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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枫恒应】西窗

“应星,给你吃!”一个毛茸茸的脑袋从窗户底下钻出来,正对着天光仔细揣摩的少年吃了一惊,炭条在草纸上划了长长的痕,把原本漂亮的炭笔画儿都破坏了。

“小少爷,您不好好上学,又来这后罩房做什么?”年岁也不算大的少年郎头发半挽着,语气好像带着点恼怒,眉眼却还是微微弯着的,他天生一张不虎着脸就总是带笑的清秀脸蛋,清透的眼睛望过来的时候,府邸里唯一的小少爷脸就红通通了。

“先生讲得太慢,还不如我自己看来得快。”说起学堂,粉雕玉琢的小少爷就皱着眉头,倒不是他不爱学习,他屋子里堆着不知多少书,他一个人都能快快活活看,偏偏学堂里不清净,周边的人知晓他是丹枫唯一的弟弟,总是要同他假模假样地说话,“你怎么又叫我小少爷,叫我丹恒便是了。”

他不喜欢应星叫他少爷,更不喜欢叫他小少爷——丹恒不觉着自己小,他只比应星小一岁,却不知道应星最近不知道为何,个头猛窜,之前就比他高一点点,现在却是比他高一个头了。

“好好,丹恒少爷,被别人听见可就麻烦了。”应星知晓他轴,不过这后罩房住着一堆人,还多是女人,这府邸里老爷早瘫痪几年了,大少爷又整日忙得见不着人,除了小少爷一个正经主子外,只有一个老管家并一堆女仆,龙管家年老精力不成,身子骨弱只抓些大事,宅子里的事便是宁妈妈管的,她人也松和,于是底下这群女仆平日里就爱念叨东家长西家短,连主子家的事情都爱说道,不是说大少爷天煞孤星克父克母,就是说小少爷就跟鬼上身似的,小小年纪一天到晚都板着脸,说出的话根本不是孩子说的话,不叫人觉得聪慧,反叫人心里毛毛的。丹恒自是不知道这些的,应星也不同他说。

至于应星本人,应星是个流浪儿,不知父母,原本也是在街上帮忙做些小事换些钱的,不知什么时候,街上的流浪儿里出了个头头——一个半大少年的乞丐头子,那头子要他借着乞讨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应星不愿意便被打得要死,扔到乱葬岗等死,那天丹枫刚好毙了一群人拉去乱葬岗,老管家说哪怕是内奸,到底是杀了人,还是做些善事。丹枫懒得理随便他,他在乱葬岗看到一个还喘着气的小乞丐,就捡回来养着,本来只打算养个小厮或者是给丹恒少爷当个书童,不想应星实在能干,老管家便寻思着日后让他继承衣钵,继续服侍两位少爷,平日里便多番交代应星,要不是丹枫少爷发了善心,他早就是一具无名无姓的白骨了。

应星嘴上不说,心里记得牢牢的,他本就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老管家交代的事儿没有一件做得不好,后来丹枫难得回宅子里的时候都是他服侍,比龙管家还妥帖,不少人默认他就是下一任管家,但也有不少人嫉妒他,原本也只是个小乞丐,现在居然要做这么大府邸主子底下第一人了——要知道,龙管家可不止管府里的事情,还管外头那么多商铺的,要是这些商铺日后都归应星管了,他们可都得恭恭敬敬见这个小乞丐了。

因着这事儿,应星在府里自然是要小心行事,他倒也不是贪图权力,一定要管那些铺子,只是这些家伙蠢得他一眼都不想看,若是少爷们的铺子落他们手里,早晚都得给糟蹋了。

丹恒却不知晓应星是担忧以后他的家产被蠢货败光,他没什么朋友,早慧却也孤独,难得有年纪相仿的玩伴,应星模样好,性子兴致,做事总是服服帖帖,府里哪里头坏了都是应星修,还会做许多小玩意儿,甚至连大哥的枪都是应星修的,那双手好像是会仙术,连他看的书,若是应星看过,还会同他谈论几句,说的可比先生说得有趣多了,丹恒便也爱找应星玩,哪怕是坐在边上看应星摆弄那些物什也行,不仅如此,每次买了些什么好东西他都要分给应星。

今个儿他本来是去学堂的,学堂里还在讲他去年读的书,他觉得没意思翻墙出去了,正好街上有人在卖梅花糕,丹恒买了两块揣在怀里,现在还是热乎乎的,赶紧一路小跑进了后罩房递给应星一块,应星叹了口气,看着梅花糕还冒着热气,丹恒又是脸红扑扑的,便接了过来咬了一口,外壳金灿灿,撒了红枣和青红丝,里面夹着猪油豆沙馅,一口下去又热乎又甜,一口便甜他心里头去了。

他两三口囫囵吞枣吃完梅花糕,想起今日大少爷回来,忙催促丹恒回学堂:“今个儿大少爷归家,若是见你不好好上学,指不定要怎么惩罚你,快回去吧。”

丹恒也知道这个哥哥脾气不算好,说难听点便是不近人情,心里清楚得回去,但到底有些郁闷——大哥一归家,应星就得给他鞍前马后地忙活,是一点空闲都没有,想要找应星就难咯。况且,也不知为什么,大哥睡觉的时候还要应星伺候,晚上应星还得给他守夜,他晚上想找应星一会儿都不成。问题是以前也不用龙管家守夜,或许是大哥想刁难应星,就像府里很多人一样……

想到这里,丹恒就希望自己快快长大,把应星要去,虽说他和大哥并不是同胞兄弟,但是到底是唯一还能跑能跳的亲人,丹枫对他还算是宽容,丹恒便巴望着以后出去独立门户时能把应星带走。

丹枫回来的时候衣角还滴着血,脸上好像挂着霜,周身又是凌厉的气势,让那张好看得不似凡人的脸庞更是让人不敢直视,一路上的女仆都噤若寒蝉,生怕多喘口气会被这煞神多看一眼,应星来的时候就见她们投来同情的目光,但他仍旧镇定自若地进去,先是服侍丹枫脱了鲜血淋漓的外衣,早就收拾好了淋浴房,带着干净的衣物,等丹枫洗好披了外衣,拿干布一点点绞干丹枫的长发。

说来奇怪,丹枫少爷这样一个雷厉风行的人,头发却是极柔软的,一不小心就会缠绕在一起打结,应星虽然不是女子,但是极其细心,总是能用一双巧手耐心地把头发梳理好,一点不扯到头皮,丹枫回家便习惯他伺候,不然按丹枫的耐心,打结的地方直接拿刀割了,这一头秀发怎么也养不到这么长。

应星正给他梳理着长发,突然听得丹枫说了一句:“头疼。”

少年在发尾梳头的手一顿,重新移到颅顶,指腹插入发间,给丹枫轻轻揉着头皮,大拇指则是摁着太阳穴,他的气力不大却也不小,正好是丹枫喜欢的力度。况且应星身上从无脂粉气,只有衣服上的皂角味儿,气味很是清新,叫人觉得舒服。

被他头部按摩了会儿,丹枫的神情好了许多,便同应星说起了一些事儿。如今这世道乱,内忧外患多得很,丹枫本是去外头留学学医的,如今却是知道枪子打哪儿叫人死得快,打哪儿叫人痛不欲生。在这乱世中,保住他们手下这几座城的安宁着实难,到处都是纷纷扰扰,啊,手底下的蠢货也确实多,要不是都毙了没人干活儿,丹枫早就送他们上西天了。末了说,倘若有应星半分能耐,也不至于看得叫人厌烦。

应星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他对这些事儿不算有兴趣,总之丹枫还耐着性子当附近几座城的保护神,能护住现下的平静就成,至于丹枫的烦恼,丹枫再是冷血,手底下的人总是保护住的,听听就成了,他虽然也爱研究些刀枪,但是对打打杀杀也没兴趣。只一点,应星恨透了害得他故乡变成一片荒土的外贼,听见丹枫说他派人悄悄截断了运兵的铁轨,又烧毁了粮草,便露出个笑儿,一笑脸上两个窝儿,丹枫见镜子里他的笑颜,便也笑了。

【省略】

日子就像丹恒小时候抓在手里的沙子,一晃神就从指缝里哗哗溜走,前几日应星发现他的裤子一提裤腿又到了脚踝上头,有些诧异又有些欣喜,叫了裁缝来给他缝新衣,好叫丹恒在丹枫得胜归来后,像个英挺的小伙子一般体体面面出现。

丹恒倒是不在乎衣裳新不新,他自己心里有把尺子,发觉应星还是比他高上许多,怎么看他都勉强到应星肩膀,心里便暗自打定主意还要努力长高,不然总觉着自己比应星矮了一头,永远被应星当小孩对待。

这种情绪在丹枫回来后到了巅峰——应星称得上是极高,丹枫也不逞多让,甚至还比应星稍许高些。丹恒想他同丹枫毕竟一个爹,身高上也不至于差这么多,差的只是年岁罢了。

可事实上差的不只是年岁,丹枫一回来,除了丹枫住的正屋外,府里内内外外站满了军士,丹恒年岁日长,管得了府里的小事,因此女仆们这些年已经被他遣散了许多,除了零星几个煮饭的打扫的,府里头可谓空荡荡,因此,丹枫的屋子外也就应星还能去给他守着,丹恒一想到这事儿就觉着不快活,他自然是尊敬哥哥的,只是敬着就不亲近,若要说亲近,他唯一亲近的人便是应星。现下有种应星被哥哥借走的感觉,他自是不快活的。

到了夜里,丹恒更是辗转反侧,望着窗外的明月,想到白日里应星忙忙碌碌,光在为哥哥的事情忙活,只叮嘱他万事小心,莫招惹丹枫少爷带来的兵,之后便急匆匆去伺候哥哥,连话都来不及同他说,心中的孤独像是潮水般汹涌而来,已经是个清俊少年的小少爷再也睡不下去,一翻身坐了起来,外衣都没穿,像是幽灵静悄悄飘了出去。他住的是东厢房,主屋倒比应星的房间近得多,他想应星一向睡得晚,现在过去说不定还能同他说两句,便轻手轻脚地靠近——作为丹枫唯一的弟弟,他自然要习武的,连应星也得练些拳脚,拳头不硬怎么管住这么大的府邸里所有事?

主屋大部分灯火都熄了,只有床边还亮着灯,丹恒没有在门外看到应星,胆子实在肥,猫着身子到了侧窗下,钻在花丛里,只留出一双眼。主屋的窗都用的是顶好的玻璃,年轻人的眼睛更是雪亮,一眼望进这么昏暗的屋子里,起先他只望着桌边,门边,自然是什么人都没看见,只见地板上丹枫的拖鞋边,应星的鞋子衣服扔了一地。

少年心脏猛地收缩,眸光往上抬,对焦床铺——丹枫买的是张西式的大床,不挂床幔,因此灯火下他能看见丹枫倚在床头,拿着蓝皮的账本随手翻着,上身齐齐整整穿着真丝的睡衣,丝绸在灯光下泛着柔和的光,下面却不是配套的真丝裤子,而是应星**的脊背,若不是上头有些幼年残留下的伤疤,看起来比丝绸还顺滑好摸,好似冬夜街头馄饨摊放着的大缸里的猪油,又白又细腻,丹枫的另一只手就搭在他的背脊上,像是戏耍他一般,一截一截骨头细细摸下来,一边摸一边掂量,好像是要知道这骨头有多重似的。

【省略】

应星是没救出来,丹枫窗下的花丛却是光秃秃了,丹枫还笑说自己煞气果然重,一回家窗下花都要凋零,应星听在耳朵里记在心里,只默不作声叫花匠移栽了一丛更茂密的。

好不容易这日丹恒下了学堂,府里重回宁静,丹枫已经带着他那群兵走了,丹恒连装书的布兜都来不及放,风风火火跑到应星屋子里,应星不在,他四处找,终于看见应星在院子里晾晒丹枫此次留下的衣裳,以及被子床单,这一天风清气朗,应星的面色也不像前几日这么苍白,哼着不成调的曲儿,穿梭在飞扬的布料间,简直像个刚刚下凡的小神仙。

可他一见布料后出现的丹恒,脸就煞白了。

丹恒安安静静站在那里,心里忽然就懂了,应星素来细心,怎么会不知道那花丛为何光秃秃,怪不着有时候他动静大了,就见应星的声音忽然很大,啧啧水声,隔着窗户他都听得见。应星是为了保护他,指不定连泥里的脚印都替他遮掩好了。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应星,心细如发把所有事情都安排得妥妥当当的应星,笑起来就像三月阳光般温暖明媚的应星,偏偏不得上苍一分照拂,先是家破人亡,独自流浪,然后是被人欺凌,被管家救了后,又被丹枫欺负,更是这样一副身子,倘若被人发现了,说不准要给卖到窑子里去或者拿火烧死的,丹恒这双清凌凌的眼同丹枫一样锐利,丹枫在外头征战能见这世道险恶,丹恒光是看看这城里,这学堂里,就知道外头是个什么世道。

四周无人,唯有他二人,丹恒出声:“应星,我带你走吧。”

应星知道他认真的,也知道丹恒是要带他逃,但是逃能逃去哪里,况且只是服侍丹枫,应星觉得相比丹枫维护的这片宁静,自己做得已经很少,可是被丹恒知晓,他却是极其难堪的,同样是府里的少爷,他把丹枫当主子,却是把丹恒当朋友,当玩伴的,他同丹枫一年见不了几次,同丹恒却是日夜相见。

丹恒见他不说话,就知道他不同意,脸上满是失魂落魄:“应星,你莫不是真的喜欢大哥,喜欢到这个程度?”

应星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只是低着头,他还不知晓如何面对丹恒,恨不得整个人钻进地里。

丹恒却是心里千万只蚂蚁在热锅上爬,妒火中烧,难道应星真的喜欢他那个哥哥?应星喜欢哥哥何处?他又是哪里比不上大哥,是脸不够好看,是尚未建功立业,是身高不够高,还是没有大哥粗和长?其他的都不敢说,……

“应星,你真的不走吗?”见应星猛地摆手拒绝,丹恒的眼神不再是单纯的担忧,染上了……的色彩,“那为何我不可以,你愿意服侍大哥,不愿意服侍我吗?”

应星猛地抬头,漂亮的眼睛里满是不可置信,下意识想扬起手打他巴掌,可是他是仆丹恒是主啊!他的手停在半空,最后放回身侧,面上不再是那种轻松的神情,反而是满脸灰白,就像一朵被仓促折下后失去养分的花。

也许是过了很久,也许只是一炷香的时间,应星干涩的声音响起:“可以,少爷想要什么当然可以……”

【省略】

丹枫在外头名声越来越大,远远胜过了他们的父亲,要管的地盘也是越来越多,按理说他当是奔波在外,忙忙碌碌,没想到是越来越多地回城里来,在府里的日子越来越多,这可苦了应星,一天到晚忙成了个陀螺。

倘若都是些杂事倒也难不倒应管家——没错,龙管家已经告老还乡,两位少爷都倚重的应星自然也就成了新的管家——问题就出在两位少爷都爱传唤他,……又夹着腿紧赶慢赶回去,给大少爷守夜。

饶是神仙一般能干的应管家,也经不起这两位少爷日夜使唤,前阵子还感染了风寒,高烧不退,在床上歇了三四天,一醒来便看见大少爷居然坐在下人房,就坐在他床边翻看医术,还亲自给他熬了药,小少爷自然也不来闹他,天天下了学,不是带来些小玩意,就是街边卖的热乎乎的糖油饼子,滋味儿鲜美的小馄饨,还给他床头放了一大把野花,倒把朴素的屋子装点得靓丽不少,以至于几天日,应星都不舍得把开始衰败的花扔掉,后头习惯了来他屋里的大少爷看见,便以为应星爱花,和花店订了花束,每周都往府里送,送了后便让应星带回屋子。

应星本来也不算爱花,但是少爷们给都给了,他便也收了,不仅放自己屋子,府里四处也装点,一时间整个府上都显得面目一新,丹恒有一日回家,甚至觉得有一些恍惚,他家一向空荡荡没有人气,最近大哥回来得多了,府上也显得有了不少烟火气。这本当是好事,但是丹恒心里却有些不愉,丹枫同他相处得少,自然看不出这个表情一直没什么变化的弟弟不快活,应星虽然看出来了,可是他手头有件大事要去忙活,一时间也来不及去了解,小少爷为什么总是不高兴。

这事儿可是关乎主子家的香火传承——大少爷早就到了该娶妻生子的年纪,现下又常常在城里,此时不安排和各府的小姐们出去听听戏赏赏花,再来点浪漫的烛光晚餐,还要等什么时候?尤其是老管家还家前,老泪纵横,多次细细叮嘱应星,上任后可不能就管那些店铺田地,要有良心,要关心主子们,尤其是两位主子的婚姻大事。

是以各府太太们递来的帖子,应星不但不拒绝,反而是派人四处打听小姐们的容貌是否美丽,性情是否温顺,有没有读过书上过学堂留过学,胆子大不大有没有说过丹枫少爷凶神恶煞的坏话,先是他这头细细筛选,然后给条件好的细细回了帖子,又是请丹枫少爷出去,小汽车,鲜花,酒店,城里条件最好的小姐们,处处妥帖安排好。

头几回,丹枫还没察觉出什么,只当是那些太太们胡搅蛮缠,应星拒绝不来,没几次他就品出味儿来:这上任还没多久的小管家,还操心上他的婚事了。

只丹枫此人,对……情当真是没什么兴趣,对自己有没有子嗣也很漠然,否则为何留着同父异母的弟弟,要替他爹留香火,便让丹恒去好了。他本就预备着一辈子不结婚,不束缚自己,也不祸害别人。因此看着应星忙前忙后,只觉得好笑,觉着他的应管家平日里这般聪明,这时候却这样傻。看了几日笑话后,却渐渐觉得不爽快了。

说来,倘若真要同人共度余生,他最中意的,其实是这恨不得将他推给哪个不认识的小姐的小管家。要他娶妻,无非就是要找人替他打理内务,生儿育女,难道应星做不到吗?

可是应星并不不懂他,莫非应星觉着他那些对旁人完全做不出的亲近行为,只是想要玩玩罢了?这想法叫丹枫抿紧了唇,对自己生出些恼怒,定是他做得不够好,叫应星完全没有感受到,自己其实是想同他做一对伴侣的。

于是丹枫不仅推了所有应星定下的邀约,还单独带着应星出去,连着几日去听一场什么旷古绝今的唯美爱情戏,叫罗密欧与朱丽叶,结果结局居然这般晦气,最后竟是一对蠢物一起死了,当然丹枫不仅恼怒戏剧,还恼怒应星只肯站着不肯坐着,这么长的戏剧,倒像是他折磨应星,但他还是最生自己的气,居然做出这么糟糕的安排,于是换了套路,带着应星城里城外的到处乱逛,倒是大大小小的馆子都吃了遍,还亲手教应星用刀叉,有一次,侍者见应星风姿绰约,面相华贵,颇有些谄媚,临了了才露了马脚,原来把应星当成了丹恒。

丹枫一开始忍俊不禁,好好打量自家这仪表堂堂的人才,看得应星毛骨悚然,又露出满意的神情,觉得是理所当然——应星以后会是他的妻,丹恒见了都要尊称一声大嫂,他在外头赢得多少尊重,应星就该享有多少尊重。

应星却是不知道,自己大少爷打得居然是让他拿一份工资做两份工作的主意,本来就要他内外兼修,外能管理硕大家业,内能服侍少爷们的起居,现下更是要全天无休,完完全全属于丹枫一个人,还要顺便帮他生儿育女了。他只觉得丹枫最近的事情似乎格外多,动不动是出去看戏剧,出去吃饭,好像是彻底闲下来了,甚至让他生出了当今世界是和平的世界的错觉。好在很快又有不长眼的人想要蚕食丹枫的领地,大少爷冷着脸,带着股厌烦极了的气息带兵出去了,出去前倒是又给应星带了些稀罕物品,说是国外的小孩子爱吃的糖果朱古力,样子黑糊糊的,却是又香又甜。丹枫少爷的意思是,应星慢慢吃这糖果,吃完他也就回来了。

应星听这话觉得没什么不对,连连点头,只差发誓自己一定会慢慢吃糖了——辛苦的小应管家,当然也会渴望休息的时间能长些了。

只是,丹枫少爷是走了,不太高兴的丹恒少爷却还在呢。大少爷不在家,小少爷就越发放肆,下了学便往应星屋子里来,还不知道从哪里学来的歪门邪道,居然拿了小姐们才穿的旗袍给应星穿,应星被他烦得厉害,便脱了衣服裤子穿,应星到底是个大男人,虽说也是肩宽腰窄,也不可能同小姐们的腰身一般盈盈一握,绣了数不尽的银花的宝蓝缎子勉强裹住肌肉结实的修长身体,扣子当然是合不上的,只能敞开来,两条大长腿把下摆撑开,一路开叉到了胯部,之前丹枫又送了他精美的花簪挽发,应星自己觉着这一身衣服穿上有什么好看……

【省略】

丹枫好不容易结束了纷乱,还顺便干掉了一个军阀,掠夺了他的府邸,得了数不清的财宝,他唯独看中两枚翡翠耳钉,像是两片分开的蝶翼,虽说应星是男子身,但是带钗环又如何呢?这般好的翡翠,就适合戴在应星肉感十足的耳垂上,又挑了串每一颗珍珠都又大又圆又亮的项链,想着新婚夜缠几圈在应星的脚踝上,叮叮当当,珠光圆满,一定很好看。

他屏退众人,独自带着精心挑选的两样珠宝,想要送给应星给他当个惊喜,却在窗外停了脚步。

丹枫在生死之间徘徊数次,能创下如此大的家业自然是耳聪目明,他听见了窸窣的布料声和怪异的水声,应星当然不会在房间里洗衣服,他无声无息地靠近窗户,见应星衣衫不整、穿着件不合身的旗袍,咬着自己的手指仰躺在桌面上,两条腿架着还在颤抖着,脸上的表情似是欢愉似是痛苦,而他的旗袍下是一个穿着熟悉的学堂制服的人,丹枫的手已经放在了配枪上,却在看到弟弟钻出应星的腿间,全然没有看见窗外的人影,只是熟稔地脱下裤子……他冷漠地想,是啊,他们都不知道他准备娶应星,不知道他们本该是小叔子和大嫂的关系,当然,他也是刚知道,他们早在身体成熟之前,就已经滚在了一起。

这能怪谁呢,怪愚蠢的弟弟,怪没有反抗的应星,还是怪一直在外、没有看顾家人的他自己?他知道丹恒是什么性子,表面上兄弟二人性格不相似,实际上他们都有掠夺成性的一面,也知道应星是什么性格,应星似乎既没有爱上他,也没有爱上丹恒,真要说,可能是同丹恒更熟悉,或者说,应星可以既爱丹恒,也爱他,当然更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事到如今,他的计划大体方向还没有改变,他之前就打算让丹恒传承家族,现下……应星生的孩子,是丹恒的或者丹枫的,不都是他们一族的血脉吗?

思绪到此,丹枫大大方方地推开门进去……

【省略】

死亡……死亡何时降临……

应星忍不住流出泪水,被半梦半醒的丹枫吻去,魔鬼在他耳边轻声呢喃:“应星,你是我的妻,注定生下我的孩子……”

END

这篇……能发的太少了(目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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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枫恒应】西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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