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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心绞杀

一个圆剥离一段弧,乐队缺了鼓手,换人没默契,换歌没时间,那注定了无法给观众带来与以往味道相同的表演。

江与宜思索完说出想法:“票退了,咱们solo或者分队,这次的推迟到下周,怎么样?”

他们预排练的八首歌里鼓声相当关键,大部分都不能完全被取代。卢岫打鼓独有自信张扬生命力,但不居尊自傲,每一个鼓点都能敲到队友节奏和观众心吧上,乐器技术感觉都不可或缺。

演出那段时间进酒吧需要单独买票,退完票就和其他时间一样正常营业,且先不说人数还不知道怎么变幻呢,但江与宜不想努力落空也不想丢失别人的期待,不管哪个放一次鸽子想再无损捡起来都不容易。

他们秒懂他的意思,也不怕折腾一场。

顾渐暖说:“那我给暄儿伴奏,或者我电吉他solo也行。”

涂暄是他们队主唱,薄荷音,歌声细腻。顾渐暖双通木吉他与电吉他,钟爱电吉他,但他们乐队风格限制,用的很少,偶尔去别的摇滚乐队做做内援。

南宫悯不知想到什么,“既然退票,那就没压力了,疯一把来点不一样的吧。”

顾渐暖被他笑的晃了神,其实当初她是最后一个加入的,舒秋给的很丰厚,但她不缺钱,离家这么远来上学只想找点不违法乱纪的乐子,人又爱自由,刚开始因为他的要求十分犹豫,直到见了其他人,特别是让人眼前一亮的江与宜,甚至那个调酒的冉郁看起来小小的,尽管年龄应当是个初中生,颜值都很抗打。索性就不管了,至少每天对着帅哥说话的**都上升了。

她脑子没转圈,下意识脱口而出:“怎么疯?”

南宫悯仍然笑着,和她对视一眼,只是比原来多半分狡黠,“你去solo,我给暄儿伴奏,江与宜去打架子鼓。”

江与宜其实不太能懂,他架子鼓是高一的时候卢岫教的,说是他打鼓很反差,非要教他,后来又说他有天赋什么的,怕他抢他饭碗,小时候有老师也这么说过,不过他没在意,一心被贝斯勾着魂儿。

不是说疯吗?疯有很多形式啊,贝斯也能啊。

他扫过顾渐暖和南宫的眼睛,那仿佛在酝酿着什么,再看涂暄,他藏不住事儿,表情就很明显了。

江与宜问道:“我打架子鼓很反差?”

顾渐暖顿时卸了脸上的玄虚,“太没意思了,你居然知道啊。”

南宫悯也有些意外,“哎呀,真的你弹贝斯能带三分笑,跟别的贝斯手不一样,不爱大幅度晃动身体,跟没放开似的,但你贝斯的轰鸣和闷响就很放开,这样看就感觉有些腼腆和颓唐又桀骜的,看起来很涩,特别吸引人你懂不。”

江与宜比他们小两三岁,但在一起时全然忽略了年龄差,都忘记了他还是个16岁未成年。

腼腆和颓唐其实都说不上,他本身也不是那样的,只是太专注了,沉浸在手指节奏声音和心理,那这么看,他如果去打架子鼓就和卢岫那种游刃有余会耍酷会叫嚣的感觉天差地别。既然和自己都反差,又会是什么样的?他不禁想。

涂暄迫不及待地盯着他瞧,那张脸真是百看不厌,现在还没完全长开吧,“搞吗?”

江与宜感觉包厢里有些闷,扯了扯领口透透气,随口回道:“可以啊,我试试。”

顾渐暖几乎是瞬时握起琴颈,“这屋留给你了,我们去三楼。”

酒吧上下三层,三楼不对外开放,有几个房间是给他们休息用的,排练的话爬楼梯不方便,就空出二楼一个包厢。架子鼓不好搬,他们善解人意地一溜烟跑完了。

……

张别青是乘着毫无征兆的暴雨来的,在便利店随便买的雨伞几乎要挡不住这个城市的雨势。雨水侵袭伞布的声动急促得让人不敢分心想那是什么声音,仿佛一不小心,连成串的雨滴就会砸穿,然后伞架断裂,雨水从头倾泻。

张别青姐姐张楚先一步到酒吧檐下,“见蜻”招牌很文艺,有不少人也是来躲这突如其来的大雨的,就像在电线上落脚的麻雀。他们见雨一时半会没停的迹象,有一部分已经冲进混沌雨幕里,回家冲个热水澡,也有带着雨水雾气的森意顺势推开“见蜻”玻璃门的,反正都是既来之则安之。

然后就抛下什么既来之则安之了,逐潮到十点,再意犹未尽,发现雨早就停了。

原来只是阵雨,今年夏天的第一场阵雨,张别青想,就像江与宜的鼓点,急促紧密,来去如风。

“得了,”南宫悯抓起短袖下摆,低头凑上去狠狠擦了擦被满室二氧化碳闷出来的汗,蛰眼睛,“一点也不涩,他妈的让我有一种被掌控了的窒息感,我差点要被他们尖叫声闷死了,你怎么赔我江与宜,真看不出来你才十六岁。”

江与宜用手拭了把额头上的汗,尽量阻止它们下倾,“怎么赔?我明天和卢岫商量商量换下位置,我觉得他贝斯也挺好的。”

江与宜打鼓有种不顾别人死活的凶狠,不是说表情有多狠绝,他面上还是带了笑的,但是手法和节奏让他内心的掌控欲呼之欲出,狂抓观众的耳膜,即使他们被带了节奏也只会觉得爽,收尾时直接把气氛推向除却电吉他失真时震颤的新一轮的**,尖叫声欢呼声彻底响应了他们想要的“疯”的命题。

南宫悯有种想踹他的**,但想想又打不过,骂道:“你滚蛋吧,我明天一早就去看卢岫,求他别跟你换。”

他说着就掏出了手机,“算了,咱合张照来。”

不多时已经准备好姿势,揽过江与宜,江与宜额角热汗涔涔,他促狭坏笑着看镜头树了根中指,走了。

南宫悯赶紧按下快门,翻看实况,笑骂了声。

前面几个带纸笔拦路的男男女女,江与宜淡笑欠了欠身,“抱歉。”

“抱歉啊,我们签不了,”南宫悯想这几个人可能第一次来看他们演出,于是他搭着江与宜肩膀又偏头吹了声口哨,笑道,“以后常来啊。”

走近调酒台,只听见啪啪啪的掌声,在这一隅格外清脆,他抬眼看向鼓掌的人,顾渐暖:“帅哥,请问芳龄几许?”

江与宜失笑,回道:“八十八。”

顾渐暖抑扬顿挫道:“好一个反差蛇蝎小美人,我觉得我心脏被绞杀了。”

周围爆发出一阵笑声,江与宜顺势开始查询附近的人,一眼看见旁边的张楚,他早知今晚张楚要来,喊了声楚楚姐。

张楚是这一圈人中最大的,比舒秋大一级的直系学姐,一个坐拥两百多万粉丝的颜值博主,特别高级一张脸,签的舒秋家的娱乐公司,也是他介绍给他们认识的。

他们这一圈人,除了冉郁比他小两岁,其他的都或多或少大两三岁,但因为做的事情一样,没有那种悬殊感。

但张楚和他没有什么交叉点,性格上又比他们都成熟很多,她和舒秋他们都是大学生,所以直呼名字,但江与宜没办法,从认识到现在都拿她当大姐姐。

张楚画的淡妆,穿了一件宽松基础款白色t恤,头发挽成蓬松随性的丸子,她轻拍旁边低着头玩手机的男生的肩膀,男生自然抬头,没什么表情的看向江与宜,她微笑道:“还没给你说过吧,我弟弟,张别青,也是八中的。”

江与宜睫毛颤栗,琥珀色浅瞳仁倒映着张别青带着淡淡疏冷距离的俊脸,以及吧台上一杯绿意盎然的酒,顶端一撮嫩绿薄荷叶与上浮的冰块相贴,液体剔透无比,是冉郁给他调的莫吉托。

惊讶,窒息。有一瞬间心脏的鼓动仿佛要震碎胸腔,他甚至忘了欢喜。

狭路相逢?

他高一就和张楚认识了,那张别青之前来过这吗,见过他吗,为什么他一点印象也没,他又想到上个月听别人说张楚带了一个帅哥来,但很快就走了,那应该是张别青吧。

他不是见到自己会气到心跳加速到晕厥吗,那今天是为了检验心理咨询的效果才来的吗,看样子张别青应该没告诉张楚那事儿。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那就装作不认识。收拾好情绪,他笑得晴朗,比头顶暖黄的灯光还亮眼,“你好,我叫江与宜,也是八中的。”

张别青被他左耳骨上的一颗十字星状银质耳钉吸引了注意力,听到他说话时目光才拉近,逐渐清晰地聚焦到他脸上。

江与宜这样笑,他不能不给面子,他轻笑道:“你好。”

江与宜在心里猜测了他内心活动,他现在很矛盾吧,毕竟他们俩是有“仇”的,而且他还没经过同意就亲了他,按照轻重顺序来看。

“那今晚算完了,晚饭还没吃呢,我快饿死了,请你们到隔壁吃烧烤去。”舒秋起身伸了个懒腰,招呼道。

每次演出完都是这样,舒秋请客,他们几乎把附近几条街都吃遍了,夏天适合吃烧烤,没异议。

张别青临走前无意瞥到门口收纳架上的伞,忽然回想起一个小时前的那场暴雨,打在伞布上的声音跟江与宜敲击某一个鼓的沉响一样,鼓动却不那么压迫浑浊。

夜色说不上浓重,就这一小片霓虹灯照射的来看,无异于太阳垂落地平线的黄昏。

水泥路经过暴雨的冲刷不再藏污纳垢,有几个坑洼的路面积蓄着今晚的印迹,折射离它遥远的路灯光芒,变得如潭水般幽深。

缠人的暑气也被冲散的七零八落,只剩下正正好的凉意。

“洒水车晚上也工作吗,这地上怎么湿哒哒的?”顾渐暖疑惑道。

冉郁学她说话语气,“咕咕姐,这树上也是湿哒哒的呢,洒水车有两层吗?”

顾渐暖猛一拍头,“我真是迷糊了,这雨什么时候下的,我一点不知道。”

张楚笑了声,“我们来的时候下得正大呢,感觉伞都要被摧折了。”

舒秋偏头笑道,“你早说嘛,我就去接你们了。”

张楚看他一眼,“张别青放学我就带他过来了,一直在这附近转。”

江与宜中途去上了个厕所,在烧烤店里面没找到人,出门看了眼才发现老板在外面给他们拼了两张桌子,都坐上了,他松一口气,理所应当该去坐剩下的那个空位。

坐下了才发觉周身散发的气息有点不对,如坐针毡地瞥了眼旁边的两个人,他感觉真准啊,张别青坐他右边了,再右边是张楚,接着是顾渐暖舒秋,他左边是冉郁。

江与宜想和他们聊天,想接他们的话,但喉咙好像被名叫张别青的人遏紧,之前那股子软中带刺暗里跟张别青对着干的劲消失得无影无踪的。

还是和冉郁聊小天吧,总比干瞪眼强。

冉郁是舒秋保姆阿姨的小孩,小时候带着一块东奔西窜,黏舒秋,后来他初中辍学,舒秋给他带酒吧里学调酒,为此专门请了个师傅。

和他聊天可有意思,江与宜正想侧过头和他说话呢,结果看他眼睛瞪得浑圆,一眨不眨地盯着舒秋,而舒秋正和他们说的忘乎所以。

江与宜轻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看到不该看的了,他有罪,他反省。

还是玩手机吧,这样双人成行,张别青不说话低头玩手机也不会太突出。

张别青奇怪地瞟他一眼,继续埋头看手机,结果一低头就看到江与宜一只白皙的膝盖跟摆球似的无聊地左右缓慢晃动,和他的腿保持着一段安全距离,在记忆里和从架子鼓缝隐约看到的花白膝盖稳稳重合,另一只不轻不重地撞冉郁端坐的腿。

江与宜今天穿了一条蓝色破洞牛仔裤,右膝盖一块布沿一条长宽线剪开,站起来的时候那斜切二分之一块布料垂下来,坐着的时候露出腿部皮肤,晚上凉丝丝的舒服极了。

一般小孩夏天穿着短袖短裤,摔倒的时候会擦破皮,留下疤是常理,但江与宜膝盖上就没有,肤色越看越不像黄种人。

他这几天在学校都没看到江与宜,对那个流氓吻的感情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淡,但还没完全剔除,也不可能完全剔除。但他今晚的笑总在有意无意地牵扯他的神经。

所以他现在很好奇,江与宜喜欢他什么?

自己并无音乐上的才能,看他平常上课不多么认真的态度,自己的成绩估计也不会入他的眼。除了他这张脸有点看头以外,难道喜欢他乐于助人?

深究没意义,自己不是同性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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