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姆的朋友很多。学校的同学,一起打街机认识的孩子,邻居家的小朋友,甚至是贫民区的流浪儿们。
我知道夏洛克有时会雇佣一些流浪儿,让他们充当这座城市的眼睛,但我没有想到提姆和他们的关系也会这么好。据说,还是不打不相识。
我并不在意他和什么样的孩子交朋友,不如说,看到提姆能够毫无芥蒂地和他们玩到一起会让我有种欣慰感。当我成年之后,国籍、人种、身份、地位这些东西就变成了我与朋友们之间的屏障。
在战场上,我见过硝烟、流血、和死亡,它们每一个都是那么可怕,可有时我会觉得生活中的偏见和战场没有区别。
我时常看着提姆,希望这样的日子能够长一些再长一些,就好像看着他和朋友们畅所欲言,我也能回到那个无忧无虑的世界。但我不知道我表现地太过明显,有一天提姆告诉我说,其实那些东西他都知道的。
“但那是错误的,不是吗?”
我惊讶,又觉得提姆虽然通透,可终究还是个孩子。他也许看得穿许多事情知道许多道理,但现实并不是非黑即白的。也只有孩子会一直相信世界是黑白分明的。
不过,我还是没有反驳他,提姆这样很好,非常好。我就说:“是的,那是错的。”
当时提姆用一种很奇怪的眼神看我,我想大概是我的敷衍被他发现了,现在想来还有些愧疚,因为那时的我对于提姆的了解依然浮于表面,我仍将他看作一个孩子。
可夏洛克不这么想,他听着我们的对话当即就翻了个白眼,毫不客气地说:“他又不蠢。”
说完,他扔给提姆一叠纸质文件:“把有问题的人都查一遍,我明天要。”
提姆“哦”了一声,乖乖接过。
我顿时瞪向夏洛克。
——20xx年12月
约翰·H·华生】
……
六月末,伦敦下起了暴雨。
这场暴雨从伦敦南部一直延申到伦敦中北部地区,持续下了超过36小时,街道遍地积水,一些地区甚至出现了内涝现象。而暴雨过后,雨也并没有停止,依旧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整个伦敦都笼罩在潮湿浓雾中。
提姆独自一人在家,坐在二楼窗边的沙发上,一条腿支起踩在沙发边缘,心不在焉地处理着膝盖上大片的擦伤。
这伤是前几天在足球场不小心摔倒擦破的,伤口不深,但面积却很大,看起来狰狞恐怖。当时提姆没有太过在意的,他受过不少伤,知道以自己的恢复速度过个几天应该就能结痂。但没想到,第二天伦敦就下起了暴雨。
空气的高湿度和处理不仔细导致伤口很快溃烂化脓,现在的提姆连贴身点的裤子都不敢穿,大部分时候甚至只能穿着短裤,就怕又擦蹭到伤口。只是即便如此小心了,多日连绵的雨也让伤口恢复困难,提姆时不时就要重新上一遍药。
如今他已经对这伤口感到厌烦了,一边给自己上药,一边对着伤口嘀嘀咕咕,他说:“你能不能快点好起来,不用今天,明天能好就可以的。据说明天雨就要停了,我想考完试和卡特他们一起去公园……”
伤口并不理他。
窗外雨水哗哗的响,将提姆小小的嘟囔声全部带走。
提姆上完药就抱着腿发呆。自从分尸案凶手死亡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期间发生了很多事,例如一些小报媒体怀疑伦敦警局找错了人并造谣,莫名其妙崇拜凶手的群体游行,期间甚至发生了一起模仿案,不过这次凶手很快就被抓到了。
第二名死者的身份仍然没有找到,夏洛克提出凶手是爱丽丝,被警局上层以缺乏证据胡言乱语为由拒绝开展调查,并将一切罪行按在阿曼达·琼斯和比尔·法兰克林身上,草草结束了这起案子。雷斯垂德警探说自己会私下里调查,可惜至今没有线索,爱丽丝像幽灵一样成为了提姆和夏洛克心中的未解之谜。
最后,是提姆收到的那封信。
他可以肯定,自己此前在伦敦没有朋友,后来问过珍尼特和杰克,他们也不清楚。分析笔迹,提姆并未找到能够匹配的人。
还有上面的歌谣……《伦敦大桥垮下来》是一首非常经典的英国童谣,它最早出现于几个世纪前,作者不详,只在儿童中流传着,后被收录进著名童谣集《鹅妈妈童谣》中,之后又传遍了各个国家,出现了不同版本。
不过虽说是不同版本,但歌词的最前面几段通常还是一样的,也就是大桥垮塌这个开端,是一样的。而提姆收到的信中,也只有前面那几段歌词,后面戛然而止,让人不知道它的意思。
还有,原本歌词的第四段应该是“my fair lady”,也就是“我美丽的淑女”,却被改成了“my dear——”。是因为收信人并不是女性,所以改掉了形容词吗?但“我亲爱的”,亲爱的什么?
寄信人没有写完。
提姆并不想去扣这些字眼,虽然小说影视作品中常有一些藏头诗、文字游戏谜语之类的桥段,但现实中探案时会更关注字迹、纸张材料、状态、放置时间等信息,因为大部分时候,罪犯没有人们想象中那么聪明,也很少会有罪犯狂妄到寄信给线索的。
可当这些都没有作用,而上面的文字空缺又像是在故意吸引你的注意时,提姆就很难不去思考。
这封信,提姆也让夏洛克看了。夏洛克看完后沉思许久,只问了提姆一个问题,他问提姆,是什么时候来到伦敦的。
提姆说,是今年三月。
然后夏洛克说,他不知道。
第一次听夏洛克说自己有什么不知道,可把哈德森太太吓了一跳。但提姆和他认识的时间不长,并不觉得有什么。你看,夏洛克也不知道蝙蝠侠的真实身份。
其实提姆有想过的,它会不会和爱丽丝的事有关系呢?可是信息太少,无法分析,就连这个猜测都显得有些滑稽可笑。毕竟,如果说是与爱丽丝、与爱丽丝背后的人有关系,对方又为什么会注意到自己呢?
不应该去关注夏洛克吗?他才是直接发现真相的人。
提姆怀疑,夏洛克应该有些猜测,但也因为没有更多线索无法推理下去。若它真的与爱丽丝有关,那现在最重要的还是找到她。
总之,这封信最后也成了谜团,
而除了寻找爱丽丝和寄信人身份,其他的事情实际上都与提姆无关的。他的年龄虽说是一种限制,但更多的时候还是保护,即便有警员透露出了他的一些信息,大部分媒体也只会用春秋笔法暗示破案的背后有一名孩子,可更多的就不会有了,除非当事人决定公开。读者看了只会觉得编辑在编故事。
倒是有一名女记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了提姆的地址找上了门,提姆认出她就是自己当初在警局见到的女记者,也是后来偷拍现场的弗雷迪·劳兹。她想要采访提姆,被哈德森太太看到赶走了,现在倒是缠上了夏洛克。
提姆为夏洛克默哀三秒。
对于提姆来说,接下来的这两个多月都很平静,他按部就班地上学、交友,偶尔晚上还是会出去,只是没有以前那么频繁。
在新的地方,提姆交到了新的朋友,如今也不再有刚来伦敦时的孤独。
……希望明天伤口可以好起来。
傍晚时,这场持续了将近一周的雨终于停了,云朵散开,露出的夕阳金灿灿。
提姆把速食披萨塞进微波炉,一边看着电视新闻里播报的灾情情况,一边等待食物。
这时,他听到楼下有人摁响了门铃。
提姆以为是哈德森太太,因为她说今天会过来一趟。不过出于警惕还是站在板凳上看了看猫眼,这一看,提姆就惊讶了。
不是哈德森太太。
大门打开,露出外面比提姆高了一个头的男孩,还有他身后站着的几个孩子——是之前在贫民区见到的那些。
那时,他们帮提姆确定了阿曼达雇人假扮法兰克林,不过提姆也给了报酬就是,之后也没再见过……
提姆警惕地皱皱眉,眼睛扫向街道上的行人,手维持着按在门后把手上的动作:“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
“你不是侦探吗?”为首的那个男孩抬着下巴,语气也很僵硬:“你自己猜。”
“侦探可不是靠猜的……”提姆不满地嘟囔。在贫民区的那次接触称不上愉快,提姆当时处于兴奋状态没有怎么意识到,等后来冷静下来了,才发觉自己的不对。此时正有些心虚。
不过,对于他们是怎么知道自己住处的,无非两个,一是夏洛克告诉他们的,毕竟夏洛克和他们认识,二就是有其他孩子看到了。
伦敦是座繁华的城市,但表面越鲜亮的地方,暗地里的阴影就越黑暗。这座城市从不缺少偷渡者和流浪儿,他们像是下水道里的老鼠蟑螂,也像是这座城市的眼睛,永远注视着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提姆看看那个男孩,又看看他身后的孩子们,想了想问:“你们找我有什么事吗?”
那男孩张了张嘴,又说:“你不是……”
“你看医生的时候也这样说吗?让医生自己看哪里痛?”提姆打断他。
男孩一呆,沉默一瞬,扯扯嘴角干巴巴道:“……我们可看不起医生。”
提姆顿时闭上了嘴。
两人互相看了一会儿,最后是提姆先说:“抱歉。”
男孩仰起头“哼”了一声,眼珠向斜上方飘,还叉着腰,颇有种胜利地架势,还是他身后的女孩戳了戳他,他才重新低头。手在兜里掏啊掏,一副踌躇犹豫的样子,最后还是上前一步。
提姆警惕地往门后缩了缩,但对方的速度更快,不给他疑惑的时间,直接把手里的东西塞进了提姆手中。
那是一摞零钱,有纸钞有硬币,其中硬币最多,但最大的面值都没超过1英镑。大概数一数,加起来可能都不到10英镑。
提姆愣了一下,看向男孩。
男孩抓抓头发,眼神看着地面。他说:“你不是侦探吗?我要委托。”
我回来啦!
新的案件!本次案件以孩子们为主,不是很会写小朋友,毕竟我已经工作了,希望不会有违和感(祈祷.jpg
这些孩子就是贝克街小分队的孩子了,神夏剧里的维金斯是个青少年(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记错请告诉我),设定也比较的,不符合国情,这里按照原著小说里的流浪儿来写。
然后,嘿嘿,上章的问题没有人猜到!这我就安心了(不是
问题是信是谁寄的,而不是案件背后谁主导。至于主导者和寄信人是不是同一人,猜!
不过,毕竟我们有小莫这一个误导向,加上此前确实没有其他信息提及,而且是中后期才会真正出现,猜不到很正常,以后会慢慢放出来的。不过小莫的宿敌是小夏,这里还是不更换的。
如果有在揭晓前猜到的,我会在之后给发红包!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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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第 2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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