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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更多的鲜血

罗格待在墨菲斯家的地下室内,孤立无援。他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双脚动也不能动,麻绳还将他的嘴唇磨破了。并且他在被扔下来的时候,脑袋撞到了一个被布盖住的柜子上,受伤的地方一直在作痛。

他蜷缩在地上,想起了铃兰镇,想起了父母、妹妹们,他还有机会见到他们吗?希望似乎极其渺茫。没有朋友知道他正处于绝境,甚至如果他就这么死了,也不会被警局知道,无法被认定为殉职,那笔丰厚的抚恤金更无法抵达父母的手中。

他想到了查尔斯,他无数次来到这里拜访墨菲斯,说不定他就曾经来到过这间地下室;查尔斯离自己的距离是那么近,又是那样遥远,他根本无从得知好友的背叛行径。想到这里,罗格的眼角流出了泪水。在这头狐狸露出他邪恶的獠牙之前,墨菲斯在他面前展现的是一位仁厚、儒雅、智慧的绅士,他拥有翡翠文理学院的两个学位,是翡翠城最出色的企业家之一。在对待跟在查尔斯身后的罗格时,也表现出特别的耐心和体贴。

等罗格的头脑完全清醒,感觉体力恢复了不少之后,他开始尝试着移动。他像一条毛毛虫那样在地面蠕动着,好在这间宅邸的地下室是木地板,这让他的爬行轻松了不少。只是这里完全处于黑暗之中,他只能依靠鼻子感受外界。很快,他感觉有一股极其微弱的风从鼻头拂过,这里大概率有一个通风口,他仿佛看见一丝曙光在眼前的黑暗中亮起。

罗格沿着风的动向挪动身躯。他的额头撞上了一张桌子,它的三只脚原本就不够稳固,只是依靠着旁边的物体保持静止,经罗格的撞击,彻底失去平衡,倾倒下来。罗格听见书本掉落,书页随之翻动的声音,几个金属制品的撞击声,还有玻璃破碎的声音。

他朝着玻璃的方向移动,鼻子紧接着碰到一个金属烛台,他用鼻子将它顶到一边去。那烛台大概是铜制品,质量不轻,他感到自己的鼻头都被顶的有些歪了。他继续向前,下颚感受到了一片冰凉、轻薄、锋利的玻璃。

他翻了一个身,动作过程中右手肘被附近的玻璃碎片划伤了,伤口处像火焰灼烧那样刺痛,但并没有液体流出的感觉。他用背着的手在地面摸索着,抓住了那枚玻璃。它的形状是细长的菱形,像一把短剑,他内心欣喜,不顾手掌开始冒出血珠,努力用玻璃割破手腕上的麻绳。

罗格花费了十分钟,才感觉目标被切割到一半,而他已经是满身大汗,可是无法张嘴散热,掌心的伤口发热生疼,下面的血管突突跳动,让他难受得几近昏迷过去。他停下来,歇了好一会,同时还在竖起耳朵聆听外面的动静,可惜一切都阒然无声。

他终于割破了一条麻绳,解除了整个手腕的束缚。手腕酸软麻木,他用力甩了甩手,随后把身上的所有麻绳都解开,扔到一旁。他去刚才的地方摸索,重新找到烛台,他发现上面还残留着一小节蜡烛。他从口袋里摸出火柴,紧接着一道火苗“咻”的一下亮起,点亮蜡烛。

他看见地下室被当作杂物间,废旧家具和无用的物品都堆积在这里。

这或许不是墨菲斯第一次计划杀害某只动物,但多半是他第一次在自己家里实施这项罪行,否则以墨菲斯的谨慎和善于伪装,不会把他扔进一个很容易就能找到工具的地方。罗格心想。不管处于软弱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墨菲斯刚才不愿意亲手杀死他,但以这只狐狸的性格,直到确认他死后他才能放下心来,所以墨菲斯现在一定去某地寻找能下得了杀手的帮助去了,而他们随时会回来。

现在手脚重获自由,眼前重现光明,但罗格鼻头的感受力却不如之前,他等了许久也没能再次找到风的方向。

他只好快速搜索地下室,寻找任何可以利用的物品。他楼梯下方找到了几幅属于墨菲斯亲属的画像,它们被搁置在最角落里,其中一副上面还有两道用小刀割出来的痕迹,这两道十字形的刀痕将画像上的狐狸脸破坏得面目全非。根据背后的创作时间,他推断这幅画像属于墨菲斯的父亲。他翻回来看着画像的正面,感到有些惊讶。

罗格将画像放回原地,在旁边找到了一根铁制拨火棍。他想用它撬开地下室的门——不,还是再找找,找到那扇通风窗。

他搬来几张椅子堵住地下室的门,继续寻找出路。他穿过一片向下的坡道,来到地下室更深处。他走到尽头,在墙上发现了两扇封闭的窄窗。窗户的大小刚巧够他通过,不过它们离地还有五米。

警校对中小体型警员的障碍训练的高度同样是五米,罗格具有短手短脚的先天劣势,学校教官自入学起无数次劝他放弃警察这门行业,而他花费了三年时间才通过这项测试。当然,罗格并不打算就这么徒手爬上去。他在附近找了两个较轻的木箱,推到墙边,爬上窗口边。

他用袖口拭去窗户上的积尘,从外面的一片影影绰绰中依稀辨别出一点灯光,仿佛在阴天的夜里找到星星。他瞬间感到热血沸腾,疲惫感荡然无存。他拿起拨火棍,沿缝隙撬开窗户,从窗口爬了出去。

在重返地面的过程中,他尽量轻手轻脚,避免引起任何注意。他知道墨菲斯家里雇用了大量仆役,为此查尔斯还在背地里对罗格说过他觉得墨菲斯在这方面太过铺张浪费。“他很有可能走在他父亲的道路上。”查尔斯当时这样说,“我真不希望看见悲剧再次在他身上发生,愿我的好朋友一直能赚到比支出更多的钱。”

黑色的铁栅栏就在眼前,罗格现在离自由仅不到两米的距离。他回过头去,观察整栋宅邸,几乎所有的房间都熄着灯,大概仆役们已经入睡了,只有个别仆役还需守夜。

他记得墨菲斯曾在三月中旬邀请过他和查尔斯共同来到这里参加宴会,可那时罗格觉得自己和上流阶层的富贵动物出现在同一场宴会不太适宜,所以选择去街上巡逻。他现在无比后悔这个决定,不然他就能掌握墨菲斯家的布局,找到那间隐藏着邪恶秘密的屋子。

罗格往回走了几步,回到宅邸墙边。他在窗户下方悄悄行走,一边竖起耳朵观察周围环境。

他找到了一条刮在墙壁外缘的排水管,在三楼有个相距很近的露台,脚下是柔软的泥土,这是个适合攀爬潜入的地点。

罗格在裤子上擦了擦手,爬上了排水管。他灵活地攀爬到了三楼,到达露台。露台的窗户是对开的落地窗。他把耳朵凑到窗缝边,屋子里面很静。他轻轻推开一条缝,进入房间内。

这是间卧室,一张戴有白纱帷幔的四柱床放置在房间中央,床上还有几个布偶,窗户旁有通往起居室的通道。屋内充斥着一股淡淡的甜美香味,应该就是墨菲斯妹妹卡洛琳的房间了。卡洛琳就读于密涅瓦文法学校,只有放假才在家。

罗格来到门边,把耳朵贴在门上听了一会,确认外面没有任何动静后来到了走廊。他很快就找到了属于墨菲斯的气味,他沿着气味,在三楼找到了墨菲斯的卧室,它与卡洛琳的卧室分别位于走廊两侧。

门没锁。他顺利地进入到房间内。

这间房间的布局和卡洛琳的房间相同,同样有一张四柱床,一条通道。罗格走进起居室内,空气里弥漫着浓郁的陈旧烟草味道,门边有一套小书桌,壁炉前是一张沙发,靠窗放着一张棋桌。墨菲斯和查尔斯都喜欢下棋。

罗格来到书桌前,这是墨菲斯用来写信的地方。桌面上有一沓空白信纸和信封,两个墨水瓶、竖在笔架上的玻璃笔和火漆印章套件,还有三封已完成和还没来得及封印的信。

外面传来了汽车的轰鸣声,罗格一把抓起所有的信,全部塞进了口袋里。

他飞快地沿着来时的路,从卡洛琳房间的露台沿着排水管下到地面。他听见大门打开又关上,汽车开走了。

罗格翻过栅栏,奔向自由。

他无法回家,墨菲斯接下来就会发现自己逃走了,他的身边还跟着那些能够下得去杀手的动物,他一定会派他们继续追杀他。去警局?可是……

罗格来到了松果街,走进苜蓿公寓。

他敲响了502室的门。“咚、咚、咚”,在寂静的深夜里回荡。没有回应,可是他在楼下时就看见了502室里亮起的灯光。

他再次敲了敲门,大声说:“弗洛伦斯女士,我是罗格。请开门,我有非常重要的事必须现在告诉你。”

“滚!”是艾米莉的声音。

“艾米莉小姐!”罗格说,“很抱歉打扰你,但是我真的必须马上见到弗洛伦斯。”

“她不在家!”

“那么,她此刻就处于危险之中了!”罗格激动地说,“请听听我的话吧,弗洛伦斯会有生命危险!”

艾米莉没吭声。很快,门开了。三花猫衣冠不整地穿着睡衣,双眼通红,看起来很是疲倦。

“你知道她去哪儿了?”艾米莉问。

“我不知道。”罗格说,“我还以为你知道。”

艾米莉打了个哈欠,然后盯着他,露出尖牙,恶狠狠地说道:“你他妈最好用一句话给我解释清楚这些事,否则就给我立马滚开!”

“是赤狐公司的墨菲斯谋杀了科林,他准备杀弗洛伦斯灭口,他还指使一群极度危险的越狱犯去策划刺杀市长!”

“你这只狗得了疯病?”艾米莉怀疑地看着他。

“不!我有证据……”罗格手忙脚乱地从口袋里掏出信件,“我们可以进屋一起看。”

艾米莉拿过信,反复检查了上面的赤狐家族纹章,似乎才愿意给他些许信任。

“从哪儿来的?”她问。

“我从墨菲斯的家里偷的。”

艾米莉抬头瞥了他一眼:“我不知道实习警员还会在下班后兼职盗贼。”

“不,不,他绑架了我!我好不容易才逃出来……”

艾米莉睁大双眼:“那么,现在他也要追杀你咯?别告诉我,我的公寓门口正潜伏着几个杀手。”

“我猜还没那么快,不过我们的时间非常紧。”罗格回答,他想了想,补充道,“这个地方绝对是墨菲斯的首要搜查地。”

“该死!”艾米莉骂骂咧咧,她伸手将罗格抓进室内,探头在四周观察一番后拉上门,并且上了锁。

罗格展开信,接着亮光阅读。艾米莉也打开了一封信。

“不就是一封给他妹妹的家书吗?”她说,又拆开另一封信,“这封是给密涅瓦校长的信。”

“这是一封给风信子路的艺术品商家希尔维娅的信。”罗格的双手止不住地颤抖,“这里没有能证明墨菲斯是一个非常冷血、残忍、伪善的狐狸的证据,怎么会这样……”

“见鬼。”艾米莉烦躁得摇起了尾巴,“既然关乎弗洛拉的性命,我不能不相信你的话,可是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在哪里,我已经一天一夜没见过她了。她整天在外面调查,也没有告诉我,她的进度究竟到了个什么地步……”

罗格却在突然间蹦了起来,他捂住艾米莉的嘴,在她耳边说:“他们追上来了!”

他听到门外出现了动静,一头大型动物的沉重脚步声正朝他们逼近。

艾米莉的尾巴直直竖起,掰开他的手,转身就往厨房跑去。罗格愣了一下,跟上去,看见她正要从厨房的窗户出去,他记起来苜蓿公寓有条消防通道。脚步声越来越近。

“你接下来去哪里?”罗格问。

艾米莉什么也没说,身影随即便从窗户后消失了。

罗格抓起一把椅子,可是来不及把它堵在门口了。

“轰”的一声,公寓的房门被一头犀牛撞开。另一只消瘦敏捷的绿猴手持双剑,从门口一跃而起,明晃晃的剑尖直指罗格的脑袋。罗格把椅子朝他扔去,扭头就跑,两三步奔到厨房,纵身跃出窗户,沿消防通道逃走了。那两个杀手没有追上来,艾米莉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几个小时后,弗洛伦斯迎着晨曦赶回苜蓿公寓。她所面临的是一片狼藉。

501室和502室的大门都被暴力撞开了。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血腥味,老山羊霍伯特倒在门厅处,身下是自己的血汇聚成的血泊。他的双眼被挖去,留下两个血窟窿,脖颈上有道利刃造成的切割伤,对方一刀直接切开了他的气管,干净利落。

地板上留下了清晰的脚印和毛发,这是一对犀牛和绿猴的搭档。入侵者似乎根本没有任何隐瞒自己身份的打算,这里更像是一封用暴力与鲜血写就的警告信。

两间屋子内部都遭遇了肆意破坏。霍伯特家的家具东倒西歪,甚至卧室里的床都被翻了过来,用暗格藏在床架上的积蓄被洗劫一空。他收藏的照片和陶瓷小塑像全部被砸碎,弗洛伦斯从地上捡起一张他和学生们的合影,收进了自己的口袋里。

她回到艾米莉的家里。除了嗅到她安全离开的气味轨迹外,弗洛伦斯还察觉到了罗格存在过的痕迹。

当她离开苜蓿公寓的时候,心情塞满了某种沉重的情绪。她对于自己的这种反应感到有些惊讶,她曾在过去见过太多的悲剧,对于死亡早已淡漠,胸腔内的那颗心却在时隔数十年后再次为死亡感到遗憾。

弗洛伦斯行走在清晨的槲寄生大街上。在街道的店铺中只有面包店和咖啡店开始为营业做准备,公共汽车满载着乘客从她眼前驶过,报童在两侧的小巷里穿梭,困倦而了无生气的动物们朝工作地点走去。

她来到了豆蔻街,赶上赤狐公司的员工们上班潮。她看见花店店主火烈鸟艾什站在自己的店铺门口,端着一杯咖啡注视着那些清一色着深色衣服的公司职员,在他身后是满满一花架五彩缤纷的鲜花。

“弗洛伦斯。”

她忽然听见一个小小的声音在呼唤自己。她朝声音的来源看去,在鸢尾咖啡馆的墙角处露出了一个三角形的黄色犬耳。

弗洛伦斯走了过去,途中被艾什认了出来。

“早上好呀,白狼女士。”艾什用愉快的语气说,“我们又见面了。”

弗洛伦斯只好先停下脚步,面对火烈鸟:“早上好,艾什先生。”

艾什的表情很快转为忧愁:“噢,对了,我想知道你昨天有没有去常青藤公寓,见到小Y了吗?”

“很遗憾。”弗洛伦斯说,“但我会坚持把她的失踪调查到底的。”

“不,我还是之前那句话,‘鸟儿永远不会失踪,只会飞走’。”艾什说,“小Y没有失踪,我只想知道她究竟去了哪里。但我可以继续给你提供一些建议,你在去郁金香路的路上见到过丹尼尔吗?”

弗洛伦斯回忆了一下,记起丹尼尔是一只水豚,退休前在煤气灯管理处负责点亮和熄灭街灯。

“没有。”她回答说。

“我建议你可以去找他分享一些信息。”艾什说,“小Y的朋友中最为担忧这件事的就是他了,小Y失踪的时候丹尼尔简直比搞丢他自己还要着急。好像你们这些哺乳动物总是非常容易感到焦虑。丹尼尔就住在橡树大道的一栋天蓝色房子里,屋顶是红色的,看上去比较老旧,不过依然很漂亮,那是他妈妈留给他的。”

“谢谢。”弗洛伦斯说,“接下来我会去那里看看。”

艾什点点头,自言自语起来:“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可爱的小鹦鹉,喝到她亲手制作的咖啡呢?”

弗洛伦斯一走进鸢尾咖啡馆的转角后的窄巷,罗格就从一个废弃木箱里冒出头来。他身上的衣服很脏,还带有几处血迹,神情处于高度紧张之中。

“艾米莉在哪里?”弗洛伦斯问。

“我不知道。”罗格沮丧地说,“昨天晚上我去她家……”

“我知道那里遭到了入侵。”弗洛伦斯快速打断他的话,看来艾米莉多半自己去找杰森了,“你出现在这里,是发现了有关墨菲斯的线索吗?”

“对!”罗格的眼睛亮了起来,很快又黯淡下去,“但是,我没有证据。”他从口袋里拿出皱巴巴的信封,“我从墨菲斯的卧室偷了三封信出来,有两封给他妹妹和密涅瓦学校的信被艾米莉带走了……”

弗洛伦斯拿过信,草草看了看内容,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

“是‘阅后即焚’墨水。”她说,“我不确定它现在是不是还叫这个名字,一种特制隐形墨水,需要在火焰旁边阅读。你在这里稍等片刻。”

她回到花店,艾什在扎一束花。

“咦,白狼女士,还有什么事吗?”火烈鸟店主问。

“请问我可以借用一下你的火炉吗?”

“当然可以。”艾什说,“在里面。”

弗洛伦斯按照他指的方向,在内室找到了一个小型煤油炉,炉子上还架着一壶咖啡。

她举起信纸,靠近火源,一种淡色文字逐渐出现在纸面上:

“尊敬的希尔维娅,我将十分遗憾地告诉你,我们针对那头白狼的计划失败了。她没能按照计划的那样,被火车送到查尔斯探长的面前。她对我们的威胁不仅没能消除,她反而变得更加危险了。鉴于此,我斗胆请求你再次考虑一下我提出的第二个计划,它绝对是一劳永逸的。你忠实的朋友,墨菲斯。”

弗洛伦斯将信收入自己的口袋。出门前,艾什递给她一支白色玫瑰。

“它同你很相称,白狼女士。”

然而在弗洛伦斯的眼中,那支花在某一瞬间溅上了鲜血。她眨眨眼,玫瑰花又恢复了洁白无瑕的模样。

“艾什,”她用严肃的语气说,“你的朋友小Y被卷入了一场阴谋,恐怕已经丧命了。我非常抱歉导致你也被这场危机波及了,赶紧离开这里,别回家,找个旅店住。”

“什么……”艾什拿着玫瑰花愣在原地,弗洛伦斯的身影在他眼前匆匆离去。

罗格从木箱里爬了出来,蹲在箱子背后。他听到弗洛伦斯的脚步声,抬起头。

“把你知道的都告诉我。”弗洛伦斯躲在窄巷转角处,眼睛盯着豆蔻街。

于是,罗格将他的一切遭遇都诉说了出来,并且建议他们现在去警局。

“那封信上没有明确的证据。”弗洛伦斯转过身来,“墨菲斯只是在昨天把我通过最早一班火车送去见查尔斯,或许他希望查尔斯会在那里逮捕我。”

“探长昨天一早就回来了,他说他没在宝石湖区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

“是的。”弗洛伦斯说,“他确实没找到,不过这样避免了一场更大的误会,因为就连我都走入了那条错误的道路。”

罗格看着她,意识到她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打算。

“那么,我们现在应该去哪儿?”

“关于那位艺术商希尔维娅,你了解多少?”

“什么都不知道。”罗格回答。

“我猜她是闪电利爪帮的神秘领袖之一。”弗洛伦斯说,“她与墨菲斯应该已经合作有一段时间了,以艺术商的名义,出售艺术品和犯罪手段。风信子路离这里远吗?”

“在南郊,大概需要15公里的路程。”

“有些远。而且我们不一定能在那找到我们想要的答案。”弗洛伦斯垂头思忖。

“我刚才听见你和那边的某只动物谈话,你们提到了鹦鹉咖啡师的失踪,那个案子我在警局时听说过。”罗格说,“是一只水豚来报的案。”

“鹦鹉很可能也是被墨菲斯杀害,她在日记中记下了什么,他们就是为那些秘密杀死了她。”弗洛伦斯说。

“假设我们找到鹦鹉的日记,岂不是也找到了墨菲斯的罪证?”罗格有些激动地问。

“重要部分和她自己都被带走了,恐怕现在已不复存在。”弗洛伦斯说,“不过,你提醒了我,我们或许能从那只水豚那知道一些信息。”她停顿了片刻,“你愿意跟我一起过去吗,罗格?”

“没问题。”

在路上,弗洛伦斯保持沉默。直到他们快要抵达橡树大道时,她才开口问了一个问题:“你觉得查尔斯是否参与到墨菲斯对白狮市长的刺杀阴谋之中?”

满腹心事的罗格花费了几十秒才明白她的问题,他被吓了一跳,直说:“不可能!”

“为什么?”弗洛伦斯问,“如果我没猜错,查尔斯、墨菲斯,还有……白狮市长的儿子都在同一时期就读于马尔斯公学。他们在那里相处得并不愉快,年轻的白狮与墨菲斯失去的一只耳朵脱不了干系。”

“抱歉,我对查尔斯探长的少年时代知道的很少。”罗格说,“但是他对于墨菲斯的经商能力有极高的评价,不单单是作为朋友的赞赏。我听说在差不多二十年前,墨菲斯的父亲把赤狐公司的经营弄得一团糟,负债累累,于是他选择了上吊自尽。后来年轻的墨菲斯力挽狂澜,将赤狐公司变成了现在的规模。噢,对!我在墨菲斯家地下室见到的那幅画像就是他父亲,是对父亲的仇恨让他把画像上的脸划烂了!”

“很好的推理,罗格。”弗洛伦斯微微一笑,“现在我们了解到墨菲斯少年时的挫折促使他如今成为一名背负数条性命的罪犯。至于查尔斯,他一帆风顺的警察道路在雌性白熊的案子时与白狮再次相遇,并且因他们受挫。我认为这对他那种骄傲自负的性格形成了严重的打击,最终变成现在这般偏激执拗。”

罗格没吭声。一方面,在他看来查尔斯是个脾气暴躁但正直正义的上司,另一方面,他却不明白为什么查尔斯要隐瞒混血狮虎兽维克托一行的踪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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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更多的鲜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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