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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一个姐姐】

往后,她也定能凭一己之力,妥善照料绣珠。

“来,先垫垫肚子!”绣馨递予绣珠一馍,又将竹筒之水,塞于她掌中。

姐妹二人啃嚼馍馍,各怀心事。

正当苗绣馨心中急转,思量着何处赁屋安身,寻何等营生为上策之际,苗绣珠轻轻启齿。

“姐姐!”苗绣珠自馍馍中抬起头来,双眸凝望绣馨。

绣珠生得清秀异常,面若银盘,眼似秋水,身材瘦削,竟比整日里描眉打扮、披红戴绿的苗绣蝶更胜一筹。性情内敛,甚是乖巧。

“嗯?”绣馨目光转向胞妹。

“姐姐,不然,我便休学,去谋生计。”她心中明了,如今脱离苗家,衣食用度,皆须自家筹划,这本是沉重之负,她又岂能忍心全由姐姐承担。

闻此言,苗绣馨面色顿改,由温柔转为严肃,断然道:“不可!”

绣珠腿脚不便,幼时长受他人白眼,是她始终坚持,送她入女学。绣珠学业优异,常居榜首,如今正是关键时刻,因为女学中最重要的考试在即,应试合格后官府会发放凭书,岂能在此时弃学?

她不望绣珠日后有何等成就,只愿她能习得一技之长,能入官办女学堂之门,持一纸文书,寻一份轻松营生,足以自养,强过那些残疾之人凄苦度日。

为了她将来,即便自己弃学,也决不允许她休学!

绣珠素来听从姐姐,然而,她不能每每懦弱,依偎于姐姐身后,看她瘦弱双肩,为她撑起一片天。

姐姐和娘亲本就对她有再造之恩,她又怎能始终依赖姐姐?

苗绣珠强作笑颜道:“姐姐,我此生腿脚已如此,求学亦难有作为,不如休学,做些零工,也好减轻姐姐之负担……”

苗绣馨最是无法忍受绣珠自暴自弃,腿脚不便又如何?她始终坚信,她的绣珠不输于人!她始终坚信,绣珠他日必成大器!

听她如此言,顿感心血付诸东流,话未毕,一掌已掴其面。

虽声响亮,却未用力,苗绣馨虽怒,终究不忍重伤于她。

“苗绣珠,你若还认我这个姐姐,便莫再说此等颓丧之言!你若敢休学,便永不再称我为姐姐!”苗绣馨语气沉凝,字字铿锵。

她深知绣珠之性,那孩子虽羞涩,心中却自有主张,有时甚为固执,她实恐她为供她之故,暗自休学,故以此法以制之。

“姐姐。”苗绣珠眼中闪过一抹惊惶,生怕苗绣馨真的动怒,弃她不顾。

苗绣馨伸手抚上她的脸颊,心疼地轻抚那被她掌掴的左脸,温言道:“绣珠,你但安心学业,其他诸事,自有姐姐料理。你须信我,姐姐定能设法让你顺利完成学业,你可明白?”

“乐仪姐姐,我急须银钱,你可否为我寻一份工钱丰厚之差事,即便劳苦艰辛,我也愿为之。”

学堂内设有姐妹互助会,创会之初,便是为了女学子提供一个寻求活计之桥梁,免去了牙行牙人的佣金,亦防止了女同窗受骗。

自互助会成立以来,颇受女学子们的青睐,而会长陈乐仪,亦是学堂内知名之才女,才情出众,性情温和,心地善良。

苗绣馨有幸于一场迎新宴之后台,结识了这位早她一年入女学的大才女,二人一见如故,陈乐仪但凡有好差事好活计,总不忘荐与她。

然而,在查阅馆中花名册后,除了一处……只有饭馆帮工之差,虽每日劳苦,所得却无几。

陈乐仪面色为难,白皙之眉微微蹙起:“确有一份高薪之工,有一酒肆招女伙计,给出的工钱颇为诱人,只需每晚做工两个时辰即可。只是……”

绣馨入夜前往那种地方,实属危险。

“乐仪姐姐,我便应了这份差事。”绣馨思忖片刻,此活计与她在女学的课业时间并无冲突,且收入颇丰。

只要她行事低调,保持贞洁,应不会有何不测。

“绣馨,你需多少银两,我先借你,或者,另寻一份差事如何?”陈乐仪心中不安,恐苗绣馨因此受害,遂抬头劝道。

“不必了,乐仪姐姐,多谢你。”

……

夜幕降临,租住的小屋内。

绣馨整理完毕,对绣珠言道,自己在一家昼夜营业之酒坊觅得一份工,夜间当值,让她早些安寝,不必等她。

大雍的酒坊跟酒肆是有区别的,酒坊是正经吃饭打尖的地方,酒肆则就带着些暧昧的色彩。

或许真是一种宿缘,陈乐仪所荐之酒肆,恰好是她逃婚之夜所至之地。

一位年过三旬,妆容妖娆之妇人,令苗绣馨换上一袭酱红色比甲,随即将她交予一名唤作玉露女伙计,令其随学。

玉露见她拘谨扭捏的模样,嗤之以鼻:“勿作此态,似生怕人欲调戏于你,你且看看其他女伙计,大家只是来赚取银两贴补家用,酒肆有规定女伙计不似那些登台卖艺的姑娘们和小倌们,只用专心干活儿就好。”

绣馨环顾四周,的确如玉露所言,众人对此早已司空见惯。

苗绣馨初来乍到,诸多规矩不甚明了,玉露虽言辞锋利,却也是心软之人,该助之时,亦会毫不犹豫伸出援手。

数日过去,苗绣馨并未遭遇何种麻烦,每日只需低头谦逊,细心做工,一般人亦不会过分刁难。

“你倒是会装模作样!”伙计净房中,玉露倚剔牙,目光斜挑,扫过苗绣馨。

苗绣馨容貌确是出众,玉露初见亦为之惊艳。她不同于那些以脂粉堆饰、散发着俗气之女子,而是宛如天然美玉,散发着清新纯真之气。

此处女子,无不争相装扮,绣馨这模样,长得倒是比那些女子们动人的多。可独她一人,出门即放下刘海,抹上头油,低首垂眉,将自己的美貌深藏,生怕为人所窥。

若她敢于昂首露颜,漫步其间,毋庸置疑,必有一群狂蜂浪蝶追随其后。

毕竟规矩是死的,总是避免不了一些登徒子耍无赖。

苗绣馨似未闻其言,净手毕,淡然道:“走吧。”

玉露扭动柳腰,随她而出。

此处最大之利,便是银钱给付爽快,工钱日结。只需不生事、不犯过,断不会拖欠分文。

“苗绣馨,张公子这一桌需一壶陈酿三十年之南风醉。”

“知晓了。”

苗绣馨自柜台取酒,目光迅速扫过,寻至那位张公子的桌,见那几位客人,心中略有迟疑。

这些人挥金如土,夜夜笙歌,常以此地消遣,动手动脚,调笑女伙计,已成习性。

于苗绣馨而言,是能避则避,那些人非她所能招惹,唯有尽力避开。

“客人等得心焦!磨蹭甚么?”玉露倚柜劝酒,见苗绣馨犹豫不决,便走将过来,接过她手中之酒,轻描淡写道:“哪桌客人?”

“张公子那……”

玉露持酒前往,笑靥如花,启壶斟酒,那几人中的一人抓手掐她臀儿,玉露顺从地陪饮一杯,另一人则伸手入她怀中,塞入一块碎银,约莫二两的样子。

玉露转回之际,笑意全无,似戏子变脸,一脸嫌恶,咒骂道:“呸!那斯下手忒重,将老娘掐得青紫!”

“玉露……多谢你了。”苗绣馨诚挚言道,每遇难缠之客,皆是玉露替她周旋。

“我非为你助力。”玉露轻蔑地从怀中取出碎银,扬了扬手,道,“不过是图此物而已。”

酒肆二楼,天字一号房中,程晚忆端坐榻上,手中把玩一只粉水晶坠,其工精致,似曾相识。

此等饰物,市井之中随处可见,算不得珍奇,却在程晚忆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十二载前,她不过十岁少女。

那时,她向往自由,热爱音律,正值叛逆之年,痴迷于听戏。

自出生起,她便肩负家族重任,程家长女,其未来唯有继承家业一途。

程晚忆却将音律置于首位,父女因此争执,程父怒而毁其所有乐器,并明令府中再也不许请戏班子,她一怒之下,离家出走。

出走之后,方察觉自己仍着身无分文。

尴尬之余,自尊心又不许她轻易认输,返家。

硬着头皮,潜入寂静小巷,寻一幽静处抱膝坐下。

她从清晨坐至黄昏,从未如此狼狈。

忽闻有细微声响,程晚忆惊觉,以为是野猫,转头一看,却见一穿着粉色襦裙的小姑娘猫猫祟祟,约莫五六岁,手中各执一块桂花糕。

二人四目相对,皆显惊异。

“嗯?”小姑娘见了她,眨动水汪汪的大眼睛,困惑不已,此地怎会有一姐姐?

程晚忆轻蔑地收回视线,心道不过是一黄口小儿。

那小姑娘环顾四周,只见程晚忆所在之处有空位,便快步走去,坐在她身旁,缺了门牙的小嘴笑得欢快,左右开弓,吃得分外香甜。

程晚忆抬起眼皮,略带嫌恶地瞥她一眼,向旁挪了挪,生怕她将那黏糊糊之物蹭到自己身上。

“姐姐,你怎么一个人坐在这里?是找不到回家的路了吗?”小姑娘困惑的转头问程晚忆。

“休得胡言!”程晚忆怒斥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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