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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言莫续·滤镜

汤屏啊汤屏,你什么毛病非要装不认识他!

汤屏在别扭地自我介绍完之后第138次后悔自己的行为。

万奶奶乐开了花:“嗨哟小汤啊,你今年多大啦?毕业了没?干什么的?家住哪里啊?”

“……”

汤屏顶着男人打趣的视线,磕磕绊绊回答:“今年21……大三,还在读大学,杭州人……”

“哎呀杭州好杭州好,”万奶奶开心得跟个孩子似的,“浙江姑娘都长得漂亮。”

收到称赞人自然都是会开心的,汤屏也不例外。就在她讪笑着打算收下这个赞美时,万老太太给她迎头一棒,“适合当媳妇儿。”

“?!!!!”

汤屏本来就做贼心虚,这下更是给吓得跟当场抓包似的:“奶奶您说的什么话,我怎么可能馋他身子?!”

讲太快没听到的万奶奶:“?”

虞既:“噗嗤。”

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的汤屏:“……”

毁灭吧,就现在。

她生无可恋地想到。

民宿里有包三餐。老人家煮的一手好私房菜,并且从不在食材上吝啬,游客们来了之后纷纷直呼乐不思蜀,某个方面上来讲,这也是圈客的一个因素吧。

墙上的时针依旧在安安静静地宣告着时间的流逝。眼看现在快到饭点,万奶奶也没了时间跟他们聊天,继续当这个媒婆。只招呼虞既一句:“去带小汤好好逛逛,人家可是客人,你可要好好招待啊。”

小、小汤?

他微笑颔首:“嗯。”

汤屏盯着老太太离开的背影,后知后觉道:“万奶奶怎么突然喊的那么亲密啊?”

虞既在她身后浅笑道:“可能她认准你当孙媳妇儿了吧。”

她脸“腾”的一下子红了:“?!!”

“哈哈,开玩笑的。”见她这个反应,虞既微敛了些笑意,体贴道:“她一向喜欢为小辈们牵红线,你别介意。人年纪大了,有点爱好也不容易。”

汤屏笑笑,摇摇头,“我不介意。”又默默在心里补充道,毕竟花花草草好像也确实禁不起万奶奶那么折腾。

虞既故作不经意地多看了她几眼,嗯了一声后不自然地抚了抚自己的腕骨,自言自语一般道:“你没误会就好……”

两人又走了一会儿,许是找不到合适的时间走人,汤平彻底错过了最佳逃跑时间。

“……”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我该说什么?我要找什么话题?今天天气真不错?没想到我们这么巧遇上,太有缘了?

嘶……怎么尴尬中还透露着一丝油腻?

不对。

汤屏醍醐灌顶一般,他猛然回头看向姿态放松的男人:“虞、虞先生。”即使是在质问他,少女的话也显得十分没有底气:“那个……您推荐的民宿原来是您家开的呀?”

虞既缓缓笑了。他脸不红心不跳的跟她瞎扯,不见一点心虚:“对呀。”

汤屏有些狐疑,但又不知从何说起,现在局促的人反而成了自己:“您……为什么要推荐您家的民宿,让我们来旅游啊?”

她也不是毫无心计,充其量只是有点迟疑和害羞,但并不是傻——毕竟也是能画漫画的人。没点联想能力,她在这行也混不下去。于是乎,汤屏望向虞既的眼神里带上了些希冀。

如果他提前知道了她的行程,他就完全可以跟着过来。假如,她是说假如,如果虞既真的是故意的,那他……

少女的眼睛形状似杏,眼角圆润,褐色的眼眸盯着人的时候,看起来像极了一只猫。瞳仁大而干净,清纯得不谙世事。

有那么一瞬间,虞既觉得自己好像感受到那么一丝隐秘的罪恶感。他也不喜欢骗人的——尤其骗的是一只真正单纯到极致的小猫。

他不由想起了那只被自己起名为“惯养”的小橘猫。那只小猫似乎和汤屏一样:仗着涉世未深,就强行被安上了一个意味不明的昵称。

他骨子里实在算不上什么温柔的人,也有年少轻狂,喜欢恶作剧的时候。被他恶搞名字的猫就是最好的证据。可眼前的少女似乎丝毫不懂这点。

只是被他那双手欺骗了。

手指骨节分明,食指和拇指上有长期握笔所留下的茧,平日里也穿的是各类的浅色衬衫。似乎在记忆中也听到过不少同事调侃他,说他像那些狗血电视剧里的男二。永远穿着一袭干净的白衬衫,活在女主角看不到的角落里,被观众们供奉为白月光。

他听了这些评价,却只觉得好笑。

有时他也会停下在键盘上敲击的手。然后望着自己的手出神。然后瞥见手背尾端上那两颗妖异的朱砂痣,总是不由嗤笑。

冤枉,他还真不是什么高高在上的白月光。

或许上天也是因为知道他不是什么好人,所以才用这么明显的方式,在他的手上打上了两颗“防伪标痣”。令人不信服都不行。

“这个啊,”虞既作沉思状,然后很快恢复与往常一样温文尔雅的笑容,嘴上却说着:“我是一个商人。我推荐你到我家开的民宿消费,这不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吗?”

汤屏一愣。

“原,原来是这样啊。”她为自己找补了几句,“但不管怎么说,还是谢谢你。”

“我很喜欢您的家乡。”她扬起一个可爱的笑容。

那天的阳光不偏不倚,恰好打在她的侧脸上,投下了一块光斑,将她的脸照得几乎光彩。使得虞既心里小小地震荡了一下。

“扑通扑通。”

有一种莫名的难以言喻的悸动在血液里蔓延,最后从四肢百骸流回心脏,形成了一份难言的感情。

真奇怪。虞既心想。

没有任何一个瞬间如此确切地觉得,自己真的喜欢上了一个人。

女孩似乎是意识到没话聊了,于是伸了伸懒腰,打了个哈欠自嘲道:“哈啊……早起真的太难受了,”与男人挥了挥手,“那我……回去睡回笼觉了?”

他失笑,“祝好梦。”

望着女孩儿逐渐远去的背影,他难得地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

汤屏回房后看了一眼时间。

上午10:21。

简忱真的不明白汤屏为什么会喜欢看日出。

她承认天空确实好看,但是真的没有必要特地大晚上爬起来去看。汤屏闻言,也只是轻飘飘地反问她,“如果我说想现在去海边看日出,你是会骂我神经病,还是会问我准备带什么口味的汽水?”

那时已经是凌晨三点半,她们开摩托刚好半小时到海边看日出。

“……”

那个夏夜,因为简忱随口问了一个问题,两个女孩就一起发疯,喝着葡萄汽水,凌晨四点看到了将醒的海。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狐朋狗友,臭味相投。她们的生活作息实在没谁比谁正常。

打那以后简忱再没质疑过汤屏的发疯行为。

包括这次说走就走的跨省旅游。

乡镇傍山而建,民宿更是直接坐落在山顶,能够望到整个山陵最好的景色。她倒是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太阳从山脚升起。那种被大自然折服的感动,是无法估量的!

汤屏承认,她当然是困的。

她实在算不上勤奋,毕竟是个连更新漫画都会极限卡点的人。

简忱对日出无感,一到地方只顾着打哈欠,强撑着看了几眼汤屏支着相机一顿操作猛如虎的姿态,没两下就回房睡觉了。

倒是汤屏看着已然天光大亮的风景,反而有点睡不着的感觉。

不过这很显然是她的错觉。

因为没过几分钟,她就沉沉地睡了过去。等她再次悠悠转醒之时,已然太阳当空照。

当然,她是醒了,身旁的人依旧纹丝不动。

“……”

迷茫中,女孩又下意识地用被子把自己跟蚕蛹似地包了起来。然后慢吞吞地看了一眼手机,这才有点从混沌中反应过来的意思。

下午2:43。

“……”跨省发疯旅游果然是要付出代价的。

汤屏本来以为自己顶多睡到12点,到时候刚好起来吃饭的,谁知道居然一觉睡到现在。

万奶奶在饭点的时候不会来叫过他们,结果无人应答吧?

天哪,太尴尬了。

汤屏简直不敢想老人会用怎么打趣的眼神看他们。

她不知道平生第几次忏悔:她一直以来都知道自己这生活作息跟猫似的昼夜颠倒,得胃病也确实活该。

“咕~”伴随着肚子明显的声响。汤屏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微瘪下去的小腹:“……”

不想吃饭的事还好,一想到她那肚子直接就不客气地开始叫了。

刷了一会儿手机,她整个清醒过来。干脆起身去洗手间里洗漱,接着偷偷摸摸地下楼找吃的去了。

汤屏:谁能想到啊,家里最大的耗子居然是我自己。

整个民宿的生活气息十分浓重。一楼的餐桌是很普遍的木桌,用的是一种老式的小帐子将那些饭菜框在里面,看起来简直跟她外婆家没两样。

汤屏堪称熟练地掀开罩子,然后顺理成章地发现了给她留下来的午饭。女孩儿一边吃着,一边感叹人生圆满:这家民宿的服务真的好到让她惊叹的程度了,至少还会给她留饭。

不像之前跟的某些旅游团,起得比狗早,睡得比狗晚,一天下来就是不停地走啊走。连吃饭也是一大堆人围在一起吃的大锅饭,气温热的时候只有头顶的风扇“吱呀呀”地在转。不能说索然无味,简直是提不一起点食欲。

眼下还有这些,简直好了太多!

汤屏操作几下手机,一个电话打过去,催简忱起床——这饭准备了两个碗筷,另一个很明显是简忱的。她可不想让老人的好意付之东流。

出于工作需要,就算再烦,简忱的手机也不会关静音。虽然等待的时间稍长,但汤屏还是等到了电话接通。

“干嘛。”那头声音模糊,是很直观的鼻音。

汤屏舀了一勺汤,“给你留了饭,再不下来吃就凉了。”

“……啊?”简忱似乎也没想到还有留饭这个操作。

汤屏为了防止她犯懒,补充道:“人家特地给你留的,好歹是人家的好意。”

“啊啊啊啊……”汤屏听到那头一阵摩挲的声音,估计是简忱在换衣服。她一点好气没有,“今天你别想让我跟你出去玩了,我连续起了两天的大早。就这还不如让我回去上早八!”

汤屏无聊地碰着汤匙和瓷碗,发出了一下一下的脆响,“啊……那我怎么办啊?我不想睡。”

“找个靠谱的人带你玩,别来沾我边。”

说着就挂断了电话。

汤屏还在那出神地想着事。

她的处女作《古庆》讲述的是一堆小伙伴们在小镇里鸡飞狗跳的日常琐事。剧情新颖且欢乐,人物性格鲜明,具有浓厚的风土人情。加上古风水墨画的表现手法,就显得非常的温馨有趣。

其实她本来是打算画一个以恋爱为主基调的故事,但是在做完人物小传后,他突然发现恋爱元素比较突兀,所以改成了群像——比起两个人的主场戏,她更喜欢描述少年的天真烂漫,侠肝义胆,以及热热闹闹的人间。

但她在画风稳定下来后,依旧乐于创新,她这次打算换一个风格。

虽然是出于意外,但汤屏在看到虞既手的那一瞬间,就决定将故事背景定在民国。

不为别的,实在是男人的手长得太符合她心意,甚至光是看着就很容易让人浮想联翩到一个战火飞扬,断壁残垣的时代。

或许是天赋,有的人真的自带故事滤镜。

她真心实意地打算画一部恋爱漫画。

男女主的人物小传已经写完了,故事背景则是定在了民国。但这次她想亲自搭建一个世界观。至于取景地点,她决定就是这个小镇了。

“不去就不去吧,”汤屏拿上自己的拍立得,“我自己去也一样。”

虽然已经提前做过功课,但她还是对周遭的地形不太了解。

据说当地最出名的应该是小镇里的古坊小巷,青砖白瓦——还是民国时期留下来的遗址。现在被开发成了旅游地,但因为地方偏,游客不多,所以还是本地人居多,民风淳朴。

怀揣着不安的心态,她一个人走到了小镇门口,看着牌匾上写着苍劲有力的四个大字——声引镇。

汤屏突然就没来由的退缩:她本来就是路痴,在没有简忱的陪同下,她到底是哪来的勇气一个人独闯小镇的?

毫不夸张地说,得亏她不是北京人。就那七歪八扭的胡同小巷,她转一天都不一定转的出去。更别说这看着就结构复杂的小镇了,她光看着就有一种极其强烈的晕眩感。

这时候,她才想起了简忱的好——现在的她就犹如失去了导盲犬的盲人一样无助。

她正头疼地划拉着手机,思考自己一个人逛完古城并且不迷路的成功几率。

下一秒,她灵光一闪:眼前不就有一个熟人吗?

太久没写这篇文了,手感不太好,后面会努力调整回来的(加油加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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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言莫续·滤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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