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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卖国贼·身份

再眨眼之后时候眼前的场景已经换了一番。

东京法学院留学生宿舍内,两个中国留学生青年正在围着桌子聊天写信。他们身后的榻榻米上坐着三个意外卷进历史漩涡的苦命学生。

“我现在只有一个问题,为什么又是大休?”陈风率先发言,“如果是平时,我倒是很乐意参与进来欣赏历史,但为什么是本来可以在家里打游戏睡觉的大休啊?”

为什么每次都是大休?为什么偏偏是大休呢?

古余兮也疲惫地摇摇头:“为什么是本来可以躺着吃零食追剧的大休啊?”

周宇则模仿他们的句式感叹道:“为什么是总结归纳知识点和自我检测学习成果的大休啊?”

接收到另外两人冰冷的眼神刀之后他默默闭嘴。

古余兮沉思道:“这不科学啊。上次我们进入诗歌可以说是能量波动加上我们本人的心性能够融入到诗歌中还勉强说得过去,这次算怎么一回事啊?”

陈风纠正她的错误:“我觉得之前也不怎么科学。”

“或许是我们中有人对曹先生很是钦佩或者憎恶?”周宇则刚推测完接着就被自己给否定了,“那就只能是能引起一些文字和物品都能借机产生情景漩涡的能量波动产生了。”

“关键是,这得多大的能量波动啊?”古余兮回忆道,“一年前老陈被困住那次还是因为有五个博物馆的意灵苏醒,外带有本历史书和老陈没日没夜的投入研究态度呢。”

陈风听了弱弱地开口:“这不得江城所有的意灵出动啊?”

“应该不是,没有灵力牵绊不至于随机造成漩涡。”周宇则说,“会不会是百年前那个岁岁?”

古余兮点点头:“有可能,出去就查。”

周宇则赞同:“那我们现在先通完剧情。”

陈风说:“根据这俩的对话,这里应该是日本大学,大概对应历史书开眼看世界的那个环节。”

“可是这和曹汝霖有什么关系?”

周宇则解释道:“曹汝霖是亲日派,早年日本留学过。”

刚说到这里,那两个留学生就提到了曹汝霖:

“话说你知道曹汝霖吗?”

“当然知道了,他成绩可好了,现在在一家裁判所实习呢,不过好像快回国了。”

古余兮总结道:“所以这个场景中可以提取的是学生或者学霸。”

“对!”陈风突然疑惑,“等等,我们为什么要答题啊?”

周宇则冷淡地说:“因为这段文字漩涡的内容就是个问题。”

陈风恍然大悟:“哦哦哦!”

眼前景色再变的时候,陈风都已经不再感觉惊讶了。

“我只有一个问题。”

周宇则提醒他:“你刚刚也是这么说的。”

陈风没管他继续问:“我们这个场景切换都不带加载的吗?突然就变了。”

周宇则问:“难不成还得给你来个背景模糊再清晰?”

“你,”陈风指着周宇则警告他,“闭嘴。”

古余兮开始承担大局,解释道:“因为这本来就是文字的场景再现嘛,不能拿它和游戏建模比啊。”

“说的也是。”陈风道。

接着是回国后就在商部任职、考中进士、并且在进士馆讲授刑事法律。

三人把这些职位都记住,不断切换下一个场景。

陈风感叹道:“他职务还挺多啊。”

辛亥革命后,政府成立司法部,曹汝霖辞掉官职申请律师证书,成为民国天字第一号律师。

他帮死刑犯辩护成无罪释放,一时名声大振,家喻户晓。

三人坐在赵家楼曹汝霖的事务所里,看着他接下一个新案子,甚至愿意接受比平时辩护要低的费用。

曹汝霖多次接下一些低费用但却有重大难度的案子,三人直呼人性的复杂。

这桩案为一名曾服侍过溥仪的太监和一名从良□□的离婚案。

在法庭上,曹汝霖给出离婚的三个理由:

其一,男方是太监,不能娶妻;

其二,男方还有一位正房在老家,有重婚嫌疑;

其三,男方有家暴行为。

接着就进入公开辩论环节。

坐在观众席上的三人抱着吃瓜的态度聊的不亦乐乎。

陈风问:“你说这婚能离成吗?”

周宇则说:“理由充分,加上曹汝霖辩护有方,应该能成。”

古余兮说:“那可不一定,根据故事发展情节,他总得失败一次才合理。”

陈风突然感慨道:“你们说这放到现在,这么严重的情节是不是还得等离婚冷静期啊?”

此时审判长认为两方感情不和,双方同意后应该允以离婚。

然而这位法官好像坚持着劝和不劝离的迂腐观念,以超过诉讼时效驳回了前两个理由,以证据不足驳回了第三个理由。

陈风激动地站起来:“我靠,这都能驳回?”

周宇则给他解释道:“这个时候法律都不完善,估计离婚都是刚被允许。”

审辩庭外的民众也都议论纷纷。

曹汝霖则是继续找漏洞,有条不紊地进行辩护。

男方见状大喊:“离婚?有本事把我给你赎身的300大洋还回来!”

曹汝霖一笑:“这位先生,你知道你有人口拐卖的嫌疑吗?”

法官还未开口,男方立即拿出一张收款字据来:“我记错了!”

“这300大洋不是什么赎身钱,而是她之前在青楼欠下的债务!”

男人接着说:“你只要能把这300还回来,我就同意离婚。”

字据内容是男方代女方偿还300元。

曹汝霖继续申辩:“根据《民国暂行民律条案》规定:婚前有特定契约,按特定契约执行,否则婚姻成立之时,债权债务之主体合并,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这是什么意思?”

曹汝霖解释道:“离婚涉及人身,属于公益范畴,钱债只涉及财产,属于私意范畴,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最终审判庭的判决,女方获得自由,并认定赎身价款的支付为男方的自愿行为,不予返还。

辩护以成功结束。

陈风突然问:“我们现在在经历历史?”

古余兮解释道:“文字呈现的漩涡只是文字关于情景的记忆,结合进入者的理解,不然他们说话我们估计都听不懂。”

陈风叹了口气说:“啊,我还以为见证历史了呢。”

“倒也算是见证了,”周宇则补充说,“理解见证。”

古余兮不禁感叹道:“这大概就一种好结果吧。”

周宇则说:“嗯,没有符合你的故事情节。”

陈风说:“所以这段的答案是【律师】!”

下一场景:

袁世凯打算任命他为外交部次长,曹汝霖多次委婉拒绝:“我家本就不富裕,上有老下有小,做律师都不够我养家糊口的。”

“你何必做个律师,这不就是从前的讼师吗?”

曹汝霖正色道:“律师与讼师绝对不同,律师根据法律,保障人权,讼师歪曲事实,于中取利。”

袁世凯问他:“你做律师,月入几何?”

曹汝霖答:“不能预定,因我不计报酬,月只可2000元左右。”

这下轮到袁世凯沉默了。

周宇则在一边补充道:“鲁迅当时月入300.”

“我靠,差距这么大?”陈风问,“你怎么什么都知道?”

“这个是真的巧合。”

最后袁世凯严肃地说:“你们年轻人,不应只图安乐,正应该为国家效力。”

“你回去再想想,国家用人之际,不应自甘退诿,我明天即发表命令了。”

陈风在一旁说:“这话怎么这么熟悉?”

而任命之后,就是他成为“卖国贼”的原因了。

他与外交总长陆征祥一起同日本公使就《二十一条》举行谈判,多次私访日使,密议成交条件,起草有关文件。后与日方借款,由他经手达一亿日元。

这段走马观花般一直转换的场景又揭示了他太多职务:外交部次长,交通总长,外长,财政总长。

当三人出现在拥挤的学生人群中时,就知道历史书上的这一段,马上就要来了。

参考(案件内容和故事来自):

网易文章:法律先生《民国往事|从这桩离婚案中,重新认识「汉奸」律师曹汝霖》

曹汝霖:《一生之回忆》

《刀笔菁华》

曹汝霖百度百科

赵家楼百度百科

梅思平百度百科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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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卖国贼·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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