
提姆一路走来也观察过周边环境,自然清楚哪里最适合藏匿,所有在哥谭夜晚活动过的人都精通这项技能,黑暗是危险,但同样是一部分人的庇护所。
脚步声在身后越来越近,提姆的速度已经不算慢了,但孩童跑得再怎么快也跑不过身体素质正常的成年男性。他连续拐过几个弯,利用黑暗和狭窄空间里的障碍物拉开距离阻隔视野,可那一声声脚步声仍旧跟在身后,越来越清晰。
咚、咚……
那声音不大,也不急促,仿佛追来的人只是在慢悠悠地走动,却一步跨过了他的两三步,最后一下鞋子落地声就像落在耳边一样。巷外的灯光打在那人身上,在地面和墙壁上拖拽出扭曲细长的影子。
影子落在提姆的脚后。
不能被看见。提姆向后看了一眼影子,在黑影即将碰到鞋跟时提姆一步迈进黑暗里。
他在黑暗中无声移动,靠近小巷角落里的一个垃圾桶。
小巷外边是一家深夜仍旧热闹的酒吧,灯牌和街道上的路灯将黑暗照亮,法兰克林的身形暴露在灯光下。他在巷口朝里看了看,与身后跟着人对视一眼,率先走了进去。
小巷里的卫生堪忧,到处都是酒鬼们的呕吐物、食物残渣和丢弃的垃圾,但除了巷道尽头的黑暗没有什么可以藏身的地方。法兰克林一步步走到巷尾,却没有发现人影,只有一个周边堆满了黑色垃圾袋的垃圾桶。
男人先是踹了一脚堆叠的垃圾袋,确定里面没有人后,才猛地一把掀开垃圾桶。
哐当!
身边紧闭的门忽然被从里面打开,一名酒吧清洁工拖着几大袋垃圾艰难地出来,一抬头就看到一个男人正伸着头朝垃圾桶里看,不由上下打量了他几眼,然后用了然又疑惑地表情说:“没见过你啊,新来的?”
清洁工说着又打开一个垃圾袋,从里面摸出用保鲜膜包着的薯条炸鸡递到男人面前,理所当然地说:“拿着吧,然后帮我把这些整理好,别弄得到处都是。”
但男人没有接过去,而是看了看清洁工身上的工作服,问:“你刚刚看到有人从这里进去了吗?”
清洁工:“?什么人?”
法兰克林看了他一眼,身头朝他身后的门内看去。门内入眼的是一条长廊,光线昏暗,没有其他人影,只能听到从里面隐约传来的音乐声和嘈杂的叫喊声。
在这种地方找人是不可能的了。他又看了一眼巷尾拐角处的另一边出口,那里也已经空无一人。
法兰克林的表情肉眼可见的变得凶狠起来,他又一脚踹在了旁边的垃圾堆上,在清洁工大声制止的叫喊声中转身离开。
清洁工在他身后咒骂,但人已经走了,自己看起来也不像是能打得过对方的样子,最终只能认命地开始整理被踹翻散落的垃圾。
法兰克林走出小巷后,一直等在外面的人迎了过来,却只看到法兰克林朝自己摇头。
他们谁都没有说话,沉默半晌,相对纤细的人影递给他一张小票。
那是一张尼古丁贴片的消费单。
酒吧后门处,清洁工骂骂咧咧整理完了垃圾,喘着气直起腰,他刚要松口气,就听到另一声呼气声在不远处的黑暗里响起,瞬间被吓得骂了一声:“F**K!”
随后他看见一个蓝眼睛的男孩从黑暗中浮现,那双蓝色的眼睛朝自己看了一眼,迅速转身跑开了。
清洁工:“?”
提姆从小巷另一头跑出去,先检查确定没有人再跟着自己后,打了一辆出租车离开。他没有先回家,而是先去了221B敲门。幸运的是,哈德森太太他们都还没有睡,门开后他只来得及跟哈德森太太打了个招呼就冲上了楼,一上楼就又看到夏洛克·福尔摩斯坐在电脑前查看着什么。
听到有人跑过来,夏洛克视线望了过来。提姆兴奋地把相机放在桌面,眼睛亮晶晶的:“是他们!我看到了,法兰克林有同伴!”
其实现在还无法确定法兰克林和另一个人就是碎尸案的凶手,因为他们没有证据证明,就算他们不是警察,不需要按照各种规定和司法程序一步步调查,线索也还太少了,这一切都只是提姆他们的猜测而已。
但法兰克林他们反应极其迅速的就追了过来,提姆差点就没能躲过。这种反应不太可能属于普通人被跟踪时的心态,正常人在发现自己被跟踪后的第一反应不会是立刻去查看,即便有胆子大的人,也会为了安全先做好准备。
法兰克林的反应,更像是心里有鬼。就像是绑匪家中消失的手印,他们一直都做好了会被人调查的准备,才会在第一时间反应如此激烈。
更别说法兰克林最后的情绪和肢体动作,无一不在透露他们的愤怒与紧张。
就算他们不是碎尸案的凶手,也可以确定他们身上一定存在其他问题。
无论如何,哪怕今晚差点就被人发现,差点就要身处险境,提姆也觉得此行不虚。
夏洛克拿起相机,看到那张照片——照片里除了法兰克林,还有一个隐藏在门后的身影。那身形纤细,一半在门后的黑暗里,一半暴露在路灯昏暗的光线中。棕色长发扎马尾,棕绿色眼睛,身材不算凹凸有致,但能很明显的辨别出性别特征。
那是一名女性。
身高大概在一米六七左右,体重55kg上下,右撇子……夏洛克眯起眼。
与之前告诉提姆的一样,夏洛克在警局搜查到的抛尸点找到了两种不同的、存在伪装痕迹的脚印,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线索,例如抛尸时间以及受害者的具体死亡时间等。但事实上,在当时警方调查时,只发现了一种脚印,而无论是脚印还是抛尸点的发现也都对案情进展没有丝毫推动作用。
那些鞋印本身就因为土地的修复力和长期雨水冲刷而毁掉大半,基本都是残缺不全的,更何况他们发现凶手具有很强的反追踪意识,无法通过脚印走向来还原现场。
但夏洛克在后来深夜独自调查时却发现了另外一种脚印,通过一些细节判断这两种脚印是共同行动而非进入林中的路人——这也是他大半夜才回来还弄得满身污泥的原因。
除此之外,他还发现了其他的线索。不过……有一个问题。
夏洛克看向正一脸兴奋的提姆,男孩双手撑着桌面,眼睛亮闪闪的。
腰侧衣摆的污迹,鞋底黏上的东西,指尖的灰尘,挎包内物品的摆放顺序,头发、情绪、身体状态,以及味道。
夏洛克放下相机,毫不留情地扭头对正在帮忙冲泡咖啡的哈德森太太说:“这段时间看着他,别让他再乱跑了。”
“?”提姆一下就瞪大了眼睛!
哈德森太太也不明所以,虽然她确实不赞同一个十岁的孩子成天半夜在外乱跑,尤其是在他刚刚才经历了被绑架的事后。但她拦不住,一个没看到人就没影了。哈德森太太也担心自己管得太多会惹人讨厌,她毕竟也不是提姆的监护人。
可是明明白天的时候夏洛克还在和提姆一起讨论案件,看起来也不排斥,甚至会提供思路并给予肯定(虽然夏洛克没有直接这样做,但他是个别扭的人,哈德森太太看得出来)。
为什么现在又……?
“为什么?”提姆先问出声,“现在我们已经发现了他们有嫌疑,接下来继续追踪一定能找到更多可疑线索的。”
他们离真相已经很近了!
但夏洛克却看都没看他,仍然在对哈德森太太说:“他被发现了,如果今晚不是运气好,大概就回不来了。”
哈德森太太张了张嘴,神色震惊又担忧地看向提姆:“……真的吗,提姆?”
提姆抿起嘴,皱着眉头:“但我现在没事,而且他们甚至没看到我。”
再说了,提姆对处理这种事情很有心得,之前被绑架纯粹是意外,谁能想到大白天就有绑匪敢当街绑架的,就算是哥谭……好吧哥谭也有,主要还是提姆的警惕心因为之前的和平而放松了。
但之后他都是准备充足的,今天跟踪时也是,他早就做好了预案,甚至如果真的被抓到他也有信心反杀。
否则的话,提姆被追时的想法就不会是不能被看到,而是尽可能逃走了。毕竟按照提姆的计算他是可以直接跑走的,况且那里虽然人不多,但路上也会有几个人,实在不行他只要跑到马路上就好了。
夏洛克说:“他们已经杀了三个人。”
“你是要说他们的危险性吗?”提姆说,“但我不是他们狩猎的目标,按照你们的推测,他们甚至可能不会伤害小孩。”
“但按你的推测,他们也没有救助儿童的想法。”不然伊莎(绑架事件的另一个孩子)早就被他们救出去了。
提姆哑口无言,他盯着夏洛克好一会儿,哈德森太太已经走过来,手搭在提姆肩膀上,担忧地道:“提姆,这件事还是交给夏洛克吧,这实在太危险了。”
“可是……”
提姆话未说完,夏洛克却站起来打断他的话,他淡淡道:“随便你,希望第四具尸体不会是个男孩。”
提姆瞪着他,夏洛克却已经回了房间,还态度十分自然地拿走了他的相机,把提姆气得不行。
哈德森太太还在他耳边说着什么,提姆只听进去了一两句,最后跟她道了别,被她看着回到了家里。哈德森太太原本是想要他在家里住几天的,但提姆拒绝了。
看着哈德森太太担忧的目光,提姆低下头关上了门。
他不是不知道,他们只是担心自己而已。
可是,提姆是固执的,也许是因为父母常年不在家导致他从来都只能自己决定要做什么,没人告诉过他什么是危险的,什么是不应该做的,做了之后会有什么后果。也没有人告诉他,碰壁后应该是放弃还是另寻他路。
一直以来,他都只能自己一个人摸索着、艰难地向前。也只有继续下去,他才会知道结果。
提姆在没有开灯的,空荡荡的家里摸索着上了楼,找到自己的房间,在黑暗中坐了好一会儿。
他拿出手机,找到了法兰克林所在修剪公司的客服电话。
小夏其实已经有线索了,但是因为一些问题没有说。虽然也是我写不出小夏的聪明,只能把他写得像神棍了OTZ
和朋友聊的时候我这样说了,朋友:剧里小夏的推理能力和超能力没什么区别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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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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