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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四十二、遇痞

“当然有。”

见毓华一脸惊诧的样子,常欢微微一笑,伸手拍拍她脑门:“我不会跟别人说的,姊姊也要替我保密哦。”

“在哪儿?”

“这个嘛,我暂时不能透露太多给你,这是对你的保护。”说着常欢又伸出两根手指做出盟誓的样子,“不过我保证,这笔钱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动用。”

常欢告诉毓华她已想好法子,准备编造个关于宝藏的假消息,适时放出去。

因为眼下军中知道宝藏一事的人并非少数,纵使老徐现在是泥菩萨过江,但难保不会另有他人亦起歹念,追踪她们,并给她们带来危难。

毓华点点头,细细打量着常欢。

经过这短短几天在鬼门关走了一遭,这孩子变得头脑清晰,意志坚定,时时陷入沉默,一改从前“黏人精”的习气。

一开口,说出的必然是深思熟虑过的想法。

一夜之间,就如同她背上的那只苍鹰,长出坚韧的羽翼。

“你长大了。”毓华不禁感慨。

常欢听了这话,也转头直勾勾看着毓华,十分认真地说:“我不是说过,我长大了一定会保护你的。”

这话从前常欢讲过不止一遍,那时以为她在开玩笑。

可仔细回想,她从没在自己面前说过任何一句荒唐的话。

而很多事情,看似只是玩笑话,却饱含着她的一片真心,很多承诺,看似孩子气,但最终也一一实践完成。

这孩子自有她的主意。

“我们和凌有喜一起去看水中花吗?”

“听姊姊的,如果想和她同行就一起,如果不愿同行,等到了一个稍微安全的地方,和她分开就行。”

毓华点点头,她知道这次常欢能逃出生天,与凌有喜合作分不开。

一路走来,也算有了生死之谊,并且也知道她之前也为老徐所迫,共同的敌人成就了暂时盟友。

可是她和常欢心知肚明,凌有喜不愿回乡继续从事被他人“借腹生子”的老本行,和那几个同行的老乡并不是一颗心。

说不定是被胁迫着来问老徐要钱,她便借力打力,让老徐和这几个同乡对上,相互厮杀,借力打力,而她趁机逃出生天。

可从老徐那里敲得的钱呢,自然一分也不少的落入她的荷包。

这姑娘手段泼辣,心机深沉,而这几天同路闲聊,凌有喜言谈中总无意中透露出来的,想改变命运,往上攀爬的“鸿鹄之志”也让毓华觉得心里惴惴,不像是同路人。

但是现在分道扬镳未免太早,毕竟还需要相互合作和借力。

“那等到了安全的地方再说吧。”

“明白了。”常欢说着,忽然向毓华转过身来,毓华心里微微一动。

这几天风餐露宿,有时在外面的破庙破屋住一晚,都是三人挤挤挨挨凑在一起。又或偶遇打尖的机会,也都是三人躺在通铺上。白天持久地奔走耗散了大半精力,大家都是脑袋一沾上枕头就睡着,难得有像今天这样和凌有喜分开独宿的机会。

毓华伸出手来,轻轻抚摸常欢的鬓边,又碰碰她的小脸,满心都是疼爱和怜惜:“还记得我们一块从常德去西北的路上吗?”

那时也像今天这样两人睡一个被窝头,“你就像是我刚捡的小猫。”

分都分不开,只晓得缠在自己身上,贪恋那一点属于人的温暖。

不过大半年的工夫,就长得这样齐整了,脸上也褪去稚气,像个小大人。

毓华望着常欢,没有窗帘的简陋小屋里,月光的清辉透过窗棂洒了进来,给常欢的脸上敷上一层柔和的清霜。

“谢谢你常欢。”毓华说了半句话,还有那没说的半句。

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做母亲是一种怎样的滋味。

毓华张开双臂,“想不想回到那时候?”

可常欢居然没钻进她怀里,依旧直勾勾凝视着她,半晌,从被窝里伸出一只手,温热的小手覆在毓华脸庞上。

就像小猫柔软的爪掌挨过来,毓华不由自主闭上眼,轻轻蹭着这只小手。

“姊姊,你瘦啦,你也累坏啦。早点睡觉。”

常欢说着收回手,翻了个身,自己蜷成一团,将背脊对着她。

她听到常欢的呼吸从最初的急促到渐渐的安宁、低沉、平缓,再到最后,十分踏实的睡着了。

毓华将被子一边往前送了送,严严实实覆上常欢的身躯。

真好。她的心里涌起一阵宝贝失而复得的庆幸。

她伸手,轻轻搭在常欢的肩膀上,默默祈祷:主啊,请不要让灾难降临在她身上,再大的风雨只消落在我头上就行。

就让这孩子遂了她的心愿,长成她自己所期望的那样。

从今往后,请让我们长久地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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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起来,常欢正在院子里刷马,为南枝洗去风尘,毓华则在收拾行囊。

凌有喜一大早出去了,回来时拿着两件农妇的衣裳,让毓华和常欢换上。

多日逃难下来,她们早已洗尽铅华,打扮得很朴素了,但在凌有喜眼里,远远不够,她说尤其是毓华,即便衣着素朴,可在人群中一眼望去还是很出挑。

凌有喜拉着毓华到了灶房,抹了一手锅底灰在毓华的脸上涂抹开,拾掇了半天才略显满意地点点头:“嗯,这才不像个读书人了。”

“你把我扮成烧火丫头也未免太夸张了。”毓华低头看看自己:“会不会欲盖弥彰?”

凌有喜不太明白“欲盖弥彰”是什么意思,继续皱着眉头:“你出去还是别开口了,一开口就露了你的身份。”

毓华无奈地笑了笑,刚想说什么,却见凌有喜脸上神情变幻,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怎么了?”

“我刚出去问老夫妇借衣服,路过那间上锁的房,发现窗子开了个缝……”

“是有人进去过?”

凌有喜摇摇头:“应该没有,估计是木头老化,潮湿后榫卯自己掉了。不过,”她顿了顿,“你猜里面有什么。”

“是什么?”

“两个箱子没有上锁,满满当当装着的都是爆竹和鞭炮。”

毓华微微一怔:“是吗?老夫妇不是说他们儿子是个读书郎吗?”

凌有喜摸着下巴:“是啊,不过这是人家的秘密,我们瞧见了也当不知道吧。就跟你说一声,出门在外,咱们多颗心眼防备着。”

毓华沉吟片刻:“本想在这里多歇两日,不过我想现在这个时局,还是赶紧上路吧。”

一番商议下来,为安全故,最好的办法就是躲在屋子里不出去,等休息停当后即刻上路。

屋子里不缺炊具等一些基本生活设备,凌有喜就表示一如前几日,还是由她去问乡人讨要菜蔬米面,顺便问清楚周边路线。

哪知道凌有喜这一出门便没回来,眼看大半天过去了人还没回来,毓华着急起来,立刻到隔壁的农人夫妇那里去打探一下。

没想到夫妇俩一见毓华就问,凌有喜怎么还不过来拿东西?

原来,两小时前,凌有喜确实来见过夫妇俩,讨要一些米面菜蔬,好心的农人夫妇一口答应,家中本来备用口粮并不多,还是给她们检省了一些出来。

不过新鲜菜蔬不多,夫妇俩遂指点凌有喜去村口集市采买一些,这时间刚好够夫妇俩给她装上米面干粮和调料,等她买了菜回来时顺趟带上。

“照说离得不远,去买菜应该早就回来了?”农人夫妇倒是好心,为凌有喜的安危挂着怀。

“没事,婶子,大叔,我们这位朋友就是个小迷糊,约莫又走岔路了。等我们去寻一寻她,无妨的。”毓华笑着。

可一出农人夫妇家,她脸色就黯淡下来,略一思索就先回到院子里。

从里屋翻出头巾包裹住自己,一番乔装后,叮嘱常欢留在家里,以防凌有喜回来。

常欢见毓华行色匆匆,这会儿又急着出门,早已察觉不对劲,见状立刻打断她:“留张纸条在家里就行了,我跟你一起去。”

说着不容毓华反对,她将贴身存放的匕首拔出检视了一下。

匕首在冷冽的阳光下泛着寒光,常欢满意地点点头:“宝贝很在状态,不用磨,可以直接用。”

自从这次从死人堆爬出来,常欢养成了一个好习惯,利刃不离身。

毓华明知在乱世之中,常欢这种尚武的个性只有好处,吃不了亏,可她心里仍不时泛起莫名的酸涩和难受。

这世道真够讽刺的:现在大人居然要靠孩子保护才能出门,而这个孩子也只有变得冷血无情才能保护自己和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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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村口的菜市场,发现市集早就散了,一个菜贩子都没有,地上到处散落着残叶剩渣。

毓华正觉得奇怪,忽见前面的砖土房后走出来三四个男人,穿的是清一色军服,不过肩章和袖章上刺的番号却委实奇怪,军服基色明明是西北军,但这番号毓华从未曾见过。

那几个男人看见毓华和常欢,显然也吃了一惊,双方都站住了。

有个年龄略嫩点的,大概是个炊饭的,满脸都是煤黑,除了两只眼睛晶亮亮。他正用这对晶亮亮的招子目不转睛地盯着二人。

常欢见对方神色有异,悄悄将手抚向后背腰间的护身匕首。

与此同时,毓华也警觉起来,不由自主上前几步,挺身挡在常欢跟前。

“五、五夫人……”那个小兵忽然鼓足勇气,张口叫住二人,说着一口浓重的土语,“大小姐……”

毓华瞬间头皮发麻,心里往下一沉。

这时其他三人也认出她们来了,有个年长的上下打量着毓华和常欢,突然兴奋地抬起一脚踹向那小兵屁股,踹得他往前直打跌。

“你小子看楞了!还不快去通报参座,说找着这两个女人了!”

毓华心中咯噔一下,当下拉起常欢,趁着几个兵还没动身之前立刻抓着常欢的手往回便跑。

“别让她们跑了!”身后传来老兵粗噶的嗓音,几人一拥而上,将毓华和常欢围拢起来。

老兵上前,笑嘻嘻地看着二人:“夫人,您跑什么呀。参座正急着找您,把您朋友都请走了。难道您不想知道她现在的情况?”

果然冤家路窄,凌有喜怕是半道碰到老徐了,难怪失踪了。

现在知道是怎么回事了,但是千万不能着急。

毓华说服自己镇定下来,一瞥眼却瞅见常欢已微微弓起身子,一手握紧了匕首,随时就能出鞘。

就算她会两手功夫,又怎是眼前这几个大男人的对手。

毓华不想让常欢吃亏,转过头来,看着那为首的老兵:“我朋友在哪里?”

“您跟我们去一趟,不就知道了?”

“我不想走,走不动了。”毓华冷冷地看了眼老兵,转身走向路旁的一个石墩子,施施然坐下,又看了眼常欢,“你还杵着做什么?走了这么些路,不累吗?”

常欢会意,也坐到了毓华身旁,握起了拳头,在毓华肩头捶打起来。

“姊姊,让我给您捶捶,解解乏。”

“好孩子,真乖。”

两人这番一唱一和的举动倒把这几人看傻了。

见老兵一脸错愕,毓华玩着手指甲,闲闲地道:“老徐现在已经是叛军了,布告贴得到处都是,你们还打算跟着他一条道走到黑吗?”

众兵越发怔愣,相互看了彼此一眼。

那为首的老兵沉着声道:“那是我们自己的选择,夫人不必替我们的前途操心。还请您和大小姐跟我们走一趟。”

毓华大声道:“我说过,我累了,现在不想走。”

老兵阴沉着脸:“夫人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着他一挥手,让身侧两个兵上前一步,“还不快请夫人和小姐上路……”

另两个士兵刚伸手向前,但听“嗤”的一声,眼前白光一闪,常欢拔出匕首,手一挥,不知怎的,就将一名士兵的袖口刺裂了。

“你手再敢伸过来一寸,下次断的就不是袖子了。”常欢抽刃还鞘,“谁教你们敢对我姊姊无礼。”

两个动手的士兵僵立当场,转头看向老兵,老兵望向毓华,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了。

毓华冷冷一笑:“既然喊我一声夫人,还望你们知些礼数。不然,就算我和参座再怎么不对付,我们也算是他的家眷,你们不如好好掂量掂量自己的身份。”

这时,只听有人在旁劝阻:“大哥,夫人她们说的是,不如就让她们在这里歇个脚?”

竟是先前被老兵踹了一脚的小兵。他爬起来后就一直站在旁边,不敢近身,这会儿得了机会插嘴,居然仗义执言。

老兵恶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倒是对她们忠心!怎么,果然是她们的歌迷……”

那小兵忙低下头不敢回答,而那老兵说到此处,眼神突然闪了一下,他转过头来,一改方才的凶神恶煞,阴恻恻地笑起来:

“我倒是忘了,夫人和小姐可是百年难见的金嗓子。今天真是我们大伙儿的运气,不如请夫人和小姐为我们唱一首助兴,如何?”

“不唱。”毓华口吻淡然,却语意坚决。

“夫人,你看我们几个可都是你的歌迷,只要您唱一首,我们就让你们在这里好好休息,休息好了,再请你们去见参座,怎样?”

“不,我不愿。”毓华依旧冷脸看着他。

老兵向前一步,慢慢从肩上取下了一杆元年式长枪,常欢立刻打起精神,紧持匕首,另一手不自觉地将毓华挡在身后。

老兵笑笑:“大小姐,你也是懂军火的人,是你的匕首快,还是我的子弹快,你应该比我更清楚。

“你敢动我们一根汗毛试试?!”毓华厉声道。

“夫人,想知道参座给我们下的命令是什么吗?”老兵似乎一点都没被毓华震慑到,他脸上的笑意更浓了,“他说,捉活的!所以,您懂了吗,他可不在乎你们断胳膊缺腿!”

说着老兵陡然将枪上膛,瞄准了常欢的腿,阴恻恻地喝问:“唱不唱?”

周围气氛一时凝滞,小兵为老兵气势所慑,似乎也不敢再开口了。

“哦,不对。你们二位中…好像是大小姐唱得更好听,”老兵说着转头看向年轻小兵,“是不是?”

小兵呆呆地看着老兵,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不过老兵并不打算让他回答,而是自顾自移动枪口,对准了毓华的双腿,赫然抬头看向常欢:“大小姐,开个嗓,赏个脸呗?”

常欢死死盯着老兵,她眼中积淀着的寒光一层层泛着霜冻,眼见寒霜即将扑面袭来。蓦地,她轻轻一眨眼,将眼中的寒意全盘瓦解。

常欢弯起眼,笑眯眯地说:“想让我唱,我就唱呗,干嘛那么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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