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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3章

广城的夏天,永远都是闷热潮湿的。

高一升高二的这一年暑假,每天下午,裴桢都在蝉鸣声中从午觉醒来。她常常做重复的梦,梦里她一个人走在海边,涨潮的浪将她打湿,忽地有双手从水面伸出来一把把她拉下去,她的头浸入水面,视线清晰地看到妈妈站在岸上,身边是她的丈夫和儿子。

无论她怎么挣扎,怎么呼叫,岸上的人也听不见她的声音,任由她一点点沉入海底。

与其说是梦,不如说是梦魇。

裴桢四岁跟着外婆生活,外婆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就是她的全部,她在那张一米宽的小床上长大,那个粉色的枕头承载了她所有的眼泪和叹息。

五年级那年的下学期,学校里开家长会,外婆晚上要在雇主家里帮忙照看孩子,她想了很久终于鼓起勇气给妈妈打电话,妈妈告诉她弟弟生病了,自己和宋叔叔在医院陪着弟弟,没办法给她开家长会。

裴桢哽咽着给班主任打了电话,虚荣心使然,她给老师解释的原因是爸爸妈妈都在外地工作,没办法到场。

了解过她家庭情况的老师给了孩子一个小小的面子,安慰了她。

放下电话的裴桢一个人坐在房间里,看着窗外的月色发呆。霎时间灯光熄灭,屋内陷入一片黑暗,只有淡淡月光照射进来投在地上。

恐惧,压抑,委屈在那一刻涌上心头,她终于忍不住抱着肩膀失声大哭,在抽泣中累到睡去。

裴桢也问过自己,为什么她的人生从开局就要进入困难模式。

为什么偏偏是她?

后来她越长大,眼泪便越少,话也越少,心里藏的东西越来越多。

醒来之后,裴桢和往常一样,熟练地把米淘好放在锅里焖上。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拿出来晾在阳台。那台洗衣机是宋叔叔在二手市场买来的,运行的时候哐哐响,会跳舞,还能跑二里地。所以裴桢从来不在晚上打开它。

她穿上蓝色校服和黑色运动裤出门。运动裤是去年买的,她今年蹿了不少个子,穿上去已经是九分裤了,袜子露在外头,有点滑稽。

9月份市里要举办一场中学生合唱比赛,升高一的孩子还没入学,升高三的孩子们要补课,所以升高二的孩子们荣幸地成为唯一选项。

裴桢也荣幸地被选为其中一员,负责低音部。

合唱团六男六女,六个男生她是压根不认识,五个女生原本就是艺术团的成员,一起参加过不少演出,早就互相熟悉了。她作为唯一一个局外人,站在一边怕是尴尬得张不开嘴。她清楚自己被选上也不是因为唱得多好,是自己正好满足平均165厘米的身高。

所以她一开始编好了一个借口拒绝编排老师,说自己要在假期补习数学和物理。编排老师朱老师是个短头发戴眼镜的中年女人,她听到这句话的瞬间发出一阵清脆的笑声。

“那太好啦裴桢,排练休息的间隙,刘思宇可以教你写题目,你们多多交流,互相讨论。”

刘思宇在裴桢的隔壁班,长期占据数学科年级第一的位置,代表学校参加比赛获奖无数。虽然裴桢不知道他为什么也会被选上参加合唱团,但是有他在,她拒绝参加排练的念头打消了一点。

和一般人心里学霸高冷的刻板印象不同,他是个性格随和的学霸,路过他们班上厕所的时候,裴桢常常瞄见他在给其他同学讲题。

如果自己能够打破和陌生同学主动交谈的心理桎梏,说不定真能在刘思宇那儿学到什么。

家里距离学校5个公交车站。裴桢打着伞,戴着黑色的鸭舌帽,帽檐压低。午后的阳光很充足,等了十分钟,她低头看着脚尖,觉得自己慢慢开始冒汗。

4路公交车驶来,裴桢上车找到最后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戴上耳机。

MP3里的音乐是她在电脑课上下载的。班里大多数同学家里都买了电脑,裴桢没有。这个红色的MP3是她15岁生日的时候,妈妈李静抽空带着她上外面吃了餐饭,从餐厅走出来的时候,对面的通讯店恰好在搞活动,旧款的电子产品第二个半价任选,李静给儿子宋致远打了个电话,问他那个游戏机上哪去了,好像好几天没见着了。

放下电话她冲裴桢笑笑,说小远的游戏机上周在学校刚丢了。

“这孩子,才二年级,就这么丢三落四了,早知道不让他带去学校了。肯定是体育课的时候搞丢的嘛。买个旧款的得了呗,考完试再给买个新的。”

说完,挑了一个黑色磨砂的款式。让裴桢也选一款。

裴桢在一排折价商品里,看了又看,摸了又摸,最后选了一个红色的,看起来有点土。它最便宜,因为屏幕上有两道划痕,所以低价处理了。

这个MP3她保管得很仔细,除了那两道划痕,没有任何磨损,倒是四个角,因为常常被她握住,在手里摩挲而变得锃亮。

公交车刚起步,就来了个刹车,因为惯性,裴桢的身体往前冲,她一只手握住了前面座位的扶手,一只手攥紧了口袋里的MP3,生怕它跟着飞出去。

裴桢朝着窗外看去,穿着白色t恤,灰色运动长裤的少年一路小跑一路招手,气喘吁吁地跑到车门口,冲着司机说了些什么,说完便往回跑。

她戴着耳机,听不到那人说了什么。公车停了一会儿,只见他馋着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奶奶慢慢走了过来。

奶奶颤颤巍巍地走着,对少年频频点头。

一老一少上了车之后,少年扶着奶奶就近找了个位置让她坐下,转身投币,对司机说了句谢谢。他的声音清亮,穿透裴桢耳机里的音乐,清晰地传到她的耳朵里。

她抬起头望向少年,还未来得及收回目光,眼神便于转过身的他结结实实地撞在一起。

裴桢愣了一秒,把脸撇向窗外。

那少年径直朝着裴桢走了过去,坐在了她身旁的空位上。

夏日午后的风,夹杂少年身上淡淡的洗衣粉香气,充斥着整个四周。

裴桢那时候还不知道,这个气味她会记很久很久。

“你也是一中的。”少年开口,声音是清脆明亮的。他指了指裴桢身上的校服。胸口是“广城一中”四个红字。

她摘下耳机,眉头展露出疑惑。

少年又说了一遍,“你也是一中的。”

裴桢点点头,那少年笑着,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张嘴似乎还要继续说什么。裴桢把脸转向了窗外。无声地拒绝了他想要交谈的请求。

少年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两只手交叠在腿上。

裴桢不擅长与人沟通,更何况这是一个陌生人,哪怕他是校友,但陌生人和校友就是可以直接划等号的,她并不会因为对方是校友而放下警惕,她更多的时候把自己包裹在一个安全的躯壳里,抵御着外界的侵扰。

他的个子挺高,五官很清秀。这是裴桢对周桓的第一印象。

公车到站的时候,少年特地跑到司机面前对他说了两句话,又冲着奶奶挥了挥手,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下车。

他用手遮着额头,试图抵挡刺眼的阳光,追上了裴桢的脚步。

“你是合唱团的吗?”

“你来排练的?你是裴桢吗?”

听到第三个问句的时候,裴桢才停下脚步,慢悠悠地吐出一个字,“是。”

“我叫周桓。木字旁,一个亘古不变的亘。我是3班……”

“哦。”

她面无表情地打断他的话,转过头加快了脚步。

周桓看过合唱团的名单,上面只有裴桢的名字是陌生的。另外几个人他早就认识。

两个迟到的人同时进入教室,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注意。两位老师和其他同学的目光齐刷刷地看了过来,两三个女生低头在窃窃私语。

裴桢算不上惊艳型的漂亮姑娘,整个脸型和五官没有特别突出的地方。眼睛不大不小,鼻子不高不矮,嘴巴中规中矩,但又都长得恰到好处,尤其是她身上清冷疏离的气质,在青春期女生当中鲜有,否则也不会被编排老师朱老师在早操巡视期间一眼相中。

胡老师觉得她太呆板了,朱老师却觉得她就是自己想要找的人,她很喜欢。

裴桢的皮肤白皙,在教室灯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透亮,脸颊被晒得通红,此时此刻衬得她有些娇憨。

身后的周桓抿着嘴唇,朝着两位老师鞠了个躬,轻声说了句不好意思。

胡老师示意他俩往队伍里站,男生站在后排,女生站在前排,她要开始安排今天的学习任务了。

裴桢站在前排的最左侧,周桓自然而然地站在了她的身后。

胡老师声情并茂地描述着从市教育局到校领导再到政教处有多么重视这次比赛,这是时隔五年后在广城再次举办此类比赛,五年前广城一中与冠军擦肩而过,遗憾败给八中。这一次务必要向着冠军冲刺,为一中拿下荣誉。

朱老师开始播放歌曲,分发歌词本,要求大家先熟悉曲目。

《You raise me up》这首歌周桓在Mp3里单曲循环了无数次,尤其在期末考试前那段时间,为了舒缓心情放松自己,他晚自习放学都选择走路回家。十五分钟的路程,耳机里一直是这首歌。

歌词和旋律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他透过手中的歌词本,望着裴桢的后脑勺发呆。

她的后脑勺圆润饱满,马尾高高扎起,碎发落在脖子上,发量不多,头发又细又黄。

周桓的眼睛凝视着她的头发丝,逐渐失去焦点,音响里悠扬的音乐变得模糊。他忽然想起了上周末是表妹的生日,小姨带着他和表妹路过一家宠物店,表妹嚷嚷着要买一只小猫咪回家。

这家店离学校不远,周桓路过很多次,但从来没有进来过。

店主家的起司美短生了一窝小猫,表妹抱着最活泼好动的那只不撒手,它很会撒娇,见人就主动贴上去,把爪子搭在人的手臂上,毛茸茸的小脑袋不停蹭着。

表妹向小姨哀求着要把这只带回家,母女俩进行严肃交涉的同时,只有周桓注意到了缩在角落里的一只小橘猫。毛色发黄,一点也没有其它小猫柔顺发亮的质感,看着有些“旧”,靠近它的时候,冲着周桓哈了一口气,又起身换了个姿势趴下,屁股朝着他。

店主说这只猫是捡来的,不亲人,对谁都爱答不理的,也不肯住笼子里,一关进去就吱哇乱叫一整天,不停地挠门,就让它自个儿在这待着吧,饿了会吃,困了会睡,总比在街头流浪的要好。

“你喜欢的话可以带回家,这只不收钱,但是要留下你爸爸妈妈的电话。定期到我这打疫苗。”店主说。

周桓没有带走它,妈妈对猫毛过敏,家里不能养猫。这一周以来,每天下午放学之后,上晚自习之前,周桓都会第一时间到店里看看它,再回学校打球。

他想起来了,他觉得裴桢好像那只猫。

“周桓!周桓!”胡老师的声音打断了他发呆放空的状态,她冲他招招手让他走过来。

“从现在开始周桓同学就是我们合唱团的团长了,他来负责协助老师完成组织和纪律工作,希望大家都能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咱们好好比赛,争取第一。”

“那么,现在咱们已经按高音部和低音部分成了两拨,第二段主歌前面四句,需要由一男一女两位同学领唱,咱们先把歌唱熟了,再来选两位同学,当然,有自告奋勇的,那我更高兴了。”

胡老师话音刚落,一旁的周桓便主动接过话,“老师,我可以唱。”

“老师,我也可以唱!”

声音的主人是站在裴桢身边的王佳怡,裴桢的同班同学,4班的班长。

王佳怡是贴吧票选的一中四大女神之一,且票数是碾压式第一,用当年最流行的话说就是人气王。王爸爸是广城小有名气的地产商,王家家境优渥,女儿也养得矜贵优雅,她是学校艺术团的团长,从小练习舞蹈,将来的规划也是向着艺术家的道路去的。

这些都是裴桢的同桌何媛媛告诉她的。包括周桓这个名字,裴桢常常从何媛媛的嘴里听到。

因为话太密,太吵,整个4班的女孩子没有人愿意和何媛媛成为同桌,她皮肤黑,身材高大,也很胖,嗓门尖细,她们觉得何媛媛实在太烦人了,就连晚自习也要吵吵个不停。班主任把何媛媛这个大喇叭安排在裴桢身边,也只有裴桢愿意和她待在一起。

裴桢担任的是何媛媛的树洞这样一个角色。她什么八卦都和裴桢说,反正裴桢既不会听进去,也不会往外说。她总是一边吃着零食一边和写着试卷的裴桢聊着,裴桢把耳机摘下来一边,看起来像在听着何媛媛说话。

她说隔壁班的周桓抽屉里被塞了好几张情书,放学的时候总有女生围观他打球,还有高三的学姐给他送过早餐。

她说王佳怡毕业了就要去澳洲念书,家里都给她安排好了,她说班级里其他女生都偷偷讨论过,王佳怡和周桓很登对,她们都猜测这两个已经在一起了,因为好几次见过他们在下课时间一起去小超市。

“是王佳怡追的周桓。”何媛媛笃定地说,她把最后一块饼干放进嘴里,包装袋随手丢进抽屉,拍掉了手掌心的碎屑。

第一次见王佳怡的时候,裴桢觉得她就是一只高贵的白天鹅。

她扎起丸子头,露出修长的脖子,穿着一条淡蓝色的连衣裙,身后跟着她的妈妈。妈妈穿着白色小香风套装,黑色的高跟鞋,她拎着皮包,偶尔低头轻声细语地和女儿交谈。

那个包是个名牌包,价格昂贵,裴桢在商场的广告牌上见过。

裴桢承认,她是有些羡慕王佳怡的。

她是公主,是众星捧月的天之骄女,想要任何东西都是轻而易举的,她总是能顺理成章地成为一个环境下的唯一女主角。包括现在。

周桓清了清嗓子,双手背在身后,缓缓开口道:“老师,我觉得可以让裴桢试试,和我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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