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雁在望山租住在一间精致而静谧的小公寓里。
开敞式的起居室铺着深色的老式木纹地板,天花板上是一盏细致的黄铜吊灯,带有繁复的花纹。窗边的柚木书桌正对着外面的林荫道,落地的法式拱形窗让阳光能映出一片温暖的金色光影。
独居的时候,程雁长久地坐在这张书桌前备课,她不喜欢在课堂上自由发挥,总是会一板一眼地写一摞教案,配上几乎没有任何冗余的讲述,和一丝不苟的板书。她备课的时候也会抽烟,但却不允许弹走的烟灰落到稿纸上一丝一毫。
偶尔她也会被林飞白笑话,说她是古板的老学究,但程雁只是笑着用戒尺轻轻拍走林飞白作乱的手,然后抚平稿纸上最微小的皱褶。
等到林飞白也搬进这间公寓之后,她还带进来了一只琥珀色眼睛的小猫,她有柔顺的乳白色绒毛,耳尖和尾巴带着一抹淡淡的灰色,名字叫做“雪妮”,美其名曰是送给自己的“乔迁之礼”。程雁工作的时候,她就窝在靠墙角落里的米白色丝绒沙发上,一会儿看书,一会儿看程雁,雪妮蜷缩在她的膝盖上,沉沉地打盹。
程雁宠溺地默许了这不止一个小生命闯入自己的领地,只是在某一次她们倚靠着书桌亲吻被上窜萧条的雪妮打断之后,她盯着林飞白的眼睛,原先搭在桌子边的手抬起来,抹掉了林飞白唇角溢出来的一点口红,然后问她:“你在叫雪妮(Chérie)的时候,是在想我还是在想她?”(1)
而林飞白只是按住她继续游走的双手,用继续的亲吻当做回应。
等到她们准备离开望山的时候,林飞白借着收拾行李的时间,贪恋着最后一段在这个小公寓里的时光。
* 烟 *
林飞白离开家赴东洋学医的时候只有十七岁。她虽然不是林家受重视的孩子,但能争取到公派留学的机会,也算是一个莫大的殊荣,因此林家在酒店给她办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欢送宴,那个时候林飞白第一次见到了程雁。
但其实程雁已经是第二次见到林飞白。
第一次见到她时,程雁还只是一个青年教师,跟着师傅到其他学校去学习,师傅在和其他老师谈话时,就打发她去看教案范例学习,分神的时候,她正好看见了穿着校服裙,坐在走廊的台阶上读书的林飞白。
倒也谈不上什么一见钟情念念不忘,只是在这次宴会看见林飞白的时候,程雁花了太多的时间去想,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见过这张略显熟悉的面孔,想到最后,也只是想起来好几年前那一次平平无奇的一眼。
如今她倒是长得落落大方了。
而林飞白其实只是厌恶这样觥筹交错的虚伪宴会,因此趁着长辈们推杯换盏的间隙,溜到了外面。那时是秋天,溜出来时她忘了拿披肩,贴身的礼服裙面料很薄,站在晚风里她觉得有些冷。
于是叛逆的厌恶一切的少女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包烟,点火的时候因为陌生和笨拙,她足足点了三次才点着,试探着把细烟放到口中之后,她先是自得于自己没有被呛到,却很快被香烟的苦味熏出了眼泪,就泄愤似的把一支刚点着的香烟踩熄灭了。
“好可惜。”
程雁的出现吓了她一跳。
她含义不明地看了看地上几乎还算得上是完好无损的香烟,朝林飞白挑了挑眉毛。
林飞白认出了她,程家和林家有些旧交。但在认出她的那一瞬间,林飞白不知为何几乎笃信,在今天晚上她见过的所有无聊的大人里,眼前的短发姐姐无疑是最有趣的一个。
所以她毫不示弱地问道:“那你可以教我抽烟吗?”
“不行。”程雁却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
刚想说话时,林飞白就被家里的仆人抓包,对方毕恭毕敬又无法违抗地说了一句“先生请四小姐回去”,不得不迫使她离开。
走之前,程雁熟练地点了一支烟,在轻薄的烟雾当中,她和林飞白说:“但你可以给我写信。”
* 信 *
收拾行李的时候,林飞白又翻出厚厚的一沓信件,一封一封拼凑起来的是她们曾经的四年有余。
在那段日子里,她们通信最频繁的时候几乎半个月就写一封,其余时候,也总是维持着一两个月一次的频率。林飞白会从东洋见闻写到少女心事,她从没想过为何自己愿意和这位刚刚相识的人说这些,也从没想过,为何对方会愿意细细阅读和回应这些琐事,并愿意把自己的所思所想也分享给她。
而等到某一次林飞白不经意间倾吐了对于同窗男同学的赏识之后,程雁却超过半年都没有回信。
在她为此辗转反侧的夜晚里,林飞白无法自己在现存的语言当中,寻找到准确的词汇来为自己失眠夜里的复杂心事命名,她只是耐心地等待着。
逐渐变成不耐心地等待着。
等到再也忍不住的时候,林飞白一连寄去了四封信,前面三封是她在那半年期间,按照惯例定期写好的,最后却添了一封明显带着一些责问意味的信件。也许是她写的时候太过纠结和着急,程雁收到的时候,发现里面还夹杂着一张稿纸,上面写着一些东洋诗歌赏析课的笔记,其中有一句是:
「恋は雨のごとくにおもく」
程雁花时间弄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是“恋爱如雨般沉重”(2),她把这解读为林飞白在抱怨初恋的苦涩,她想到那封让她半年来迟迟不敢回复的信,想到她已经读了千万遍的那一句“傍晚的时候和同学王君一起从图书馆离开,王君对于救国救民颇有见地,令我佩服”,只当做是这位“王君”已成为林四小姐的男友,于是心如死灰地寄去自以为的最后一封信,把赤诚的爱意表露,权当做诀别。
程雁迟迟没有等来林飞白的回信,这次换做是她在无数个夜里辗转难眠。所以她无望地印证了自己的猜想,她担心于王君是否是良人,后悔于自己捅破心意的决定,不甘于自己的秘密心事和汹涌爱意,又期盼于能忘记对方重获新生。
但程雁不知道林飞白花了很长时间才敢确信那一封信里写的“喜欢”到底是什么意思,又花了很长时间把这样的“喜欢”对应在自己心里,发现那些莫名滋生的难以名状的情感都像是进入了一个完美契合的齿轮,慢慢转动起来。她又花了很长时间,从住所到港口走了好几次折返,终于买了一张回国的船票。
程雁没有等到那一封回信,而直接等到了朝思暮想的人。
后来她也“逼问”过林飞白,那位“王君”到底是什么人,林飞白却仍然赞叹王君在闲聊时就曾提出过很多引人深思的观点,然后在程雁吃飞醋之前佯装正经地指责她胡思乱想。
当然,程雁还“逼问”过林飞白那张写了诗句的稿纸是什么意思,但即便是她趁着二人亲热、林飞白防线最弱的时候去问,林飞白也只是咬定了说“信写得太急,不小心夹带进去了”。话辨不清真假,程雁也说不清自己信没信,只能“不小心”地加深了吻。
她默许了自己的秘密,也拥有一些小秘密。
* 旗袍 *
程雁走过来的时候,就看见林飞白又在读信了。
她想起来有的时候她们吵架,林飞白也会看很久的信,甚至会赌气地带着泪对她说“还是信里的你更爱我一些”,而程雁只是很正经地说,这只是初相识时的陌生和相隔遥遥的距离在作祟。林飞白会继续骂她不解风情,而本来想夺走那些信的程雁想了想还是作罢,她知道如果一不小心扯坏了这些“宝贝”,她就更哄不好自己的爱人了。
这些细碎的过往浮现出来,程雁揽住了林飞白,催促她该快些收拾东西了。
现在的公寓其实还算满满当当,一方面是因为二人只打算带一些必需物品轻装离开,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林飞白喜欢色彩浓烈的繁荣配饰,总是用定期更换的花束和饰品装点着这间公寓,因此对程雁来说,它无论再空,其实也是满的。
林飞白不太甘心从过去的美好和浪漫中抽身出来,所以黏着程雁穿过起居室,又黏着程雁走进她们的卧房。基本上已经被程雁收拾好了,床铺上还散放着一些衣服,程雁就顺势说道:“你衣服好多,不必全带走吧,你可以挑一挑,剩下的,我拜托房东太太处理。”
“你最喜欢我哪套旗袍?”林飞白问。
程雁从床上的衣服上扫视而过,最终用目光把她从头到脚细细描摹,刚要张口的时候,就听见林飞白说道:“不许说都喜欢!”
程雁笑了笑,不置可否。
看着床上成堆的衣服,林飞白才终于放开程雁,依她所言挑了起来。
她手在动,嘴也没有停,先拿起一件蓝色印花的缎面旗袍,说道:“这是艺云阁开业的时候,大姐请玉娘亲手做了送给我的。”
程雁听出她的意思,就接过去妥帖叠好,“那是得带走。”
然而接下来就逐渐演变成,“这是我第一次见你时穿的礼服裙”“这是我们第一回照相时穿的粉色旗袍”“这是你送我的毕业礼物”“这是你带我去做的第一套西服”“这套洋装我穿着我们一起跳过舞”“这是我们去逛公园时差点被勾坏的那套旗袍”……
而程雁在她一发不可收拾之前,按住了她挑挑拣拣的手,沉沉地说道:“我们还会逛很多回公园,跳很多次舞,照很多次相的。”
“那总是有一次就少一次的嘛。”林飞白反驳道。
“明明是有一次就多一次啊,”程雁继续抓着林飞白的手,牵引着按到了自己的心口上,“在心里会多一次的。”
林飞白抱着她笑了起来,几乎要在这个明明再熟悉不过的怀抱当中落泪,在爱人的话语中她虔诚地相信着,只要两颗心还靠在一起,那么拥抱一次就是多一次拥抱。
等到收拾好两个箱子,程雁牵着她准备离开的时候,林飞白又再一次看了看这个二人创造了很多共同回忆的小公寓,她没有再问她们还有没有机会回到这里,因为她知道世界上最重要的温暖已经被她牵在手里了。
前路未知,但不再孤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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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雪妮”谐音法语“Chérie”,意为“亲爱的”。
(2)萩原朔太郎的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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