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婉是陈絮的妻子,早年李婉曾救过朝眠一次。
朝眠幼时贪玩,瞒着众人独自溜出府门上街游玩,当时,她为了避开街上一匹失控的小马驹,失足落了水。是李婉将她捞上岸,带她换了身干净的衣裳,最后送她回家。
年仅十岁的朝眠无以为报,用自己的小金库,资助李婉开了间茶楼。
朝眠替自己也斟了杯茶,轻抿一小口品味道,笑着说:“没事,我过几天还会再来的,小半年不见,桐姐儿现在应该都会说话了吧?”
说起女儿,陈絮脸上的喜悦明眼可见,笑逐颜开道:“是会走了,就是走不稳,别提有多淘气了,希望姑娘见了不要嫌她烦才好。”
头生子是最宝贝的,陈絮语气虽带着抱怨,但脸上却是满满的骄傲与宠溺。
朝眠是未出阁的官家小姐,陈絮不便打扰太久,不一会儿就告辞了。
又等了两盏茶的功夫,穗鸾风尘仆仆,姗姗来迟。
她落座之后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仰头喝了,才快意地说:“朝眠,那只老鼠精快活不成了。”
朝眠宅在府里的时候,就开始思考,怎么样才能除去为非作歹的赤眼老鼠。
最后,她决定用七行冕妖阵。
所谓七行冕妖阵,便是用七种相克的生符,设一道无声无息的法阵,妖类长期停留于阵内,衰竭致死是必然。
穗鸾趁老鼠精外出之时,将法阵布在她洞府里,算起来,已有两月。
朝眠眸色冷淡,说:“她越是虚弱,就越会害人,不如一刀毙命的好。”
穗鸾咽了咽口水,踟躇道:“朝眠,我不敢......我从未亲手杀过什么东西。”
朝眠也知道穗鸾干不了血腥的勾当,说:“本来就没想指望你,我自己来。”
“你?”穗鸾蹙眉,“你怎么自己来?”
她用不太信任的目光望着朝眠,毕竟现在朝眠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老鼠精再怎么虚弱,也是凡人对付不了的妖邪。
朝眠胸有成竹道:“放心,没有把握的事情,我不做。”
苍茫山间,寒风刺骨,入眼便是荒芜的土色。
洞府四面石壁环绕,穗鸾止步于洞外。
赤目老鼠躺在石榻上休寐,神色很不安稳,眉头紧锁,身体微微蜷缩,像是陷入某种痛苦。
朝眠缓缓靠近,动作放的极轻,但还是惊动了老鼠精。毫无征兆,老鼠精猛然睁开一双赤红眼珠,目光锁定朝眠,戒备地瞪着她。
老鼠精顿了顿:“......凡人?”
朝眠面无表情,往后稍退半步。
老鼠精看出朝眠的恐惧,心中戒备退散,杀意随之而来,旋即飞扑上前,将朝眠扑在地上,张开血盆大口咬向那截纤细脆弱的脖颈。
朝眠动作迅速,千钧一发之际,取出袖口里的避妖符,贴向老鼠精眉心。
黄符之下冒出滋滋黑烟,灼烧腐蚀皮肉,老鼠精反应不过,一把推开朝眠,一边握着额头痛苦惨叫,一边在地上翻滚。
朝眠毫不犹豫,一个跨步坐在老鼠精身上,一手按着她,一手拔下自己发髻上的银钗,狠狠刺向老鼠精腹部。
三两下,又撕开老鼠精的衣服,再用发钗戳烂小腹。
老鼠精本就疼得失了力,又被直戳生门,她根本来不及反抗,就被朝眠用手挖出妖丹。
朝眠满手妖血,居高瞥了老鼠精一眼,神色漠然。万幸,妖血没染到她衣服上,不然回去就不好解释了。
老鼠精撑着最后一丝精神,怨恨交杂地瞪着朝眠。
朝眠两根手指捏着妖丹,指尖的妖血汇成一滴滑落下去,砸进老鼠精的眼框中,将一片眼白也染成红色。
朝眠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表情,平静而冷漠,没有一丝刽子手的做派。
她扔了那支带血的银钗,无比自然,在老鼠精还算干净的衣摆上擦了擦手,也顺便擦了擦妖丹。
刚刚起身,老鼠精就咽气了,那具娇美的人形,顷刻化为一缕青烟,随风飘散,崎岖不平的土地上,只留一件堆满褶皱的血衣。
朝眠拎起血衣,一只比猫还大的死老鼠从衣襟里滚了出来,腹部破了一个大洞,有一截场子在外耷拉着。
方才刨妖丹的时候不见内脏,现在一看恶寒不已。朝眠瞥一眼,又将衣裳扔回死老鼠身上,头也不回地走出去。
洞外,穗鸾一脸焦急,小跑着迎到朝眠身前,问:“怎么样,她死了吗?”
朝眠在穗鸾面前摊开手掌,一颗三寸大的妖丹在她掌心里泛着红光,饱满圆润,晶莹透亮。
朝眠微微一笑:“你的了。”
穗鸾茫然地怔了怔神,反应过来立刻接过妖丹,一把抱住朝眠,蹦蹦跳跳道:
“朝眠!朝眠!朝眠!”
朝眠被晃得头晕,笑着推开她,“好啦,现在事儿都办完了,快送我回去吧。霜月回来要是看不到我,定会吓死了。”
穗鸾闻言点点头,收好妖丹,牵起朝眠,凝神使出一道妖法,她们瞬间移回来时施法消失的小巷子里。
“快走吧,我回茶楼了。”朝眠没走两步,又回头嘱咐,“这枚妖丹你自己悄悄炼化了便可,不必给你的妖族朋友们炫耀。”
穗鸾认真点头,随后笑着跟朝眠挥了挥手,闪身离开。
朝眠回到茶楼的时候,霜月还没来,她放下心悠然一笑,聚神听楼下的说书先生继续讲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
没人会信,这个长得漂漂亮亮,笑得人畜无害的小姑娘。就在刚才,亲手解决了京城里人人自危的妖邪,手段果决,动手时没有一丝犹豫。
当然她也不能犹豫,要是犹豫了,此时此刻,死的就是她了。
大约过了小半个时辰,霜月才回来了,接上朝眠回到马车上。
霜月捧着一盒枣花饼,笑着说:“还热着,姑娘可吃一块?”
“我在茶楼吃饱了。”朝眠拒绝了枣花饼,脸上兴致勃勃,“霜月,你帮我挑的首饰呢?”
霜月从身侧的大匣子里取出三个小匣子,放到朝眠身侧的坐榻上,一一打开来。
“都在这里了,姑娘看看喜欢吗?”
匣子里的珠钗步摇,耳坠首饰,各个精致巧丽。
朝眠抬头看看霜月,从匣子里挑了一支镶着珍珠的金钗,往霜月头上一别,眉眼弯弯地夸:“真好看。”
霜月本就生的明眸皓齿,朝眠又一向待她极好,吃穿用度都跟自己差不多,现在带上那金灿灿的发钗,一点也不突兀,比起地主员外家的千金,都显富贵。
霜月对于朝眠的偏爱,已经习以为常。
善良悲怜是朝眠的底色,她以底色与人结交,众人皆能得到她的善举。但若被她圈到自己人的范围,她会付出无比炽热显目的感情。
这种感情弥足珍贵,朝眠必先得到,才会回报。
霜月跟自己的爹娘都不亲,自幼没人疼,得到朝眠一点点好,就把一颗真心全然相付。
朝眠最是抵抗不了的,就是一颗真心,自她恢复记忆起就决定,以后要把霜月带回天界,再为她练就一具仙灵之身。
天界的仙侍都是仙灵,但仙灵不一定都是仙侍,仙灵之身难得,仙侍更是难做。
仙灵化形之后,要经过层层筛选,次次考核,才能在天界有个编制,堪比登天在他们身上具象化了。
但在无数仙侍中,也不乏有几位破格录取的,俗称——走后门。
神仙们下凡历劫时,遇到感情颇深的凡人,不忍与其分离,就会护住他们的魂魄,去鬼界的轮回之石上除名,再回天界找个载体。什么玉石翡翠,珍珠玛瑙,凡是死物,样样皆可,助他们化就仙灵之身。
可走后门是有代价的,还是不小的代价。
像朝眠这样的小仙,要舍去半身修为,才能化出一具仙灵之身。只有神,才能轻而易举,挥手化就。
天界有几千位上仙,仙灵更有几万,神却少得可怜,只要两只手,再搭上一只脚,就能数得过来。
毕竟大家都活了几千年,乃至上万年,实在没有必要为了短短几十载的感情,废掉自己半身修为。所以被破格录取的仙灵,少之又少。
这些走了捷径的,必然会被脚踏实地的不待见,毕竟人家的仙灵之身,都是千辛万苦修炼出来的。所以当中肯定会有不满,凭什么就你命好,不费吹灰之力,就跟我们并驾齐驱?
但朝眠不管这些。
她只知道自己在乎一个人,就要竭尽全力对那个人好。她可以舍弃半身修为,为自己在乎的人,换来一个得天独厚。
已至晌午,朝眠坐在马车上,左右一思量,当下决定在外面吃饭。
霜月叫停马夫,在一家餐馆门前落脚。
朝眠要了几碟素菜,霜月要了几碟荤菜,然后朝眠又让小二给马夫送去一些吃食,在寒风下干活的人,更不能空着肚子。
午膳过后,朝眠带着霜月在街头闲逛。
京城就数这几条街,顶顶富贵奢华,寸土寸金的地方,卖的东西也都贵得离谱。
自从朝眠恢复记忆,知道顾明屹是大贪官,花钱的时候总是心虚胆怯,没有从前那么大手大脚。
上午买首饰的时候,已经花去不少,所以下午朝眠主打一个穷游,只看不买也逛的心满意足。
回府时,天色以晚,林萍芝下午来过一趟,得知朝眠出去浪了一整天,气得不行。晚上专门派来人,将朝眠喊去她那里,好一通训斥。
朝眠左耳进,右耳出,林萍芝气不打一处来,叫朝眠赶紧滚蛋。
朝眠没滚,笑得没脾气,从怀里掏出一个小荷包,让林萍芝猜猜里面是什么。
林萍芝不猜,朝眠就自己拿出来。
林萍芝最爱白玉,所以里面是一对白玉耳坠。
这是朝眠在霜月买的那堆首饰里挑出来的,不过为了哄林萍芝,她装模作样地说是她专门给林萍芝买的。
林萍芝柳眉横竖,斥朝眠巧言令色。
但翌日一早,朝眠还是看见林萍芝带上了她送的那对白玉耳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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