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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提姆很喜欢吃速食食品,锅里煮一下,或者放进微波炉里几分钟就可以吃的那种,其中快餐类的披萨汉堡炸鸡薯条尤为喜爱。

大部分时候他都是这样吃的,而且他的饮食极不规律。工作日要上学时还好,中午要和同学们一起吃饭,他就会买一些面包饼干带去学校,放学后会先找餐厅吃完饭再回家。至于早上的早餐,偶尔会自己煮一个鸡蛋或者喝杯牛奶,但也只是极少数时候,因为提姆不喜欢水煮蛋和牛奶的味道。当然,似乎所有小孩都不喜欢这两样。

有时候如果来得及,他会买个面包当早餐,但提姆早上向来起得晚,就总是来不及的。

除此之外,一到放假不用上课的时候,提姆的三餐就会变得十分随意,完全是想起来了才会吃,想不起来的时候可能需要饿狠了才会意识到。而如果要吃,就是吃他屯了一冰箱的速食或者点外卖。

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发现他这个毛病,他家里也没有大人,没人看着他。而且,由于总是能见到提姆,我们、我和哈德森太太都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变化,直到一个长假的某一天,夏洛克说提姆瘦了,还说希望他不要把自己饿死。

我们这才发觉提姆根本没在好好吃饭。

在知道提姆放假时都在吃些什么东西后,哈德森太太很是生了一场闷气。我们都知道,提姆有时遇到事情是不会跟别人说的,他只会自己憋着,尝试自己解决,直到事情发展到瞒不住了才会说,可他说的时候很少,没有人知道他真的瞒了多少事,因为大部分在我们发现之前他就已经自己解决了。

……

……哎,提姆。

希望他能平安健康的长大。

——20xx年12月

约翰·H·华生】

……

“委托?”

提姆瞪大双眼,又看了看手中那一叠钱币,纸钞皱巴巴的,硬币凹陷里也有不少黑色污渍。

流浪儿童的生活并不好过,虽说英国对于儿童的保护和教育制度都十分先进,但这可不包括无父无母的流浪儿,他们有时连吃饭都困难,也不知道这些前他们到底攒了多久。

提姆注视着面前的孩子们,他们有的比自己大,有的比自己小,身高不一,肤色也不一,唯一相同的,大概就是他们的穿着了。

陈旧,脏乱,单薄或不合身,比犯罪巷的孩子好一些,又似乎没有区别。

也许全世界贫民窟的孩子都差不多。

提姆侧身让开门,偏了偏头示意他们进来:“进来吧,跟我说说详细情况。”

孩子们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由男孩带头,一起挤进了提姆家。

提姆家客厅虽然不算很大,但装下四五个孩子还是绰绰有余的。他们刚进来,就闻到从厨房飘出的披萨香味,忍不住吸了吸鼻子。

可是,现在他们是在别人家里,如果对面是成年人他们可能还不会在意太多,可他们面对的人是和他们一样大的孩子,无论是好胜心还是自尊心都让他们不想表现地太过明显,也不乱碰家具,就拘谨地站在空地上。

也许是为了转移注意力,男孩率先开口打开了话题:“我叫维金斯,我要委托你帮忙寻找丽兹的发卡。”

提姆看他们的眼神在不住地往厨房飘,找出一次性杯子,给每人倒一杯水,一边指了指沙发和椅子说:“你们先坐吧。”

等每人手里都捧上一杯茶,各自找了地方坐下,提姆一个人坐在他们的对面,才说:“发卡,是之前你说在找的那个吗?”这话是问的女孩,上次在贫民区时她说她之所以看到阿曼达·琼斯和流浪汉的交谈,就是因为在找丢失的发卡。

两个多月了,还没有找到吗?

提姆心中浮现一个疑问。

名叫丽兹的女孩点点头。她是个很聪明的女孩,上一次她说话就很条理清晰,毫不露怯,这一次也一样。

她说:“那是我妈妈给我的。”她用手指抵在下巴上,眼睛斜向上看,回忆道:“妈妈说只要我拿着发卡,她就会回来找我的。”

提姆顿时一愣。

丽兹却没怎么在意,她继续说:“其实我知道大概率是不会的,我没见过有孩子的父母会回去找他们。但那是我的发卡,我就那一个,所以我还是希望能够找到它。”

“你可以帮我找到吗?”

提姆沉默两秒,先问了一个问题:“为什么不找福尔摩斯先生呢?你们和他应该更熟吧?”

流浪儿童大多都是被父母抛弃,或者父母死亡没有亲人的。这样的事太多了,与其没有意义的同情安慰,不如先思考他们的委托。况且他们看起来也不想别人去安慰,尤其是被自己这个和他们一样的孩子安慰。而且……

对于提姆的问题,丽兹这次犹豫了一下,转而看向维金斯。

维金斯抱着双臂,撇过头哼哼了两声说:“他不会接这种委托的,反正我没有见过。只是找个东西而已,也用不着麻烦他。”说着他还斜眼瞟了提姆一眼,那意思看起来就是:你来做刚刚好。

提姆拳头硬了一下。

他不高兴地瞪维金斯一眼,对丽兹说:“好吧,我会尝试帮你去找。但是时间已经过去太久了,如果它是掉在哪个地方了,可能已经被人捡走或者扔到垃圾场了,我不确定还能不能找到。”

“没关系,我有心理准备的。”丽兹说。

提姆想了想,最后掏出一本笔记本,拿出笔,将桌子上的点心推远,端端正正地把本子放在桌面。他一手拿笔,一手握拳放在嘴边,“咳咳”两声清清嗓子,一本正经面色严肃地对丽兹说:“好的,那我接下你的委托了。”

“那么现在,先跟我说一下案件情况吧!”提姆顿了顿,让自己不要显得那么激动,“我是说,发卡的样子、你最后一次见到它是在什么时候什么地点,在发现它不见之前都去过哪些地方……这些你还记得吗?”

要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正式接受一个委托,哪怕是这种听起来很麻烦也没什么含金量的寻物委托。可是所有侦探的职业生涯中都必然少不了找猫、寻找丢失物品的委托。

不同于小说和影视剧,现实中没有那么多案件让侦探们去解决,他们大部分时候还是像这样,奔波在一件件平凡无奇、枯燥乏味的委托中。没有惊心动魄,没有爱恨情仇,大部分的侦探甚至只是因为找不到合适的工作,或者不适应上班打卡的生活,自己又有一点观察上的小小天赋,才会选择“侦探”这个职业的。

但是,“侦探”依旧是一提起来,就会让人觉得是神秘、理智、与危险共舞的存在。

因为有人赋予了这一名词独特的意义。

像蝙蝠侠,也像夏洛克·福尔摩斯。或许,未来的提摩西·杰克逊·德雷克也能赋予它意义吧。这没有人知道,就像提姆也不知道,蝙蝠侠是不是也在黑夜里替人找过猫,夏洛克有没有帮人找到遗失的珍宝。

无论如何,提姆人生中的第一次正式委托开始了。委托人是小孩子,受委托人同样是个孩子,他们在一起开了一个简短的会议,会议不严肃,不庄重,还有点吵闹。

或许是因为提姆表情里的严肃认真,但又不乏平静理智——虽然因为年龄小导致他看起来一点气势也没有,反而会让人觉得有些可爱好笑,像个小大人似的,可这却让其他孩子们都松了口气。

对方没有拒绝,也没有嘲笑他们,还是同龄人,不会将他们当作孩子来糊弄。

紧绷的氛围顿时一松,之前不敢说话的孩子也开了口:“我记得我记得!”

“大概是4月3号,或者5号?反正是四月初,我记得那天丽兹出去了很久,直到傍晚才回来。她回来的时候心情很差,之后就经常出去,每次都回来很晚,也不跟我们说是怎么了。还是我们后来问了好久她才说的。”另一个孩子说。

“对!而且那发卡可好看了,我有见过。粉色的三角型发卡,上面有白色斑点和水晶草莓,亮晶晶的!”

“我记得丽兹是从西边,布里克巷那边走回来的。对吧,丽兹?”

女孩点点头,认同他们的话,随后又一点点补充。

一群孩子七嘴八舌地将自己知道的情况讲给提姆,提姆鼓着脸皱着眉,抓紧在本子上记下信息。期间,提姆注意到维金斯总是在不停地看向丽兹,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这是有什么事吗?

提姆疑惑。

不过还没等提姆细想,丽兹说的一句话引走了提姆的全部注意力。

“我最后一次见到发卡,是在大桥旁边?”丽兹回忆道,“嗯,是桥边!”

桥!?

或许是因为最近一直在思考那首儿歌的意思,还有其背后可能存在的人。提姆听到关键词时差点一个激灵从椅子上蹦起来。

他身子都挺直了,捏着笔的指尖用力到发白,脱口而出地喊了一声:“桥?!”

这一声喊得有点大声,一下把所有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原本吵吵闹闹叽叽喳喳的声音瞬间停下。有男孩手里捏着饼干,嘴角还带着饼干屑,就这么看了过来,在看到自己手里的饼干后才发现,他们讨论地太过忘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吃起了桌子上的点心。

顿时就有些不好意思,放也不是,吃也不是。

提姆可不在意这个,这本来就是他暗示引导的,他只是盯着丽兹又问了一遍:“桥?什么桥?哪里的桥?”

丽兹也被他吓了一跳,但或许是因为他们第一次见面时,提姆也是差不多的状态,她想了想迟疑地回答:“我、我不知道它叫什么,但是我记得它旁边有座教堂,离得很近。哦,桥离这里也不远。”

啊。

提姆一下又泄了气。

距离教堂很近的大桥,离这里也不远的桥,是威斯敏斯特大桥啊。

不是伦敦桥。

泰晤士河几乎分开了南伦敦,为了跨过河流,伦敦历史上在这条河上修建了众多桥梁,即便到今天,想要数清泰晤士河上的桥都有些难度。但在这么多大桥中,只有一座桥被称作伦敦大桥。

也就是童谣里的那座桥。

提姆懊恼地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觉得自己真的是有些应激了。他吐出一口气:“好吧,没事,请继续说下去吧。”

丽兹看看提姆,确定他没问题了,才继续说:“那天我是要去帮忙送东西到别人家里……”

作为流浪儿,他们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经常饥一顿饱一顿,为了填饱肚子,他们就时常会去帮人做一些自己能做的事。比如卖报、送信、代购。

丽兹当天是替人送花,花店临近威斯敏斯特大桥,她来回两趟都路过了,据她自己说,在拿到花束离开路过大桥时,发卡应该还是在兜里的。等到送完花快要到家时,发现发卡不见了,就急忙沿着来时的路寻找,但都没有找到。

“那会不会是掉在了收花人那边呢?”提姆问。

丽兹点头:“有可能,能找的地方我都找了,但因为收花的人住的地方……”女孩顿了顿,“正常情况下,我是不能进去的。”

安全和**性极好的住宅区,进出需要刷卡,拜访需要住户本人确定后再登记,正常情况下是不会让明显流浪儿打扮的丽兹进入的。

“没有再联系对方吗?说不定她不会介意你过去找的。”

丽兹低下头:“没有,听说她不常住在那边,最近也不在伦敦。”

提姆看了丽兹一眼,记下那处地址。

之后又问了一些问题,提姆看看笔记本,觉得可以了,就停下了,他只是又最后问了一遍丽兹:“确定没有遗漏的地方了吗?”

丽兹思索片刻,摇摇头:“我记得的就这些了。”

“好的。”提姆合上本子,他扫视了一圈,说:“然后,我明天还需要考试……”

“没事儿。”维金斯不等他说完就摆摆手,“丽兹之前说了,这个不急的。”

丽兹抿抿嘴,点头附和道:“对,不急的,反正……我已经找了这么久了。”

他们知道,正常的孩子是需要上学考试的,如果学得不好还会被父母说。

但谁知道提姆却惊讶地眨眨眼,说:“啊不是,我的意思是……明天没有时间,我还和别人约了,所以我们今晚就先去把路走一遍吧。”

“?”

披萨被遗忘了,哈德森太太也……(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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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第 2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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