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问雪想回去了,她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回到自己柔软的大床上,被人伺候着沐浴更衣。
阮家太穷了,身为阮二小姐,阮清和连个贴身丫鬟都没有,事事需要她亲历亲为,夜里起身,想喝口水还得自己去烧。
可她的哥哥不允许,他就站在那儿看着。
良久,待钟书玉忙完,南宫慕羽道:“我让人把之前的院落收拾出来,你若不喜欢,再换别的。”
他说的,应该是钟书玉之前住的那间。
“哥哥!”南宫问雪气极,“你留她做什么?”
“不必了。”钟书玉道,“我打算离开盛京,立刻走。”
这会儿天色尚早,能赶在天黑前到达驿站。
“哦。”南宫慕羽问,“你有钱吗?”
“……”
钟书玉摸了摸衣兜,比她的脸还干净。
谁会在尸体身上放钱,棺材里倒是有垫背钱,可那点也不够她到天阙。
南宫慕羽了然一笑:“你既不想留,我派人送你可好?叫了我这么多日的哥哥,总要承担一些哥哥的职责。”
韩云州挡在钟书玉面前,道:“不必费心,我在北衙十载,虽不如国师大人富贵,送她离开的钱还是有的。”
由他送,谁知道会送去什么地方。
钟书玉紧张地看着他,生怕南宫慕羽又祭出本命剑,架在脖子上威胁她,问她留下还是看着他死。
还好,南宫慕羽没那么做,只道:“那就辛苦大哥了,正好有现成的马车,送她到十里亭总可以吧。”
钟书玉松了口气,或许她想多了,在南宫慕羽心中,她没那么重要:“好。”
十里亭。
韩云州回去拿钱,其他几人等着。
凉风习习,路边草叶似波浪起伏,是近一个月来难得的惬意时光。
灵榕长身玉立,仙风道骨,乃世间少有。他戴着帷帽,银白色的长发变成昨日普通模样,遮掩气息站在一侧,仍旧夺目。
南宫问雪心生好奇,在她印象里,书中没这么一号人物,可这般风采,又不似寻常角色。
她观察的太过入迷,连哥哥一直盯着钟书玉都没发现。
“要聊聊吗?”
钟书玉一直盯着城门方向,听见这话,皱眉道:“国师大人,你我之间有话可聊吗?”
“好狠的心。”南宫慕羽伸手,想拨回她散落的鬓发,却被她躲开,“我好歹为你活着费心许久,没功劳总有苦劳吧,连句话都不想和我说。”
“我还得谢谢你?”钟书玉冷笑,“为什么你心里不清楚吗?”
这一切,是他亲手做下的。
南宫慕羽垂首,道:“那时,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
他们认识的时间很长,早在三年前,他便通过南宫问雪知晓这个叫钟书玉的平民女孩。
她身份地位,却从不自轻自贱,没钱交束脩,便自己赚,先帮同窗跑腿,后来发现来钱太慢,又开始做药,去鬼市买卖东西。
一个看似柔弱的小姑娘,却敢为了一味药,连夜徒步去往另一个城市的鬼市,无论胆量还是能力,放眼整个盛京难找第二个。
面对强权也从不惧怕,她有她的原则,过了那条线,哪怕杀了她,她也不会低头。
南宫慕羽不知道所谓的“万人迷”属性,他对钟书玉的喜欢,源于她的百折不挠,她的从不认输,她的冷静聪颖。
可惜他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三省神院的几面之缘,不足以让他放下一切去保钟书玉的命。
南宫慕羽稍顿片刻,道:“可我想和你聊,关于我爹娘的事,你愿意听吗?”
老国师夫妇?
钟书玉动摇了。她厌恶南宫兄妹,但他们的爹娘,却是实打实的好人。
印象中的老国师夫妇心地善良,在城中置办宅院收留无家可归的孤儿;顶着世家的压力,允许穷苦百姓入神院修行;前往边境之地,驻留一年之久免费教护城军法术。
钟书玉小时候见过国师夫人,那时她六岁,和七十二坊其他小孩一起去领糖。据说那糖可抵御魔气,固正气,吃了不生病,每个孩子都能拿一颗。
记忆里,国师夫人穿了身素色衣衫,长发只用了根白玉簪拢起,无过多装饰,却美得如仙子一般。
轮到钟书玉时,她还捏了捏小钟书玉的脸颊,夸她可爱。
那时候的钟书玉做梦都想再见一次仙子。两年后,她听到了仙子的死讯。
钟书玉跟灵榕说了声,出了十里亭。
苍翠的枫树下,树荫中落下斑驳的光点,钟书玉问:“你想说什么?”
日光下,南宫慕羽脸色有些白:“我有预感,我们会再见面。”
钟书玉脑子嗡了一下,他说的预感,多半是……
“你干什啊!”
话说到一半,南宫慕羽扳着她的肩膀,狠狠咬在了她的脖颈处。
灵榕反应很快,转瞬间出现在枫树下,一挥手,南宫慕羽飞了出去,撞到树上停下。
“你做什么?!”南宫问雪尖叫着跑来,去扶她的哥哥。
灵榕赶忙查看钟书玉的伤口。他咬的位置很巧妙,在衣领处,衣服刚好能遮住,一动,又会露出里面鲜红的牙印。
钟书玉忽然想到,这好像是韩云州之前留下痕迹的位置。
这人怎么跟狗似的。
“别动。”灵榕手指轻轻抚过,流血的伤口没有任何变化。
奇怪,为何他的法术没用?
“你做了什么?”他问。
“没什么。”南宫慕羽爬起身,擦掉嘴角不知属于他,还是属于钟书玉的血,“用了点禁制罢了,放心,会好的,只不过会留下一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疤。”
钟书玉捂着脖子:“你这个疯子。”
南宫慕羽挑眉:“你不是早就知道吗?”
藏匿在温文尔雅的表象之下,是一颗早已疯癫的心。
刚被甩到树上,他还有闲情逸致笑。南宫慕羽像刚完成一件大事,舒展了眉头,“恨我吧,恨更深刻。”
说完,他还不忘从怀里拿出一瓶药,递到灵榕手中,“记得擦药。”
他一早就计划好了。
韩云州回来时,南宫兄妹已经走了,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钟书玉也不打算告诉他。
灵榕已经帮她上过药了,没必要再让另一个人知晓,白白担心。
韩云州拿给她的钱很多,不仅够她到天阙,还够她在天阙买一套院子。除此之外,他还准备了路引,一块北衙的令牌。
韩云州道:“你一个人走,我不放心,这是我在北衙的令牌,你带着,若遇到危险,看在我的面子上,他们不敢伤你。”
他递过来一个包袱,里面是几件换洗的衣裳,还有糕点水囊,他叮嘱道,“时间太短,来不及做新的,我便买了一套成衣,待到了天阙,你再做几件。”
“谢谢,这已经很好了。”
韩云州看着不近人情,像个冷冰冰的兵器,心思却极为细腻,想得也周到。同样的人养大,差距却那么大。
“与我,不必这般客气。”有第三人在场,韩云州说不出别的话,站在原地踌躇半晌,拉过自己的马,道,“踏云是我养的,你骑着它上路,我能放心一些。”
是她骑到太极宫的那匹马,后来自己寻着山路回去了。
钟书玉摸了摸马鬃,问道:“待我到了天阙,它能自己回来吗?”
毕竟老马识途。
“不能。”韩云州道,“跟着你,比跟着我好。”
突兀的,钟书玉想起他的命格,这副生人勿近的外表之下,或许埋藏着无法诉说的秘密。
“多谢。”
钟书玉翻身上马,扬长而去。
身后是热闹的盛京,是她待了十八年的盛京,是怎么也融不进去的繁华。如今,彻底与它做了决断。
大概,不会再回来了。
这条路走得比想象中顺畅,四日后,钟书玉到了离天阙最近的驿站。
思乡情更怯,她此刻,终于明白哥哥当初的心情。
钟书玉在想,爹娘此刻在做什么,天阙那个熟悉的地方,是否开了间馒头店。哥哥在店中帮忙,还是待在护城军,与秦夫人不清不楚?
爹娘会想起她吗?
想起的,是已经葬入坟墓的钟书玉,还是那个夜晚,眼睁睁看着他们选了自己的钟书玉?
脖颈的牙印有些疼。
奇怪,明明已经愈合,只留下一个永不消退的印记,为何还会疼呢?
钟书玉犹豫片刻,朝天梁走去。
天梁是边境之地除天阙外最大的城镇,同时也是距离封印最近的地方。在这儿,她完全可以靠在三省神院学到的医术养活自己。
进了天梁,这儿与天阙差不多,来往的客商不多,但也不算少,她的出现,并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
钟书玉在客栈定了一间房,放下东西后,找牙人寻一处院落。
想在天梁常住,不能一直待在客栈。
天梁来往的人不多,可通买卖的院落也不多,钟书玉看了几间,都不太满意。
牙人是个年轻人,十五六的样子,陪她走了一天,累得要命,随便寻了个树桩坐下休息,一边用衣襟扇风,一边抱怨道:
“姐,你到底要个啥样的?天梁就这么些个屋子,你都不喜欢,我也没办法了。”
她的要求确实高了点。
钟书玉想了想,既要引魔神出世,必然不能在人群密集处,她看的这几间,要么在闹市,要么价格太贵,要么,破得一阵风就能吹倒,相当于买了块地。
“偏僻一些无妨,我出得起的价不高,不能太破败,收拾收拾能住人就行。”
牙人揣摩着这几句话,犹豫道:“有间边郊的院子符合,只怕你不敢住。”
钟书玉来了兴趣,问:“为何不敢?”
牙人左右看了看,见无人注意,凑到她跟前小声说:“那儿,以前住了只半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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