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卓夜离开静夜大道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正是堵车高峰期,半个多小时的车程硬是开了近俩小时才到交易街。
跟外面热火朝天的堵车不同,早上九点多的交易街安静得连声狗叫都没有。
这跟五百米开外那家全员站在外面当众跳操喊口号的理发店形成鲜明对比。
啧啧,大家都是资本家,做生意都积极一点啊。
破烂的老旧街道活像上个世纪的老古董,到处都显得灰扑扑的。
这还跟甘蓝区那种毫无人烟的灰不一样,街边的小店鳞次栉比,平时冷冷清清的看着并不热闹,实际上不少安息匠都会来这里销货办事。
卓夜抱着大箱子跳下车,这里面装着在噩梦四中里的所有收获。
他大步走到喀秋莎杂货店的门口,带起的微风吹得门框上的风铃叮咚作响,里面断续传出来的俄语令他止住了脚步。
卓夜的俄语并不算太好,不过日常对话还是没问题的。
他站在门口随便听了几耳朵,原来今天店里来了两个毛子新客,老板阿列克谢金正在可劲儿忽悠。
金正将店里滞销了半年的一条红领巾吹得天花乱坠。
奸商信誓旦旦地把它说成是红领童子军的一代班长——即首领——倪念用过的诅咒物,是他花了大功夫才弄到的极品。
可卓夜分明记得记得,这条红领巾是半年前金收货时的搭头,压根儿就没花钱。
圈子里的客人大多也不傻,谁会买这破玩意儿啊,这条红领巾就被滞留到了现在。
这半年里阿列克谢金一直对着这条红领巾长吁短叹,明明就是白嫖来的东西,跟他吃了多大亏似的。
要依卓夜的意思,当时那个安息匠就不该添这个搭头送给金,对方的心情可能还会好一些。
所以,今天这条红领巾能卖出去吗?
“这是红领军班长用过的诅咒物?要怎么证明呢?”店里的毛子女客问,看来人也不傻。
“众所周知,寂静日之后,邪恶外神们被伟大的静谧大帝驱逐,所有诡秘消退,这要怎么证明?”
金先是为难地一摊手,紧接着不待客人继续质疑,压低音量神神秘秘地说,“不过,想必你们也知道,有些诅咒物嘛,其实还残留着一点点的异能。”
“你的意思是,这条红领巾就是残留了异能的诅咒物?”
金满脸高深莫测地点点头,严肃地说:“这可不是别家普普通通的红领巾,之前卖我东西的安息匠,外号叫疾风之狼的,在我们圈子里颇负盛名,当时他可是一瘸一拐进了我的店,卖了我这条红领巾……”
“难道是在得到这条红领巾时受的伤?”毛子女客很快联想到这一点。
金表情沉痛地点了点头:“唉,可惜了。”
他痛惜的语气简直像跟那个安息匠是八拜之交似的,听得卓夜差点笑出来。
一瘸一拐的“疾风之狼”,这不是隔壁卖地图的老中二养的博美犬吗?
也就是他买的狗零食原本的投喂对象。
今年疾风之狼都15岁了,前些日子卓夜看见它时,确实老得腿脚不太利索了。
这天杀的奸商,以前不会也这样坑过他吧?卓夜思维发散,感觉自己肯定也上过当。
店内两个毛子得到金的肯定,看向红领巾的目光都变了。
疾风之狼,这名字多威风!肯定是很厉害的安息匠没跑了!
而为了得到这条红领巾,这么厉害的安息匠连腿都断了,肯定是费尽千辛万苦才得来的吧?
金趁热打铁地继续忽悠。
“你们想必也听说过倪念的大名,其实他以前也就是一普通小孩儿,是拥有了这条红领巾后,才变得特别聪明的。看过蜘蛛侠不?就跟蜘蛛侠被蜘蛛咬了一口才有了超能力一样,不然倪念当年就只是个小学生,还比不上蜘蛛侠呢。为了感谢这条红领巾,倪念才把组织名字叫做红领童子军……”
金煞有介事的侃侃而谈。
卓夜都有点听不下去了,蜘蛛侠?
你还不如说倪念是柯南算了!
至少倪念和柯南两人的身份差不多,都是天才小学生嘛!
“可是我怎么没感觉有什么特殊的力量?”另外一个毛子男客质疑道,卓夜估摸着他俩是一对夫妻。
“你这话说的就外行了,有些诅咒物只有特定的人群能感应到不同,就比如这个红领巾,它是红领军班长的诅咒物,只有孩子才会对它有感应。”金说着,挤眉弄眼地又补了一句,“对了,必须是童子军懂吧?”
太懂了。卓夜扯了扯嘴角。
两个客人头凑在一起嘀咕了一会儿,毛子男客抬头确认道:“所以我和娜塔的孩子会对这条红领巾有感应,对吗?”
好了,这冤大头应该是当定了。
卓夜听到毛子男客这么问,就知道红领巾应该是卖出去了,如果不是被忽悠的相信了想买,这人是不会继续追问这种问题的。
果不其然,金又忽悠了几句,两人就掏钱买下了这条据说“能激发孩子潜能和智力”的红领巾。
——花了一万块。冤大头的离谱了。
说实话,红领军的一代班长倪念,传说中确实是天才儿童,不然当年也不可能在恐游玩家中,拉起红领童子军这么一支强大的势力。
要知道,红领军的成员大都是不满16岁的未成年人。
他们大多是6岁~17岁之间的中小学生,是玩家中相当弱势的群体,诡秘降临后他们每每进入副本,都被成年人看作拖后腿的,和……炮灰。
但到了后来,却再没有一个玩家敢轻视戴系着红领巾的小学生,一代班长倪念功不可没。
但是人家倪念聪明……可从没说是因为红领巾的缘故啊!
而且如果真是倪念的遗物,就算只是一条普通的红领巾,也只会出现在国际上最有名的那几个大拍卖行里。
由各国大富豪和收藏家公开竞价,起拍价都得有六个零,括弧,美刀,区区一万块钱……
卓夜目送这对毛子夫妻手挽手说笑着离开,就像在看被电视购物忽悠瘸了的老年人。
这智商,生出来的孩子估计也就那样,寄希望于让红领巾拯救一下孩子智商,功效可能跟喝六个核桃也差不多。
“嘿,卓夜!”刚卖掉了心头刺的金心情大好,热情地招手让人进来,“我的朋友,搞来什么好东西了?”
“在第四噩梦中学挖了点东西。”卓夜轻描淡写地回答。
“澄湖市那个?好家伙,还是你小子胆子大啊。”金竖起了大拇指,“澄湖那里死了好几个安息匠了,你也真敢啊。”
“死人了?什么情况?”卓夜问,顺手将箱子放到地上,“我感觉那里环境还挺干净的啊。”
“谁知道呢?反正也不是第一次死人了。”金耸耸肩,“来,我的朋友,让我看看你都带了些什么好东西。”
“没什么,就是些普通遗物。倒是金老板,你今天做成了大生意啊,疾风之狼都来给你做生意了。”
“哈哈,都是混口饭吃!两个来旅游的外码(外行人),不知怎么摸到了我这里,那不宰白不宰喽。”
金不以为意地说,从柜台上抽出一双一次性手套戴好,这才蹲下身开箱。
“人家看你是老乡才进你店的。”卓夜替那俩冤大头说了句公道话。
金全名阿列克谢.金,他是华俄混血。
父亲姓金,母亲是个俄妹,所以他姓金,名字是阿列克谢,没有什么臭长的中间名,总是自称阿列克谢金。
阿列克谢金看上去就是个四五十岁、棕发灰眸的普通俄国佬,身高直逼两米,人到中年还一身邦邦硬的腱子肉,短背心被肌肉撑得像紧身衣。
深秋的天气,卓夜都穿上了长风衣,他还是短背心。
不过他根本不认为自己是俄国人,会给店铺取“喀秋莎”这么个刻板印象的名字,纯粹是为了让外人觉得洋气一些。
简而言之,披个洋名儿好宰客。
而且为了好宰客,与金给人的第一印象不同,这间也就五六十平米的杂货店收拾的干干净净,柜台上整齐地摆放着各种遗物,像景区里窗明几净的特产店。
——当然,宰人程度也很像。
不过这些小东西都是些卖不上价的货,用来宰宰外行的游客罢了,真正值钱的遗物都是有固定的销售渠道的,不会摆在外头。
今天那俩摸到交易街来的毛子客人,大概率就是被“喀秋莎”的店名和金的外表吸引进来的,没想到被宰了个狠的。
“这不就对上了吗?防火防盗防老乡啊,至理名言!”金撇撇嘴哼笑,“不过我也没骗人,红领巾应该是有点特殊功效的,不然那些小学生怎么这么聪明呢?他娘的一个天才小学生就算了,那些小学生能全是天才?”
卓夜问:“你一开始就看出他俩是夫妻了吧?夫妻俩还有个孩子。”
“那是,不然我也不会力推红领巾啊。”
金得意地说,他开了二十年的店,这点眼力没有的话早关门了。
“反正变聪明这种事没个几年看不出来,到时候要真没用,两个外国游客也不可能飞过来找我麻烦。就算真找过来了……红领巾可是只对童子军管用,谁知道他们孩子还是不是童子呢?现在的小孩子,你懂的,都早熟得很。”
卓夜:……
就说是奸商吧!也就欺负人孩子不能漂洋过海跳起来打你这坏老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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